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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秋風瑟瑟解我意

    和情人在一起一年了,一年的時間不短不長,能夠堅持一年的不多。你們堅持一年了,說明相互之間還是有真摯的感情做基礎。

    不過做情人畢竟是“地下工作者”,不能說天天提心吊膽,起碼會經常謹小慎微,唯恐被自己的老公或者老婆發現。所以,有時候做情人不一定是一件輕鬆的事情,追求了感官的刺激,精神上不一定輕鬆愉快。

    我認為,長痛不如短痛,既然是情人,就不是像夫妻那樣光明正大的相處。天下沒有不散的宴席,堅持的時間越長,往往對雙方帶來的傷害越大。

    從道德的角度來講,畢竟婚外情會遭到別人的冷眼,甚至會遭到唾棄。有情人無可厚非,不能廝守只求擁有,既然做到了,也真正的和對方相愛一場,可以滿足了。

    還有就是,堅持一年了,家庭卻相安無事,說明你們都是還有家庭觀念的人,不希望家庭的破裂。既然如此,那就應該及時回頭,人的慾望是無止境的,有時候也要有所剋制。得與失是相互的,有得必有失。做人也應該拿得起放得下,該放手時就放手。

  • 2 # 老玩童wlh

    和你老婆攤牌,告訴她你們互不打擾你老婆也找一個,這樣公平。我發現現在人太沒有良心了,即然分不開就離婚娶了吧,別傷害你那個為家操心的老婆。

  • 3 # 馨兒唔北P

    有些人在不經意間就闖入了你的生活,明知道不可能有結果,可還是掩藏不了心動的感覺。

    愛情本來就可以很簡單,但婚姻不一樣,需要對面的人際關係更復雜。

    婚外戀,早點放手,不管是對你還是對TA,都是好的.

    你說你們都捨不得,可是如果不分手的話,你們能和對方結婚嗎?能給彼此名分嗎?

    愛一個人但卻沒有足夠的勇氣去擁有,最好的辦法就是果斷離開。

    而且,從道德上來講,你們之間的開始就是錯的,所以,放手是最好的選擇.

    雖然,可能你們剛分開的時候,會覺得特別難受,特別的痛苦,但是,時間是最好的良藥。

    當彼此不再聯絡以後,曾經的回憶都會消散在時光裡。

  • 4 # 釋然13569

    先確定你們之間是不是真的沒有希望了,如果你們還有希望你就要努力的去爭取,如果是沒有希望了那就沒有必要堅持下了,長痛不如短痛,如果再堅持下去對雙方都是一種傷害。但是剛分手的這段時間真的很痛苦,心裡想著對方腦子有時都會不聽使喚的想去對方,這個時間一定要剋制自己

  • 5 # 學生清遠塵

    紙包不住火,有時候確實需要更理智一些!

    其實我很好奇的是,你們對於情人的定義。

    其實我一直認為情人並不是一個貶義詞,情人是兩個人的相互稱謂,不是單獨存在的。

    能為對方著想,不會因為感性而做出不理智的行為!不會因為見不著面就很難過,只會更加期待下一次見面!真的可以做到無話不談!而這些都和是否發生床笫之歡沒有關係!而即使發生了床笫之歡,也不會這件事本身,如果一方一開始不願意,那麼情人雙方即使睡在一起,也不會發生任何事!即使一生都不發生任何關係也是沒關係的!情人的信任本就該如此!或者說這才是情人!

    所以如果你和這位情人達不到這種情人但標準,還是斷了吧,還是老話,紙包不住火。

    畢竟很難做到理智控制自身感情

  • 6 # 茉莉濃茶

    感情這東西就是這樣,尤其是這種感情,拿又拿不起,放也放不下,說好了不糾結不糾纏,可是情到深處誰能左右,要麼順其自然發展,要麼狠心離開。因為如果繼續糾纏,會越陷越深,又不能奢求結果,結果或者自己受傷害,或者兩敗俱傷,或者成為鬧劇。

  • 7 # 手機使用者52219128550

    該分就分,家庭重要,你們才一年的時間,我們經歷了三年多的情人關係,到最後下狠心也要分手,不然將來害人也害己更害了家庭,朋友勸你一句分開吧!我們是過日子,過的是柴油麵米,鍋碗瓢盆,不是整天親親我我,在一起生活了都就閥味了,不要衝動下去,毀了自己毀了事業更毀了家庭啊!

  • 8 # 奧起地板

    情人之愛,也是一種愛,無論是否合理,但在我們的生活中卻實實在在的存在的,希望無情的人趁早分離,祝福有情的人長長久長吧。

    不破壞對方家庭,不干涉對方生活,不讓對方難為情,愛你,不為難你,懂你,不傷害你,付出,不向你索取,愛你,卻不粘著你,想你,卻不糾纏你,向家人一樣的相處,朋友請好好相處,好好珍惜我這樣的情人吧。

    一張小嫻一

    男人和女人之間,沒有喜歡和好感、沒有欣賞和投契、沒有無數長夜裡推心置腹的談話,根本做不成好朋友。只做朋友,不做情人,理由太多,就像人間煙火,滿目繽紛,這一生,我們擁有許多美麗的相逢,我們愛的,不只一個人,一起終老的,卻只能夠是緣份最深的那個人;其他的,惟有黯然退下。

  • 9 # 使用者6813526007162

    我個人覺得情人之所以是情人,因為它永遠變不成親人,你們之間可能在更在一起的是相互的,一種心理依賴,其實並不是一種感情,既然你後面所說有想分的打算,我個人建議如果雙方都有想分的打算,竟然不是愛情,也不是親情,也不是感情,只是兩者在一起日久生情的那一種心理依賴的話,我個人覺得快樂。刀斬亂麻,因為情人如果要沒有結果的話,你不可能跟他過一輩子情人吧,大家都是要面對現實的,雙方能夠理性的迴歸這個問題,我覺得是一個比較合適的選擇

  • 10 # Queen131281083

    長痛不如短痛,時間長了最後還是分手!因為不能見光,不道德,還犯法,傷害別人的同時更傷害自己!最後什麼也沒得到!如果你是女人更要乾脆利落的結束這段關係,男人是無所謂,永遠都不嫌多,來者不拒,貪得無厭!男人都是自私的,不會為任何人負責任!只會讓自己快活就行。

  • 11 # 尋覓我的歌謠

    既然想分那就分,不要留戀!

    你們在一起一年了,時間也不算長,估計也沒多少機會成雙入對吧。這樣也就是說你們兩個都是寂寞的人,兩個寂寞的人碰在一起必然擦出火花,因此你倆成了情人。與其說情人倒不如說是p友,你倆彼此的感情並不深,甚至沒有,你倆心裡上是寂寞孤獨的,突然有了他/她來安慰,你錯誤的當做了愛情,所以會覺得有些許喜歡,要分了有些許捨不得。

    你們都不捨的相互分開,不是因為愛情,也不是因為真心的喜歡,是因為不願意失去白白到手的東西,你們感覺這東西是不花錢來的,丟了怪可惜,自己留著說不定哪天還能用著。你們都有些相互利用的樣子,是感情、心裡上的利用,不參與金錢物質。

    你們畢竟都有家室,現在既然想分了那說明你們可能是良心有所發現,感覺對不起家庭愧對家庭,也有可能是你們之間已經有些厭惡或者說膩了,突然冒出這種想法,所以現在分吧,現在分相互還可以留個念想,別等到以後迫不得已再分,很有可能最後反目成仇!

    快刀斬亂麻,願你們幸福!

  • 12 # ZSP的小可愛

    去死吧,這種不要臉的事也敢這樣說出來???臉真大,想想孩子,以後怎麼做人啊,被人戳脊梁骨說你家長出軌,讓人笑掉大牙啊!做這種違背道德的事是會遭報應的,小心點也沒有用,人在做,天在看!

  • 13 # 柞樹葉

    我覺得還是做普通朋友吧,如果給自己任何一個理由,然後做一些對不起雙方家庭得事,真得是對不起自己的親人,做人不要太自私,只顧自己的感覺,感官,應該多一分家庭觀念和責任,,

    如果你自己的女兒也做別人的情人你感覺什麼滋味,高興嗎,男人不離婚,只想擁有,如果你得癌症了,他會出錢還是出力呢,,

  • 14 # 蘭溪小夥

    激情激情就算了,她(他)既然會揹著老公(老婆)能和你在一起,也會揹著你和別人,有什麼捨不得的,人生如戲,全靠演技……

  • 15 # 使用者6190880002283

    男女情緣是孽緣,前生欠債今世還!白日神昏伏案想,夜晚星空難入眠。纏綿之時忘本性,事了灰心皆空懸。勸君懸崖立勒馬,憐惜妻兒免災連!七律勸君篇一首

  • 16 # 泰來公子

    說實話,你說的我能理解。

    我現在也處於這種狀態。我的建議是順其自然,不然如果真的分手,對誰來說都有傷害!

    慢慢來吧,或許真的有一天,她會提分開,或者說慢慢就淡了,也就沒有分開一說了!

  • 17 # 滄海一滴

    你知道情人的概念嗎?即偷情出軌的人。背叛了自己的婚姻家庭,背叛了自己的婚姻伴侶。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久走夜路就必然會撞鬼的。很顯然,你們兩位都是屬於非常優秀的“地下工作者”啊!十分僥倖,保密工作做得很到位,在一起一年了都還沒有暴露身份,沒有露出破綻來。太令人吃驚,太令人佩服了。真是搞“地下工作”的老手,偷情的高手啊!

    你和情人在一起都一年了?那麼你的婚姻伴侶(老公或者老婆)又在哪裡呢?你們分居了嗎?不在一起嗎?不然你們怎麼會那麼自由,隨心所以,公開同居,沒有人來干預呢?

    不過你的確很瀟灑,有著婚姻伴侶,還有情人相伴偷腥。吃著碗裡看著鍋裡,小日子過得實在是令人羨慕啊!不過你們畢竟是偷情嘛。偷偷摸摸的,名不正,言不順的。住在一起算什麼呢?有違道德良知,必然會揹著罵名,承擔著相應的風險的。

    你們怎麼又想要分開呢?是不是發生矛盾衝突了?究竟是什麼原因呢?其實你們的內心也很矛盾,說道分手,又有一些戀戀不捨,藕斷絲連的。那就繼續“偷下去”吧。直到你們的醜惡嘴臉被徹底暴光的那一天為止。看誰能笑到最後啊?

  • 18 # 山那邊的農夫

    我想問一聲,你們為什麼想分?肯定是不能如初如願走到一起了。有情人最終不能走到一起的可多呢!所以有的成為情人,有的成了夫妻。你要問我該怎麼辦?我只能告訴你,夫妻是離你最近的那個,情人比夫妻的距離要遠一點,如果你想保持這種情人關係,距離拉開點可能會更安全一點,否則,你們由於種種原因不能夠走到一起,一時心裡衝動強行走到一起,肯定會付出高昂的代價,等到雙方頭腦清醒的時候,你也許會領會到"衝動是魔鬼“了。如果你們覺得不能走到一起,我建議你們長痛不如短,不要藕斷絲連,傷得更深,選擇儘早分手,但雙方都是在為對方著想,不是不願意在一起,而是為了更愛對方,不讓對方受到傷害。把這份愛永遠藏在心裡,下輩子再做夫妻。

  • 19 # 重慶de大叔

    做情人最起碼的規則就是不能影響雙方生活,超出這個就是玩火,雙方都會受傷,沒有贏家,很多做情人不過癮,想做夫妻的,絕大部分都不會幸福,有些情人關係十幾年沒有人發現,有些才搞幾天就滿城風雨,為什麼?規則壞了,三更半夜發一條資訊,什麼睡了嗎?想你了,下午好爽等待這些毫無意義的話,兩個都不懂事的認為是關心,體貼,在我看來是在找死。還有情人之間分手不用明說,久了不聯絡大家慢慢就淡了。時間是個好東西。

  • 20 # 貝兒莎莉

    該怎麼辦多想想不知你狀況家裡人感受!趁人都不知道結束迴歸安寧吧!不然有事時一切都無可挽回你只得到煙霄雲散泡膜式所謂難捨難分爛攤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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