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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 # 珂珂恩吶

    這就像愛你的人和你愛的人,愛你的人如果你也愛對方,那麼你們是相愛的。你愛的人僅僅是屬於你一方的愛,對方的愛你無從知曉。

    所以我們應該選擇哪一種呢?

    陳奕迅的歌裡唱到:“‘被偏愛的人有恃無恐’”,因為他們不會不會害怕失去,而這樣的人卻往往不被珍惜。因為人總是對於得不到的永遠在騷動。

    而愛而不得和得而不愛,這兩者是相似的。

    但是愛而不得讓人傾佩,因為無論如何在感情裡付出了真心和付出,只是對方不愛自己並且也很負責任的告訴你你得不到,那麼在遇到下一次的真愛的時候你依然會付出滿腔的熱愛。

    反之得而不愛卻讓人噁心,你明知自己不愛,卻用虛假的愛情將對方束縛,讓對方付出真心自己卻想著其他的愛,過著煎熬般的生活浪費對方的青春與時光。

    所以愛而不得和得而不愛,雖然都是可悲的存在,但是我認為得而不愛更虛假,更可恨,更噁心。

  • 22 # 不良小二

    愛而不得,只不過是人生中的一個遺憾。得而不愛,也許會是伴隨一生的遺憾。

    愛而不得可以說是這世間最美的情感,裡面承載著許多美好的記憶,讓我們如痴如醉。也成為了我們對於愛情最美的定義符號,讓我們對於愛情有所留戀,有嚮往,有懷念,更有深情的眷戀和可以供一生回憶的幸福。

    可以說,愛而不得給了我們許多瞎想,讓我們對愛的憧憬無線放大。

    大多數人可能會覺得“愛而不得”是一種痛,是一種折磨,其實,假設得到了、擁有了、相守了,又有誰知道這份感情能走多久,能走到長,能不能相守終生呢?

    而得而不愛,則是違背自己的本心去接受,也許是因為父母之命,也許是有難言之隱,總而言之,就是自己本不愛的人或事物,卻偏偏要去妥協接納,這會是一種痛苦,也是一種折磨,對自己,或對對方,都是不公平的。

  • 23 # 有知識才有學問

    其實兩個都差不多,一個是被主動的,一個是主動的,就拿我來說,當初相親的第一個女朋友,對我特別的好,超級喜歡我,當時的我卻喜歡另一個人,但那個人不喜歡我,最終的結果我哪個女朋友都沒有得到

  • 24 # 危新

    愛而不得與得而不愛哪個更可悲?

    我覺得得而不愛更可悲。試想,你得到了她的人也得不到她的心,天天同床異夢,心與心的距離是哪麼遙遠。當初她可能是出於家庭壓力,抑或自己給自己賭氣,再者出於暫時性想得到你的幫助而委屈求全。彼此心照不宣,彼此心懷鬼胎,彼此勾心鬥角,關係名存實亡。彼此註定是兩條平行的直線,縱使糾纏,縱然得到,也終究分離。這樣的例子在現實中舉不勝舉,有一種愛叫放手……否則即然走在一起也是一個悲傷的結局。

    愛而不得嚴格來說,是一種美。蒹葭蒼蒼,白露為霜。所謂伊人,在水一方。溯洄從之,道阻且長。溯游從之,宛在水中央。意思是河邊蘆葦青蒼蒼,秋深露水結成霜。 意中之人在何處?就在河水那一方。逆著流水去找她,道路險阻又太長。 順著流水去找她,彷彿在那水中央。這就是得不到而產生的距離美,即便得不到彼此也保持著內心哪份美好,可能是時間空間環境等一切內在因素而使雙方不能在一起,有的人註定偶然出現在你的生命裡,卻要用一生的時間來將它遺忘。當眼淚流下來,才知道,分開也是另一種明白。寬恕、原諒並不代表忘記,也不代表赦免,而是放自己一條生路。漢霄蒼茫,牽住繁華哀傷,彎眉間,命中註定,成為過往。曾經以為,這樣的一見如故,會是今生最美麗的相遇,曾經以為,這樣的一諾相許,會是素色年華里最永恆的風景,卻不知,繁華有時,落寞有時,卻怎麼也讀不懂心頭的一絲纏綿,解不透心間的一抹情意……

    題主,以上是我闡述的愛而不得及得而不愛的回答,我無須去列舉生活中的例子,我一直認為得而不愛是很可悲的,愛而不得是一種婉約情舍的美。也希望普天之下善男信女能夠找到真正相愛的人在一起,從此不分離,因為愛情不會輕易悲傷,所以一切都是幸福的模樣……

  • 25 # 元少卿

    我認為愛而不得更可悲。茫茫人海,能找到一個自己愛的的人,一個想用心去疼,想用一生去守候的人太難了。愛卻得不到,應該是切膚之痛吧。

    但是生命如此寶貴,總歸要學會放棄,尋找自己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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