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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a風滾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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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楓葉33682
有句話叫:大人不計小人過,宰相肚裡能行船。從學生常偶遇20年前自己的老師張大動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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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天馬154030281
作為一個曾經的學生,二十年後再遇曾教過他並且對他苛刻施教的老師施暴而受到道義和法律的制裁,是必然的結果。警示了後者,也引發深思。試想,假如當事老師當年施教過程釆取循循善誘合理引導而不是簡單粗暴的之法的話,就不會出現時逾二十載的悲劇。可見,育人先樹德,容洽師生關係,合理施教,方能桃李滿天下,逐平生願而受人敬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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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採菊東籬下483
罵人侮辱的為什麼不開除?為什麼不調查起訴?難道等二十年後,打人判一年半?別假處分,真保護,當老百姓是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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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痴呆11
題目本身不懂。不知道什麼意思。是不是某人當街打了某人孩子的老師,被打老師還需要做出開心的樣子?是這樣嗎?假如是的,只能說明一點,不要說趕超美國,就是超過以色列都是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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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手機使用者50025642180
那些挺常家人的人些是非不分,法律意識淡薄,被判刑後,心理失衡,為此叫囂要算曆史老賬,一心妄想找補心理不平衡,終於陷入仇視教師仇視社會的陰暗地獄不能自拔。魯迅曾經面對困頓愚氓的國人“哀其不幸怒其不爭”,今天我對這些槍口朝內錙銖必較肆意踐踏法律之輩“哀其不幸怒其亂爭”。醒醒吧,國人些,別給復興添亂才是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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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星月菩提745
非常應該悔過,自己身為老師,為人師表,怎麼可以用武力征服學生的讚美,我女兒的一位高中老師,是用苦口婆心地勸告學生,如何才能學習好,才能考上大學,才能報答父母。後來這個班級裡有很多學生,考入了不同的大學,這些考上大學的學生們用自己得到的獎勵錢,每個學生都對自己的老師表示了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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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北斗224966946
扯淡,是體罰這麼簡單的事嗎?要是簡單的體罰常謀就太過奮了,叫我說就自活了如果常某的老師。在長謀小時候。又打又侮辱。20年後,常某的。報復。我認為不過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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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奮鬥吧青年獨自等待
小時候我的2.3.4年紀班主任,有一個戒尺,誰犯錯了,或者作業沒有完成,就會被打手心,也就幾下,一般被打過的,下次一般都會改正,老師從不暴虐,毆打,不管男女都是一樣的懲罰,到現在記憶猶新,我現在也很尊敬我的這位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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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楊福成12
反思是他個人的事,我管好我自己就行了。
我讀小學五年級時,新調來一位老師,他是到這個學校當主任的,給我們班帶音樂課。我們班原班主任因病離校,新任班主任管不了,班裡特別亂。這個主任給我們上音樂課時要求學生做到的,他先做到;課堂上他講得有聲有色,學生聽得津津有味,學生一直沉浸在他傳授的知識海洋中,不喜歡上課的學生見了他,就來了精神,課堂秩序非常好。
他平易和藹,學生特別喜歡他。他並沒有動手打過一個學生,也沒有那個學生怕他,但再調皮的學生見了他就服服貼貼,非常聽話。這是我一生唯一見到的學生不怕他卻很愛他的老師。學校的學生大會,當他要上臺講話時,學生的掌聲要比校長、其他老師的響很多。很可惜,他在這兒僅呆了一學期就調走了,臨走時,老師送,學生自發的也跟著送。
過了十幾年了,我見到他,依然對他尊敬有加!雖時過六十年了,我依然懷念他,依然在思考他的人格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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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老實人徐先生
掌摑老師的常某被判刑,本來還挺吃驚的。在校外偶遇打人,本以為是治安案件。
雖然張並沒有參與案件。但是在張某當初有沒有打常某,張某為什麼打常某,各種口水戰的時候。指導意見指出:道德評判和個人同情絕不能代替司法裁判,肆意毆打他人的行為必須受到應有懲戒。任何冠冕堂皇的理由和值得同情的遭遇,都掩蓋不了傷害他人的違法性質。”
回看教師法,第三十五條
侮辱、毆打教師的,根據不同情況,分別給予行政處分或者行政處罰;造成損害的,責令賠償損失;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確實常某違法了,也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了。
尊師重教,不僅僅是道德上的約束,違法打教師就是碰觸法律的底線,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商洛辱罵女學生,沒有錄音沒媒體,家長和網友都會不相信這個女孩。也不會相信老師會長時間羞辱學生。
五蓮二中打學生,讓學生蹲到地上,用書本抽打和腳踢等實施體罰,批評教育十多分鐘。
回看教師法,第三十七條
教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學校、其他教育機構或者教育行政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或者解聘: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損失的; (二)體罰學生,經教育不改的; (三)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 教師有前款第(二)項、第(三)項所列情形之一,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以上兩位都是優秀教師,都是出成績的教師。任何冠冕堂皇的理由和值得同情的遭遇,都掩蓋不了傷害他人的違法性質。他們也確實違法了。
為人師表,也不僅僅是道德上的規範,違法體罰、侮辱學生就是碰觸法律的底線,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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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使用者原地踏步
我讀小學的時候經常被老師沒收了身上的煙,後來出到社會到中學飯堂劈柴,我戴著草帽,收我煙的老師已升上中學校長,他走過來除下我的草帽說,是你呀,順手遞了一支菸給我,以前我抽你的煙太多了,教你的時候我已估計到你以後在社會上肯定是幫劈柴的了。[捂臉][捂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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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我來閒扯蛋
也許我遇到的都是好老師吧……在我心裡老師是不可以打的,更不可以把打老師影片傳網上宣揚,打自己老師就是犯罪,必須嚴懲打老師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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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吳偉2361
二十年後的悲劇不能重演。
師道尊嚴是老師們辛勤幹出來的,不是打出來的,也不是乞討來的,更不是祖傳的。
加快中小學教學改革,構建“亦師亦友”的文明師生關係。
二十年前,年輕力壯的老師打了十三歲的弱小學生,二十年後年輕氣盛的“學生”暴力回敬了暮年的老師,詮釋“二十年河東,二十年河西”。有人支援老師,認為學生不聽話可以打;有人支援學生,認為老師暴打學生後,學生可以有樣學樣地打回去。法律說老師和學生都應該受到譴責和懲罰。
“教不嚴,師之惰。”古人如是說,其中的“嚴”包括對學生的打與罵。“老師打學生是為學生好,學生應該感激涕零。”“一日為師,終身為父。”“父父子子,君君臣臣。”“州官放火,百姓點燈。”但是,現代法律不認可古人的共識。打人犯法,老師如此,學生亦如此。
師生如父子過時了,而師生如朋友應該是文明社會的標配,即“亦師亦友”是趨勢。老師怎麼做學生的朋友呢?顯然學生從師必須獲益,身心愉快。“極限施壓”的教學理念和形式很難成為“亦師亦友”的支撐,原因是學生的生理和心理痛苦,如果應試成績再上不去,“朋友”一定沒得做,“亦師亦友”成為笑談,師生矛盾會積累和遞增,“二十年後的悲劇”可能重演。
中小學教學必須改革,用新理念和新形式替代“極限施壓”,幫助學生“智慧學習”,而不是“刷題記憶學習”。這樣“記憶”的痛苦就會緩解,應試效率和成績就會提高。學生高興了,家長高興了,社會高興了,快樂學習成為現實,“亦師亦友”還不成立嗎?學生成績好,就有成就感,就願意學習,他們一定會追著老師交“朋友”,尊敬老師,感謝老師,唯老師馬首是瞻。二十年後師生相聚,把酒言歡,這樣的影片放到網上,一條條好漢,一枚枚淑女,催人淚下。
我們倡導中小學教學改革,推動教學新理念和新形式的實施,課堂上學習氣氛熱烈,應試成績節節攀升。誰是老師?誰是學生?都是老師,都是學生,“亦師亦友”,換了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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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使用者6278151249433
把老師逼死你就心安理得,一個不講倫理且揪住一點沒有證據證明誰對誰錯的事說個不休的人是心懷鬼胎。對錯以法律為準,否則就是皇帝不急大監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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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枕上聽泉
我覺得作者這樣炒作居心不太好。作為一個老師,被曾經教過的學生攔街毆打,心裡一定不好受,也肯定會在心裡檢討自己的行為。至於公開悔過,這又從何說起呢?畢竟二十年過去了,是因為一件什麼事,到底是罵了他,還是打了他……張老師不一定能記起。二十多年不是教幾個學生、幾十個學生,而是教了成百上千的學生呀!因為記不起,便不好公開悔過。人生一世,誰也免不了犯錯誤,免不了遇到一些不愉快的事。作為旁人,沒有必要一味揭人家的傷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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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情迷紐約下雨天
老師也不是什麼好老師,我也被老師打過,我告訴我舅舅和我媽,去對老師說了,教育兒子可以,但不能打,後來他不敢打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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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長白山山裡大叔
大概是小學三年級時,與一同學在班級裡打鬧,是同學間的那種打鬧,都說髒話的,這時班任進了班級直接給我呼了幾巴掌,另一個同學他都沒說一句,也沒問緣由!給我打的哇哇哭,覺得委屈就沒服氣跟老師講理,結果被老師這頓暴打,把我拉扯到老師辦公室,雖然在不停的哭但始終沒服氣,就是兩個同學打鬧為什麼打我卻不說另一個同學!我是一邊哭一邊罵這個老師,直到他打累了,讓我回到班級還是哭著罵這個老師!罵老師大逆不道吧,可曾想為啥罵他呢?
都說老師打學生是愛學生,他打我是愛嗎?長大後才想通,當時這個老師是對與我打鬧的那個同學的姐姐有意思,結果我成了他耍威風的物件。
上學時我是比較淘氣的,一直到初中幾乎就沒有老師沒打過我,但我都知道老師打我是因為不好好學習或者淘氣才打的我,老師打完過幾天我就忘了。我今年51歲了,想起那時老師打我還是懷著感恩的心,但唯獨小學3年那個打我的老師,讓我至今不能釋懷,雖然早就沒有恨了,但至今我見到他從不與他說話!但與其他老師現在基本跟哥們一樣時不時的同學小聚約老師一起喝幾杯!
老師也是人,也有犯讓人無法理解的錯誤的時候,做了不是人的事,難道給當年受傷害的學生道個歉不應該嗎?講道理講的比誰都有理,但在事兒上也要有理才是值得尊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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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步行隨月
沒事找事,撩什麼?現在自有法律又有行業規範,關鍵是家長要以身作則,做好孩子的第一任老師,正確引導熊孩子步入愛學習,愛社會的金光大道,這樣才是真正對孩子負責,對社會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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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使用者9800361217570
別在糾結在打與被打,檢察院都繞開了他倆個人間恩怨、民事糾紛、治案處罰的問題(張清林老師在集體控告信公開後第二天隨即也報警,請參閱《中國新聞週刊》2o|9一7一IO,13:51發,採訪報道)而提出國家公訴,問罪尋釁滋事,7一IO法槌落下,判刑一年半。
常x反訴張就算證據確鑿也就是治案處罰。
目前,①滋事肯定實錘②常x事出有因,有罪無罪?③尋釁滋事罪,罪罰一人是否合法公平合理?④首責常x(始作俑者,摑師拍照小範圍傳發)。二責嵩山那人初傳上網,點燃導火索。三責集體控告信,在報警待查處期間,何人擅自公佈網上,輿情發酵,推波助瀾,6點8億人次摻和,大討論大辯論大質疑大攻擊大謾罵,社會譁然,嚴重擾亂社會良好的公序良俗,三方是否均有責任,理應共同承擔。
結合近期多個校園事件,
靜待關注二審調查判決。
回覆列表
我暈,這個問題和審判當天我發的文章的標題完全一樣,就是平臺幾乎沒有給我推薦。下邊是我那篇文章的一部分:
十年前,我剛參加工作不久,從我家到當時我上班的學校有20多分鐘的車程。有一次去上班,我打了個摩的。一路上和摩的司機聊了起來。當得知我是那所學校的老師時,他就提著我的一個老同事的名破口大罵。我的第一反應是他肯定被那個老師的體罰過,可結果卻出乎我的意料。他說,他們在那所學校讀書的時候,那個老師對他們非常好,從來不會打罵他們,甚至有時帶著他們一起吃喝玩樂。他最後說:“要是當初他管我們嚴厲點,老子現在也不至於在這裡跑摩的”。
這件事對我們啟發很大,後來我一直告訴我的學生,我說寧可他們現在恨我,也不願意讓他們將來走上社會後恨我。同時我也一直都對學生很嚴厲,體罰是常有的事。但是我體罰學生是為了幫他們改掉一些壞毛病,讓他們努力學習,我不會在心裡覺得哪個學生討厭。我相信,很多老師體罰學生的心情和我都是一樣的。老師和學生之間沒有冤仇,老師犯不著出於恨而體罰學生。要說老師會恨學生,那麼那種恨只是恨鐵不成鋼的恨。多年來,與我聯絡得比較緊密的反而是那些被我收拾得最多的學生,這點讓我深感欣慰。
在這次報復老師的事件中,有人問“高尚的老師哪裡去了?”何為高尚的老師?難道管教、體罰學生的老師就不高尚了?難道像前邊提到的那個與學生一起吃喝玩樂的老師就高尚了?現行教育體制是不允許老師體罰學生的,於是很多人尤其是那些有文化但不懂教育又有一些話語權的人們,總是拿著體罰學生來評價一個老師的好壞。老師體罰學生是要承擔很大風險的,搞不好丟掉飯碗不說,可能還要承擔法律責任。就因為這樣,現在很多老師出於自保,不敢也不願意再管學生,課堂上,學生聽不聽、學不學就隨他去吧。不管理,老師只丟掉了尊嚴,而管理就有可能丟掉飯碗甚至獲刑。但是總有一小部分老師“不怕死”,非要嚴厲地管教學生。他們圖什麼?圖名?圖利?都不是!他們只是希望學生能多改掉些壞毛病,多學點東西,將來有所作為。他們做的是對得起“老師”這個職業的事,對得起社會和國家的事。這樣的老師才是真正高尚的老師!
有人可能會反駁說,管理不一定非要體罰啊!是的,對於那些聽話、懂事的學生來說,不僅不能體罰,就連重話也不能說。但是對於那些調皮搗蛋的學生來說,你不動手他是不會聽話的。君子動口不動手,但君子卻不是很多。有的學生在當地就是地痞、小混混,連家長都拿著沒辦法,甚至有的還是派出所的常客,老師沒有點殺著根本無法教育他。古人早就告訴我們要因材施教。對於那些聽話的學生,老師透過說理就行了,對於那些聽不進道理的學生,老師就只有先制服他才有講道理的機會。
還有的學生,他明知自己不對,但是又沒有自控能力,需要老師用體罰來管制他。我曾經碰到過這樣一個學生,在學校總是惹事生非,被我體罰了。體罰時,他說:“老師,你這樣打我長不了記性”。我問他要怎麼打他才能長記性,他說要像他媽媽打的那樣打。我又問他媽媽是怎麼打的,他說他媽媽每次都是幾腳把他踢倒在地上。我再問他需要那樣踢嗎,他說要。然後我就叫他站好,幾腳把他踢倒在地(當然我是有分寸的,保證不能踢傷他)。這時我問題長記性了沒有,他說長了。後來這個學生變得乖了很多。
那些壞毛病很多的學生,如果現在不讓老師體罰他,矯正他,那麼今後社會必將懲罰他,法律必將制裁他,監獄必將管教他!正如此事件裡邊的打人者一樣,他之所以現在走到這一步,就因為當年他的壞毛病並沒有得到老師徹底矯正。
教育,是一門很深奧的學問,不真正走在教育一線上且用心教書的人根本就無法理解裡邊的奧妙。連教大學和教中小學的老師對教育的感受和認知都不一樣,就更別說那些站著說話不腰疼的門外漢了。
雖然離開教育戰線了,但對那些當年被我體罰過的學生來說,我心裡是坦然的,我覺得我對得起他們,對得起良心,對得起教師這個稱號,我沒有誤人子弟,沒有感覺愧疚。即使這個事件中被打的老師是我,我也問心無愧!你呢?你怎麼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