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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揚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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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靜月舒雲
謝謝邀請。我認為:疫情爆發既然與此行業有染,且國家對比已經立法了,那再從業下去就屬違法了。所以只能是:放生~改行吧!而且不必糾結,因為糾結也沒用——2820年的不期遭遇迫使全國各行各業的“事業線”都被新冠病毒強制“修正.改寫”了,大部分不適合疫情後新形勢的昔日舊業只能面對命運的現實改行另行創業了~~但這沒什麼了不起的,世間事從來都變換無常,“大不了從頭再來”……祝大家都能心態平和地接受和順利轉型,安康吉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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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樹欲靜而風不息
野生這個掛牌也騙了很多人的眼球。也爭了不少的冒牌錢。應該正名了,不叫野生就改作圈養動物不就行了嗎?何須那麼糾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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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星羽天河
特種養殖行業16年的資料是5000多億。但是現在是2020年。保守估計,如今的特種養殖行業的總產值已經超過了兩萬億。雖然很難相信,但是如果全面禁止的話,會對生態環境造成極大的破壞。也會對社會造成極大的不穩定因素。希望有關的機構能夠慎重抉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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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Dusnxu53e58
首先說一句,特種養殖業並不會被取締,反而會藉此機會走向正規化、合法化、產業化,原因很簡單: “人工養殖的動物”根本就不是“野生動物”。就這一週內,已經有很多特種經濟品種已經解禁,允許繼續養殖和買賣,相信之後還會有更多品種會解禁。
下面是幾種直接取締特種養殖的觀點,我一一解釋下。
1. 特種養殖產業規模小,與國家安全比不算什麼,應該取締。
本次疫情發展至今,8萬多確診病例裡,尚未有任何一例是特種養殖從業人員,特種養殖與疫情並沒有直接聯絡,為何要背鍋?其次,特種養殖經濟總量雖然不大,但都是窮人們的錢,我們更不該殺貧濟富。最後,我們國家法律的公正性要求不冤枉任何一個好人,所以別說特種養殖人員有一千多萬,即使只有一個人,他也不能做犧牲品!
2. 把野生動物混進特種養殖場進行洗白再流入市場,掛羊頭賣狗肉。
首先,任何行業都有漏洞,但都在不斷完善,特種養殖業也一樣。有漏洞就該讓監管部門負起責任堵上,不能為了方便執法就搞一刀切,百姓的生計難道不如“執法者的方便”?
其次,掛羊頭賣狗肉只是少部分現象,原因很簡單,“真正野生的”比特種養殖的更值錢,誰願意把貴的混便宜了賣?
最後,特種養殖發展成熟後,人工養殖必然會導致整個野生品種的價格降低。偷獵賺不了什麼錢,還要承擔違法風險,自然就沒人願意繼續做了。所以特種養殖反而可以保護野外那些真正的野生動物。
3. 特種養殖動物跟野生動物如何區分?
人工標記的方式有多種,比如家禽可以從出殼時就帶上封閉環並進行編號登記到雲端,實現可追溯。養豬業也早就做到了人工標記和可追溯。特種養殖的體量遠小於這些傳統大宗養殖,要做到標記區分並不難,關鍵是要監管部門負起責任。
4. 特種養殖動物就是野生動物,不安全。
中國的《野生動物保護法》是1988年制定,其中“野生動物”的定義一直沒有修訂,有嚴重的落後性,導致現在把“人工繁殖三代的動物”也混淆成“野生動物”。實際上,人工養殖動物由於限定了動物的生活範圍,又與野外種群相互隔離,並不容易感染野生病毒。而且養殖人員作為接觸這些“養殖動物”最密切的人,如果有烈性病毒,這些養殖戶自己就先發病了。何況進入市場時還應進行檢疫,其安全性跟普通的家豬家禽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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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消費是社會生產的原動力,市場消費永遠不會停止,只不過是消費的品種與方式的變化。既然消費要繼續那麼社會的生產也不會停止,也只是消費的品種與消費的方式的變化。消費轉型的過程對原生產方有些傷害。有人成功有人也會失敗。但整體供需是平衡的,社會消費的需求也必須由勞動生產從業者來滿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