瞞著父母同居算嗎?
在一起將近6年,仔細想想,為愛情做過最瘋狂的事大概就是在父母不知道的情況下,和他同居了吧。
和他相識是在高二,因為分班我們成了前後桌。
但高中兩年,也只是像普通同學一樣,甚至都記不起來和他有過什麼交集。
知道他喜歡我這件事,是在高考結束之後,聽班裡同學說的。
後來,我們上了大學,去了不同的城市。
期間他也只是像普通朋友那樣和我聊天。
大三國慶節,他說他想來我讀書的城市看看。
那是我們第一次靠的那麼近。
臨走的時候,我送他去火車站,轉身離開的時候,收到他的簡訊:“做我女朋友好嗎?”
這大概就是我們愛情的開始吧。
但後來我才知道,為了那次見面,他省下了兩個月的生活費,每天機會只吃一包泡麵,為了來我這邊帶我去吃好吃的,還和朋友借了一筆錢。
而那次見面的最初目的,他也只是想見我一面,想知道我在那個城市生活得好不好,想做最後的努力,如果我沒答應,他回去之後,也許就會選擇放棄了。
就這樣我們異地了3年多,有過異地金幣的應該都知道其中艱辛。
但即使再難,我們從未說過分開。
在彼此看不到的地方,我們都在默默努力,為了相見的那一天,努力成為更好的自己。
而和第一次相見不同的是,最後這一次,換做了我奔向他。
其實為愛情瘋狂的事,不一定要轟轟烈烈,不一定要讓身邊所有人都知道,兩個相愛的人,為了走到一起,彼此的堅持,容忍和努力,這些就已經足夠瘋狂了吧。
瞞著父母同居算嗎?
在一起將近6年,仔細想想,為愛情做過最瘋狂的事大概就是在父母不知道的情況下,和他同居了吧。
和他相識是在高二,因為分班我們成了前後桌。
但高中兩年,也只是像普通同學一樣,甚至都記不起來和他有過什麼交集。
知道他喜歡我這件事,是在高考結束之後,聽班裡同學說的。
後來,我們上了大學,去了不同的城市。
期間他也只是像普通朋友那樣和我聊天。
大三國慶節,他說他想來我讀書的城市看看。
那是我們第一次靠的那麼近。
臨走的時候,我送他去火車站,轉身離開的時候,收到他的簡訊:“做我女朋友好嗎?”
這大概就是我們愛情的開始吧。
但後來我才知道,為了那次見面,他省下了兩個月的生活費,每天機會只吃一包泡麵,為了來我這邊帶我去吃好吃的,還和朋友借了一筆錢。
而那次見面的最初目的,他也只是想見我一面,想知道我在那個城市生活得好不好,想做最後的努力,如果我沒答應,他回去之後,也許就會選擇放棄了。
就這樣我們異地了3年多,有過異地金幣的應該都知道其中艱辛。
但即使再難,我們從未說過分開。
在彼此看不到的地方,我們都在默默努力,為了相見的那一天,努力成為更好的自己。
而和第一次相見不同的是,最後這一次,換做了我奔向他。
其實為愛情瘋狂的事,不一定要轟轟烈烈,不一定要讓身邊所有人都知道,兩個相愛的人,為了走到一起,彼此的堅持,容忍和努力,這些就已經足夠瘋狂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