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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後,女方家婚前財產跟男方毫無關係;如果男方對女方不好,離婚後男方家財產歸女方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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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張映雪婚姻律師

    第一,女方家婚前財產確實和男方沒有關係。這一點男方不必也不該有異議。

    第二,關於男方婚前財產的處理屬於贈予,附條件的贈予,即“男方對女方不好”,那要看你們協議中約定的“男方對女方不好”的標準是什麼。如未明確,則條件也很難成就。

    第三,你們結婚後,婚內所獲的夫妻共同財產,雙方無過錯,離婚則一人一半。

  • 2 # 小柔娛樂之情

    婚姻是什麼?是兩個人隨著感情的深入,變成一個“我們”,的美好過程。

    如果在婚前就以物質為核心,那以後,出問題的機率就會很高。

    我建議,雙方都遵從本心吧,愛就在一起,不愛就離開,和其他無關!

  • 3 # 心靈之性

    看你自己怎麼想的,如果愛了就要一如既往地愛下去,如果是真愛,哪怕是生命都可以付出,更何況是這些外在的因素!

  • 4 # 摩羯座營養師

    首先本人女性,所以言論會有性別偏倚哈~

    個人覺得,不考慮嫁妝聘禮之類的,婚後雙方工作,是否生育也不強求的話,只就事論事說這個條件,第一婚前財產是受保護的,所以女方婚前財產跟男方無關是合理的;第二婚後財產雖為夫妻共有,但如果離婚,過錯方是需要賠償的,按照題主設定的“如果男方對女方不好”如果卻是過錯方,離婚予以賠償也是應當,只是賠償多少需要因事而異吧。

    個人覺得既然談到結婚的話題,難免要涉及到一些財產分割的現實問題,薛兆豐將婚姻解釋為辦企業,如此說來結婚對於女性來說機會成本和沉默成本更高,畢竟婚後操持家務再加上生兒育女之類的多由女性擔當吧,且事業上升會受影響。所以婚前要男方一個態度和對婚姻的一個保障是難免的。

    況且題主的困擾若是來自後半句——離婚後男方財產一半給女方。豈不是還沒結婚就開始考慮離婚了?難道不是應該想著如何讓婚後生活更加紅火,為家庭和睦而努力嗎?不離婚,自當沒有這後半句的煩惱了[耶]

  • 5 # 川妹子可欣

    首先我覺得這個婚前協議應該是不受法律保護的,因為不管籤沒簽,男女雙方的婚前財產都和對方扯不了關係。

    其次說到第二條,離婚後男方家產一半歸女方,這個“家產”看怎麼定義,如果是夫妻婚內共同財產,那麼本身婚後所取得的共同財產,包括工資也有你的一半,要男方的那一半取得也不是那麼容易的,除非真的是大財產,否則這個協議毫無用處;另一方面,如果你指的“家產”是有包含男方父母那邊的,那麼也是竹籃打水一場空了。所以這個協議本身毫無價值。擬定其他的內容吧!

    最後,夫妻和睦生活最重要,祝你幸福!

  • 6 # 明天的事明天再說

    不能接受!對人好不好沒有標準。你覺得你對她好,她不覺得,比較冷血感受不到怎麼辦?而且男方的財產有可能是父母辛辛苦苦掙的,憑什麼分給女方一半。女方這樣有安全感了,男方就沒有了!

  • 7 # 清月安

    結婚是一個先小人後君子的過程,首先婚前可以明確的把財產這方面的問題說清楚確實可以避免婚後因為這些問題爭吵。其次,婚前財產應是歸個人所有,婚後男方對女方好壞沒有硬性標準,所以無法去界定。如果男方犯了原則性問題,男方為過錯方,那可以多爭取一些財產。

  • 8 # 男權主義

    可以接受,沒什麼大不了的!我們要尊重女方寫的婚前協議,因此我們也寫了一份婚前協議希望女方夢尊重。

    一、男方婚前財產與女方沒有任何關係包括全款的房與車。

    二、男方給的彩禮金額可以以女方要求的金額為主,但女方需要給男方陪嫁同等金額的嫁妝以表示彼此尊重和門當戶對。

    三、同意男方對女方不好,男方財產歸女方一半的規定,但男方財產特定為婚後財產。注:為防止騙婚現象的發生,7年之內不得離婚。

  • 9 # 一休在中國

    愛情的誓言五花八門,比起拋頭顱,灑熱血,還算理性。感情最好不要建立在不平等條約之上,歷史長河告訴我們,前景堪憂。

  • 10 # 永遠的西南人

    不接受!霸王條款!一,不平等,只要求一方。二,“不好”不能只有一方損失,而且沒有衡量的尺度。要求女方財產和男方沒關係,可以接受。男方財產你享受也行,但是離婚,不能覬覦對方婚前財產。婚內財產安法律分,可約定男方有重大過錯的,如出軌家暴要淨身出戶,都可以接受。不能接受什麼對女方不好,就要一半財產的約定。

  • 11 # 煙雨滿閒庭

    不管男女,婚前財產都跟對方沒關係吧。這不用多說。

    至於第二個,一個女的願意嫁給一個男的,無非就想家庭幸福,男的對女的好。

    能寫下這個婚前協議的男的,可敬。他用一紙協議把自己圈了進去,他就會努力的去對她好!

  • 12 # 曾廣楠

    其實好多的婚前協議是沒有必要的,也不能作為婚後生活好壞的基礎,搞這個只不過是需求個安慰罷了,把婚姻當做利益,那幹嘛還要在一起呢,婚後的生活都按照婚前的協議過,那肯定過不好的。

    結婚本就是一個全新的開始,男女雙方來共同面對未來的生活,也不需要所謂的協議所束縛的,搞的跟籤合同一樣,沒的意思。

    言歸正題,婚前的財產屬於個人,男女都是一樣的。

    結婚後男女所得的財產是共有的,如果離婚會按照法律的條文來進行分割。

  • 13 # 雲和水的情感天地

    回題主,這樣的婚前協議,我接受不了。

    首先,女方家婚前財產跟男方家毫無關係,這點是毫無疑問的,你岳父岳母辛苦一輩子得到的錢,憑什麼給你呢!

    然後,如果男方對女方不好,男方家裡的財產給女方一半。男方家的財產,顧名思義,也就是男方父母辛苦一輩子得到的財產,那人家有憑什麼給離婚後的媳婦呢?你已經跟人家沒關係了啊,所以這個協議的確是有點雙標了。題主如果是男方,不妨換個角度去問女方,如果婚後,女方對男方不好,那麼女方家裡的財產要歸男方一半,看看這姑娘怎麼說。

  • 14 # 開心大姐91

    這樣的婚前協議是一種不平等條約,主要將協議的角色轉換,請問女方願意接受嗎?答案應該是否定的。如果真是太在意財產分割歸屬問題,又何必結婚呢?

  • 15 # 情感解憂所

    首先這個協議本身是有問題的,因為對女方好是一個無法量化去衡量的東西,所以法律不支援,即便是有效,後面也會產生很多的糾紛,比如男方覺得自己做的挺好的之類。

    其次,這個問題本質上是女方希望透過這樣的方式來約束男方,其實是很幼稚的,一是這個協議本身會引起雙方的矛盾,可能都走不到結婚那一步,二是即便男方同意了,未來做什麼女方都可能會覺得男方不是出自真心愛她,前面只想男方對她好,後面就會要求這種好是出自真心的,必然會有問題。

    最後,再往深層次看,是女方安全感不足,對自己以及自己的情感經營能力不自信,胡思亂想,所以才想防範與未然,但這樣的方式,可能會帶來更多的問題。要想過的幸福,關鍵還是要有能力去掌控生活。

  • 16 # ljq0328

    這協議必須籤啊!

    不僅籤,還要儘量把範圍擴大。因為你說的是“男方家”、“女方家”,這概念包括了男方和女方雙方父母的財產。只要你父母不簽字,這協議是無效的,廢紙一張。

  • 17 # 享受生活美麗人生

    這是啥協議呀?是不公平協議,堅決不能同意。如果同意的話,再加上一條:如果女方對男方不好,女方家的財產歸男方一半。這才公平,否則,寧可光棍。

  • 18 # 庸人L

    如果她很愛你,並且以前受過類似的傷害,吃過虧,是害怕而已。可以接受。結婚以後,夫妻倆一心一意的過日子,她的心態就會改變。如果她沒有吃過虧,那麼,這種表現這種協議不像真愛。所以,沒法接受。

  • 19 # Luzhanxiao

    這不是婚前協議,這叫婚前潛規則。雖然說男女結婚有一定的不平等,那就是男方要吃些虧。但是婚前協議應該相對平等一些,那就加一條,女方出軌或對男方不好、女方的財產有男方的一半。只有這樣互相制約夫妻二人才會共同珍惜愛護對方,相對婚姻家庭才會穩定。

    如果,單一制約男方,女方則沒有受到制約女方就可以無限制的隨便怎麼對待男就行。那麼,這個婚姻家庭根本不能長久和協穩定。婚前協議的目的是為了男女雙方的穩定和協家庭而去的,不是為女方保著自己的婚前產財去試婚的,無論婚姻家庭成敗如何,女方都要保著自己的婚前財產。這樣的婚前協議就失去了為婚姻而立的意義了。所以,只能稱“婚前潛規則”。

  • 20 # 張起銘

    我是不會簽字的。

    怎麼叫男方對女方不好,怎麼叫好。用什麼做標準。同樣的事,帥哥叫撩妹,不帥的叫耍流氓。女人找其藉口,男人呼吸空氣都嫌你吸的太大口了。

    不是女人天天喊著男女平等嗎?

    男人不吃軟飯,女方婚前財產與男方沒關係,我認可。同樣男方的婚前財產也與女方沒關係。

    男方對女方不好,男方財產分一半。同樣女方對男方不好,男方也可以分女方一半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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