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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阿星和你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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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島叔說體育
近日,于漢超變造車牌的行為,一時成為了輿論的熱點,媒體在譴責的同時,也在間接的推波助瀾,將於漢超逼向了絕路。
然而, 對於于漢超而言,他的行為必然是不得當的,可是,大眾真的不該給他一個改正錯誤的機會嗎?
于漢超變造車牌,已經受到嚴重的處罰
對於于漢超的違法行為,首先廣州警方做出了罰款5000元,行政拘留15天的處罰;進而,廣州恆大發出內部處罰公告:于漢超違法球隊“九開除”的規定,經決定,開除于漢超。
一起看似普通的變造車牌行為,在輿論的發酵下,最終演變成了一場針對於漢超的嚴懲。
這樣的處罰,對於于漢超而言,非常沉重,毀掉的不僅是他的公眾形象,也包括他的就繡前程。
于漢超縱然該罵,但“罪不至死”既然于漢超得到了應有的處罰,那麼,公眾是否願意給予他一個認識錯誤、改正錯誤的機會呢?
筆者認為,一起普通的車牌事件,廣州警方給予了相應的處罰,這起事件應該可以結束了。而對於廣州恆大的追罰,則顯得有些過於嚴厲。
廣州恆大本可以給予經濟處罰,以起到警告和勸誡的作用,但是直接開除的處罰,值得商榷。
“知錯能改,善莫大焉。”對於于漢超而言,能夠深刻認識到錯誤、自我反省、改正錯誤,就是一個很不錯的結果。
開除的決定,看似合理,實則是一記結結實實的“重拳”!
于漢超的將來和前途,在於他自己的手中于漢超接下來的舉動和態度,將決定著他的將來和前途。尤其是已經被恆大開除,他必須要考慮自己接下來的歸屬。
不論他的將來在哪裡,希望于漢超能夠謹記教訓,重拾信心,重新開啟自己的足球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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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憂鬱的9號半
于漢超的行為真的很腦殘!
日前廣州恆大球員于漢超遮擋車牌號,被網友拍下視屏並曝光,此事引起了軒然大波。我是第一次見到在大街上幹這事的(當然不是說不在大街上就能幹這事),現在已經被恆大開除了。而廣州警方也釋出通報稱,對於漢超罰款5000元、行政拘留15日、駕駛證計12分。
于漢超賠了夫人又折兵受疫情影響本賽季中超遲遲沒有開賽,于漢超用這樣的愚蠢行為讓中國足球又一次出現在大眾視野。現在不僅被俱樂部開除,自己還要面臨拘留處分。而且於漢超職業生涯可以說是廢了,已經年滿33歲的他本就進入職業生涯暮年,這樣的球員以後哪個俱樂部還敢用?不排除于漢超會就此退役!
于漢超違法行為不僅給俱樂部招黑,還給中國足球抹黑所謂“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里”,現在不僅是國內媒體大肆報道于漢超事件,許多國外媒體包括《太陽報》、《每日郵報》、ESPN等知名媒體都報道了這一事件。外國人媒體本就一直對中國有偏見,現在又看到這樣的新聞,會怎樣看待和評價中國球員?這一次中國足球又讓世界球迷看笑話了。
結語:現在國內球員收入水漲船高,個人素質教養卻一直是個大問題,之前還有個天津隊的小將醉駕,現在又冒出于漢超公然違法事件,中國足球改革任重而道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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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小胖聊體育丶
對於于漢超的行為我觀點是:自己既然做了違法亂紀的事情,那麼就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1、于漢超因為沒有廣州戶口,必須遵守廣州市開四停四的規定,所以就做出了違法的事情,私自地修改了機動車號牌。
作為公眾人物,于漢超毫無法律意識和道德意識。本應該以身作則的他,去公然的做違法的事情。所以他得到處罰已是理所應當的事情。
2、于漢超本來就出現在了恆大隊的老將清理名單之中。是主教練卡納瓦羅強烈要求才留下的。但因為其這次出了違法亂紀的事情。所以恆大也是順理成章地將其開除。廣州恆大隊的鐵腕作風一直都是在中國足球成圈聞名的。所以此次廣州恆大對如此快速的反應如此強硬的手段如此嚴厲的處罰。也令廣大群眾感受到了他們從嚴治軍的風格。
綜上所述,于漢超的違法行為他自己得到了相應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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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擼醬體育圈
當街塗改車牌,雖然不屬於犯罪,但確實屬於違法行為中比較嚴重的一種。因為這事開除,大概也不能說太冤枉。
按說于漢超這種國腳級別的球員無論從地位還是收入來講,都沒必要去塗改車牌。因此這個操作確實挺迷的,而且還那麼巧剛好有人拍到。
篡改車牌號比一般違章行為嚴重,具備主觀惡意。從結果上講,篡改車牌具有嫁禍於他人的可能性,被套牌車坑害的車主也不少了,于漢超塗改車牌,一樣可能造成其他車主被違章,被肇事。
從這些方面看,於某的行為不同於一般的闖紅燈/超速,惡意程度要大很多。恆大開除於某的行為也是無可厚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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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文明剛剛崛起
而恆大解除與於的勞動關係,從法律上講基本上挑不出毛病來,做為公眾人物,出現這樣違法形為,肯定是傷害了俱樂部的形象和品牌價值,做出開除,從嚴肅紀律的角度講,這是一個很好的殺雞儆猴的機會。而對於一個年紀偏大運動生涯接受結束的運動員來說,以這樣的代價清退,從經濟上講也是蠻划算的。當然有人會非議,如果是一個如日中天或者正在快速上升期的球員,俱樂部還能做到如此果斷嗎?假設沒發生,不多評論。
對於漢超本人的行為怎麼評價,還是要判斷他的動機是什麼?
1、為了避免被限行、違停等聲音措施出罰單,是為了省點錢?確實是一個勤儉節約會過日子的人啊,為了點小錢因小失大,思想的格局有問題。
2、就是為了坑一個他假冒的那個號的車主?這個不成立。
3、之間這個號出過事,最近有人來追查?可能性不大。
4、……
找再多理由有不太成立,估計也就是單純的為了省點罰款。挺會過日子的人,有點想剛拆遷的城中村的居民,買了帕拉梅拉和陸虎,捨不得交停車費的那種人。能有這種想法,從骨子裡還是對法律的嚴肅性和執法的可靠性有懷疑的人,心存僥倖,想找社會的漏洞。
所以說,他的隊友說,我知道他雖然 違法,但他的人品是有目共睹的,表示 不能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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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唯巍道來
無論是誰都沒有理由處罰法律,更何況是一個大家知曉的足球運動員。目前看,於應該老老實實接受學習教育。國家隊的生涯已經結束了,但足球生涯還可以繼續。希望大家都引以為戒吧,特別是所謂的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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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隨時來看看
快速來錢暴富,估計不喜歡讀書(書要讀雜一點),就容易膨脹,頭腦發熱,做出一些廣大普通人群都很難做出的的事(亂停車罰款的錢估計還抵不上他的早餐錢),難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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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蝙蝠體育
于漢超的行為實在令人困惑,這是他自己的錯。
1.作為一個公眾人物,一個國家球員和廣州恆大俱樂部的成員,許多人應該很瞭解于漢超在廣州面臨的問題。然而,他在當街,確實改變了車牌號碼。他知道法律,違反了法律,挑戰法律和球隊的底線,並被開除和行政拘留。
2.無論人們去哪裡,這種奢侈的匆忙都會引起他們的注意。此外,于漢超是一名國家明星球員,吸引了大眾、球迷和媒體的目光。在街上直接改變車牌號碼真是沒頭腦。
3.作為一個公眾人物,無數的球迷支援于漢超,這讓球迷們很失望。一個公眾人物應該把積極的能量傳遞給社會,併為社會設定一個基準,而不是傳遞對社會有負面影響的東西。他的行為對社會有不良影響,不應該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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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2米05
從修改車牌到被開除,短短24小時內,于漢超的個人行為就已經有了基本結果。法律層面,廣州交警對他開出了罰款5000元,行政拘留15日,駕駛證扣12分的處罰。而俱樂部層面,廣州恆大足球俱樂部宣佈開除球員于漢超,原因是球員違反了恆大“三九隊規”中的任何違法犯罪行為則開除的條款。

事情就這麼完了麼?不可能,絕不可能,因為這其中的疑點實在是太多了。下面,筆者一一為大家羅列一下。首先,筆者宣告一下,以下觀點集合了網路上最主要的幾個疑問,並且都是事實依據分析,並無任何故意揣測。
第一,于漢超作為一名公眾人物,為什麼要在光天化日之下做這種事?
疑點最大也是最值得思考的就是于漢超為什麼會在大白天的公眾眼皮底下做這樣的事情。從網路公佈的影片來看,于漢超應該是在馬路邊停靠的車子,並且進行了修改操作。在修改完了以後,迅速上車。原因是為什麼呢?

根據現在外界的說法,于漢超此舉行為是因為車子牌照等原因,因為自己的車牌是遼寧的,而身處廣州,可能有一定的不便,廣州市內有“開四停四”的規定。但是,從目前的來看,這也僅僅只是猜測,官方依舊沒有給出于漢超為什麼這麼做的原因。

退一萬步講,就算于漢超真的要做這件事,為什麼要在大庭廣眾之下做呢?自己完全可以找一個沒有人的地方或者自己家車庫來完成這個違法行為。(首先,我們要明確一點,這個行為是錯誤的,大家絕對不可以)
第二,為何這件事的實名“舉報者”是一位恆大自媒體平臺,他的影片又是從何而來的呢?
于漢超這件事最初是從哪裡傳出來的?是從一個叫“廣州隊資訊臺”的微博影片,不難看出,這是一個恆大自媒體平臺。從事件性質上來說,這個恆大自媒體對自己家的球員完成了一次“大義滅親”。看似光榮,實則令人費解,為什麼要實名舉報自家球員呢?

從人情世故上來說,我們每個人設身處地去考慮這件事,于漢超在沒有實錘改車牌之前,廣州隊資訊臺也只是表達了一句,于漢超在幹啥呢?那麼,在不確定自己球員在做什麼的情況下,第一反應難道不是去反饋給俱樂部官方,或者透過相關渠道私下提醒球員麼?儘管我們知道這麼做也是不對的,因為于漢超已經違法在先,但是,人在這種情況下,做出的條件反射絕對不會是果斷“出賣”自己球員。

隨之而來的疑問就是,廣州隊資訊臺的影片從何而來?現在是網路資訊時代,如果要深層次追查下去,這個影片究竟是從哪裡來的應該是不難查證的。要知道,于漢超這個動作前前後後完成的影片不過幾十秒,而遠處拍攝影片的人就這麼巧合地拍到了這一幕?
第三,“三九隊規”為什麼這一次來得這麼快?
不到12個小時,廣州恆大足球俱樂部官方就發出了開除于漢超的決定公告,速度之快,效率之高讓人拍案驚奇。為什麼這一次,“三九隊規”絲毫沒有手軟?
有球迷說,是迫於媒體和外界壓力,恆大一而再再而三地不履行當初自己制定的隊規,恐怕以後很難立規矩了。但是,事情當真這麼簡單麼?絕不可能,因為之前韋世豪和費南多觸犯隊規的時候,恆大官方和自媒體都閉口不談“三九隊規”,而這一次,卻“大肆宣揚”三九隊規如何如何,其行為之反常,也是一大疑點。


那麼,我們來回顧一下韋世豪和費南多曾經幹了什麼。首先,韋世豪在去年(2019年)中國杯上因為惡意飛鏟烏茲別克球員導致對方球員重傷斷腿的行為引發了熱議,並且,韋世豪本人在比賽中依舊口吐“三字經”沒有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賽後,球迷熱議恆大剛剛頒佈的“三九隊規”會不會有效執行的時候,恆大官方的處理結果是內部處罰了韋世豪,但是,需要注意的就是,韋世豪的惡劣行為已經達到了九開除中的“嚴重違背職業道德則開除”的標準。

不過,也有球迷認為,韋世豪球風一向如此,嚴重違背職業道德或許達不到,那麼,費南多的事件同樣也是一次很好的代表。就在一個月前,歸化球員費南多因為遲遲不歸隊,失聯,並且漠視隊規引起主帥卡納瓦羅的極大不滿,被恆大開了一張價值300萬人民幣的罰單。看似嚴格的表面,實則又是一次將“三九隊規”給忽略了。當時,就有很多球迷熱議,費南多已經完全達到了九開除標準中的“挑戰主教練權威則開除”的標準,但是,恆大官方和自媒體們卻又一次閉口不談。


而於漢超呢?不到12個小時,還沒等輿論討論出什麼,恆大官方就已經給事件本身定調了,並且恆大的一些自媒體高呼“三九隊規”嚴格治軍。不得不說,于漢超得到了一次“雙標”性質的對待。我們承認,于漢超應該被開除,這完全沒錯,但是開除于漢超的同時,請遵守一切,曾經的韋世豪和費南多為什麼不開除?

有球迷直言,一個是隊中核心一個是實力歸化球員一個是即將清洗的老將,態度能一樣麼?讓恆大開除當紅國腳和歸化球員,這樣的事情想都別想,而於漢超,一個在恆大兢兢業業多年的功勳球員,或許以這樣的方式結束了自己在恆大的職業生涯。不得不說,恆大在處理于漢超問題上非常堅決,值得點贊,但是在處理所有球員問題上,依然有所欠缺,難以服眾!
第四,開除後,于漢超的未來是自由球員麼?
于漢超出事後,很多球員球迷都替他說話,認為私底下他是一個很努力很認真的球員,或許只是一時腦子短路,積極改正就好了。

但是,從最新德轉訊息來看,于漢超很有可能被直接解約成為自由球員了,作為一名擁有著國腳實力的老將,于漢超是不愁下家的,但是今天又有媒體宣稱于漢超能否自由轉會還要看恆大的臉色。
一次巧合地修改車牌,一次巧合地拍攝,一次大義滅親式的“舉報”,一次極其迅速地開除,只能說,疑點重重之下,“于漢超事件”巧合真的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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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狼道戶外
于漢超本人我還是很喜歡的 速度快 踢球有特點 一臉的剛毅 疫情期間足球停賽 這傢伙給整出來一個大王炸 很吃驚 這哪是一個正常人的做法 是什麼思維能幹出這事 說白了 還不是覺得在自己家鄉 覺得在自己的一面三分地 老子有人 有關係 高人一等 就放肆 肆無忌憚 不外乎就這吧 反正我想不出還有什麼理由 奉勸于漢超同學咱做為一個公眾人物更需要咱處處作表率 把特權放一放 疫情期間養好身體練練足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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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秦嶺小松
于漢超的行為可謂自毀前程,作為一個公眾人物,前國足隊員,在明知違法的情況下私自塗改車牌,被抓現行,自己的足球道路可能就此結束,影響了球隊的聲譽,恆大依照隊規給予開除。一位明星球員,在明知不可為的情況下而為之,置恆大和球隊利益於不顧,毀的是自己的前程,給恆大的聲譽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損失。作為公眾人物,更應該低調,知法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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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在開羅搬磚的Ethan
在最終的結論未出現之前,針對於漢超的個人行為不做過多的評價
但是從兩個方面發表一下個人的意見
1.如果這是于漢超個人行為,作為一個目前在中超聯賽,曾效力國家隊的足球公眾人物,如此的做法已經觸犯國家的法律行為,法律層面,廣州交警對他開出了罰款5000元,行政拘留15日,駕駛證扣12分的處罰。而俱樂部層面,廣州恆大足球俱樂部宣佈開除球員于漢超,原因是球員違反了恆大“三九隊規”中的任何違法犯罪行為則開除的條款。
2.目前于漢超給出的個人解釋是被人所害,對於此說法還未得到驗證,如果是此種情況只能等待官方釋出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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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體壇睿視角
我認為像這種絕對“腦殘”,儘管我沒怎麼看他踢球也知道他好不到哪去。你想就這腦子,也屬於基本不適合開大奔,只能坐“輪椅”了!
據說于漢超踢球還不錯,按說其球球商不會太低,至於出現該塗改號牌的行為,你可以說是“鬼使神差”,也可以說“一時短路”,當然最大的可能就是“心存僥倖”,這還是和平時的“法律法規”意識淡薄密不可分的。
當然他的行為到底是屬於“三九”隊規裡“”九開除裡的哪一個,應該屬於第7條和第九條為就是嚴重損害公司品牌形象;有任何違法犯罪行為者,當然這裡面的“違法犯罪”他的範圍有多大多廣或有歧義,但是他塗改的行為違法是肯定的,就,被拘留15天這一條,開除也無可厚非!
其實一個好的運動員能取得一定的成績很不容易,必須要嚴格自律,現在是什麼時代如果沒有影片出現或許這種輿論不會如此譁然,一有影片就會被人“審視”,無處可逃,或許這是于漢超當時沒有想到的!
違法就要受到應有的處罰,但是我也不會對他謾罵和人身攻擊,也不必太在意,這真的不過是體育休賽期新聞的稀缺性而引發了一定的關注,我認為幾乎微不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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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足球觀察者Messi10
我覺得當街塗改車牌一事的目的絕對沒有任何故意或者陰謀論一說,至於為什麼這麼做,也許是想免遭罰款?僥倖心理?但應該是當時做出的決定非早有計劃,不過就算開車事出有因那後面發生的事也是絕對欠妥的。至於于漢超是不是經常這樣,這個無從考證。但在具體情況不清楚之前,我覺得沒必要對球員施加過分指責。而對於恆大來說,發生這樣的事自己也很麻煩,開除和不開除都會承擔很大的壓力,畢竟這是自己立得規矩,但于漢超又是恆大的功勳球員。所以說這件事對雙方來說都是一種巨大的損失。
但是違法犯罪行為對任何公民來說不是不可逾越的紅線,作為公眾人物的足球運動員更不應該觸碰這條高壓線,因為他們承擔著這個社會的榜樣角色。
對於足球運動員來說,除了踢好球,也要注意綠茵場之外的個人生活。如何做好榜樣,對包括球員在內的公眾人物來說是一個人生的大命題。
于漢超擁有國家隊球員的身份,在恆大踢球,身價不菲,不缺錢,開的車也挺高檔,卻當街篡改自己的車牌號。毫無疑問,這是愚蠢的行為。其次,這樣的做法,不僅損害別人的利益,也根本不重視自己的身份。
希望于漢超和其他的球員吸取教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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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陸意十
拋開足球運動袁身份,只分析作案動機。塗改號牌的原因基本鎖定了。禍根在於漢超的外地車牌!按常理說,以他的財富和社會資源,搞一個廣州車牌易如反掌。
筆者分析原因有二,首先,別忘了人骨子裡的懶惰和拖延。車是遼寧老家買的,幾十分鐘就搞定全部手續。再拍廣州車牌,又得花錢,又花精力,好生麻煩。於是精力用在了更為私人和便捷的塗改車牌,於漢朝應該是慣犯。
其次,按照慣例,豪車多會因為走私或者別的問題而無法正常上牌,而於漢超的汽車恰恰就是遼B,遼B是大連的車牌。2014年于漢超在大連阿爾濱曾經效力過2個賽季,那個時候也是他的人生巔峰。這輛賓士車和大連車牌的背後究竟有沒有問題,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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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愛體育的隔壁王叔叔
于漢超其人
于漢超1987年出生,效力恆大4個賽季,88場中超比賽進16球,助攻21個。跟隨。恆大拿過5箇中超冠軍,3個超級盃冠軍,1個亞冠冠軍,1個足協盃冠軍。護球能力強,任意球和傳中是他的拿手法寶。
國家隊出場 19次打進4個進球,其中兩個還是初次進入。國家隊熱身賽對勒沃庫森時候的梅開二度,驚豔了眾人。
事件經過廣東交警接到舉報說有人私改車牌,然後經過影片認證是恆大淘寶俱樂部于漢超,並將其拘留並罰款5000扣12分,通報了用人單位恆大集團,許老闆看了後指示按規定開除。
于漢超的行為就好比葫蘆娃,哪吒,大頭兒子,紅孩兒等人物。各位看官別問我為什麼用這些人物形容他,問了就是大人誰能幹的出這事啊!
一個成年的普通人都不會做這事,更何況是一個成名已久的國家隊成員,一箇中超豪門廣州恆大淘寶俱樂部的主力球員,一個公眾人物辦的事啊!不光故意偽造車牌,而且影片裡你下車了是不是也得帶個口罩啊!疫情期間咱們能不能老老實實的,這下好了,出名了!
從這件事,從於漢超本人來看,是個不錯的球員。怎麼老是在這些事上耍小聰明呢?從側面反映出中國足球太多的球員,靠著國內高額的薪水過上了人上人的生活。可物質上是得到了昇華,但個人精神沒有提升,個人的素養和文化素質沒有提升。所以才有之前的韋世豪,現在的于漢超無視交通法規的違法行為!
另外法律上說:在勞動法是說恆大應該支付于漢超違約金和一年工資,不應該直接掃地出門《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三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不得在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情形之外約定其他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二)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如果恆大與于漢超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了違法就解除合同的話,那就是已經明確排除了勞動者合法權利,免除了自己的法定責任,那此類此類約定也是無效的。
針對這些事情我建議足協做個以下制度出來一,模仿恆大出臺一系列的規章制度,對違反者第一次警告第二次記過第三次開除,這個制度適用於各個俱樂部的國內外援!
二,加強球員的文化素質培養,從中華傳統禮儀和文化學起,特別是針對球員的愛國主義者教育,讓其能為國敢於犧牲自己利益!
三,各俱樂部實施半軍事化管理,禁止球員公眾人去跑吧,夜不歸宿等對職業生涯不利的情況出現。
大家請不要感覺以上太過於嚴格,不!一點不嚴格。因為我們的軍人他們拿著那麼低的薪水,他們有沒有抱怨過!我們的科研人員拿著不是很高的薪水,忍受寂寞為國家科研奉獻一生,他們有沒有抱怨過!這次疫情這些逆行者為了救人每天12小時穿著厚重的防護服和口罩,為了剩防護服8小時不上廁所,他們有沒有抱怨過。太多太多了
結論:所以最為一個公眾人物,一定要時刻注意自己的影響。因為你得到的很多,所以被關注和壓力就很大!如不想壓力大那自己選擇退出即可!我是隔壁王叔叔,一個喜歡體育的退伍軍人,一個熱愛祖國和體育的80後大叔,喜歡就點贊留言加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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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姬烈
兩個觀點
首先,我對於漢超塗改車輛號碼牌的違法違規行為表示譴責。任何違法違規的組織和個人,都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維護法律法規的威嚴是國家長治久安的重要基石。
其次,廣州恆大對其處以開除處分,我認為太過嚴苛。這應該開創了足球俱樂部開除違反交通法規球員的歷史,其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已由警方處罰,恆大即使處罰,也不至於上升到開除的地步。
為什麼我認為恆大處罰過於嚴苛對於第一個觀點,並沒有什麼好解釋的,這裡呼籲大家多關注多學習法律法規,在日常生活中做到有意識地避免觸犯法律法規。要知道,有很多事情,等發生了再後悔,就晚了。
我想詳細闡述一下,為什麼我認為恆大處罰過於嚴苛。
于漢超在2014年夏天從家鄉球隊大連阿爾濱登陸廣州恆大,6個賽季為恆大出戰174場,取得31粒進球和45次助攻,隨隊獲得了5次中超冠軍、1次亞冠冠軍和1次足協盃冠軍。
我認為恆大本身是不希望于漢超這樣的優秀國腳、多朝功勳、邊路利器離隊的,但其礙於“三九隊規”中“九開除”的明確規定,不得不在捨棄于漢超和違背之前設立的規章制度之間做出取捨。
現在,我們來回顧一下張修維酒駕事件。2017年8月17日,張修維因為醉駕連續撞壞6輛車,被判處3個月拘役,以及8000元人民幣的罰款。醉駕造成車禍的嚴重性可比塗改車牌嚴重多了,當時的天津隊對張修維實行了停薪6個月的處罰。就是這麼一個醉駕、拘役、虛報年齡、禁賽的球員,天津隊也沒有將其開除。
那麼,最妙的來了,大家都知道,張修維解禁之後去了哪個俱樂部吧?對,沒錯,就是恆大。按理說,如此“準規守紀”、“嚴於治下”的恆大是不會去接觸這些有黑歷史的球員,但結果是真的香,說明其實恆大並不是不會接受違法違規的球員,只是愛面子罷了。
所以,在我看來,恆大做出開除處分,在意料之中,在情理之外。于漢超的行為,對違法違規的部分,我表示譴責;但對其被球隊開除的後果,我表示惋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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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逗比看我幹嘛
球員是個好球員,但是有錯就該罰 本人恆大7年球迷,見證了恆大起起伏伏。我也很喜歡于漢超,希望他能夠改過自新,作為公眾人物,應該注意自己的言行。引導大家積極向上,讓國足越來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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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黑暗裡期待白晝
首先得說于漢超這是一時糊塗幹了蠢事,並且是違法的事,現在已經出結果了,拘留15日罰款5000,恆大除名于漢超。
現在不管出於什麼原因,這件事情給年輕球員做了反面教材,必須引以為戒,同時這件事無論是對本人還是對恆大俱樂部都是雙輸的,實在不值得,為于漢超這麼個好球員晚節不保感到無比的可惜,遺憾!
回覆列表
阿星的只有寥寥幾字:嚴厲譴責!
首先他作為公眾人物,一言一行都更受關注,就更應謹言慎行,以身作則。
其次他公然在公開場合進行號牌遮擋,明顯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知法犯法。
最後他的行為更讓本隊中國足球抱有熱情的球迷寒心,心思在豪車在遮擋號牌圖便利上,試問球還能好好踢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