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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樹袋熊ken

    我認為如果出於給常某減輕處罰的目的,律師首先應該讓常家控制事態的發展,比如堅決不接受媒體採訪,誠懇道歉等等,那麼輿情就會平息,常某絕對不會判一年半。甚至在常某被抓的時候,如果常家第一時間取得了老師的諒解,第一時間達成和解,那就沒後面什麼事了。如果律師把這些厲害關係和常某說清楚,常某三十多歲的人了,不會看不懂形勢。現在常家和律師不斷把事情鬧大,千方百計證明老師該打,的確傷害到了老師,但對常某的處境沒有任何好處,只會讓法庭量刑更重。作為當事人,常某一直堅定認為自己沒錯,他看不透很正常,但律師真的看不透嗎?

  • 2 # 講者理正義

    才有幾銅子,就欺祖滅師!太忤逆狂悖,著實該判死!這類半吊子,總沒事生事!走哪都惹禍,真害家人死!交狐朋狗友,全是人渣子!渾身戾氣多,就不長腦子!愛被人慫恿,誇炫顯膽子!常被害半死,仍覺好點子!黏誰或誰黏,變倒黴蛋子!心黑又惡毒,是邪惡根子!父母攤這貨,及早送號子!配偶攤這貨,辦離婚本子!朋友攤這貨,趕快分路子!同事攤這貨,就讓騰位子!單位攤這貨,雙開除名子!圈內攤這貨,快踢出場子!子女攤這貨,備乾爹媽子!人凡攤這貨,全當垃圾子!

    師打生多為教育,生打師全為暴戾!動機截然不同的,故不可同日而語!只要正義善良人,都能理解這點呢!憑几臭錢辱打師,就是兇犯定無疑!(故意傷害罪具備,侮辱人格罪成立!)

    師被辱打不吭氣,可見心裡多憋屈!施暴者惡霸逞兇,此案似涉黑惡氣!若非暴徒自曝網,師冤恐永沉海里!還請司法界細查,打黑除惡得徹底!尊師重教是大理,欺師滅祖背天意!好在世道自有公,法律法規也不虛!天理昭昭隨人願,忤逆狂悖必自斃!正告行惡作罪者,別再拿天理兒戲!

    都別扇風起鬨了,誰也不去替坐牢!慫恿人惹禍上身,這才最陰險糟糕!

    這老師雖非楷模,當眾辱師牢得坐!生出獄若死不改,這一生就算蹉跎!

    這老師真夠能忍,始終未起訴惡生!就算辱打陌生人,辱打發影片判刑!傷害侮辱人格罪,應判五到七年刑!辱師者弄現結果,就因自家人折騰!文盲法盲是根本,惡毒兇殘已成性!遇人不淑眼缺水,狐朋狗友猛扇風!被搖車鼓動慫恿,誤判情勢瘋狂行!無事生非自作死,終遭惡報快人心!

    辱師者已收監了,慫恿者全散夥跑!人世間的悲慘事,就這幫半吊子造!教訓真太深刻了,人別被當槍使好!人光有力氣不行,萬事還得動點腦!狐朋狗友最害人,千萬別跟人渣交!胸中燃燒火焰時,人們全都添柴燒!一旦只剩下灰燼,全藏陰暗角落笑!叫天不應地不靈,才覺錯醒悟遲了!到黃河這才心死,見棺材才流浪了!但知錯要長記性,扇事小人最糟糕!

    總有人死不悔改,興風作浪當能耐!辱師案真相大白,卻仍不停地使壞!戳事搗非不歇著,巴不得天塌下來!非慫恿人去找死,不作死不停下來!人生說長也苦短,再別瞎費人力財!投入火熱生活吧,為大小家多添彩!願我為人人為我,莫辜負這好時代!用咱辛勤和汗水,澆幸福花和諧開!

  • 3 # 秋色正傑

    律師辯護,也必須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在法律的框架內,最大限度的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權益。這裡,合法是關鍵詞。一個律師,不說事實,不講證據,而是打悲情牌,胡說八道,說到底,就是為他曾經幹了不少違法的事,想用一個謊言掩蓋另一個謊言。

  • 4 # 陳來7879

    常某犯錯後,其和家人有多次補救機會,但都被常和家人無視了,打老師後,老師沒吱聲,影片不該發更不該轉,欺人太甚。二常某被抓的第一時間家人應帶著兒子主動到張老師家求得諒解,而不是網上給自己辯解,家人多方收老師的料,讓事態升級。三不該請黑心律師出謀劃策,一味辯解無罪會事得其反。

    如果常家一開始打人後制止常某行為的發展,然後努力求得張老師和校方乃至教育局領導的諒解,不請律師情況下以弱勢之態求得公訴方和法院諒解,不會有此結果。

    中國社會歷來公眾最痛恨的是張揚強勢之人,肯定的是低調弱勢的人,而在張,常二人這場矛盾中,張順應了中國的人情事故,不爭辯不說話。而看常家全家朋友同學律師齊上場儼然強勢出擊,不敗才怪!常家和律師們消停下來吧,人在做天在看!做大拿二十幾前的雞毛之事只能醜化你們的靈魂。

  • 5 # 何斌147333039

    謝謝邀請!這樁案件律師是"失敗"的!首先這名律師"三觀"不正,認不清勢,加劇了案件繼續"發展"!最後被判了一年半徒刑,罪有應得。但,這起案件還沒完,律師繼續鼓勵常某上訴,更是錯上加錯!使得當事人根本沒有認識到錯誤的嚴重性,而是抓住過去根本沒法說清和證明的"老師打學生"不放。忽略了被打老師長期的"沉預設錯"忍受的態度,使得案件繼續犯眾。可見這位律師的幫助使得常某增加了半年的徒刑!

  • 6 # x6261

    這種事情是向全社會正義挑事,律師看問題過於自信,無罪?何處談起?法院判決非常必要,給全社會一個尊師重教訊號!法律就是要支援正義,打擊邪惡。

  • 7 # 手機使用者6091646917

    我覺得律師應千方百計教常某一家低頭認罪(錯),主動賠嘗,低調息聲,減免與論參與,在法庭上爭取判一緩三,也許對常某更有利。

  • 8 # 使用者6807420652741

    有的律師,只為掙錢,從來不為國家召想,滿嘴人義道德,其實就為掙錢,要是打了律師的爸爸?律師該怎麼辯護?律師辯護起步三年?所以律師呀也該用良心辯解?千萬別隻為錢辯解?

  • 9 # 見仁見智2018

    現在這個結果,律師可以說完敗。他如果做罪輕,而不是無罪的辯護,並且給其當事人及家人講清後果,讓其放棄無罪的辯解,結果不會現在這樣。他難道不清楚什麼是時效嗎?他的當事人一味糾纏老師的法律責任他就不勸解一下嗎?面對現實還鼓勵上訴,做徒勞的努力有意義嗎?這種律師成事不足敗事有餘。

  • 10 # 春雷從何處想起

    沒起好作用。首先應當認罪伏法,真誠道歉,積極賠償,然後才可能求得受害人原諒,法院輕判。這律師上來就氣勢洶洶,死不認罪。怎麼你打老師還打出理來啦?

  • 11 # 使用者5738373353075

    這種律師水平太差,這種明顯敗訴的案子都敢接,可見其缺錢缺瘋了。有人說可以提高知名度。是啊,現在全中國的人都不會請該律師了!作為一律師提出的那些觀點都是錯誤的,對於這種一定敗訴的案子,考慮前途的律師是一定不會接的。

  • 12 # 石來運轉194545619

    對常xx判決輕了,公訴機關必須抗訴,要從重判決,這種破壞公序良俗,挑釁社會公德的行徑不能助長,必須嚴勵打擊,重打重判,還社會公道。

  • 13 # 手機使用者67017256529

    建議二審法院發回一審法院重新審判,從重判處常仁堯,至少應該判處三年的有期徒刑。

    其理由:

    一、情節惡劣。據常某堯錄製影片顯示(下同),常某一個正值青壯年的大漢當街當眾攔路打一個手無縛雞之力的老人(老師),而且私設“公堂”,邊“審”邊打,邊打邊“審”,在老人不斷道歉的情況下繼續實施爆打,並且揚言“見你一次打一次”,招來群眾圍觀。同時,常仁堯還安排他人將其打師過程錄成影片,以供日後欣賞和傳播。並且,其家人還不斷杜撰各種歪理和串聯他人為其辯解,甚至蠱惑不明真相的群眾為其搖旗吶喊,企圖逃避道德的審判和法律的懲處 。

    二、手段殘忍。據常某說打的是二十多年前,對他教育失當的老師。從其錄製的影片看,常某打老人時,兇相畢露,如對大敵,不問青紅皂白,還未等老人反應過來,上去就是狠狠的一計耳光,把老人的精光蛻了再說,在老人並未還手且連連道歉的情況之下,繼續兇吼著實施右臉打了打左臉,並施以重拳,猛擊老人的臉、胸、腹部,掀翻老人的電瓶車,真可謂雷霆萬鈞,重拳出擊呀!都過去二十多年了,還對老師如此的兇殘!

    三、影響極壞。一是當街當眾攔路爆打老人(老師),引來多人圍觀;二是錄製影片親手傳播出去,以至於在全國範圍內廣為傳播,公然挑戰國家法治與社會道德底線,汙染社會空氣;三是轟動全國,負面影響甚大。

    其後果是什麼呢?挑動仇視管理,以下犯上;挑動無視法律的武鬥;挑動無視親情,毀滅道德;製造混亂,擾亂群眾思想,敗壞社會風氣,破壞社會安定團結!此案實屬本人有記憶以來我國的第一打師案。

    更令人擔憂的是,從常某這樣一個既明顯而嚴重的打師案發後還暴露出,(從網上看)社會上還居然出現了一些人同情、甚至聲援常某打師有理,為其鳴冤叫屈。從這個側面反映出,我們當前的社會風氣也到了該整治的時候了。否則,任其自由氾濫下去,後果可想而知!

    重判常某的目的。透過對常某這個轟動全國的典型打師案的重判,達到嚴懲一個教育全社會的目的,給全社會上一堂活生生的法治與道德教育課!

    純潔社會風氣,從整體上採取“雙管齊下”的辦法,一是透過“不忘初心,牢記使命”的主題教育,促進幹部作風持續向好;二是透過諸如重判常某打師典型案件,促進民風的持續向好,透過幹部作風和民風的持續向好實現社會風氣的持續向好,凝聚全體炎黃子孫之力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

  • 14 # 使用者4063070259060

    一年太輕了!憑這影響程度本該判五年的!律師牛了為了錢可以鑽法律空子!故意打人拍影片上傳的性質遠遠大於一年半

  • 15 # 冰是睡著的水58853518

    律師是提供服務方,自然會站在甲方立場講話,這是對的,但不是重點。

    重點在於常家對資訊處理有誤會,以為律師給的意見一定代表了法,否則就是枉法;以為網友的鍵盤代表了民意,否則就會失民心;以為註冊了自媒體有粉絲了就一定能一呼百應,進而給法院施加壓力;以為向張老師本人道歉就能減輕處罰…做了太多事,唯獨沒有學會閉嘴讓事態冷卻。

    這是一樁當局者迷旁觀者清看熱鬧者不嫌事大的常家家庭悲劇,從小常在同學面前逞能打老師並錄影,而且無腦擴散,到老常和小常氏在網上勇往直前不思悔改的表現,真的覺得,沒給小小常未來的人生留活路啊。兩歲的小小常招誰了?

    真不如閉門謝客,吃好睡好,讓時間消化這一切。

  • 16 # 就喜歡看你默默的裝逼

    他家找的律師就是個攪屎棍子,根本就是把他全家往火坑裡推,為了自己的名聲避重就輕往混裡攪和。他只說打人是治安事件,可你別忘了你老公把影片傳出去的,這就是說你老公已經同意了這件事脫離自己的管控能力,默認了別人對事態進一步擴散。私底下打是私人恩怨,可你擴散就是挑戰中國人的道德底線,是打中國老師的臉,更何況這個老師是弱者已經失去反抗能力,可你老公打完又拍影片擴散侮辱,這就是明顯的欺負人,試問如果老師家兩三個兒子,或者孩子在公檢法,你老公有這個種沒?欺負弱者,又打在現在提倡的尊師重教的風頭上,觸的是本來就緊張的師生關係,錯上加錯的是你們家根本就在狡辯打人有理,侮辱沒罪。你們把中國20年的法制建設放那了?晚了,一切都晚了,這個操蛋律師一開始就把你們家帶錯方向了,什麼叫無罪?有罪,無罪是律師說的算?你們在沒得到受害者原諒的基礎上就大張旗鼓的做出博取同情的姿態,又避重就輕的推卸責任。只能說你家法律意識完全白班。回家去罵那個律師把,他跟你辯護,你老公進不進去跟他無關,他是想得到的是出名。張老師的人生輸了,你家的人生也好不哪去,中國教育被你老公幾巴掌扇的最起碼倒退十年,兩敗俱傷,唯一的贏家就是這個律師,他只是想出名,而且他成功了。

  • 17 # 李哥151697764

    常某所請的"律師"絕對是"高手"!此案中常某最終獲實刑,此人功不可沒。而且我也相信常某及其家屬也嚴重被此人誤導了。

  • 18 # 老馬閒評

    這兩個律師,是我見過最差勁的律師。在兩個弱智律師的神助攻下,常某終被判處一年六個月有期徒刑,意料之中。

    現在想說的是,常堯家人,不知道你們請律師花錢沒有,如果花錢了,告訴你:不值;如果沒花錢,這倆律師僅僅為了蹭熱度博眼球的話,告訴你:耽誤你們的事了。

    這兩律師,水平不是一般的低,我不是貶低他倆,真的,不是貶低他倆,是看不起他倆。

    這倆律師,出發點就已經錯了。他們不應該為常堯做無罪辯護,而應該為常堯減輕或者從輕處罰尋求證據,知道嗎? 方向錯誤,結果一定是錯的。

    另外,我直觀感覺,這兩律師一定為你們出了不少騷主意,常堯家人,你們可以想想,所有的這些主意現在證明都是徒勞,沒有為常堯減輕或者從輕處罰做出任何加分項。這樣告訴你吧,這兩律師就是狗頭軍師,可能連狗頭軍師都不如。

    常某家人,別傻了,你們上訴的結果我現在告訴你們:一審法院認定實事清楚,使用法律得當,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此判決為終審判決。最多可能會有一兩個字的差別,別費神了。

    還有,你們要起訴張老師,劇透結果:已過訴訟時效,本院不予受理。

    你們現在唯一可以起訴的那兩個神助攻的律師,起訴他倆嘴太大,大如海口。

    最後告訴常堯妻子:妻賢夫禍少,切記切記!

  • 19 # 86350029

    律師只是一種職業,也要吃飯。儘管一審判了常某一年半,律師還是要鼓動常某上訴,這樣又可以多掙點錢。只是律師有點沒做對的就鼓動常父常妻在網上為常某狡辯甚至造謠說些違心的話,給法院庭外施壓,最後適得其反。

  • 20 # 使用者9330450002433

    一個好的律師,接案後,會仔細瞭解案情,分析案情大致走向,顯然這次已經大大超過了律師的預判,起到了適得其反的效果,不用律師這樣結果足矣,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你是什麼時候開始對錢有一點認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