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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鳶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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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iCloudy
真實的故事。我朋友人老實一根筋!一天做公交車發現兩個小偷一男一女偷東西, 他立即指責小偷的做為、他報警說車上有小偷。警察讓他說身份證號。還沒有來得及說,男小偷就問,你哪隻眼看到了我偷東西, 我朋友指著自己的右眼,兩個小偷要把他拉下車,全車人都不耐煩了,讓他什麼三個下去、他們一頓暴打,我朋友個子小,後來他右眼視力為0.1了 一直沒有警察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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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偶然發現的一天1109
曾經和朋友舉報過樓下商店賣被權威網站列為不合格產品的粉絲。煮出來一鍋膠質物,味道刺鼻。結果315工作人員問我倆的住址、電話以及身份證資訊……疑惑問到不是匿名投訴麼?對方才說,不登記也可以……很久很久之後,那家商店依然在賣那個品牌,那個包裝的粉絲。而承諾會過來處理的工作人員就跟不存在似的從沒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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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不求人巫半仙
很正常,一個真實案例,我們那裡坐班車到縣城,平常只要十八元,過年平白無故的漲到四十,其他車收三十沒有人舉報,班車收四十早舉報了,結果被交警隊 運政 媒體來了個頭獎,原本以為舉報者資訊不會遭透露,結果當天下午班車司機就知道是誰舉報的了,這就是政府的保密工作,真讓人汗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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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娛扒愚
河北保定博被舉報人在家中意外死亡,後家屬將死者屍體拉到舉報人家中停屍五天,並進行打砸搶,有關部門在哪裡?這事已經曝光,但是誰來保護舉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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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奔了一天的馳
我單位有一個小夥子上個月舉報本單位剋扣職工應得收入,結果現在每個人都知道是他舉報的。舉報信是寄到省一級糾風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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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ingenieur
我國憲法賦予公民享有舉報、檢舉、控訴的權利,公民享有舉報權,可以向公安機關、法院、檢察院、政府相關部門等舉報違法犯罪事件或者侵害社會公公利益的事件。我國刑法等法律也規定要保護舉報人的人身安全,打擊報復、陷害舉報人的不法行為。但是目前我國尚沒有出臺專門針對保護舉報人人身安全的法律法規,一旦出現樓主所問的問題,沒有專門的法律來保護舉報人的利益。我國刑法規定恐嚇他人的可以定為尋釁滋事罪,只能追究恐嚇人的法律責任。對於派出所的責任,可以追究濫用職權的責任,只能追究直接管理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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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示愛誓愛逝愛9517183
我記得我買摩托車的時候,有下鄉補助,剛上牌幾天就有人打電話說是什麼車管所管補助發放的,還把我名字,地址,車牌號,什麼時候上牌的都說出來了,我就一步一步走進他們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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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自強不息厚德載物52050087
敢,為什麼不敢?如果人人都怕都向那些行為低頭,那麼這個社會會變成怎麼樣,膽小的怕膽大的、軟的怕硬的、硬的怕不要命的,只要你敢犯法我就敢和你拼命。當你我就是這麼和村幹部對著敢的,你違法了我就讓全天下的人知道你做了些什麼,把證據公告天下。交到相關部門,不用政府部的內鬼公開我自己公開。哪一個政府部門的人敢明著幫他就是犯法。對於舉報只要證據充足就絕不妥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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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春風撫柳柳不讓
以我們單位為例告訴大家投訴流程,收到公開電話投訴,檢視是跟哪個下屬單位或科室有關,將投訴單傳給相關科室、單位,根據內容他們調查處理,把調查或處理結果反饋回來,再透過公開電話系統回覆。說明一下,承辦單中會有投訴人電話姓名。如果需要跟當事人聯絡,那麼可以直接聯絡。如果不想顯示投訴人資訊可以要求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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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使用者5830017502
喝了紅牛沒長翅膀?
1300萬美元賠償金等著你2002年1月1日至2014年10月3日期間在美國買過紅牛飲料的人都可申請
1300萬美元賠償金等著你
2002年1月1日至2014年10月3日期間在美國買過紅牛飲料的人都可申請
如果你在過去十年間買過紅牛飲料,而且你身處美國,快去領取賠償金吧!最近,功能性飲料紅牛在美國“擺平”了兩樁集體訴訟官司,同意向消費者支付1300萬美元賠償金,用以補償不實廣告語對消費者帶來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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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談今不談古
曾經和朋友舉報過樓下商店賣被權威網站列為不合格產品的麵包。都壞了黑色的臭臭的。結果315工作人員問我倆的住址、電話以及身份證資訊……疑惑問到不是匿名投訴麼?對方才說,不登記也可以……很久很久之後,那家商店依然在賣那個品牌,那個包裝的麵包。而承諾會過來處理的工作人員就跟不存在似的從沒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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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tntbomb747
在中國。不守規矩才是唯一的規矩,潛規則才是唯一的規則。沒辦法,從上到下,大家都不會按明文辦事的。只有老實人才墨守成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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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使用者4375018021
舉報信就沒有不洩露的無論有意無意的!其實實名舉報就是如此!那就看被舉報人的能耐和勢力了!列害的無論是不是真有其事都未必撼動!勢力弱的不用舉報直接考核或者檢查直接就消失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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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使用者6913848224
講兩個真實的故事!第一個是,每年9月18是老家鄉鎮廟會,人潮湧動,基本上是人擠人!一位上了年紀的表親,是個婦女去趕廟會,在人群中看到一個小偷在偷別人東西。自己就咋呼起來。結果小偷就助手若無其事的走開了。後來。沒過幾分鐘,那個小偷帶著兩個年輕的手裡拿著摺疊刀,跟了表親一路!而且還半路喊著:非把你舌頭割下來讓你多嘴多管閒事!嚇得表親後來腿都軟了。辛虧遇到老家兩個趕廟會的親戚,才給安全帶回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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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蛋蛋的憂傷
請注意這一段: 9月23日19時,剛逛完街回到家的謝先生掏出手機,在一個名叫“天天樂供應商群”的微信群裡看到一張照片,點開一看居然是他寄給南寧市江南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投訴舉報函,信函落款處他的姓名、電話等身份資訊也沒打馬賽克。 平常人會不會加入這個群?這個群的群主可不可能讓一般的人進入這樣的群?可想而知這個舉報人的用心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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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大TSir
要是我的話,如果我資訊被洩露造成了我生活的不便,我一定起訴洩露我資訊的嘛單位和人,然後上網擴大事情的熱度,讓公眾評評理,中國法律還不至於不保護我們的正當權利,讓那些曝光的電視臺及企業賠的傾家蕩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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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浪之言
如果說舉報,我看見不小心黃色網站,想舉報玩一下,還要填手機號,郵件。姓名。現居住哪!還有一大堆看不懂的地址,看得我都暈菜了,我是舉報的,要搞得那麼複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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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知遊九零後
學校人多,小小的浴室環境堪憂,就有人見過浴室裡有蒼蠅幼蟲。人太多,
沒辦法。現在想想,學校除了經濟利益的考量,還有更多的是對學生衛生環境的關心。
很多人在發牢騷,有人把澡票都撕碎了,滿校園的地上一片紅色。我是那種別人說,我去做的人。在和班主任,校長溝通無果之後。我選擇向教育局寫舉報信。因為對危險的不敏感,我竟然留下了自己的名字。
然後,校長拿著那封信連同班主任,教導主人“教育”了整整半天。那半天很難忘,難忘他們說的話,難忘自己的愚蠢。原本很外向的性格,也從那時候開始有點自閉。對人,對社會的不信任感,始終在自己的大腦裡迴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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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A濤子3
我在崑山上班,就在今年9月份,上班上了28天,竟然沒有雙倍加班,十幾個人聯名舉報到勞動局,很快舉報信就交到了廠領導手裡,被領導批評了一頓!有幾個員工離職了,又去舉報了幾次!到最後但結果是好的,廠裡還是算了雙倍加班!你們懂的!
回覆列表
實話說,我是不敢。
個人資訊保安一直是大家廣泛專注的問題,就在9月28日,新華網便報道了一則銀行員工賣徵信資訊的新聞,曝光個人資訊販賣鏈條。是什麼人膽敢如此肆意妄為呢?認真思考後不難推測,此事大機率是負責處理信訪舉報件的工作人員乾的,當然他沒有販賣,並不圖錢,也許單純為了好玩,那假如惡毒地猜測呢?——有人寫了舉報信,增加了他的工作量,於是他便想出瞭如此不堪的報復手段。
但洩露資訊的行為又傳遞出了什麼資訊呢?它輕鬆地證明了一個公民向政府部門投訴舉報後,其個人資訊極易被洩露。那如果被舉報個人和單位對舉報人採取報復措施,那又該怎麼辦?往深處想,此事帶來的不良影響可能是極其惡劣的。當然,我們儘量相信洩露舉報信之人沒有倨傲之心,他可能是無意的,無意並不是指他拍攝舉報信並傳播出去的舉動是無意的,而是不知道自己此舉竟然違反了《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保護公民舉報權利的規定》,無意因為他無知,所以無畏。
從這起旺旺舉報投訴事件中,我們要看到在這個功利的社會中,還有人保持淳樸的認真,更要看到某些人還對公民基本權利懷有蔑視之心,政府部門管理力度的不足,以及我國普法工作的任重道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