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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 # 風輕雲淡有情天

    應該沒有標準吧,因人而異,不想結婚可以天天談戀愛。想結婚的沒什麼好談的,也有的結了幾次婚卻沒談過戀愛的。

    那些不想結婚的,有一千個傷心的理由,對方太美大帥了,覺得將來也許會把控不住自己,對方太富太窮了,又說門不當戶不對,對方太聰明太愚笨的,又怕心力交猝話不投機……而兩個人都想結婚的,簡單地一件事,成個家而已,既然都喜歡對方,沒什麼可談的,。

    所以,主要看你自己到底需要什麼,談幾次就結婚取決於自已,關鍵是如何發現識別那個和你談一次就想結婚的人。除非你不想結,帶著某種態度在玩玩而已。

  • 22 # 聽月生聲

    準確的說,一般一次戀愛就可以進入婚姻。

    什麼流傳的三次戀愛,從懵懂到懂愛,不同換人就可以完成。

    只不過當戀愛變成一種特殊的享受狀態時,就是類似不談將來,不談結婚,只談現在兩人處的好,玩的開心,那麼戀愛可以無數次了。

    因為你可以從年輕到年老,身邊不斷的發現這種可以你喜歡又玩的開心的人,只是先遇見哪個罷了,這類人成百上千,其實說白了,對比起婚姻裡那個唯一的一生相伴的伴侶,他們屁都不是,只是你投入了感情物質或不自愛付出身體了而已。

    如果是相濡以沫白首一生的傳統一生愛情信仰的人群,那麼一次就足夠了。

    從普通朋友,到確定男女朋友,就是物件,說白了就是結婚物件,只是升升溫要進婚姻了,與其說是男女朋友,不如說是未婚夫,未婚妻。

    而實際當下的戀愛的起因,都是享樂為主,滿足自我的愉悅,所謂的男女朋友,更類似情人,發生婚前性的就是性玩伴,而不是純粹意義上的真正的男女朋友。

    個人建議,戀愛最多不要超過三次,因為過多的感情經歷會讓自己情亂心殘,無法再用真心的完整全部的愛去對待自己真正的一生伴侶。

    當然,發生婚前性的就是濫性,更是身心俱爛,已經不再適合婚姻,進婚姻就是坑人,具備的是不婚主義濫性的熟練套路習性,不婚主義最適合。

    對於女性朋友,就兩字,自愛,在沒有如求婚訂婚領證之類婚姻保障的前提下,不要發生婚前性。

    畢竟,貞潔可以為你和未來的他,保障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幸福機率,個位數之內的離婚率。

    要知道當下,中國處女率低於美日,所以離婚率高於美日,婚姻幸福度已經降至冰點。

    所以,要談幾戀愛再考慮婚姻,就是個偽命題。

    想要一生愛情的,一次足夠。

    想要那麼男女激情個人享受的“愛情”的,就是玩到哪算哪,玩累,沒愛了,或到了該結婚的時候了,身邊是誰,或找個接盤的,也就湊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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