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小侃侃故事
-
2 # 熊貓侃球
不知是否是真實的事,如果屬實,銀行私自“借用”肯定是違規違法的,出現這種情況,果斷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權益!
現實中確實也存在一些類似的事。猜想一下,很可能這位女子存了定期,碰到了膽大手腳不乾淨的銀行職員,私自把這筆錢放貸給其他企業或個人,謀取更高的利息,回頭從中拿出一部分利息再支付給原儲戶。可能時間上沒有操作好,被儲戶給發現了。
想想看,如果存定期,一年利率撐死也就2%左右,1000萬的利息是20萬。如果將這筆錢偷偷放貸出去,貸款利息可達5%,1000萬的利息是50萬。如果銀行職員偷偷做手腳,可獲利差價30萬,確實十分誘人。
不過顯然,銀行真出現這種行為,那是違法的,也要受到銀監會處罰。
-
3 # 惠風和暢207547485
單從事情的描述來看,這位女士的一千萬元存款被銀行用來辦理了委託貸款並進行了存單質押,在整個過程中該女士並不知情,明顯銀行存在違規操作的情況。
我們存在銀行的錢對於銀行來說就是負債,銀行需要支付給存款人一定的利息,銀行透過向有資質的企業發放貸款賺取利差實現盈利,這種就屬於銀行自營的貸款業務,由銀行承擔風險,因此存款人可以自由的存取款,不受任何限制。
而該女士的存款之所以不能像其他客戶一樣自由支取,就是被銀行辦理了委託貸款。委託貸款對於銀行來說應該屬於中間業務,向委託人收取代理手續費,銀行不承擔貸款到期兌付的風險。銀監會於2015年推出的《商業銀行委託貸款管理辦法》也對銀行業辦理該項業務進行了嚴格的規範。
單從事情描述中分析,銀行存在違規並且暗箱操作的情況。
1、委託貸款所產生的高於存款利息的收入在該女士不知情的情況下的歸屬問題。
2、委託借款合同一般為三方合同,如有擔保人或質押人的有可能就是四方合同了,委託人、借款人、擔保人或者質押人還有銀行,在當事人不知情的情況下,誰替當事人在合同上簽字並摁手印的。
這件事如果一直和銀行糾纏不清,該女士就應該直接到當地銀監局投訴,請銀監局介入調查,因為存在合同欺詐還可以選擇報警處理。
-
4 # 浮生一日看盡長安花
高女士聽朋友說某銀行利息比較高,於是她把自己和丈夫辛辛苦苦打拼幾年的積蓄,1千萬放在這家有銀行收利息。眼看就要到期了,高女士想看下有收益多少利息,可是一查,竟然發現自己的存款被凍結了,餘額為0,這讓高女士慌了!高女士找到了這家銀行,銀行表示是高女士委託了銀行簽了一份質押合同。這筆錢已經質押給一家房地產公司了。在房地產公司沒有還錢之前是不能夠使用這筆錢!這下高女士懵了,表示自己根本就沒有簽訂任何的質押合同,也並不認識什麼房產公司。高女士要求銀行把證明拿出來,可是銀行卻說這是屬於機密檔案,不方便公開。銀行的所作所為其實沒什麼問題,畢竟銀行本身就是靠儲戶的錢去放貸,然後透過借貸之間的利息差價來獲利的。但銀行也要履行諾言,既然存了錢,也要及時能夠取到錢。而這家銀行可能沒有這麼高的準備金,過度放貸,就會出現以上情況。不過,事情沒那麼簡單。高女士存的錢,還不能隨時查詢,這不叫存錢了,而是借錢給老闆了。銀行正好有個大單,一位客戶急需一千萬,如果銀行直接從客戶賬戶里扣除一千萬,然後和儲戶平分高額利息,豈不是更好?
-
5 # 空谷財譚
其次,雖然為房產公司質押了1000萬,但並不是說銀行把這筆錢挪用了,用錢的主體是房地產公司,說銀行回答“正投資房地產”,以示銀行知法犯法,這顯然是偷換主體,題主用意何在?!
最後,如此明顯的法律事實為什麼這位女士沒有訴諸法律而是當地找銀監局反映問題?這家銀行涉嫌偽造合同,挪用存款,如果證據確鑿,直接起訴便是!另一方面如果銀行連未經同意存單質押放款也敢做,基本離倒閉不遠了。我相信裡面一定有隱情。
事件鬧得如此之大,未見公安機關或銀行的任何表態,可見情況不是大家所想象得那麼簡單。總之,還請大家擦亮眼睛,明辨是非,不要被謠言利用!
我是空谷寒潭,與您分享我的觀點。
-
6 # 把生活當旅行
一、高息誘惑
從網路訊息看,這則訊息只有一個訊息源,是否真實還有待核實。從這個訊息源來看,女子“上半年的時候聽到朋友說這家銀行利息比較高,於是高女士把自己和丈夫辛辛苦苦打拼幾年的積蓄,1千萬放在這家有銀行收利息”。正規銀行的利息是有規定的,如果利息承諾高,必須特別小心。
二、手續存疑
從訊息源所展示的圖片看,高女士存錢的憑條用印為“xx銀行大連分行”。在廣西存錢,憑條用印是大連的?這說明這個銀行本來就有問題,即使銀行沒問題,業務員肯定有問題。
夫妻倆辛苦賺一千萬,這應該是可信的,但洗手不幹存銀行卻可疑。現在基準利率這麼低,連物價上漲指數都趕不上,能賺一千萬的人是不會那麼傻的。
-
7 # 90皮沙發
這位女士的一千萬元存款是辦理了質押和委託貸款,但女子不承認自己簽了質押合同,錢又確實被開發商用了。
委託貸款指由委託人提供資金轉入委託銀行,委託銀行根據委託人確定的貸款物件代為發放,然後收益歸委託人。這件事有幾個疑問:1.這位女士是不是真的有辦理質押和委託貸款?2.這位女士是不是辦理時並不清楚條款就簽字了?3.銀行有沒有誤導宣傳,沒有向客戶充分說明風險?4.存不存在內鬼矇騙或冒充客戶簽字?我覺得以上4種情況都是有可能的,但無論哪種情況,都不存在“正投資房地產,先借用一下”這個說法01.現實工作中我確定遇到過有些人買了保險或存了定期,自己在櫃員機或網上銀行查詢餘額時,沒顯示這筆錢,就以為錢不見了。這位女子也有可能是這種情況,可能是到銀行存款時,聽銀行員工介紹這個業務就辦理了,這種情況肯定正規簽定了協議,就算是女子把協議弄丟了,銀行也是有留存的協議,當然協議也不是櫃員隨身帶的,一般是要歸檔的,去檔案室調出來就行了。02.女子在辦理時可能沒完全瞭解這個業務,銀行員工也沒有把風險與流程充分告訴客戶,這樣銀行就有過錯了。現在銀行一再強調要合規經營,就算是買理財,也要充分向客戶說明風險,高風險理財在辦理前要錄音錄影,保障雙方利益。03.我遇過一個案件,有個櫃員在幫客戶辦理存款時,把一堆單據讓客戶簽字,只說是存款要籤的單據,客戶沒細看就簽了,結果這筆錢是買了高風險理財。這種情況肯定是嚴重違規了,女子是不是也遇到了這種情況?04.不排除某心居心不良勾結開發商的員工,透過欺騙、偽造客戶簽字,辦理了這筆業務,這不只是違規了,已經是違法犯罪了。不過現在內部監管特別嚴,辦理大額存款種貸款的流程經過很多人稽核,不可能某一個員工可以操作的,買通所有人?開什麼玩笑,總額就1000萬,能買通多少人?而且整個流程只要有1個人不幹,全部人一起栽,誰願冒這個風險。是不是這女子沒了解業務,沒看協議直接簽字、還是銀行工作人員有誤導宣傳沒講解清楚,把簽訂的協議,銀行監控都調出來,真相總會大白,誰對誰錯都一清二楚。 -
8 # 風之精靈——開心
這個標題我覺得有誤導的嫌疑,因為如果以銀行的名義投資,根本不會對個人賬戶動腳,個人存進銀行的錢,本就會拿去投資,不然哪來的錢去給儲戶利息?
對於銀行來說,儲戶存錢,相當於借儲戶的錢,儲戶取錢相當於還儲戶的錢,存摺上的數字就是借據。所以怎麼可能存在“存款被銀行挪用”的命題?
就題主的描述來看,明顯是其存款被當成抵押款了,這裡有兩種可能,一種是他知情的情況下同意簽字的,另一種事他不知情的情況下簽字的。
問題就在這,但標題卻誤導成銀行存錢安全不安全的問題了,標題黨。
-
9 # 雨後新晴原創
存取款自由,儲戶自己的錢,由儲戶掌握,大額取款,需要提前預約。按國家新規定,現在的存款可以異地支付,本省的存款,在外省也可以辦理提取和續存。委託貸款的存單質押,需要三方協議,三方共同簽字方可生效,儲戶的簽字是必須的,也是最重要的,缺少儲戶簽字的協議,屬於違法無效的協議。
公佈的這一訊息,是否屬實,筆者一時不清楚,按所提到的情況看,問題焦點是存款的質押委託貸款協議。到底是誰在說謊,要看詳實資料,這一千萬貸給房地產投資商的委託貸款協議,是否有儲戶的親筆簽名。有儲戶的親筆簽名,而未到期要提前支取,那就是儲戶的問題。若無儲戶的親筆簽名,那就是銀行違規違法行為,涉嫌信用詐騙。知法不能犯法,若儲戶沒有問題,銀行應無條件從速支付,貸給某房地產商還沒有歸還而不能支付的說法,就是一個太滑稽、站不住腳的理由。
儲蓄是儲戶將自己暫時不用的錢,存在銀行生息,銀行將存款貸給使用者,收取高於存款利率的貸款利息,這是國家賦予銀行業的職能和權力,而這權力的使用,以承擔義務為前提。現在出現的這一事件,的確是一個奇葩問題。儲戶確實沒有在質押貸款協議上簽字,此時提不出儲蓄款,那就必須報警,由公檢法機關追究銀行及經辦人的責任,依法提取屬於自己的存款。在此還需要提醒的是,某銀行高於浮動利息規定的利息,值得慎重。那裡面可能有問題,承諾的高利息,很可能就是誘人一個深坑,掉進去不好出來。
-
10 # 宸先生丶
不知是否是真實的,就這事來說,在銀行存定期或者理財,需要提前支取,是可以的但是要扣除利息,如果到期提取,銀行沒有任何理由拒絕。這個投資房地產,聽起來也不像真的,一點不瞭解銀行的流程。
-
11 # 登高山人2
現在的銀行都是隻進不什麼願意出,你要存大量的錢進去對你向祖宗一樣看待。你想取大量現金出來那是絕對沒有,工作人員就是一句話,對不起沒有這麼多,你只有取多少多少要取只有明天再來取,這是上面規定。反正有個理由給你。
-
12 # 梁紹鳳1
我在銀行去存錢,一個銀行工作人員過來跟我說存那一款,存≡年都可以取了利息是幾歷,結果三年過後我家要起房子,我都去取那兩萬塊錢,銀行的跟我說如果我現在要取只能取百分之六十,我說我不要利息都不得行,他們說那百分之四十是違約金,那時候得曉得上當了,我回家拿存摺來仔細看,結果是分紅保險,他們給我填的十年,到現在還差一年都到期了,現在賣保險的人吹得天花亂墜都不相信了,賣保險大多數都和銀行是一夥的,都在銀行賣,百姓都相信銀行才把錢拿去銀存,結果銀行的夥同保險公司把你的錢騙了。
-
13 # Alice翁芸
銀行是一個機構,它本身不會發聲,所以這個"銀行稱"是不存在的,它只是某一個人的一句說辭而已。所有的事情一定要了解它的來龍去脈才可以發表意見。銀行的存款不是誰想挪用就可以用的。
-
14 # 潤友
從這位女子展示的存單來看,在這家銀行存款一千萬是沒有問題的。
怎麼來看:
一、這名女子嚴重地忽視了一個細節問題。在銀行存款如果使用存單,很重要的一個問題就是銀行存了你的錢以後,必須在存單上蓋上鋼印公章。因為,鋼印公章往往很難偽造。而從這名女子的存單上看出,存單上只蓋了紅色油印公章,這就很容易偽造,有的甚至在外面花200元錢就可以刻一枚油印公章。所以,這裡也提醒廣大網友們:去存錢如果用存單,銀行必須在存單上蓋鋼印。這裡就帶來了第二點:
二、也許這家銀行鑽得就是沒有蓋鋼印公章的空子。銀行看到你存一千萬,在一些較偏闢的地方囯有或股份制銀行來說是一筆很大的存款。也許就是這家銀行蓋了個油印公章,而沒有引起這名女子的質疑和詢問,使得銀行認為這名女子的金融常識不多,應該很好對付。所以,銀行就先“暫借拿去投資房地產,”獲取更大的利益。
三、高利息誘惑的可能性不能排除。在一些比較偏遠的銀行,有的銀行“天高皇帝遠”,採取一些提高利息的招法來吸引儲戶。這名女子一次性存入銀行一千萬,如果提高個把點的利息,也是一筆較好的收入。這樣,一個願挨一個願打,存款就順利成交了。
四、反映了銀行業監管和內部管理制度落實不到位。一千萬現金存入銀行,應該是受到總行的監督。同時,動用一千萬元“借去投資房地產”,不可能讓一人說了算,銀行應該有一套正常程式,有制度的約束。怎麼這一千萬元就能“暫借去投資房地產”產呢?這反映了銀行業的監管和內部管理還很不健全,甚至有些混亂。這怎麼能讓儲戶存錢到銀行放心呢?
-
15 # 米迷一夏
這個是非不好說,資訊不詳,需要相關部門介入調查最後調查結果。但從給出的資訊,可以給大家普及一點關於銀行防員工誘導客戶的東西。一,部分圖片給人不可信感覺,加上廣西女士,而章是大連的,圖片像媒體是瞎找的湊數吸引眼球,然後那個章是手工章,手工章除了個別證明業務用以外,涉及金錢的業務都是電子章了。二,所有投資的東西,不只是合同需要簽字留存客戶資訊才有效,還有就是錄音錄影,調查顧客當時是否存在不知情可以先從這入手,看有沒有人在誘導。三,別的我不知道,千萬級別的都不用說,500萬以上二級行行長簽字過問。補充些,那些說有一千萬還存定期的,你不懂儲戶的心態就不要瞎說,人家就是想存。還有這種事向來很少有爭論,人民銀行,銀監會,一直嚴抓這種事的,很快能出結果而不是爭論。
-
16 # 陽光叢生網官方號
銀行稱?還是銀行工作人員稱,銀行是不敢這麼稱的,只要你拿的是存摺,那這些廢話根本不需要去聽了,想取就取;如果你拿的不是存摺,那就自求多福,你實際參與了投資了,這個事情其實就這麼簡單。
-
17 # 時間的光
國有大行發生這種情況的可能性很小。這不是銀行行為,而是銀行內部人員違規違法行為,不要聽其解釋,必須透過司法途徑追究,維護自身權益免受非法侵害,杜絕這種不可思議的情況再次發生。同時也說明選對銀行也很重要,個人覺得建行這方面還是比較放心的。
-
18 # 冷眼看百態9527
咱是窮人,真沒見過一千萬。但怎麼也不理解須要把一千萬存銀行的人會把這麼大一筆資金存一家銀行?曾經夢想中彩票五百萬
-
19 # 英雄戲貂蟬
這種事情的發生都是銀行內部三個人作弊完成,有蓋戳的簽字的有放貸的,你存錢之後他們就把你的存單改了你的錢就沒有進銀行,掙錢了他們四分了,賠錢了銀行就狡辯你為了高額利息是個人行為,錢沒存銀行,這種事太多了
-
20 # 晟閒先生
第二、身為寧波人,前往大連的吉林銀行存款,利率2.175%,開玩笑呢吧,這會是一件正常事件嗎?這種利率根本不算高,沒有到值得從寧波到大連存款的必要。第三、房地產公司稱不認識高女士,這明顯在推卸責任,其中有鬼。而且其中有一份公證書,除非公證處做假,再不然這份公證書為假,我相信銀行和公證機關不會沒有這種甄別能力。第四、據推測,這明顯是一個局,有人已經被陷入其中,而且這麼久的事兒,到現在還沒有後續報道,你們認為假如真如我們猜測的,媒體會放棄這種吸引點選量的報道?
請大家擦亮眼睛,不要過度被誤導。
回覆列表
我先給大家講講是怎麼一回事,再談談我的看法。
生活中接觸最多的就是錢,最近發生和銀行相關的事情真是多,有位女子在銀行存了一千萬取不出來了,防不勝防
女子在幾個月前存進銀行一千萬,打算在11月份等樓房出售時全額買下,有天女子自己網上登陸網銀髮現自己 存入的一千萬竟然不翼而飛,顯示的餘額是零碎的分毫。
這可讓女子心神不定了,自己這麼大一筆數目,為什麼沒有安安穩穩的躺在銀行卡里,為什麼這邊顯示可用餘額是零元分毫,而且自己也並沒有任何消費簡訊。
女子按耐不住趕緊跑到銀行的櫃檯去查詢,工作人員告訴她這筆錢其實還是有在銀行上,讓女士安心。但是女子還是覺得不對勁,如果不是自己親眼看到這筆錢還在卡上,自己就絕對無法安心,所以立刻就要求把這筆錢都給取出來。
銀行卻表示:這筆錢現在取不出來,這筆錢已經質押了,現在錢是屬於凍結狀態,不能夠使用!
女士就很納悶又不明白,自己這筆錢從來就沒有動過,怎麼會質押?銀行給出答覆是:女士委託了銀行簽了一份質押合同,這筆錢已經質押給了一家房地產公司了,在房地產公司還沒有還錢之前是不能夠使用這筆錢的。
高女士十分惱火,氣急敗壞衝著櫃檯人員說自己根本就沒有簽訂任何的質押合同,要是簽了的話,現在拿出來給我看看!
銀行工作人員表示可以看,但是現在是看不了的,這樣的答覆讓高女士更加氣憤,自己的錢無緣無故不能用,又莫名其妙的被凍結,還是自己不知道的情況下,如果自己不去看,是不是就瞞著到底了?說是自己質押了
卻又拿不出當時自己質押的證據,要求看又無法看,要求拿錢也拿不出,哪有這樣的事情,到現在都沒有個結果
假設房地產公司還不起這個錢,那高女士這筆錢是不是就沒有了???
隨後高女士離開銀行,透過自己的關係找到銀行方面的專家,而專家卻表示女士的這筆錢很可能是被銀行私自自貸款給了某些企業。
然而銀行說簽訂了質押合同的房地產公司可能就是哪家貸款公司,不過他們可能也是屬於不知情人,只是找銀行放款。專家表示像這種情況就是銀行私自挪用了錢,女子可以透過法律的手段來捍衛自己的權益。
我的看法:借別人的雞給自己下蛋,拿別人的錢給自己投資專案賺錢。如果專案成功了,自己就是大股東,收益百分之百的流進他們的口袋,但是讓人後怕的是如果專案失敗呢,我敢肯定倒黴的肯定是存錢的人。風險最大的人是存錢的人,而收益只有些許的利息。在這我只想說銀行是弱勢群體,儘量不要跟他們產生利益糾紛,要敬而遠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