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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量子意識

    物業問題,普遍而令人頭疼。無制約,想成立業主委員會?親身實踐經歷,真是難!原來要按法律法規去做一件規規矩矩按流程做的事,這麼難!更不用說,即使成立業委會後,要想制衡物業,更難!遇到,欺負人的物業,基本上只能當三孫子忍!

  • 2 # 帥帥成長記錄

    首先要分析這是經理問題,還是個別業主的問題。

    沒有一個人會沒事找事,經理針對個別業主無菲就是物業費的事情,而業主不交物業費就是覺的物業公司沒有服務好自己,而導致被經理為難!如果有業主委員會可以反映致委員會情況,以答到溝通解決問題!或者反映到社群!

  • 3 # 擺渡紅塵

    首先,業主是小區的主人,物業管理公司是由開發商或業主委員會委託的物業服務企業,物業依託合同對小區的建築及其裝置、衛生、綠化、安全等進行管理和維護,所以每一位物業人員,包括物業經理都需要合法、合規、合理地為業主解決問題,而不是為難業主。

    如果遇到業務經理經常為難你業主,那麼業主要記錄好各個事件,做到有理有據。然後要確定物業經理這麼做是不是不合理、不合規?是不是刻意刁難?

    比如可以問一下同小區的業主有沒有遇到和你一樣的問題;還可以聯絡物業辦公室諮詢、核實你遇到的問題。如果確定業務經理是故意為難業主,業主就可以進行投訴處理,做到理智投訴,合理解決。

    1.向物業管理辦公室投訴。每個物業公司都有自己的管理辦公室,業主對物業經理有意見,可以去物業管理辦公室投訴。

    2.向業主委員會投訴。如果小區沒有業委會,但業主對物業的意見又比較多,那麼小區業主就可以組織成立業委會,幫助業主處理小區的一些事情,比如選用、監管、更換物業公司。業委會成員一定要公開投票選舉,一定時間進行人員換屆。

    3.如果上述方法都不能解決業主與業務經理之間的問題,業主還可以向主管社群或者所屬街道進行投訴。社群和街道作為基層政府機關,對所轄區的物業有權管理,業主可以把物業經理經常為難業主的事情直接反饋給社群或者街道。

    4.向當地房地產管理局物業管理處進行投訴。房管局可以管理住房類事宜,對物業有管轄權,所以業主對物業公司有意見,可以去房管局進行投訴,請求房管局幫助處理。

    5.撥打當地的政府投訴熱線進行投訴。一定得有理有據,不能誣告,真實表達自己的訴求,投訴物業的不良問題。

  • 4 # 柏樹597

    物業是沒有權力為難業主的,物業是為業主服務的,它為難業主你完全可以不理會,你該交屋業管理費的還是要交的,小區那裡沒讓你願意的,業主是可以提出來的

  • 5 # 使用者曦睿

    生活小區的一草一木一磚一瓦都是業主的,業主是小區的主人,物業公司是業主聘請的管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履行職責,對小區服務和管理。物業員工憑勞動掙錢吃飯,付出勞動理應同其他行業員工一樣得到工資。業主享受了物業員工的服務,有義務按時足額交物業費,沒有物業費物業員工何來工資?市場經濟,且有白乾的道理?物業員工與業主一道共建和諧平安小區,和則雙贏,鬥則俱傷。各個小區情況各異,是聘請物業管理還是業主自治管理,沒有唯一模式,但電梯樓房小區的電梯和二次供水24小時執行,需要物業公司管理。

  • 6 # 安然樂泰

    物業經理經常為難業主,業主除了拒交物業費外,業主所遭到的損失都要由物業陪償,當然業主要有一定的證據,可以透過法律的途徑為權

  • 7 # 人民利益大於天

    業主只能抬頭看看天,有霧有霾的話,自己忍氣吞聲的忍了得了,

    抬頭不見日的話,搖搖頭忍了得了,

    萬里無雲,皓日當空的話,自當聽見了狗放屁,給自己一個微笑,無奈的忍了得了

  • 8 # 防川觀海

    不知道你說的為難是什麼樣的為難,如果是物業職責範疇,物業服務合同已經明確載明,物業能做不去做叫為難你。如果不是物業職責範疇的事你讓物業去做物業沒有做那不叫為難你,撐死叫解釋工作不到位。比如有的小區屋頂漏水,已經過了保修期,修修補補已經無濟於事,只能大修,大修有維修基金的可以申請維修基金,沒有的只能業主分攤,但是有的業主就不理解,不同意分攤,認為就應該物業出這個錢,物業自然不會出這筆錢,一些業主就會認為物業不作為,以此為藉口拒交物業費。這個時候就很難說誰為難誰了。

  • 9 # 於是4299

    如果你們小區物業是房開的子公司,不會有業委會,因為小區要成立業委會相當艱難,物業會千方百計地阻止,真正要成立業委會時,小區業主肯定叫他們走人。那麼在合同期限內,由於他們工作推拖拉服務不到位,就會有業主拖欠物業費,物業經理一般會安排人斷你水斷你電堵你鎖孔,嚴重的會打你人砸你車。總之他們要為難業主的辦法很多,比他們工作還專業。唯一的辦法是你可以暫緩交物業費,並收集相關證據,作好打官司的準備。

    如果你們小區有業委會,物業是透過業主同意,由業委會聘請進來的,物業經理為難業主,由業委會和物業交涉,找出原因按物業合同處理。物業服務比較到位的,業主就必須要繳納物業費,如果服務不到位,可向業委會反應叫他們整改,但不能以其它理由拒交物業費。

  • 10 # 使用者1352451878771

    不可能,所為物業為難業主,多是業主亂停亂放,狗亂拉亂跑、毀綠種菜、私搭亂建等行為影響到其他業主,物業出面制止(所為的為難業主)。如果物業無理為難業主, 全體業主聯名趕走這家物業。

  • 11 # 藍夕陽

    看來你真不懂小區的事,不懂不要緊,不能胡說八道!物業為什麼不讓成立業委?這與人家物業有什麼關係?成立業委對物業有利還是有害?你怎麼知道物業反對成立業委的?是不是用你的心態猜疑人家的?業委是物業必不可少的,沒有業委物業的很多工作都很難進行,成立業委需業主代表向社群申請,社群會依條例規定給矛答覆,所有的過程必須要在社群人員監督下進行,並留有影視資料存檔,我看過小區業主幾個人自己商量著就成立了業委,這樣的業委能代表全體業主嗎?

  • 12 # 老頭114474768

    物業分為兩種,一種是支援成立業委的正規物業,另一種是阻止成立業委會的開發商成立的物業管理公司。第一種是原老房產公司開發的小區和老舊小區,物業人員基本上由清掃拉極,門衛安保,人員組成,綠化都是衛生工作人員兼幹。管理人員都是居委會工作人員兼職,業委會在居委會領導下,開發公司派一名工作人員管理門衛,衛生,綠化,和收取物業費工作。在管理上是政府直管到居民(業主)第二種是開發商組建的物業公司由開發商管理,基本止是開發商的親朋,管理人員眾向,大多數都不是業主,他們一邊以物業公司的名給開發商賣房,和車位,一邊招聘管理小區的衛生,安保,維修,和季節性綠化人員,這種物業公司是阻止成立業委會的,業主跟居委會基本脫節,所以物業就變成了小區的主管者。也就產生了以上提出的問題,自稱為企業沒有一個部門給他們發工資,物業為了多撈錢只有在小區內招廣告,辦攤商高價收取水電費等等,收取高物業費就產生了和業主的矛盾。。

  • 13 # 工地小匠

    物業難為業主,可向業主委員會反應情況,業主委員會是有權利更換物業公司的。我們是業主,請記住,物業公司是為我們服務的,我們花物業費是消費的,買的是服務,服務不好,更換服務單位!

  • 14 # 正義資訊

    物業公司必須按照物業服務合同履行職責,物業公司要求業主履行合同沒有授權的義務,業主有權拒絕,如果認為物業公司經理的行為侵犯了業主的自身權利,業主可以向房產物業管理部門投訴,也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訴訟。

  • 15 # 成都房客來

    成立業主委員會:

    業主委員會,是指由物業管理區域內業主代表組成,代表業主的利益,向社會各方反映業主意願和要求,並監督物業管理公司管理運作的一個民間性組織。業委會的權力基礎是其對物業的所有權,它代表該物業的全體業主,對該物業有關的一切重大事項擁有決定權。業主委員會由業主大會或業主代表大會選舉產生,每屆任期2-3年,可連選連任。業主委員會委員由業主擔任,業主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在業主委員會委員中推選?產生。一般說來,一個物業管理區域成立一個業主委員會,根據物業管理區域規模大小,由5-15人組成。如北京新規定:凡商品房、經濟適用房入住率超過50%,或首戶入住已滿2年的新建居住小區,均可組建業主委員會。其權利為:(1)召集業主大會會議,修訂業主公約、業主委員會章程;(2)代表業主與業主大會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3)及時瞭解業主、物業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監督和協助物業管理企業履行物業服務合同;(4)審議年度管理工作計劃、年度費用預算;(5)監督公共建設、公共設施的合理使用;(6)監督業主公約的實施;(7)業主大會賦予的其他職責。

  • 16 # 工地打雜的

    成立業委會,只要業委會團結一致,物業公司立馬乖的跟寵物一樣!

    說白了物業公司是搞服務的,屬於第三產業,目標就是要服務的物件滿意,所以物業也會千方百計的讓業主感受到好的服務!話又說回來了,如果業主有不合理的要求,覺得自己就是上帝就是牛B,非要在小區為所欲為,比如在小區養雞,小區的綠化種菜等等,那就不能慣著,這會影響其他業主的利益!這就像你去飯店吃飯一樣的道理,你好好的吃飯付錢,店主應該服務好,你說你要有過分的要求或者吃霸王餐,顯然會被為難!

  • 17 # 尋樓探寓

    第二,就是業主以為物業在為難。為什麼會這麼講,我就舉一個很小的例子,有很多業主在自己家門口放置鞋櫃這樣的事情。很多人覺得這是我家門口,也不妨礙別人。其實不然。1.公共區域屬於全體業主共有產權,如果你要使用,就必須爭得全體業主同意或者業委會同意。2.樓道屬於消防通道,禁止佔用。這是很嚴肅的事情。如果消防單位過來檢查,處罰的是物業管理單位,因為現場是物業在管理。但是,物業呢又沒有執法權,很尷尬。物業在要求業主整改的時候,很多業主是不明白的,以為在刁難。(其實,物業完全可以不這麼做,物業定期排一個消防整改通知單,證明通知到戶。其實,就可以了。這叫管理痕跡。為什麼呢。因為業主是簽署過(消防責任書)的,要對自己負責的範圍承擔責任。換句話說,真有什麼事,物業能證明他們正常有管理。就可以規避風險。而業主要承擔責任。這個各位業主一定要注意。)

  • 18 # 九智使用者164809192984

    業主不懂合同規定和社會公德不是難為物業嗎?我是業主!我憑心而論說公道話!政府掏錢維持日常的物業管理,並給業主到時候也分點紅利,業主想怎麼著就怎麼著!那還有規矩可循嗎?

    成立業委會之日,就是全體居民業主們更倒黴之時的到來!

    業委會不應該存在!業委會是挑鬥是非的罪魁禍首!買房買的就是鄰里和協風氣正丶環境整潔和物業服務好的小區,我們小區物業就很好!收費適中服務到位!符近幾個小區都成立了業委會,攪的小區不得安寧,形成了惡性迴圈!慘不忍睹!成立業委會的教訓就在眼前!應當吸取,應主動制止成立業委會!

    v我們小區98%業主主動交納物業費且良性迴圈!我們小區也有一小撮人,目標明確想達到個人私慾,企圖成立業委會,透過實名制投票表決後最終讓廣大的業主給否決了!這樣一來少了諸多麻煩和省了業委會人員的開支費用。實踐證明正義是能戰勝了邪惡的。

    關於有無物業服務問題我認為; 堅決不同意取消物業,應加強物業,用法律手段管理物業!,肯定的說居民無法也無能力自治,凡提倡自治的都是極短期行為,都是瞬間的眼前利益l!後果是小區將垃圾成山,養雞鴨狗氾濫,種地圈地無止境,鄰里間矛盾加劇!所謂業委會將乘機組織不明真相百姓鬧政府,使百姓與v對立加劇仇官丶恨官!

    物業管理應步入正軌,用法律制約,決不能受業委會干擾。

  • 19 # 西柏利亞狼74779432

    你別忘了,物業是給你們打工的,你們是主人,你們有權利讓他們下課,小區業主,必須聯合起來,必須要業主委員會。

  • 20 # 使用者6840273159739

    物業是個商業組織。牽扯到利益的單位這些利益單位一起配合物業開發商來壓寨物業。說是有物業法可是業主卻很難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利益。往往都是物業的一些行為要讓業主付出很多代價才能得到保護。物業現在已經是破壞社會安定的一個重要因素了。就拿太原市龍雲家園的物業來說。開發商的地下停車場無人問津。物業就不再允許私家車進入小區的地面露天停車位。私家車不準進入小區。這就是一種破壞安定的行為造成不和諧的主要因素。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原來你們班級上的差學生現在怎麼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