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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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Lian2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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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朝陽
感情是兩個人的事情!
若是兩個人餘情未了,還想再續前緣,那就要好好溝通,互相理解,能不能走到一起就真的需要看兩個人是否合適了。
若是明確的表示不合適而分開了,那就不要去糾纏了。愛一個人,並不是要得到她,而是要讓她幸福快樂!
人生匆匆幾十年,你遇到的人有的只是過客,有的只是風景。既然不是哪個對的人,你又何必糾結呢?我理解感情上的難以放下,作為過來人,我給你的建議是給自己設定一個緩衝的期限,但最好不要超過3個月。同時,努力做好你的本職工作,成為更優秀的自己。
一段感情的失去有利有弊,總體上利大於弊,因為失去的感情肯定是兩個人之間不夠合適才導致的。而利則是你能夠從這段感情中學會如何去愛,下一段感情才能不犯同樣的錯誤。利用失戀的時間好好充實自己,為遇見更優秀的那個人做好準備吧![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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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吃李子不吐核
想想他以前怎麼對我的,心頓時拔涼拔涼的,還找他做甚。況且現在有比他更愛我的現男友,找他做個錘子?[大笑][大笑][大笑]
就算偶遇到他,也是秀恩愛的[呲牙][呲牙][呲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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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白樺林語123
前任嫌棄我穿衣服不是名牌覺得太土氣,又不花錢給我買,我對他只有恨和覺得太膚淺,對於這種人沒什麼好留戀的,只是偶爾想起來心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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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挑戰貓
對於前任,不是忍著不見。而是有時候避而不見。相逢,是上天的安排吧!
心裡收藏著曾經的美好時光,留當餘生溫暖的回憶吧!願彼此過得好,不打擾。
在一起時就每天想著用什麼辦法離開他又不讓他太難看。所以不存在所謂忍著不找這個事。離開後天天偷著樂,終於解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