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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 # 呀土豆

    七年之癢一般是指兩人七年後產生一系列矛盾的統稱,一般指人們婚姻到了第七年,夫妻雙方可能會因婚姻生活平淡、規律而感到無聊乏味,想要重新找到新鮮感,要經歷一次危機的考驗(可能發生婚外情、外遇、偷腥的現象)。

    七年之癢 這個現象一般都會普遍存在,兩個人在一起久了,就會覺得沒了新鮮感 沒有了初戀的感覺。人總會喜歡第一次,慢慢就會感覺到了膩了的滋味。

    再一個就是,和一個人生活久了之後,生活中的一些小摩擦等,缺少一些理解,導致矛盾最大化。沒有對自己心愛的,像一開始的那樣細心的關懷。當和一個人在一塊久了,關懷慢慢就少了,這是一個很正常的現象。這樣了就和剛剛談戀愛的時候形成了一個很大反差,讓他或者她覺得,你不再愛他or她了。開始懷念往昔當時的一點一滴的浪漫,這樣矛盾也慢慢就積累了起來。

    這樣我們避免的措施就是,多給我們愛的人關愛,陪伴我們走過這些年真的很不容易,多一點信任,多一份關愛,挺過這一段時間,一切都會變好的。

  • 22 # 不二菇涼耶

    首先非常感謝在這裡能為你解答這個問題,讓我帶領你們一起走進這個問題,現在讓我們一起探討一下。

    都說在感情上會有7年之癢,你們都是怎麼理解和度過的?

    “七年之癢”,這個名詞在最近十幾年中出現的非常頻繁,因為這十幾年是我國離婚率一路攀升的時期,而結婚七年左右的時間人又最易離婚,所以人們借用一部美國講外遇的電影《七年之癢》來說明婚姻的這一危險期。

    我認為“七年之癢”的說法,反映了人們對婚姻的不信任感、不安全感增強。現在人們經濟富裕了,生活水平提高了,離婚率卻增加了,人們對離婚的“恐慌”讓大家都找原因,找來找去,找到了“七年之癢”的說法。“七年之癢”,成了婚變的理由,甚至是替罪羊。彷彿婚姻本來就存在著一個“坎”,這個坎是由來以久了,是每個人都會碰到的,而這個“坎”就叫“七年之癢”。

    我覺得人們婚變的源由未必是“七年之癢”。人們離婚,一是人在戀愛時,比較盲目,不知道自己適合找一個什麼樣的配偶,更多時候不是頭腦發熱,就是結婚動機不純。二是結婚了才發現兩人思想觀念差異大,生活習慣差異大,消費觀念差異大。有的婚姻經過磨合,修正,能繼續走了下去。有的婚姻磨合不成功,生活在一起很痛苦,只有離婚。

    人離婚的年齡大多集中在三十歲到四十歲這個年齡段。這個年齡段的人,有了生活閱歷,有了獨立的思想,有了一定的經濟基礎,生理上也屬於年富力強的時期。他們明白了自己需要什麼樣的件侶,也有能力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對於不合適的婚姻不願將就,願意尋求更好的配偶,所以他們容易離婚。就象現在的八零後就是當下社會離婚的主力軍。一般人從結婚到三十幾歲也就是七年左右的時間,但這與婚姻的“七年之癢”,其實沒有多大內在關聯。

    婚姻需要“內在感情相愛,外在利益平衡”,二者若有一方面或兩方面都出了問題,那不僅有“三年之痛,七年之癢”,還有“三年之癢”、“十年之癢”,甚至“年年都癢”。所以,不要給婚姻新增太多附加條件,相愛是第一位,經濟保障是第二位。二者都健全的婚姻,才沒有“七年之癢”之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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