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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 # 能量時光

    不知道各位有沒有聽過蛋堡一首歌《仇人的孩子》,有一部分歌詞是這樣的:"那些利害關係/其實也聽不明白/但他知道自己沒法置身事外/爭吵之中總會提起他的名字/雖然他們總說不關他的事。"

    你知道當兩個人感情破裂,卻因為孩子不得不敷衍在一起的結果是什麼嗎?

    有很多大人掛在嘴邊的一句話是“要不是因為你我早就離婚了”,給孩子造成一種深深的心理負擔。即便有些人不會這麼說,但對婚姻的不滿總有一天會在隱忍中爆發,而這個隱忍原因如果是為了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就會更加充滿委屈,孩子懂事還好,但假如是一個不太聽話的孩子,家長難免把婚姻中的怨氣投射在孩子身上。

    能量君常說,你首先是個人,其次才是父母。婚姻失敗固然是件不幸的事,但如何解決和處理則體現了一個人的人生態度。假如你沒有自我,一切為了孩子,其實並不算一種健康的愛,因為對孩子的教育並不是對他好就行了,還要樹立一個積極健康的榜樣。你過得好,才有資格說服孩子過得好。

    兩個人感情破裂,那就好聚好散,重新開始自己的人生,祝福對方,也好好陪伴孩子。離婚並不代表孩子的愛就是殘缺的,家長兩個人不在一起,但卻可以共同愛護孩子。

    所以給孩子知情權和參與權,三個人坐在一起,有風度地解決這件事吧。

  • 22 # 風吹花開619

    關於類似的問題我回答的為數不少了,象你提出來的這種問題,本身就不該問別人會怎麼辦。因為人不是一樣的人,木也不是一樣的木,人和人之間因為性格的不同,素質的不同,工作的不同,環境的不同,對問題的認識,判斷,理解和做法就不會相同。別人的想法和做法,根本代表不了你。更不一定就能適合你的實際情況。你才是當事人,是你在和別人過日子。鞋的大小隻有自己的腳知道,首先你要弄清楚因為啥沒有感情的?船是在哪裡彎著呢?一代偉人毛澤東說過:世上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也沒有無緣無故的恨。啥事都有它的因果關係,沒有前因就不會有後果。能不能過下去,只能你自己說了算。如果你是專門為孩子而活著,如果你真的離不開男方,如果你情願面對這樣的現實,如果你想一棵樹上吊死,誰都沒權力去管你,你人生的連續劇繼續演下去。如果你看透了也受夠了,如果你想開了也弄明瞭,如果你拿定注意了也下定決心了,如果你活明白了也活清楚了,該咋地咋地不就行了嗎?《婚姻法》也沒有規定不讓你走下一步啊。話歸別人說,注意靠自己拿。就這麼簡單,自己看著辦吧。謝邀!

  • 23 # 左穆

    不知道別人如何,但我會一步一步來解決這個問題。

    第一,看看兩個人的感情是不是真的無法修補和挽回了,是一時賭氣還是真的三觀不合。

    如果還有迴旋的餘地,我不會選擇離婚,而是願意給彼此一個重新來過的機會,畢竟婚姻不是兒戲,結婚要慎重,離婚更要慎重才對。如果真的是相看兩厭並且連說話都沒有興趣了,那會考慮離婚的。

    第二,把實際情況告訴孩子,看看孩子是什麼意思。如果TA覺得爸媽離不離婚無所謂,能夠接受雖然爸媽不在一起了,但是還與之前一樣都很愛TA,那最好不過,大人該離就離。

    但如果這件事對孩子的打擊很大,孩子對一個完整的家庭的渴望非常強烈,並且覺得如果自己變成單親家庭會成為一個異類和同學朋友嘲笑的物件,那離婚就暫緩吧。先分居,等到孩子18歲以後再為自己考慮。畢竟我們生了TA,就要為TA考慮,對TA負責,甚至為TA做一些自我犧牲。

    第三,不能讓在孩子面前指責對方,只說事實,不刻意黑化,就說爸媽沒有感情了,並不是說對方是個壞人,不管爸媽的關係變成怎樣,我們對你的愛不會有任何改變。要不然孩子心裡會有很多陰影,對自我的認同感也會越來越少。

    這是我的一些看法。

  • 24 # 蘇Baby不離

    一個家庭最主要的源泉在於老公。老公會有很多委屈,會承載著太多的壓力和責任。但是男人總歸是男人。我們應該勇敢的去面對,我們應該勇敢的去解決。和處理。真的兩個人沒有感情了。但是我們也不要去傷害孩子。可以好說好散。

  • 25 # 使用者537730790466

    如果男人事業單位工作,女的私企上班工資低,男人認為有穩定工作就很了不起。結婚八年從來沒花男人一分,女人上班照顧孩子四季衣物吃飯學習輔導班,男人負責水電物業等,男人還整天說女人沒給家裡付出,沒給他拿錢。男人那張臭嘴每次罵出的話噁心到極點,為了孩子忍太久,他還得寸進尺。現在換鎖吃飯分開,還讓給他交電費,大家覺得還有必要為了孩子隱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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