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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孩子真的不想到最後變成仇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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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晚晴文苑

    如果是男女朋友,真的不能在一起我覺得也沒必要變成仇人,可以不聯絡慢慢的淡忘對方,因為曾經的那些美好畢竟是真實的。而如果已婚有了孩子,為了孩子更不能成仇,這樣對孩子的成長不利。可以跟對方劃清界限,有關孩子的一些合理要求還是要滿足的。

  • 2 # 愛吃肉的鼻涕蟲

    其實不然,兩個人不能在一起了,沒有說一定要仇視對方,當你有這種想法的時候,可以想一想你們在一起時候的好,可能心中那些恨就少了很多,但我認為不能在一起的兩個人,最好的方式是互不打擾,因為當你有聯絡有訊息,可能會情不自禁想要去聯絡,或許他或她已經有了他自己的生活,這或許也是對人家的打擾,你可能沒辦法接納新的生活,所以我想各自安好,互不打擾才是最好的……

  • 3 # 九錦朝鴻

    兩個人如果真不能在一起,最後非要變成仇人嗎?

    這個視情況而定。

    (1)如果兩人真是因為感情的不合,三觀不同等一些家庭瑣事,最終導致不能在一起,我認為一拍兩散,各自安好,沒必要當仇人,畢竟你們在一起也轟轟烈烈愛過。(2)但如果一方品質惡劣,道德敗壞在外沾花惹草或水性楊花,視另一方為眼中釘肉中刺,將無辜的那一方整治非常悽慘,甚至用精神折磨或肉體折磨,達到幾近精神崩潰的邊緣。像這種情況你們關係無法挽回,一個人的道德品質敗壞,是他內心骨子裡往外壞,沒有挽救的餘地,所以必將其視為仇人。

    (3)似是而非的事情,夫妻間最大的忌諱就是,”胡亂猜疑,捕風捉影”,你懷疑我,我懷疑你,但最終還都沒有證據,卻越解釋越解釋不清,最後都疑心重重,導致不歡而散,這種情況下,只是猜疑沒證據,不應視為仇人。(4)夫妻一方沒有家庭責任感,”不思進取,保持終日,無所用心,渾渾噩噩”的生活,整日以酒代飯,坑崩拐騙偷啥事情都幹,就是不幹正事,這種人不在一起也好,一拍兩撒,各自安好,從此不要再有任何牽掛,只是自己後悔找這麼個不爭氣的人,沒必要當仇人。

    綜合以上我提的建議,希望你仔細斟酌,不是原則的問題,我認為還是原配的夫妻為好。

  • 4 # 楊凌農科諾飛

    這個問題問的很畸形,既然兩個人相愛而不能在一起,那就彼此祝福對方就行!把彼此最美好的一面相互儲存豈不更好!

  • 5 # 聰聰影片來了

    你如果愛一個人,最後分手了你會希望他(她)過得非常幸福嗎?說會的都是扯淡!所以分手以後大部分都成了愁人,還有一小部分永遠不聯絡了!如果還能愉快的做朋友,那你就不要說你真的愛過他!

  • 6 # mengairong11

    兩個人分開了,很難成為朋友,如果有朋友間的涇渭分明就不會分手了,既然能鬧到分手的地步那就證明彼此之間有可不可調和的矛盾,所以不可能成為朋友

  • 7 # 遇見奇遇

    不一定,看2人的心智是否成熟,更重要的是如何處理分手這件事,分手發生的原因及處理方式,決定了兩人往後的關係

  • 8 # 好看的臉蛋千篇一律

    感謝誠邀。兩個人如果真的不能在一起,最後非要變成仇人嗎?看到這個話題,我想您已經是和另一半分道揚鑣了,不管是因為什麼原因致使你們走到這一步,不可置否,當初的你們也是因為有愛才走到一起並有了孩子,任何一段婚姻最初都是美好而甜蜜的,因為婚姻裡有太多不確定因素,比如激情過後的平淡,突如其來的變故,以及生活中的瑣碎都會讓彼此心力交瘁乃至一拍兩散,雖然如此,但請不要以仇人的方式說再見,仇恨代表你對自己的失敗的過去也不能放下,結束一段不愉快的旅程,迎接一個嶄新的開始不好嗎?

  • 9 # 煜姐的情感屋

    我認為變成仇人這種說法,只針對於初中高中生吧?也就是中二病的那些孩子們。一般成年人來說,分手了可能會變成陌生人,如果感覺對方人還不錯,完全可以做朋友的。成為仇人這種情況,應該是做了特別對不起對方的事情,把對方傷害的太深了,才會成為仇人。

  • 10 # 追求已存在

    他說我這種性格,如果我們不分手會變成仇人的。我那時候只想他回頭,最後還是我強迫自己拉黑永遠不再聯絡的。挺好的,不然他回頭了我就當舔狗了[捂臉]

  • 11 # 言心論道

    感情走到盡頭,如果一方傷害另一方太深,勢必會由愛成仇。

    如果雙方沒有孩子還好,無非是不見面不打聽對方的任何訊息,用時間來遺忘這份情仇。

    但如果有了孩子,那所涉及的感情糾紛就不僅僅是你們兩人之間的事了。因為為了孩子以後的學習成長,不可能迴避的了對方。如果在當著孩子的面還勢如水火一副苦仇深重的話,那孩子如何面對你兩位。也會傷害到孩子,更會對孩子今後的生活學習造成很大的影響。

    不管有多大的仇怨,在孩子面前都要放下。學會剋制雙方的情緒,不要當著孩子面爭吵。,不管對方做錯什麼都不要說給孩子聽。在孩子面前儘量營造和諧的氣氛,在孩子感覺到就算父母分開了也是愛著他的。

    正如你的問題一樣,為了孩子不想變成仇人。那就你們雙方多點溝通,多點忍讓,一切都為了孩子。

  • 12 # 半糖柚茶

    我覺得兩個人真的緣盡了也沒有必要成為仇人,只做不認識就好了,因為過去的就讓它過去吧!跟他(她)有仇也就是跟自己有仇,放過他人也放過自己

  • 13 # 菩提花兒開

    不一定,如果兩個人不能在一起了,好聚好散吧!如果說非要變成仇人的話除非一方心理有問題,要麼就是彼此的問題沒有解決好,不過還是希望分手後都能好好的,有孩子的可以為了孩子方便見到爸爸或媽媽,兩人分開對孩子來說已經是傷害了,就不要再繼續傷害了,畢竟彼此相愛過,有句話說百年修的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緣聚則緣散,看開點也就沒沒什麼放不下了!什麼愛恨情仇都不重要了!

  • 14 # 鄂深老傅

    二個人如果真的不能在一起,不一定要成為好朋友,肯定不能變為仇人,那樣是不理智和聰明的方法,人與人之間,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都是一個緣分,何必搞得如臨大敵呢,如果成為朋友,相互之間還可以成為知己,對生活,社會也都是有益處的,關係都是相互的,如果仇人多了,那你生活不是要處處提防,活在提心吊膽中,你的生活還有什麼快樂可言呢?所以要想活得開心快樂,就不要有仇人

  • 15 # 裳恩

    如果是我我會弄的乾乾淨淨,不是說男女沒有純潔的友誼,你留著萬一哪天你們又做出點出格的就不好了,另外如果你真的愛他,為什麼是仇人呢,你祝福他就好了,還是他想和你 同仇人呢,那你放手吧,你愛他就讓他自己選擇,如果你對他感情達不到,都不能在一起了,放彼此一個活路吧

  • 16 # 背山戲水

    曾經的一個女人,彼此疼愛,身心交融,在一起時眼裡不會有過別人,心裡裝不下任何異性!五年的同床,都是彼此相擁,難分你我。因為我一次的酒後亂性,無休止的爭吵一年後,和平分手。帶著愧疚,直到被告知已經結婚,我才開始另一段生活。幾年後的超市偶遇,眼神相遇,有驚喜,有豁達,領著孩子的她仍然嫵媚。看著她離去的背影,直到消失,曾經的最愛,希望你一切如意!

  • 17 # 散戶俱樂部

    兩個人如果真的不能在一起,最後非要變成仇人嗎?現實生活中大多數沒有變成仇人,只有極少數變成了仇人,還有極少數最後變成了情人。

    應該是天下之大什麼人都有吧,關鍵是看一個人的,胸壞,人品,我們應該有一個做人做事的底線,我們應該有一個道德標準。

    我認為我們每一個人,都應該在人類的社會活動中修德,因為只有道德高尚的人,才會走的更遠。

    婚戀不成功仁義在,沒有必要記仇,一個心胸狹窄的人,就會積累更多的痛苦,不利於愉快人生。

  • 18 # 李287275412李澤祥

    也是有的,是不明白的鑽牛角人,不想講這下場不好的。

    一般的又似路人,有聰明女人可會安排。總之又會變成兩家似親一樣往來,由於對前友妻的尊重又好似姐妹,也不計較丈夫對前男友妻玩笑。所以友誼可永遠保持下去。

    人與人的關係之妙所在就是事在人為,天下事皆有可能。不可把人想歪了,我見過的,不具體了。就是處理的非常好,前男友妻理解又放心,因為這女人太聰明又心善。

  • 19 # 四季——花開

    多數如此吧,特別是有了孩子以後離婚的,如果不是特別大的矛盾或者有接受不了的事情,大多不會不顧孩子離婚,所以,婚後成為仇人也就沒什麼不正常的了。

  • 20 # 一頭怪牛

    謝邀!因為是你提出來的離婚,對方肯定心裡不舒服!由心理活動轉向外在行動。也是由於個人性格所決定的!離婚了,也就沒有任何關係了!也就不存在好與不好關係了!各人過各人的生活。孩子問題是一個大問題!你們離婚的時候雙方都是仇人,誰都感覺不幸福!離婚以後,你們也就都幸福了!孩子永遠都是一個受害者!雙方把自己的幸福,凌駕於孩子的痛苦之上!你們的良心會遭到上天的報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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