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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那一縷陽光撒在豬鼻上

    小學曾學過一篇《列寧與衛兵》的課文:

    十月革命剛剛勝利,一天早晨,朝陽透過薄霧,把金色的光輝灑在高大的斯莫爾尼宮上。

    人民委員會就設在斯莫爾尼宮,在門前站崗的是新戰士洛班諾夫。班長叮囑他說:

    “洛班諾夫同志,你今天第一次站崗。到這裡來的人很多,你的任務是檢查他們的通行證。列寧同志要來這裡開會,你千萬不能讓壞人混進來!”

    “是,班長同志。”洛班諾夫行了個軍禮,“我以革命的名義保證,一定為列寧同志站好崗!”

    太陽越升越高,到斯莫爾尼宮開會和辦事的人真多,有工人,有士兵,有農民,還有學生。洛班諾夫認真地檢查了他們的通行證。

    人民委員會主席列寧來了。他一邊走,一邊在考慮什麼問題。

    “同志,您的通行證?”洛班諾夫攔住了他。

    “噢,通行證,我就拿。”列寧急忙把手伸進衣兜裡拿通行證。

    一位來開會的同志看到洛班諾夫攔住了列寧查通行證,就生氣地嚷起來:“放行吧,放行吧!他是列寧!”

    “對不起。”洛班諾夫嚴肅地說,“我沒有見過列寧。沒有通行證,誰也不能進!”

    列寧把通行證交給洛班諾夫。洛班諾夫接過來一看,果然是列寧同志,他非常不安,舉手行禮說:“列寧同志,請原諒,我耽誤了你的時間。”

    他又回過頭來對旁邊那位同志說:“你不該責備他。我們就需要這樣認真負責的好戰士。革命紀律是每個人都應該遵守的,我也不能例外。”

  • 2 # 1走向深藍

    做為公眾人物,素質怎麼就這麼低哪?還是在這裡刷存在感哪?連小孩子都知道的必須安檢的!這點道理她會不懂?刷存在感都耍到首都機場了

  • 3 # 使用者2641169534622

    是將個體凌駕於法律之上的嚴重違法行為,是私慾膨脹於普通老百姓之上的張揚乖戾,是對其違法行為的詭辯,掩飾,其言行人品值得商榷。說到底是小人得志的中山狼,應結合以往該人所為,對其嚴處,並將其納入誠信體糸。

  • 4 # 杭州司儀王浩

    我不看明星的藝術造詣,我看修養。這次,我覺得曾軼可太把自己當回事了,以為中國是她一個人的家!開始討厭並厭惡這個人!

  • 5 # 老木木木大

    歷史上,戲子的地位之低下,幾乎無行業可比,現在有殘粉瘋捧,有網路包裝吹噓,社會地位有所抬升,就不知自己為何,囂張跋扈,目中無人,視國法為兒戲,自以為高人一等,而事實上,戲子就是戲子,即使能把白演成黑,也是被人觀看,與猴子演猴戲被人觀看沒什麼兩樣。

  • 6 # claire129

    啥也別說了 到那必須脫帽,這是規矩!所謂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沒規矩的人就是垃圾,可以唾棄了!啥也別狡辯,沒意思!家裡大人從小就教育小孩子要懂禮貌 懂規矩,看來這位十八線選手是沒有童年的!此事站邊檢,沒毛病!

  • 7 # 胡諞傳

    首先糾正一點,她罵的是邊檢人員,不是我們通常所說的安檢,他們跟邊防戰士一樣,守護著國門,罵他們就跟罵邊防戰士一樣,刨除對其個人的侵犯,也有損國之尊嚴。

    其次,戴著帽子過邊檢,就是在故意刁難邊檢人員,而罵人全家,就可以看出她對“下級人員”的態度……她投訴邊防人員的故意刁難和態度不好,反而暴露出自己的故意刁難和態度不好,我不知道,她是真性情,還是真愚蠢!

    第三,再說一下邊檢人員的態度問題。假設執法者面無表情或者言語冷冰冰的,或者勒令你配合的,就是態度不好嗎?有要求邊防檢查人員要言語親切,態度和藹,聲音溫柔……的對待不配合者嗎?這點真說不準,我看邊防戰士都是一萬冷漠的握著槍站在國門上,不苟言笑。

    第四,明星就能法外留情嗎?記得之前有一個女的在首都機場不配合邊檢,最後被罰款2000……而掛別人的照片這種行為,就更加嚴重了,相關部門不能給她特殊對待。

    第五,這是維權行為嗎?我覺得不是,不配合邊檢還倒打一耙,是霸權行為。如果覺得自己受到不公正對待,在小黑屋見到領導後就可以投訴邊防人員,沒有處理你可以起訴啊,在微博上掛別人照片,煽動不明真相的粉絲去圍攻首都機場,其心也是惡毒!

    第六,感謝這次事件給公眾的普法,至少我知道了邊檢的嚴肅性。

  • 8 # 青島小嫚的打油詩社

    戲子無知愛輕狂,

    自編光環閃閃亮.

    號稱粉絲千千萬,

    前呼後擁好風光.

    出門帽子加口罩,

    眼鏡遮住臉中央.

    不知患有傳染病

    還是隱私怕曝光.

    無藝無德派頭大

    自封“明星”誰能擋?

    破壞規則不知錯,

    卻會惡人先告狀.

    敢於道德來挑戰,

    打回原形剝偽裝.

    榮譽本是人民給,

    摘掉恰似如探囊.

  • 9 # tom坤56503141

    先不說對錯, 你在國外也敢這樣我就服你 。不要出門像狗搖尾巴, 來家也像狗咬人。 你那點知名度也只限國內, 你只有在國內才能生出點優越感, 這你很清楚, 所以一回國就自我感覺不一樣了。 勸你回頭看看你在國外的樣子 你就知道自己是什麼樣人了

  • 10 # 劉醫生之杏林尋道

    一件事的標準不能因為是不是名人就改變,要依據規則。機場人員在履行自己的職責,並沒有不當的地方,曾軼可應該是首先不配合,然後當場罵了人家,這是第一錯。她在微博為了博得同情,上歪曲事實,這是第二錯。她在網路上公佈機場人員的工作證,照片,警號,侵犯了他人的個人隱私權,肖像權,而且已經造成重大影響,這是第三錯。這三件錯有的是個人品德修養問題,需要她真誠道歉,有的是違犯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不論是拘留,還是罰款,還是其他,應該依法處理。網路不是法外之地,不能肆意妄為。

  • 11 # yc一唱而過

    以下是轉自 一名首都機場邊檢警察的回答!

    首先,糾正一點

    我們是警察,是邊檢,不是海關不是安檢

    我們是警察,是邊檢,不是海關不是安檢

    我們是警察,是邊檢,不是海關不是安檢

  • 12 # 米未來

    其次,要公正。瞭解真正的事實與真相。哪些需要改進,誰又需要承擔責任……事實越辯越清,不能控制和壓制任何人發聲的權利。

    最後,要有同理心。試想下自己是事件中的某一方,又該如何面對。否則,沒有公正與客觀。更不用說透過事件反思什麼,改進什麼……公眾事件,民眾不能總是去做旁觀者或者看熱鬧的……

    人類的進步,總是在質疑批判中艱難前行……

    社會的秩序,總是在一次次“事件”後,更人性,更公正……

    法律也是在不停的“意見與建議”後不斷完善……

    記得上學時的一句話:帶著質疑的眼睛去看世界,帶著批判的精神去看世界,帶著理想去改變世界……一切的一切只為了,更公正,更人性,更好……

  • 13 # 大鵬釗展微信版

    不咋地,好像自己是名人,牛哄哄的,誰都不看在眼裡,發出來邊檢人員的工作證,斷章取義,混淆視聽,人品差勁。說實話,我沒聽過她的名字,在我這兒就是普通的人。

  • 14 # 淨手焚香談情說愛

    曾某某輕描淡寫的道歉有用嗎?如果道歉有用還要法律幹嘛?邊檢警察身處反恐第一線,認真檢查是對國人的負責。說真心話如果不是邊檢風波,我真不知道曾某某是誰,其實到現在我也不知道他是男是女。你把執法警察資訊錄下來可以去督查可以去紀委,私自掛網上知道後果嗎?你作為一個有些粉絲的公眾人物,侵犯公民隱私權造成影響比普通人更大。身處反恐第一線特崗警察的資訊被你洩露。敵特分子威脅其家人怎麼辦?你一句道歉能挽回這幾天網上那麼多衝動無知者對那名警察漫罵導致的心理傷害?能夠挽回造成這名警察家人潛在威脅的傷害?能夠挽回國家律法尊嚴的傷害?一個小小的明星,妄圖憑藉社會影響力,裹挾輿論,凌駕法律,指鹿為馬,顛倒黑白,你不配做公眾人物,建議文化部從中國幾千年傳統文化聲譽和中國未來素質道德層面去考慮,全面封殺此類藝人,殺雞敬猴,還明星圈起碼的藝德藝心。也希望邊檢部門不要在心慈手軟讓此事就這樣不了了之,不能讓我們的一線警察流血流汗又流淚,委身委情還委屈#曾軼可道歉#

  • 15 # 漫不經心3750

    看到前面幾個回答,首先我想說,三百六十行 行行都是平等的,人品有高下,職業沒有貴賤之分。學會尊重別人吧,別惡言相向。演員也只是一個職業,關注的人多,褒貶自然也就誇大些。你自己以平常心看待就行。

    至於那個曾軼可,我想她應該正在邊哭邊祈禱,哭的是自己愚蠢無知跋扈的自作自受,祈禱她的粉絲沒有更多騷擾那位邊防武警,祈禱事態不再進一步擴大。

  • 16 # GXYGXY

    首先無論是誰,都不應該罵髒話!其次,眾所周知的常識,機場安檢也罷邊檢也罷,每個公民或乘客理應配合,口罩帽子是應該主動摘掉的,歌星就特殊嗎?沒什麼了不起的,是自己把自己太當回事兒了!

  • 17 # 使用者4851043574473

    邊檢是很嚴肅的一件事!配合檢查是每個公民的義務吧!是好人沒違禁很快就過了,他們只是防止有不法分子的行為。為了國家的安全,為了國民的安全!

  • 18 # 醜惠001

    如果所有人都很配合檢查,只有個別人不配合,如果沒有特殊的可以受到原諒的原因的話,那應該追究責任!不應該有特權人員和任何特權的思想!

  • 19 # 布衣吳新建

    從目前披露的資訊看,應該相信官方訊息,初步可以認定曾軼可違反了邊檢規定,問題不在於違反規定,而是違反了還不認錯。

    俗說有錯即改,善莫大焉。

    不認錯源於3點:

    其一,無知。認為邊檢是服務,所以計較邊檢工作人員的所謂態度。這是錯誤根本。邊檢是強制檢查,行使的是國家權力,不是服務,有標準的工作規範,工作人員只有執行規範,無權更變。過人臉識別機器,必須要摘掉眼鏡口罩帽子圍巾等有礙識別的物品,頭髮披臉上也要整理好,這些都是常識。帶帽過機器,完全可以認為是故意遮擋,不把自己的真容讓機器識別,工作人員完全有理由把她摘出來處理。這個過程不管是誰,很難見到工作人員笑臉相迎,和藹可親,估計規範就是這樣,各國都差不多。

    其二,自傲。無知導致有過錯還感覺有理,感覺有理就以為可以得理不讓,耍大牌爆粗口。

    其三,失範。失範亦可稱脫序。即,由於社會規範失調產生一種社會反常的狀態,在一個社會中缺乏人們可以共同遵守的行為準則。追星可以,由於一些經紀公司肆意炒作,導致追星偏離了合情合理的軌道,這就讓一些明星感覺自己高大上,覺得所有人都是自己的粉絲,甚至認為在一切場合都可以耍橫。性質尤其惡劣是,明知犯錯,事後捅到網上不認錯,顛倒是非,貼上帶有執法人員工號的照片,以為憑藉一面之詞可以獲得粉絲支援,造成惡劣影響。

    我們這個社會需要大牌演藝明星,但前提不是個人演藝能力出眾,而是模範遵守公序良俗,用自己合符品德要求的行為,影響受眾,而不是靠出格譁眾取寵,更不應該去挑戰國威引起他人關注,這樣的人不可能是明星,即使曾經有名,也會暗淡下去。

  • 20 # 泥鰍也是魚7211

    曾軼可是誰我真的不知道,但無任是誰對於機場的安檢都應該配合,這個是每個公民的義務,明星是公眾人物更要遵守,而不是以為自己是明星就了不起了可以為所欲為了,看看香港藝人是怎麼做的,有一些明星有了一點小名氣就覺得自己很牛掰 ,把藝德兩個字早就拋在了腦後,也怪有些追星族不好好去上學或者工作一味的忙著追星,滋生這些明星的膨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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