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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慢熱3291

    合理,反正全款房子,多個名字而已,過不下去房子也都是自己的和對方沒關係。過得下去的話就沒必要計較名字了反正在一起。誰出錢就是誰的和名字沒關係。加個名字不過讓對方心裡舒服點。我覺得可以做

  • 2 # 醉裡挑燈臥劍人

    她出資一半分走一半產權無可厚非。但加名這個,她要沒出錢其實加不加無所謂的,現在判決看出資方,你婚前全款房,她加名也分不走什麼,建議抽空看一遍婚姻法。如果還不放心,建議公證處做一下婚前財產公證,如果是銀行轉賬的話,把銀行流水也拉一下。車一類的不動產同理。然後,她愛加不加。

  • 3 # 雪落雲端

    反過來問問,婚前女方全款買房,男方要求無條件加名,不然不結婚,請問走過路過看過的大度優雅的女士們該如何評價呢?

  • 4 # 土味的鄉野

    合不合理任何人說了都不算,結婚是你和男方的事情,可是為什麼要結婚呢?互相托付了終身呢?還是兩個人將就著搭夥過日子?

    所以,合不合理,要看男方怎麼對你,是真心的愛嗎?那他都不會等你開口去要求,肯定會把你的名字寫上,因為房子買來就是讓你和他一起生活的。

    如果非要等你張口去要求,而且你還在想這到底合不合理,糾結應不應該這麼做的話,說到底,你們這場婚姻到底是怎麼成的呢?別人介紹?

    所以,浪哥的回答是,你們兩個人都互相愛著,那就合理。如果兩個都不是相互愛著,那麼就根本不合理。

  • 5 # 1162059777

    可以的,但必須公證房產證加名前提的是以結婚為目的。並且如果離婚女方喪失一切房屋所有權。房屋自動歸還男方!好多騙婚婊子是立心不良的提防提防

  • 6 # AAA野搏彈弓老牛

    居然還有認為合理的,這種人活該被算計。如果你願意出錢,可以加上相應百分比份額,這是合理的。如果你們不離婚,這名字加不加,區別不大,除非中途賣房。剛開始就要求加名字才結婚的人,已經想好了不久離婚的退路,這種人你敢要嗎?事實上也有這樣的女人,加名字,結婚,一個月後要求離婚分割房產,合法取得。然後再找一個人如法炮製,很快就致富了。所以,長點心吧,你有房子還怕找不到女人?你是長的多醜?你房子被騙走了,再找就困難許多了

  • 7 # 笑當初

    讓房管局不許中途加名,除了買賣,也可以籤合同公證全結都行,如果是女方的錯離婚就退還,保留原始購房發票,還可以5年一次贈予百分之十,可公證

  • 8 # 啊哈87889151

    當然不合理,房產是男方爸媽買的吧?應該寫男方爸媽的名字,只要兩人將來孝順,百年之後繼承財產才是最好選擇,要知道加名字就等於是索要財產

  • 9 # Amy100564436

    如果男方婚前全款買的,我覺得女方還是不要加名字了,如果男方全款買了房子,就要求女方彩禮不能要,還要有陪嫁,或者讓女方出裝修,傢俱的,我覺得這種情形要另外考慮

  • 10 # 心似流雲693

    這即不是愛情,也不是婚姻。

    講情感?一幅明目張膽的搶劫嘴臉讓感情蕩然無存。

    論婚姻?還夫能成為一家人就做好了離婚分家的準備。婚姻的意義何在?

    這樣的遊戲最好不要在人生中出現!

  • 11 # 即墨漣漪

    肯定不合理呀,理解女方尋求安全感的想法,也理解女方唯恐婚姻失敗的憂慮,可是你想過沒,同樣的憂慮男方也一樣存在呀。最好的辦法是男女雙方共同出資購房,理直氣壯的加上雙方的名字,這樣最最能體現男女平等,獨立自主的意識

  • 12 # 立風酉告

    不合理,應該把男方名字去掉,只寫女方名字。不然女人都不願意結婚生孩子,要把女人們哄好了,民族才有希望,國家才有希望。

  • 13 # 一隻小小肥肥羊

    當然不合理了。

    別拿安全感說事兒,這個鍋,安全感不背。如果女孩願意和這個男的共度一生,那房子上加沒加自己名字有什麼關係呢?反正兩個人會一直住在這個房子裡,白頭到老,以後房子的繼承權,自然也是他們孩子的。如果以後發生了什麼事情,導致離婚,那房子是人家男孩全款買的,也不關女孩的事啊,就算女孩厚著臉皮要求分割這個房子,也不一定能得償所願的吧。

    所以,這個房子,寫不寫名字。都是無所謂的,不知道女方為什麼還要計較這麼多,建議多看看新的婚姻法以後再提出一些合理的要求吧。

  • 14 # 九吧1

    加名後,女方膽大了,離婚就分婚前財產,男方被動了,想長久,就別加,目地不純,婚前財產千萬不能加,沒道理,想長久,婚後的隨便。

  • 15 # Sabrina9478

    男方全款為什麼女方要求加名?通常都是貸款要一起還才會要求加名,因為婚後你的收入有一部分支付了房貸,降低了生活品質,怕離婚沒有保障,要求加名,能理解。但是婚前人家就買好的,又不用你支付一分錢為什麼要加名字?難道女人的安全感就是男人把房子分一半給你?一個男人的心在你這你什麼都不要他也會把所有的給你,但是你死死的用各種手段想抓住錢啊卡啊,心沒在你這也會用各種方法把這些東西要回去,有必要麼?反而讓男人看輕你

  • 16 # 曾經滄海7934122

    赤裸裸的金錢交易,還美其名曰是愛情的保障!和打劫有什麼區別!如果結婚能安穩過一輩子則罷,過不了一輩子分道揚鑣的又和高階雞有什麼區別!

  • 17 # 樂呵

    試問這裡面有啥道理可講嗎?這裡面並不存在合理不合理的問題!既然女方提出來了,那就雙方各自掂量。男方若願意,則皆大歡喜。男方若不願意,或女方妥協,或女方走人。很簡單的事情,幹嘛非要扯成個合理與否的問題呢?

    婚姻是否合適,要靠雙方有基本吻合的三觀。否則就是 強扭的瓜不甜 的結果。要男人房子的女人,彰顯著不自信!

    有個自信的女人,在婚前與男方有約法三章 ,其中之一是:女方今生不會先負男方,但若男方哪天拿來離婚書,女方即刻簽字,且不謀求多爭財產,此約定到女方80歲有效。

    如今30多年過去,雙方仍恩愛如初。男方曾無比感嘆:這個老婆,是他這一輩子也讀不完的一本書,酸甜苦辣皆成趣,喜怒哀樂歌一曲,三十多年沒過夠,退休以後再感受。

    此女,學霸一枚,學識豐富,思維敏捷,意識超前,眼界開拓,出口成章,掙錢能手。登得廳堂,入得洞房,下得廚房。對丈夫有情,對孩子有愛,對公婆有禮,對父母感恩,對姊妹關心,她不自信誰自信呢?!

    奉勸天下的女子,與其花心思去謀劃男人的財產,不如花力氣讓自己成為“老闆”!

    女人可嫁2種男人:一是能讓自己佩服的五體投地的男人,自己心甘情願圍著這男人轉。一是對自己佩服的五體投地的男人,這男人願意圍著自己轉。這兩種模式的婚配,幸福指數都比較高。

  • 18 # 大包包小葫蘆的美麗媽

    不合理,看不出任何合理性。第一法律沒有這條,不合法。第二 這等於是說你不給我100萬,我就不愛你不和你在一起,不合情。第三,這就是威脅男方必須把他和他父母的一大筆財富給你。不合理

    不合理不合情不合法,看不出任何說的通的地方。

  • 19 # 小黃大哥yee

    肯定不合理 如果她非要這樣 就說明她結婚目的不純!!當然你足夠愛她 加上你家特別特別有錢 你就加吧 無所謂了

  • 20 # ACME醫療抗衰美膚

    怎麼說呢……我不會這麼要求,但是我老公,包括我公婆都是直接把房子和老家的廠房寫我倆的名字,我也直接把我的房子寫我倆的名字,這樣不是更好嘛?現在的人太聰明,太會算計了,這麼過日子累不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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