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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夏蟲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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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汲人知
女兒買房,有錢填補一些,沒也就算了。給女兒的錢,那是肉包子打狗,有去無回,還想要回來,妄想!你丈夫虧欠女兒,那是他的事,不能拿夫妻共同財產幫她填坑!你繼女也太不值錢了,嫁人還要賠80萬!明知你們是再組家庭,要那麼多陪嫁,就是毀你們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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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品味人生740508
這個問題,要從幾方面回答,第一要看他們婚內感情基礎,如果不是深仇大恨,完全可以幫的,畢竟夫妻一場,不容易,再者,倆人有孩子不看佛面看僧面,看在孩子的面,也不會袖手旁觀的,話說一日夫妻百日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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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冬眠懶得記
這個問題不要跟撫養費混淆視聽,國內大部分把給孩子的撫養費當做對前妻的扶助,這是很奇怪的想法。撫養孩子是天經地義的事情,不要為逃避責任找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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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怎麼樣才能管理好情緒
女兒撫養到十八歲已經盡了義務了,且是判給給她媽媽了的,又照顧她上了大學,二十五歲了,所有的義務都盡完了,出嫁應該只要個儀式就行了,女兒也該自立了,也該為父親考慮考慮了!嫁妝就不要考慮的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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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蘇蘇心理
前夫和前妻離婚,女兒判給了她媽媽,既然是由法院判決離婚,判決書上應該寫的有撫養費,按照判決書上執行就好了,法律規定撫養到18週歲。
老公想對女兒好,可以理解!
但從法理上講,男人既然重新組建了家庭,那麼他對以前的家庭就不再負有責任,所有的責任在離婚時已經重新界定,女兒判給媽媽,爸爸掏扶養費,至於結婚買房之類,別說是女兒,就是兒子,老公也不再有這個義務。
幫可以理解,但要徵得老婆的同意,老婆也要考慮老公的感受,如果,老公不顧你的感受,堅決要把房子給女兒,那你就堅決和他死磕到底!他說的對,對於共同財產他有一半的處決權,他有一半的權力而已,而不是全部的權力!既然他只有一半的權力,那他有什麼資格做這樣的決定呢?只有掌握另一半權力的人也同意把房子給他女兒,才能做出把房子給女兒的決定啊!伴侶都沒同意,他怎麼行使他那一半的權力呢?
如果你老公足夠聰明的話,他不要給你吵,也不要給你講理,因為講理是講不通的,他應該給你打“”感情牌”,唱“苦肉計”,最起碼,博得你的共情,也許,你也會設身處地感同身受的替他考慮,如果老公特別能賺錢,老公又特別在意你感受,你老公想的辦法你也不一定不能接受,這就要看你老公的”演技”和你對他的感情了,但如果老公要如你文中表述的那種說法,是個女人都不會同意,因為,有句話叫“發乎情,合乎理”,老公這事辦的吧,既不合乎理,又沒注重老婆感受,所以,怎麼能辦成呢?
沒有聽說過嫁女兒一方還得被婆家要求共同掏錢買房的,應該是前妻提議男女雙方各掏一半錢買房,房本上寫男女雙方共有,前妻挖個坑,讓前夫去跳,你老公明知是坑,但他願意跳,因為他也願意給女兒出錢,但他沒有考慮到你的感受,這是不對的。
這個問題已經給你分析梳理明白了,至於該怎麼處理,你看著辦。
願我的回答可以幫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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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啟東行
有責任,但有條件。前妻自己帶著孩子,我的觀點是養;如果前妻己經再婚,只出孩子的撫養費,或者把孩子接回到自己身邊撫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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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你身上有WiFi
這個沒有責任更無義務,如果前妻一家有恩於你或者念及舊情也可以在能力範圍內幫忙接濟,當然也可以養他們,完全靠自己自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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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張米拿
要看前夫的經濟條件 ?假如男方自己的收入可觀 ?離婚前也是男方提出的 ?須然和老婆離了 ,但前妻和孩子及男方家人在離婚前女方也很優秀的吧 ?只是男人在遇到到新歡 ? 作為男人 有責任有擔當因自己過失,對原來前妻及家人給予幫助沒有什麼不妥的 ?除非前妻在婚 、另外組織家庭了 ,前夫就不用負責了支付生活費了 !現任的女方你覺的男人現在和你在一起 就應該把錢全部交給你保管才好,才是真心喜歡愛你嗎 ?前妻照顧著前夫所生孩子及一家人支付費用不應該嗎 ?如果現認女方覺得 男方這樣做心裡不爽 ?那你可以離開 ?回是告訴男方 :你現在是我老公應該把錢用在我身上 、不能在給前妻的一切費用的 !要是在給被我發現 ?我們分手算了 ? 請問下是誰最有話事權 ?我是還是男方吧 ?知足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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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美女美圖美景
那要看情況,如果前夫因救老婆的原因而造成失去生命,我覺得作為被救的妻子為對方家庭負責還是應該的。如果是一般死亡,是否照顧前夫一家,那就看與前夫感情以及與家人相處如何了,另外自己的經濟條件以及距離遠近而定了。另外就是自己後來是否再婚,以及再婚後的配偶對此持什麼態度也有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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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fg廣樂
那要看哪種情況下了,站在公眾角度講,養是人情,不養是道理,因為一般如果離婚了,也就跟陌生人差不多了,不過如果有小孩,而且孩子又很小的情況下,小孩又判給了母親,作為父親,還是有必要,無條件,扶養至孩子成年的,當然孩子成年以後,按照你自己的經濟能力,能幫就幫,不能幫也沒人敢怪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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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長春老羊
有錢幫幫,沒錢別充臉,至於房子一家人閒也閒著,可暫借女兒住幾年,但要立字據(因為是同父異母)。把條款寫詳細(這事還得你這個後母辦)先小人後君子,即然幾萬都不差別太苛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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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嗯嗯好的呦
跟他離婚兒子給他,帶上你那份錢走人,二婚就是麻煩事多,說實話你已經做的不錯了,男方沒房女兒可以不嫁的,沒有幾個女兒嫁人給女婿買房的,不多要彩禮就不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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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默默的魚
他前窩的孩子他自己想法去,你們共同的財產不能動,除非他想離婚,他前妻有點不要臉,他女兒也25歲了,也得有點主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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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玉人不熟
那是他女兒,和你的兒子一樣都是他孩子,而不是什麼前妻的女兒。
這是他為自己孩子做的一切,他們是血親,和前妻無關。把丈夫要為女兒買房子說成無條件養前妻一家,過於惡毒了。
你內心大約是從來沒愛過這個孩子,反而像防賊一樣防著她,一心為自己兒子打算,兒子年幼就讓老公買房子給他,保證所有的財產都留給自己的孩子。
你大約是覺得嫁給這個男人,他就是你的私有財產,這是個誤會,你理不理解都無所謂,但是事情多半不會按照你期望的實現。
我本來不覺得長輩需要為子女的婚姻添磚加瓦,但是兩個都是他的孩子,同樣有財產繼承權。父親想為出嫁的女兒做些什麼都是應該的,換句話說,你兒子才十歲,如果離婚你也是前妻,你希望他未來被後媽這樣對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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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迴圈經濟齊
我覺得這事兒同情你。你老公很不著調兒。女兒雖然是自己的,但離婚時判給了前妻,前妻沒盡到扶養責任。女兒已經25歲,大學畢業了,經濟等各方面都應該獨立了,誰也沒有責任再繼續為她買房了。
你已經做的不錯了。如果你老公堅持給她買房,你可以離婚,財產分割以後,他的部分隨他處理。你自己的財產再結婚自己處理。孩子判給誰你們商量。
你老公這樣的人你就得這樣對他。否則,你虧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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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梁哥148793673
一紙判決書,一個離婚證,一場婚姻就此斷舍離!如需盡責任,必須與你們共生的孩兒們盡撫養之責!這是法律明確規定的,需履行的義務。至於養前妻及全家人,法無所規,現實中也更無須盡責!如你有佛心善念,且經濟條件允許,你前妻家庭生活窘境,可出於對舊情的憐惜,伸出援手相助一下她(他)們,是個人道德丶社會公德所倡導的,前提是自願的,絕無任何強制力!時下社會,紛繁複雜,金錢充斤,人心難測,情感淡漠,應珍憐自己,珍惜他人,珍重社會,珍愛生活!切勿因一時衝動而毀掉終身幸福!離婚代價太大了,玩不起呀!且行且珍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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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雲朵mom
說句實話,女兒結婚可以給十萬彩禮也差不多了,還要80萬買房過分了,25歲這麼大的女兒也應該明事理了,為何要逼迫自己的家人,鬧得家不是家就高興了?我覺得爸爸也可以放手不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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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北風9123
這個主要看男方的經濟條件,經濟條件好養前妻和她父母還有共同的孩子,條件是前妻單身把孩子帶好,條件不好那隻能養共同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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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wei26173
生活都不易,互相理解一下,不要為個房子傷了一家人的感情!我也沒看明白,什麼房子需要160W的首付一人一半。實在沒有能不能考慮買個便宜點的房呢?首付底一點,大家壓力都不大!
丈夫是二婚,有一個女兒,判給了媽媽,但是她媽媽長年需要出差,就一直跟著丈夫生活,也沒有給撫養費,只一個月來看一次。嫁給他時她15歲正上高中住校,也沒有很長的接觸時間,她也一直叫我阿姨,我也只是禮貌對她,沒有非要讓她叫我媽媽。我自己沒有孩子,婚後有了一個兒子,於是我跟老公商量後,按揭給他買了房子。
現在丈夫的女兒25歲了,要結婚,男方家沒有房子,要求兩家各出一半首付就是80萬。但是丈夫前妻只拿的出10萬,剩下70萬要老公想辦法,留下一句她也是你親生女兒就走了。因為年幼離異老公一直對女兒很虧欠,我也理解,這些年她上大學,找工作,走關係花了何止三十萬我都沒有說什麼,但這次他居然說把兒子的房子先給她的女兒,然後把女婿的錢給我再買,說反正兒子還小。
我是堅決不同意,首先不管現在房價漲了多少,女婿一看有了房子,動輒上百萬的錢能說給就給了嗎?更別說這是我和丈夫掙的錢買的房,憑什麼要給他前妻的女兒?平常的那些幾千幾萬的給女兒我忍了,現在涉及房子了我堅決不退步。
現在跟老公吵了很久,他說房子有他一半的錢,有權做處置,他就沒有想過我,想過兒子嗎?我該怎麼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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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守你的原則,這個老公沒有考慮你和年幼的孩子。他和前妻的女兒都成年了,沒有理由還要你們的夫妻共同財產去給他和前妻的女兒。他前妻和女兒說不定特意給你老公出這樣的難題,目的就是搜刮乾淨他的錢。你太老實了,之前供給她女兒的錢,他和他女兒不見得會領情,還覺得理所當然,你要知道那也是你和你老公的共同財產。如果你給了,你老公更加不會把你放眼裡,不會顧及你和小孩,因為你唯一有的資本被他搜刮乾淨了,你就更沒利用價值了!男人都是很現實的,沒有利用價值了只會變本加厲。你現在要做的是守住你先有的財產,然後提高自己的賺錢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