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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村東頭老伍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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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fg廣樂
其實這個問題很簡單,因為彩禮而分手,要看哪種情況,一般情況下,你給女方父母付彩禮,那是天經地義的,因為別人養一個女兒那麼大,然後跟了你,你如果連一點實際的行動表示,都沒有,這個當然說不過去了,不過如果你的經濟情況實在是有點慘,你們男女雙方又情投意合的情況下,雙方父母都是可以坐下來仔細商議的,
當然,如果最後還是商議無果,而導致分手,那隻能說明你們沒有緣份,沒有什麼值不值得留戀的,你就讓它成為,自己一段回憶算了,
過去的不必留戀,把握現在才是最重要的,祝你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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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二月裡的山茶花
因為彩禮而分手的,值不值得留戀————對於這個問題值得探討。一般來說,到了論嫁的時候,男方會問女方,你父母要求要多少結婚禮金,或者女方直接要求要多少結婚禮金。要回答所提的問題,其實是你無法滿足女方提出的禮金數額或自己認為不必給哪麼多禮金!在中國,禮金數額在不同的區域是不同的。在兩廣地區,女方要三幾萬就行了,意思意思,因為是習俗,不要點好似過不去。嫁一個女,很多兩廣地區的父母還會“倒貼”,送車送房的也不少見,或者男方給五萬,父母加多五萬(共10萬)回贈女兒,甚至更多。女兒是父母所生,是父母心頭肉,女兒出嫁了,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女兒以後能夠過得幸福。嫁女不是賣女,賣女就會失去親情。試想,要女兒夫妻倆還婚債來度日,怎忍心!北方某些地區,娶個妻子動不動禮金幾十萬甚至上百萬,除了富二代或者高收入的年青男人,普通人要拿出這麼多錢是艱難的。自己沒有那麼多錢,就得錯錢奏足,結婚後夫妻倆就得掙錢來還別人的錢。如果要還數年的債,夫妻倆以後在感情、生活、心理上都會產生負面影響。說到“分手”了,也就是說不給足她父母要求的彩禮錢就是不行!連好好商量的餘地都沒有了!感情基礎太薄弱,什麼都是為了錢,留戀的餘地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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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我本叫張冀湘
屁股決定腦袋,物質決定了生活是可悲的,精神又離不開物質。彩禮作為婚姻的點綴,是錦上添花。作為婚姻的籌碼,那是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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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小女天天好
生活有很多無奈,能互相理解至高無上。戀情對許多人來說,是青春期性吸引的高潮本能所至。至於彩禮,根源是貧困,素質修養,欠文明的體現。還有為虛榮,跟風隨波。老太婆說,我好不容易把閨女養大,白送給人,吃錯藥了,沒門。再說俺也有兒子,我不要,別人要我的,吃虧誰會高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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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說呢?就我們這一輩與現在的人還是有共同點的,但不代表沒有彩禮就不能結婚,我和先生就是白手起家的,當時老母親有一萬個理由不讓我嫁給他。現在父母老了,我也有房有車,家境比上不足,比下有餘,老父母都是我們在照顧。如今為彩禮而分手了,不能成為夫妻,也不是不值得留念,只是藏在記憶裡最好。更不值得後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