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onion洋蔥

    分手看人品,很合理的話。

    戀愛期間送給對方的,戀愛時間是多久?發展到什麼地步了?

    如果是為了自己的目的拿禮物來哄對方開心,分手後再把禮物要回去,這種手段要不得。

    如果是戀愛幾天送的禮物要回去,可以理解。

  • 2 # 白佬絲

    太不合理了吧!

    一個成年人應該為自己的選擇負責任。你在當下選擇給他那樣消費,說明那時候你們兩個感情發展到了那一步,你就想給他買,在你決定給他付錢那時候就應該考慮好,送出去的禮物沒有收回來的道理。最後分手了,這要回來又是什麼道理,難道你送給對方的各種禮物他也要收回來嗎?感情這個東西根本算不清楚,你買禮物送給對方在戀愛中很正常,結果誰都說不好,但你給他買了那麼貴重的禮物說明曾經相愛,分手後為何不能給彼此留一些好的念想。

    這隻代表我的個人看法,送出去的禮物不管送給誰都沒有收回來的道理。

  • 3 # 鈴兒響叮噹ll

    合理是合理。只不過在我們的傳統的觀念當中,可能會覺得男生這樣的行為不夠大氣,覺得談戀愛就應該男生多花錢。所以才會產生合理不合理的問法。

    我覺得戀愛期間關於花銷這一塊,最好男女雙方大致相同。這樣的話,假如分手,雙方也能夠不會覺得虧欠,最起碼經濟方面不會覺得。

  • 4 # Love情感語錄大號

    問題改改,如果你們談了一年以上,他送你個手機,這很合理。剛談戀愛就送你手機,就說明男生衝動消費。對你的喜歡也是認真的。只要好好來,好好相處,應該不會有什麼太大的問題的。如果你們兩三個月就分了。

    說我女朋友吧。跟她談了兩三年了。當我說要送她一個2000塊錢左右的禮物(switch)的時候,她是十分拒絕的。因為她覺得不能收太過貴重的禮物,然後我送她比較貴重的禮物(幾百的不算貴重)的時候一般都會提出四六分或者五五開,我出大頭。我們反正已經談了這麼長時間了。我直接給她的錢也就五六千(送禮物出去玩兒什麼的另算。)。她還總想著如果有錢了就還給我。我也是學生剛畢業。也沒有太多的錢。她也怕我餓著。

    你倒是一點兒都不怕他餓著。剛談戀愛的時候就敢收這麼貴的禮物。你也沒有想過他以後分期還這個錢,會不會影響到他的吃飯?剛上大學的男生沒有談過戀愛的男生很容易衝動消費。

    你問他要你送他的禮物的錢

    然後計算一下價格給他

    還是說你並沒有送他什麼等價值的禮物

    我大學時候

    有個男生談了個班裡的女生

    那個女生2個月花了他8000多

    然後分手了

    然後那個男生過冬羽絨服都沒錢買新的了

    結果那個女生在外人心理會怎麼想

    反正我的想法是,這女的真狠

    為了點錢跟人家睡然後花完就一腳踢開

    (如果沒有睡就能花人家8000多塊錢,那也是真的厲害。)

    所以我的建議還是要麼還手機要麼還錢

    你們這個樣子不符合等價交換

    別讓別的人覺得你像一個感情騙子

    這個詞很不好的最起碼我受不了

    最後補一句,不給他任何補償在法理上沒有任何問題,只是情理上有點說不過去

  • 5 # 花好夢不圓

    我與大多數人一樣,也不贊成男方要求歸還。

    一段感情,男女相處在一起,也是要緣份的。既然你們已經在一起一段時間了,不管分手前後,都要彼此珍惜的。即使是分手後,戀愛期間相互贈送的禮物也不應該要回。原因有:

    第一,這樣做就顯得男人對女人的愛很不真實。既然愛了,又何俱一個蘋果手機?愛一個人最高境界就是希望對方過得好。

    第二,這樣做顯得男人小家子氣,有失男人臉面。這會讓女人甚至是男人都瞧不起你的。尤其是她,更對你沒有感情了。

    第三,女人處理感情總是比男人理智的,她不會輕易接收或保留男人的禮物的。東西留在她那兒,她會心生感激的,也會想念你的。或許,以後她還會聯絡你的,你們的緣份可能還沒斷的。如果你真的在乎她,還可以捲土重來的。

    第四,做任何東西,都是要付出代價的。戀愛更是如此,也要投資的。你就權且當作一次失敗虧本的投資吧!還可以用代價換回一次教訓吧!把它當作是你人生的一次鍛鍊與考驗。這樣,你會更加成熟的。

    第五,法律上也並不支援這種行為。

    所以,我建議男人要大氣點,瀟灑點,千萬不要去要回分手前贈予的禮物。你說呢?

  • 6 # Mr王大大9527

    肯定合理阿,男方應該不是很富裕的那種人,因為有錢人肯定不差那幾千塊錢,一個蘋果手機現在五六千,對於普通打工族來說就是一個月的工資,分手了兩個人就是陌生人了,女方應該主動歸還而不是等著男生去要

  • 7 # 葉知秋leaf

    戀愛中的感情糾紛不能用是不是合理來解釋,而是想清楚手機要回來了有什麼用,感情都沒了,拿著手機睹物思人還是以示警戒,又或者為了證明自己曾經為這段感情付出過嗎?只是這樣的證明又能有什麼意義。

    送出去的東西要回來總讓人感覺有點兒小肚雞腸斤斤計較,尤其是發生在一個大男人身上的時候。男人,還是應該大氣一點兒,女方跟你談了一場戀愛,就算沒有好的結局也儘量留下點好的回憶吧。

    你不用強調戀愛期間給她買的是蘋果手機還是其他國產品牌機,我只想問你這手機是你主動要給女方買的還是女方問你要的。如果是你主動送給女方的,就不該要回來,當初這手機是你自願贈與女方的,女方接受了,她就是手機的主人了,就算是你花錢買的也失去了手機的支配權,要回來也得經過女方點頭同意,否則就是搶。如果是女方問你要的,現在感情破裂你怒火攻心開始翻舊賬,能理解你的心情但不支援你的做法,不情願就不要花錢去買不要答應女方的要求,吃進了肚子的東西再吐出來還能是吃之前的樣子嗎?

    感情斷了就斷了,送出去的東西要回來真的不好,男方討回送出的東西和女方主動還回來是完全不同的心境。如果男方在感情中付出了多少都記得清清楚楚,其實是很不成熟的表現,以後的感情生活也會很不樂觀。

  • 8 # 葉子愛記錄

    關於戀愛期間給女朋友買了蘋果手機,分手後要求歸還合理嗎?

    我的觀點是合理,但不合情。我根據我的經驗和感受,用影片給你提出幾點建議。

  • 9 # 華北平原扯蛋祖師爺

    如果男生不和女生髮生性關係和性騷擾什麼的,男生可以提出,畢竟誰的錢都不是大風颳來的!女生都不懂的珍惜你,你幹嘛還倒貼她?

  • 10 # 智琴知音

    合理

    你也可以要求他親你一下10塊,睡一次,500,包夜1000,跟他算清楚嘛[耶][耶][耶]

  • 11 # 雲上彩虹742

    奇葩的人我還真見過,我同學當年談了一個男友,準備結婚時兩人去省城買衣飾,後來因各種原因關係破裂。算賬的時候那男的連公交車票都捋的平平的,同學哥全拿硬幣支付了車票錢,一時傳了幾個版夲。

    戀愛期間送給女方手機時,你心裡是甜蜜、是憧憬;分手後要回手機時,你心裡是酸澀、是失望,想追回就拿回來吧,不知你想尋找那種感覺?

    再談女朋友的時候,不要送女方禮物了,那怕一瓶礦泉水都不要給對方,免得返回麻煩。

  • 12 # 寒雲成秋

    不合理。從法律角度來看,你在戀愛期間完成了贈予行為,是法律行為。透過交付物權生效,也就是手機所有權是你女盆友的了。現在要歸還,除非她同意,不然就是違法。

  • 13 # CY楓

    合理啊,要是女的有那麼點良知的話肯定也不會好意思不還手機,畢竟不是自己買的,要是那種感覺理所應當的那種女人就不好說了

  • 14 # 津剛鑽

    這個事情不好說,因為男女朋友是一個特殊的關係,不屬於合同關係,有些事情說不清楚。但從道義上來說關係存續期間贈送的各種物品都屬於贈予,沒有理由要求歸還。當然騙婚與詐騙除外。

    為什麼說不好說呢,因為戀愛期間,每個人都付出很多經歷,甚至肉體上的損失,可不可以這樣理解,你讓對方歸還手機,對方讓你歸還戀愛的青春時間損失以及精神損失呢!時間損失怎麼計算,你付出的東西—蘋果手機,是一個可以用金錢衡量的物品,可以透過現價及折舊計算出價值。但是時間和精神這個東西無法去拿金錢衡量。

    再比如說,你與一個未婚女士戀愛並同居,期間你為女人購買了手機手錶及包包等物品,在女方無過錯分手後,你要求女方返還你的物品且從你的家裡搬出去,女方能不能向你討厭陪睡損失費?能不能向你討要處女膜?這怎麼計算?

    作為一個男人,我估計你也沒多大出息,一個破蘋果手機值幾個錢,戀愛本來就是你情我願的事情,好聚好散,別在網上丟人了!女方遇到你也是倒了八輩子黴,一個男人堂堂正正,戀愛真心實意對人好,分手就江湖路遠,一別兩寬!誰也別打擾誰,天地這麼大沒什麼,像你這種鳥我還是第一次見。

  • 15 # 稻田麥浪

    這個問題,見仁見智吧!如果談了很長時間,送個手機沒什麼,隨便再找找分手的理由,然後再決定,不然顯得男人不大度,但是剛談不久,就送手機,然後分手,那麼這個戀愛談的很不純潔,必須要回來!

  • 16 # 黑黑木子

    個人覺得可以這樣來分析

    1.兩個人是真愛,男孩子在戀愛期間如果是自願買給女孩子的。一般在分手後不會要求歸還的

    2.兩個人,如果是女孩子一直要求買,而男孩子不是心甘情願,那在分手後可能會要求拿回來

    3.交往不久,又要分手了,也會要求退還

    4.應該不是真愛,才會要求歸還

    那麼女孩子應不應該還呢?個人認為

    1.如果單純想找個買手機單的人,那還是應該還的

    2.如果是鳳凰男,那還是還了吧。畢竟會糾纏不清

    3.如果本身他賺錢不多,省吃儉用很久才給你買手機。也還了吧。畢竟賺錢都不容易

    4.如果是渣男,不用還了

    5.如果短期戀愛,只是騙你……也不用還了

  • 17 # 建築獵才

    我覺得要取決於你們在一起多長時間,如果時間短期的話我認為要回來也可,時間長期那就算了吧,畢竟你們相互都有所付出,

  • 18 # 4qnmd4

    送朋友手機從法律的角度講是一種贈予行為,在沒有合理的理由下法律不支援收回;從道德的層面來說你贈予對方物品是心甘情願的,就當是一段感情的成本吧;從人情世故來說既然當初給別人了,就是別人的東西,且拿回來還是舊的,要他做甚。基於這三點,不建議要回。

    但是,如果對方是在欺騙的情形下,以脅迫的方式逼著你送的,或者拿到手機就和你分手,那就支援你去要回來。

  • 19 # 錢不是問題7

    這個問題,現在回答得很輕鬆,看手機用多久,要是半年以上,肯定就算了,不要,但是剛剛買幾天,就分手了,一定要,感覺是詐騙,明擺著維持不了,還花了大價錢,不值得,[捂臉][捂臉][捂臉]一家之言,僅供參考,假如捱打捱罵,概不負責,

  • 20 # 長熊

    這要怎麼看了,合理不合理沒法給一個準確的定義。男女談戀愛就是你情我願,互相喜歡愛慕的一個過程,這個過程有長有短有成正果的也有分手的,很正常,當然談戀愛也需要付出的,包括金錢,在這個過程中有些是男女互相都付出,這是最好的,最後不管是分手還是在一起,大家心平氣和;但是更大多數的是大部分男的付出,本來就男的除了感情付出外,還需要付出金錢,對於不寬裕的男方來說,分手了就覺得委屈,要回來當然是能好點。

    這個事情不能說誰對誰錯,既然你提出這樣的問題就是你肯定在談戀愛的時候用了男的不少錢,因此你就覺得問你要手機你就委屈。

    奉勸談戀愛中的女生,最好在談戀愛中不要貪戀男方的金錢,花錢最好花自己的,吃飯你一頓我一頓,他有錢可以請你吃個好的,你沒錢可以請他個一個簡單的面啊、蓋澆飯什麼的。在談戀愛期間不要覺得花他的錢是理所應當,誰都不傻,誰的錢都不是颳大風撿的;另外,如果你還沒有十足把握的時候,最好別讓男的把你睡了,那樣的話分手後你就不會覺得自己吃虧了,這樣你也就不會計較他要回你的手機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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