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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犯會因為沒有直接證據而被釋放或者減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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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斌格謙

    章瑩穎為何遲遲下落不明?嫌疑人面臨什麼罪名和量刑?嫌犯是否會被判處死刑?如果嫌疑人一直拒絕交代章瑩穎下落,而美國警方也沒能找到更多證據,那麼嫌疑人會不會逃脫謀殺罪?對此,為章瑩穎家屬提供法律援助的代理華人律師王志東、著名華裔律師劉龍珠等進行了詳細解讀。為什麼還沒找到章瑩穎?章家人也反覆問到這個。

    找到章瑩穎,已不僅是章瑩穎家人的心願,如果證實章瑩穎遭謀殺,嫌犯會追加指控謀殺罪,甚至加重刑罰,這也是嚴懲兇手的有力證據。那麼為何一直無法找到章瑩穎的下落?

    王志東:

    章瑩穎的家人也反覆問到這個問題。警方公開的說法是沒有找到章瑩穎,其遇害的時間、地點、方式等資訊都沒有公佈,也沒有解釋原因。如果能找到章瑩穎,確定章瑩穎遇害,警方又能提供證據證明瑩穎遇害與嫌犯有關的話,檢方的起訴就會從綁架罪變成謀殺罪。

    “當然,這個案件在證據方面一定會有更多的發展,我們相信美國警方和檢察官應該在今後陸續將更多證據披露出來。”據王志東透露,瑩穎的父親、小姨、男友三人參加了庭審,首次面對嫌犯,儘管他們內心非常難過,但還是表現出極大的剋制。瑩穎的家人希望儘快找到瑩穎帶她回家,也要求對嫌犯判處死刑,讓他付出代價。至於民事方面的責任,家人還沒有討論。

    會以什麼罪名起訴嫌疑人?一有證據,可改控謀殺罪。

    目前檢方是以綁架罪向聯邦法院起訴克里斯滕森。當地的聯邦地區檢察官辦公室發言人莎倫·保羅在首次聆訊結束後向媒體表示,如果克里斯滕森最終被判綁架罪名成立,他將面臨終身監禁。

    王志東:

    此次負責指控的檢方是聯邦檢察官,他們的一個辦公室在伊利諾伊州的中部。聯邦檢察官代表的是聯邦法律,也就是說,根據警方判斷章瑩穎可能已經遇害,如果最後認定章瑩穎是遭綁架致死,嫌犯的刑罰可能是終身監禁或死刑。

    劉龍珠:

    檢控罪名不一定是證據確鑿才能檢控,只要認為有這種可能就可以檢控,而且FBI也相信章瑩穎死亡了。在美國司法實踐中,像這類案子一上來檢方都會檢控一大堆罪名,這是他們慣用的手法。而章瑩穎的案子,只有檢控一級謀殺罪才是維護法律的尊嚴。具體來說,檢方可以檢控嫌疑人三條罪名,第一條是一級謀殺、二是過失殺人、三是綁架。

    案件審理將會持續多久?“程式會持續半年到一年”。那麼,章瑩穎案的審理過程,大約會是多長的時間呢?

    王志東:

    案件的審判過程會比較長,我根據以往的案子,預測可能要到2018年才能宣判。

    劉龍珠:

    大致會經歷聆訊、預審、大陪審團決定以什麼罪名檢控嫌犯、陪審團決定定罪等步驟。整個程式會持續半年到一年。預審之後,大陪審團將決定以什麼罪名檢控嫌犯。

  • 2 # 顏二哥有言23

    可以說目前在整個案情,證據還沒有完全明朗的時候,任何可能都會發生:如定罪重判,定罪輕判,無罪釋放。證據當然是最關鍵的,但是千萬不要忽視檢控兩方的實力,以及他們各自採用的攻防策略。在美國,一旦有大案,名案,都會有有名的重量級檢察官和辯護律師參與其中,雙方會在各個環節上你來我往,互找“漏洞”,一不小心被對方得手,最終輸掉整個案子。而且不會早早結案,可以預期這個案子會拖相當長的時間。除非檢辯雙方突然改變主意,願意達成妥協認罪,才可峰迴路轉,早早結案。所以,大家要有“長期抗戰”的心理準備。

  • 3 # 手機使用者7210168046

    我天天都看好多遍關於瑩穎訊息的新聞,只想看到一個好結果,要麼瑩穎還活著,要麼罪犯得到千刀萬剮。美國那麼多人,連個罪犯都治服不了,真他媽都是草包,飯桶。要是在中國很快就會有給果,乞禱中國有能力之人幫助早時找到瑩穎,讓罪犯早時受到懲罰,讓他生不如死。中國華人多靠你們的支援了,一定要讓美國給我們一個滿意的交待,對瑩穎家一個安慰,加油!中國人。

  • 4 # 創意175857587

    無罪釋放那是不可能的,聯邦警察已經有很多證據了,還有很多沒有拿出來而已,那可都是鐵證。減刑有可能,我考慮最多就是無期徒刑,假如瑩穎找不到的情況下。如果瑩穎活的,罪犯就是無期徒刑,人沒了,就是死刑。聯邦調查局起訴的目的就在這呢。罪犯律師再牛沒用的,這個案子是國際案子,全球都在關注,美國也得考慮影響。再說了,罪犯太陰險,內心及其陰暗,所以才會那樣淡定。

  • 5 # 泰山玉18

    不會減刑!(章)找不到,也是因他不讓你找到的。前期:章上了他的車,在車裡他承認打過她,帶回公寓又消耗她的意志。只有老實交待章現在被藏在哪裡?死見屍,活要見人才是唯一出路!!!

  • 6 # zj7648606

    雖然當局認為章瑩穎已經遇害,但是還沒有找到章瑩穎的屍體,在沒有直接證據的情形下,無法將他列為兇殺案嫌疑人,因為美國遵守疑罪從無原則。除非被證明有罪,否則被告(嫌疑犯)被認定為無罪。在美這種案例有很多。目前看這傢伙法庭一言不發,是想鑽法律的空子啊。 期望警方找到兇案確鑿證據,比如DNA比對的證據,屍體等,否則還真難說了。美奇葩的法律。

  • 7 # 醜魚小漠

    說實話我覺得警方已經找到屍體了,人肯定是已經死了,並且很殘忍,所以遲遲不敢公佈,現在至少中國和美國兩個國家那麼高的關注,怕公佈後帶來的影響太大,所以不敢公佈!在中國也一樣,影響巨大的事情一般也不會輕易就公佈出來,防止造成社會動亂

  • 8 # 春芽秋果綠色生活

    謝謝邀請。根據美國的法律會的,沒有證據就沒有辦法定罪的,現在案情撲朔迷離,犯罪嫌疑人只是嫌疑人,還不確定是罪犯的呢,比較麻煩,美國公民的隱私權太大,很多東西不好查詢,而且對於一箇中國人,美國人其實並不是太關心,中國人就不一樣啦,大家雙眼都在盯著。喜歡我就關注我噢

  • 9 # 悠悠182971557

    我一開始聽到這訊息就很關注、章瑩穎她一個人去了美國只有二個多月、走在馬路上這麼會去搭乘陌生人的車真是為她心疼、我六月去了巴厘島也一直天天在外關注著還一直在想人找到沒有、但願瑩穎平安無事

  • 10 # 15150178759

    謝謝你的邀請:如果真找不到,是無法確切定罪的。羈押之後只能取保走人。如果一直羈押,也是不現實的。出來了對他反而不安全,必竟他口中有太多的秘密,FBI也不會放心的。根據FBI公佈的受害人已經死亡,以及嫌疑人漠不關己的視覺表現,我比較偏重於受害人還活著,只要華人持之努力,要求公佈事實真像,將嫌疑人繩之以法。並且,要求司法公正,公開辦案。受害人父母也可以申請我國司法提供幫助等等,事件有可能出現轉機。讓我們相信這一點,綁架不是為了殺害,綁架是為了獲取,獲取是為了利益和慾望,慾望是為了佔有。那麼,對這起綁架案來說,犯罪嫌疑人心裡應該是綁架是一種取樂方式,殺人不是目的。

  • 11 # yycx142655801

    那個神探李昌鈺的建議我覺得是可取的!

    比如調查並監視嫌犯的人際關係,家人,父母,妻子這些,

    調查她他生活或曾經生活過的地方!

    如果說要藏匿或是更不好的屍體掩埋吧!他總該是找自己熟悉的地方吧!他不可能在一個陌生的地方處理女孩!

    所以我認為,如果想找,肯定還是會有蛛絲馬跡顯現的

  • 12 # 壯士你褲子掉了

    根據美國的司法系統和庭審規章制度,通常來講,嫌疑犯不能保釋或減刑的主要依據有以下幾點:

    犯罪行為的嚴重程度和次數

    被告者在庭審時的態度

    是否曾經缺席法院庭審

    對社會是否造成威脅

    是否有精神病史

    美國中部時間7月5日下午三點,章瑩穎案在美國聯邦法院(Federal Courthouse in Urbana)舉行了第二次聆訊,章瑩穎家屬,校方代表,使領館代表,犯罪嫌疑人及律師出席了這次“拘留聽審”,聆訊共進行了32分鐘。本場聆訊的主旨是對於嫌犯是否得到保釋做出了辯護,辯護律師以“嫌犯在保釋期間不利於交流”為主要原因向法官要求保釋,但被拒。

    《新聞報》報道稱,檢方在此次聆訊中公開了一些最新的證據。其中包括對克里斯滕森的一些監聽錄音。在這些錄音中,克里斯滕森表示自己正在尋找其他的犯罪物件,並描述了“理想的受害人有什麼特點”,此外他還描述了在把章瑩穎帶回自己公寓時後者的反抗情況。(另據中國日報:FBI監控錄音記錄到嫌犯描述自己把章瑩穎帶回公寓時,曾遭到激烈反抗。)

    檢方代表,助理檢察官布萊恩·福瑞雷斯(Bryan Freres)表示,“這些事實表明嫌疑人將為所在的社群帶來多大的危險。”

    埃裡克·朗法官表示,這些證據“看上去非常有力”。

    6月27日在Krannert Center for the Performing Arts為瑩穎舉辦的遊行中,Christensen有提及“最完美的受害者的特徵”到底應該有哪些。有稱在同一晚上,他還在物色可能的下一個受害者。

    並且,有更多的監聽表明Christensen有描述過,他將章瑩穎帶入公寓後,瑩穎是如何反抗的。他甚至在和一個人的交談中提供了證明他有罪的資訊,並在之後以此威脅對方的性命。

    最終,法官以Christensen有暴力傾向且對於社群有危險為由,將他關押到了離法院一個小時車程的Macon郡監獄。而辯方律師以不方便交流、瞭解案情為由一直進行申訴,但以失敗告終。

    辯方律師在庭審後接受媒體採訪,他表示保釋被拒其實很常見的。

    當天在庭外也有很多人等候在外,其中不乏一些美國民眾。當天在現場的居民對日報記者表示,從章瑩穎失蹤的第二天起,她就在關注這個事件,並且在她居住的附近貼上了尋人啟事。這位居民認為該嫌疑犯對於社群安全存在威脅,希望法庭拒絕保釋,將這個嫌疑犯繼續關押。

  • 13 # 毅寶寶9

    快一個月了。美國警察為什麼找不到瑩穎的下落,瑩穎找不到中國華橋學者已急中國人民都不能答應。這不是一個普通的案子。中國警察我想也不會答應的。一定要為章瑩穎的家人討個說法對\(^o^)/對犯罪嫌疑人割了他的蛇頭,也許他就會說出章瑩穎的下落。見意美國警察

  • 14 # 星空幻痕

    無罪基本不可能,現在看來警方的證據是可以證明綁架事實成立的。接著綁架致死或者謀殺等罪名是未必成立的,因為不見人不見屍。如果警方發現Zyy已經死亡的證據,但是仍然無法找到屍體,估計會和嫌疑人達成認罪協議。嫌疑人交代細節和屍體位置,來換取較輕刑罰。

  • 15 # 探討者1

    法律是個嚴謹的東西,必須要有充分的證據鏈,即使是間接證據也要有完整的證據鏈,不放過壞人也不能誤判一個人。如果沒有完整的證據鏈就該放人,等有了以後再抓來審判。假設推斷嫌疑犯只是個幫兇而已,真正的兇手不是他,判了他就等於放過了真兇。他已承認了綁架行為就應該拘押,儘快找到受害人或許還活著,這影響著定罪,希望她還活著!

  • 16 # 十年侯

    如果真的像你說的肯定會被減刑的,應該不會釋放,因為影片顯示坐上他的車出去的!我希望不是你說的這樣,肯定會被找到,還活著,只是可能女孩子遭受了非人的待遇折磨!不管怎樣希望還活著,活著父母就能欣慰一點點!

  • 17 # 格拉莫

    雖然很遺憾,但按照目前的證據和案情,嫌疑人無罪釋放的可能性很大。1 車上即使找到了DNA,也可以解釋為好心搭車時留下的。2 竊聽的錄音證據很弱,可以有多種解釋。3 嫌疑人一些怪異行為並不能形成關鍵證據。

  • 18 # 蘆葦人生

    如果真的找不到瑩穎,犯罪嫌疑人克里斯藤森估計會得到一定程度的減刑,但絕對不會被無罪釋放。因為根據已掌握的證據來看,犯罪嫌疑人克里斯綁架章瑩穎的犯罪事實是成立的、確鑿無誤的。一想到都已經過去這麼久了,然而瑩穎還是沒有任何下落,我這心裡就不是個滋味,真的很難過。

    都怪這個壞蛋克里斯藤森,幹壞事。對於這種大壞蛋,我希望他受到嚴厲的懲罰!!!

  • 19 # 北斗6號

    章瑩穎案件是刑事案件,刑事案件不是按照證據多寡來定罪的,而是需要嚴格的證據鏈,並且每一個證據環節都不能有瑕疵。現在,章瑩穎下落不明,未見人,也未見屍體,即使嫌疑人招供自認殺人,也不能定罪。還記得當年那個辛普森案件嗎?即便是在中國,按照中國的刑事法律,也不能定罪。既不能定罪,刑事調查期屆滿,也只能放人。

    所以,現在最重要的是,要找到章瑩穎。

  • 20 # 千億輿論

    不會釋放,但是估計會減刑。

    因為沒有主證,那就是章瑩穎的屍體,看現在很多關於章瑩穎的問答,這個問題問得非常好。但是章瑩穎嫌疑犯已經抓到,為什麼不透露更多的資訊出來,主要兩方面供大家參考。

    一:FB已經拿到足夠的證據,但是嫌疑人在美有一定的勢力,或者是特權,領導階層迫於壓力只能將事件終結於此,而真相永遠消失。

    二:嫌疑犯雖然被抓,但是沒有章瑩穎的屍體,自己的罪行真的會減刑,再者就是“破罐子破摔”反正都被抓到了,那就不說出真相,心理變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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