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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 # 三水的日常

    能不留儘量不留,你也說了是殘疾人,這個可能盡全力但確實沒有法子,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不要讓兒孫心生怨懟,能儘量照顧自己更好

  • 22 # A秋收的喜悅

    我舉個例子吧,鄰居家的一男,他本是個很會賺錢的人,自認識他以來一直都是做點生意,雖然不是大富大貴生活比我們好。命運捉弄他娶了個老婆沒有生育能力以至於他心裡不平衡,一開始總想離婚,但女的死活不同意,家中老人為穩定他們的婚姻幫他們領養兩個小孩一男一女(現在兒女長大了,女兒出嫁了),自此總算安定下來,因為賺錢容易也捨得花錢喜歡吃喝玩樂夜不歸宿,身邊的女人時常換把錢都花在這了,所以就算會賺錢也不富裕,生意不好了不夠花借錢,借錢多了不願意還錢借不到了拿房屋外抵押,就算債臺高築依然只顧自己好生活的開銷,給兒子買的小車被騙子女朋友騙了又重買車新都有錢,就是不還債,這種行為是惡劣的,去年底查出肝硬化,於年初亡故,粗略估計債務二十萬左右。

    如果是不可抗力的生活所迫所致留下債務情有可原,但一定要還的,你殘疾沒能力還的兒孫也當代為償還,以佛家說法:在世之時欠的債務如若不清會跟隨生生世世,不會因為將來人不在就了結的,還會延誤兒孫。現在有生之年和兒孫齊心協力把債務還了吧,所謂無債一身輕,祝你們幸福!

  • 23 # 1143160127吳世金

    雖然說“殘疾人”留給兒孫債務的理由是荒謬的。但是,能夠給兒孫留下債務,也是了不起的人物啦!

    不管你是從小就是殘疾人,還是後來成為殘疾人,能夠有債務,都是非常特殊的人!

    如果你從小就是殘疾人,能夠安家落戶,已經是殘疾人中的佼佼者啦!殘疾人能夠安家落戶,在你談婚論嫁的時代,是非常艱難的!如果你不是女性,就更是鶴立雞群了!

    如果你是後來成為殘疾人的,所欠下的債務,是殘疾以前產生的,說明了你曾經擁有過,輝煌過,為家庭付出了很多!

    如果你所欠下的債務,是殘疾以後產生的,說明了你的能力和人品不錯,在落魄的時候,還能夠得到親朋好友的支援!

    殘疾人能夠欠下債務,不管是國家的,還是私人的,都有特殊的原因,遇到了特別的人和事!這是我們根據現實生活,能夠看到的,想到的!

    你現在兒孫滿堂,年齡也不小了!在拖家盤口的歲月,貸款是非常困難的!正常的人,貸三千元都需要找熟人擔保,所以,欠銀行的債務,是沒有多大的可能性的!

    如果是現在的貸款,你自己去貸款,銀行也會評估你的還貸能力,你能夠還貸,是不會給兒孫留下債務的!如果沒有還貸能力,是不能夠貸款的!

    再說欠的是私人的錢,親戚朋友能夠借錢給你,是會考慮你的還錢能力的!不會借很多錢給你,你欠下的債務,也是有限度的!

    按照民間經濟往來的慣例,前三十年看父敬子,後三十年看子敬父。你現在所欠的債務,信用度是在你兒子身上了!

    因為你是殘疾人,你所欠的債務不是很多,不會影響你兒子發展,不會受到道德偏見的指責的!

  • 24 # 福新公22世孫

    這要看你為什麼欠債,為了贍養老人,給家人或自己治病,供養兒女讀書,天災人禍,不可抗力造成的,甚至因為創業失敗造成的債務。可以理解。如果是你不務正業產生的債務,就另當別論。

  • 25 # 汪大毛

    題主是個殘疾人,挺值得同情的,畢竟能力有限,生活方方面面都需要錢。沒辦法,這個社會沒錢就沒法活。

    但是我也有其他的想法,不能因為是弱勢群體就那啥,俗話說有多大本事使多大勁,現在社會包容心那麼大。你沒有具體說你殘疾狀況,如果說你並不是太嚴重,起碼沒有影響正常生活,那我覺得能留下債務,肯定是你幹了超出你能力範圍的事情,那你就得自我反思了,不能你弱你有理,本身你殘疾就給兒孫心裡造成不良影響,最後你再給他們留下債務。我覺得你作為家長真的不合格。

    當然如果你殘疾程度比較高。那我覺得你更不合格,可能我這樣說對你太殘忍,剝奪你的權利,可是你連自己都照顧不好,如果你的孩子再遺傳你的殘疾,你想過他們嗎?你承受的痛苦讓他們再承受一輩子,然後你再留下一屁股債給他們,你真的忍心嗎?你這樣真的及其不負責任。

    當然如果你孩子身體健康,你留下點債務在他們承受能力之內,我覺得他們應該可以接受,前期是這個債務不是你吃喝嫖賭留下的,因為其他正當原因留下債務無可厚非。

    不管怎麼樣,作為父母,不能給於孩子好的生活環境最起碼別給孩子留負擔,希望每個人都能身體健康,家庭幸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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