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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 # 大河塗塗

    大家好,本著對自己負責,對他人負責也配合政府防控人員流動,確保防控工作無漏洞的前提下,最大限度便利出行,特設計如下兩張協議:

    承 諾 書

    本人在過去的14天未出現發熱、咳嗽、乏力等症狀,目前身體健康,因 需要前往 。本人承諾執行於都縣根據疫情防控需要出臺的政策措施。

    特此承諾,懇請放行為盼!

    承諾人:

    身份證號碼:

    2020年 月 日

    證 明

    茲有 先生/女士(身份證號碼: )因 需 前 往 。該同志宣告在過去的14天未出現發熱、咳嗽、乏力等症狀,目前身體健康,並已承諾執行我縣根據疫情防控需要出臺的政策措施。

    其同行人員(姓名,身份證號碼, )將在送站後原路返回。(有送行人員的需要在村(居)委會一併填寫,送行人員僅限駕駛人,以1人為限,請各卡口嚴格核對。送行人從卡口返回縣城時,需將證明交給卡口)

    特此證明,請予放行為盼!

    經辦人簽字:

    職 務:

    村(居)委會蓋章

    年 月 日

    備註:此證明一式兩份,一份留存備查

    個人因返回上班村委會開了一個證明,根據防控的要求,建議,證明可以這樣開,主要有幾個因素是必須體現出來的。

    1、個人資訊,個人資訊一定要寫出來的,包括姓名,身份證號碼,電話號碼,工作單位等等。

    2,外出原因和目的地,我是因為復工開具的證明,原因就是復工,目的地是鄭州,還有復工企業名稱也寫上去了。這個根據個人的情況來定。

    3,出行工具及相應的車次,例如坐火車需要寫明目的地,出行時間,車次,車廂及座位號,如果是自駕,也需要寫明車牌號。

    4,寫明無疫區旅居史,在家隔離時間,無發熱,咳嗽等非典型肺炎的症狀。

    寫清本人的身份證號碼,手機號碼,具體地點,工作單位,出行方式。以下證明請參考。

  • 22 # 山路上的探尋者

    這個證明要看你是地方來的人,一般分從外面回來的人和本地的人,內容如下。

    第一種情況,本地方的人,一般都是他們在家有沒有出現咳嗽、發熱等症狀,有沒有外出,體溫是否正常等,有沒有和外來人員接觸過,最後寫你去的地方,什麼時候去,哪個地方接收你不,最後要到社群進行體檢,沒有什麼問題放行。

    第二種情況,外地回來出去的人。首先要寫你什麼時候從哪個地方啟程,買了什麼車次幾號車廂,中間有沒有轉車,有沒有到處遊玩,然後什麼時候到什麼地方,又見了什麼人,最後什麼時候回來的,要確定幾月幾日,回來後再居家隔離了沒有,期間出現咳嗽、發熱等症狀沒有。然後就是你準備什麼時候出去,到哪裡幹什麼工作,有沒有單位接受你,你的車票是什麼時候的,都要說清楚。

    透過這樣,雙方所在地都能夠對你進行掌握,確保你的自身安全等等。

  • 23 # 李正生

    回答《防疫期間村委會開出行證明怎麼寫好?為什麼?

    我談談個人看法。怎麼寫?看幹什麼去?是打工去?還是復工去?還是到外地辦事,乘車,船?飛機等用?

    如果去打工去,可以寫某人姓名,年令,身份,住地址,手機號等。說明疫情期間一直待在家,沒有接觸外界人。如能標註體溫更好。

    如果去復工,上班用,寫明姓名,年令,住地址,手機號,單位名稱,地址。並說明,疫情期間一直待在家,沒接觸外界人等。

    如果是去外地辦事,寫姓名,年齡,身份,職務,手機號等。去什麼地方?乘什麼?並說明,疫情期間一直在家,未接觸外界人等。

    總之,根據出行人,幹什麼去,把出行人自然情況寫清楚,住地,電話,寫清楚,一旦有事,便於查詢。村委會,不是醫療部門,只證明疫情期間接觸過何人?家裡有沒有發生疫情情況。留姓名,地址,電話,便於查詢。

    以上是我的看法。供參考。

  • 24 # 常小律

    首先,需要寫明個人基本資訊,身份證號是必須要寫明的。

    其次,要寫明出行地和到達地,一定要精確到小區門牌號。

    再次,要寫明個人的體溫,以及已經在當地滿足隔離14天的要求。

    最後,一定要加蓋村委會的公章和經辦人的簽名。

    個人認為為什麼要寫明這幾條呢,我是認為既然是出行起碼要證明這個人是誰,是否符合出行要求,加蓋公章就是想讓這份證明有效力,能夠得到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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