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上海徐欽層律師

    1、一般來說,《婚姻法》規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滿2年的,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應當准予離婚。

    2、透過分居離婚必須同時具備這兩點,一是夫妻感情不和分居;二是分居滿2年,分居以夫妻雙方開始分床、分食、分別居住造成同居關係中止的行為來確定。

    3、如果離婚時,雙方都承認因夫妻感情不和分居滿2年,則調解無效的話一般會准予離婚。如果男方認為夫妻感情沒問題,雙方並沒有分居,女方只是為了減輕家裡負擔出去打工,偶爾還回來,或者男方還經常去看望女方,則女方需要提供分居的證據。這種情況下,分居2年不在一起的證據往往難以收集,則該此案件可能無法離婚。

    4、法庭視雙方的證據情況,可能會多次開庭,但決定案件結果的還是雙方的證據情況。

    希望可以幫到你

  • 2 # 律師以案說法

    法院判決離婚主要根據雙方己感情破裂,且又無好可能。分居滿兩年也是法律規定可判決離婚的情形。既使一方不同意,法院可依法判決離婚。

  • 3 # 皇家師爺

    除非個別特殊性案件,否則律師可能是在故弄玄虛。但如此故弄虛玄往往會降低自己的品位,暴露自己的本質。

    但如果是因感情破裂大家都願意分居2年了,此特殊的個別案例是一般是不會有的。

    記得小時候,經常看到電線杆上貼上有老中醫、老軍醫的簡介,他們都說自己會包治百病,但你找到他會,他們總會搖頭說,你這病太危險了,太嚴重了……讓你感到你最多也就能活幾個小時。但又因為他能包治百病,所以,你又不得不求他治療,他也會順水推舟,說了句什麼“好在你遇到我,還有救”。接著,就問你帶了多少錢過來,家裡還有多少財產可變賣。接著,按你的財產能力給你開藥。

    如果律師說案件很簡單,很容易,那麼你就算給1千元律師費,你也覺得真不值得。如果律師說這案子很難……好在遇到了他,結果,你給了百萬律師費,也感覺值。

  • 4 # 洋縣東聯肖哥

    說明夫妻在婚姻期間不存在大的矛盾:還是希望你們永遠在一起,許話說的好,夫妻之間還是一碗飯吃到頭好,你要真息!

  • 5 # 使用者2220163090866

    對的呀!一方死不同意,你說咋辦啊!即使分居兩年,可以法律判離婚,但法官認為只要有一線希望,就挽救破裂的婚姻,要求是勸和好不拆散為原則。破鏡重圓為上策。

  • 6 # 婚姻律師龔林莉

    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視為感情已經破裂,可以判決離婚。這裡面要注意兩點:第一,分居的原因是感情不和,而不是因為異地工作、異地就醫等原因;第二,主張已經分居滿兩年的一方必須有證據證明有分居的事實,而實際上實踐中這一點很難證明。

  • 7 # 丹丹的生活記錄

    1.可能是軍婚,這個會涉及違法

    2.如果女方處於孕期或哺乳期,那就離不了

    3.分居離婚必須滿足2個條件:

    (1)必須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

    (2)分居必須是連續的,且已滿兩年。(不能累計)

    (3)夫妻分居的實質是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之義務

    (4)“夫妻分居滿兩年”須以證據證明

  • 8 # 醜小鴨的快樂

    我就是分居兩年,二次起訴法院就判離了。說明感情真的破裂了,當然最好能出示一些證明更好,比如鄰居朋友證明你們分居兩年。

  • 9 # 孤芳自賞148087084

    該律師故意作虛玄,一般律師吃了被告再吃原告。分居六個月感情分裂二次開庭沒判離?法官與該律師玩花頭!!!只有三次開庭了。

  • 10 # 園147116154

    一個女的帶著孩子,分居好幾年了,起訴離婚,男方不離也不理,就不到庭,向這類的案子,法院也不好強判,隔了好幾年,實在沒希望了,也判離了。即然緣分已盡,好聚好散吧,儘量給對方印象好一點。到底婚姻一場。

  • 11 # 賞花聽語486

    十年前,生意中認識一約四十歲男人,因為,經常在各店的同一部門碰到,慢慢熟悉後,某天,男人也需要我的產品時請我吃飯時,告訴我說,他,正在離婚中。

    但是,後面告訴我的話讓我震驚不已,說他因為離婚開庭差不多近十次了,依然未果。

    我納悶之餘問怎麼個情況?

    男人卻說,他直接離家和小三在一起,他老婆沒轍的情況下,帶著他們的唯一女兒,到鎮上開店去了,而且,生意做得一年比一年好,但就是不同意離婚。

    男人說為了離婚,這幾年每年二次開庭早已經心力交瘁,其他話不再多說,只是告訴我說,僅僅分居只要女方不同意就沒有用,人家個人隱私,我也不便多問,只是席間,那男人說到此處時總是滿臉的無奈與懊喪。

    事後不久,碰到與此男人也有生意往來的小姐妹,她告訴我說,在男人經歷了十次開庭後,總算離了,但是,目前已患癌症,現在已經在等死了。

    小姐妹告訴我,因為男人的小三不是別人,而是他前妻的弟媳婦,所以,他前妻為了報復他同時拆散了她和她弟弟的婚姻家庭,因而,始終拖著他不同意離婚。

    再後來,沒到一年,該男人就死了,過世時,五十歲都不到。

    有沒有看著唏噓和覺得有點瘮得慌?這就是生活中真人真事的一案例,為了離婚幾乎打官司打到死。

  • 12 # 寒煙翠柳

    我朋友的老公忽然跑了,音信渺無,三年後跑了回來起訴離婚,經過兩次庭審,女的要了孩子和房子財產,男的淨身出戶才判處,女方和他都是初戀,男的受不了女方霸道和控制慾,最後選擇起訴離婚。全程我是跟著去的,你這個是不是沒協商好??如果都同意了應該可以,說實話離婚只要一個不同意,真的是煩人,特別麻煩

  • 13 # 稀罕9865

    一般分居兩年還未離婚的,都是因為協議事宜未達成一致,總感覺離婚的代價有點大,不如雙方互不聯絡各過各的好,一分錢損失都沒有就像《少年派》中的錢三一家庭,父母之間互不打擾無限自由。

  • 14 # 會說俄語的寶媽

    這個是婚姻法規定的,一般是保護婚姻的,程式是這個樣子的,我在法庭帶過兩個月我給你簡單敘述一下。流程如下:

    1.立案

    2.分法官

    3.受理

    4.法官調解(這是法律規定的必要程式)

    5.開庭 即使分居兩年 但是隻要有一方不同意離婚就離不了, 雙方都同意但是還有感情,而且彼此沒有什麼大矛盾,基於撫養孩子,照顧老人等各方面綜合考慮,一般也不會調解或者判決離婚。除非另一方出軌有確實合法證據,且男方承認出軌。

    6.離婚最簡單的方法就是去你們登記婚姻的地方扯本離婚證

    7.到法院離婚的一般都不會簡單,或者出軌,或者財產糾紛,或者家暴,或者爭奪孩子撫養權才走法院訴訟程式,這一系列程式沒個幾個月下不來,所以小夥伴離婚很麻煩,沒什麼大事還是湊過過吧。

  • 15 # 分享天傖

    離婚不是那麼容易的,認識一女人,陝西漢中的,分居十二年了,起訴好幾次,錢花了好幾萬,男方就是不答應離婚,不簽字,所以離不了,一張紙害了多少人啊,三十多離到快五十了,就是離不了。

  • 16 # 和詩一樣美好

    很多掙小錢的只弄個律師證,根本沒有系統的專業法律知識,更沒有廣泛的社會承載能力,不要信他,只要你信他就意味著失敗了!

  • 17 # 浪跡天涯adc

    想結婚難,想離婚太簡單了。最傻也是最直接的辦法叫上幾個人或者花錢請幾個人恐嚇威嚇,進幾次派出所,什麼都搞定了。在不行夫妻兩個吵架打架,或者天天跑到對方工作單位鬧事等等。如果不要財產都好離,要是都要離婚了還不想別人知道,還不想鬧到人盡皆知,還有那麼點感情,湊活過吧,離啥婚呀!

  • 18 # 黃昏老夫子欒

    婚姻是與家庭丶子女聯絡在一起的,而家庭的穩定關乎社會的穩定與子女的教育與培養!因此,婚姻的離合也影響到社會與國家。為了不拆散一個家庭,法官總是儘可能勸合不勸離!因此,儘管已經分居兩年,而且是第二次開庭,一方堅持不離一定是有原因的!法官在能解決雙方分歧的前提下,通常會勸雙方和解而不直接判離!

    如果雙方關係已經到達水火不容的程度,也是可能判離的!

  • 19 # 奔放684

    可能錯在你方,你要是男的,離去給她和這個家造成很大的傷害,不然律師都是講法律的,不會這麼堅持。你好之為之吧!

  • 20 # 寒雪shen

    分居六個月以上,證據充分的,第二次提出離婚,就按感情確已破裂認定了。只要是第一次訴訟,哪怕開第二次庭,都基本駁回,刁慣作法。第一次不給離,第二次給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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