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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忌網不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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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我是海霞姐姐
首先要弄清楚你給你媽媽買的平房寫的誰的名字,如果寫的你媽媽的名字屬於贈予,如果是你的名字則媽媽無權處置房產。
1.如果平房寫的媽媽名字,屬於你贈予媽媽的,房屋產權是你媽媽的,你是無權索要的,除非你們另有約定,比如動遷會按照份額分割等等,因此,你的媽媽有權處置這套房子。
2.如果平房寫的你的名字,你是產權人,而媽媽不是產權人,她也無權處置這套房產。
3.你可能介意的是媽媽沒有經過你同意,將房子變買了給了弟弟做彩禮,如果你的媽媽一直住著你就不會那麼介意,媽媽百年之後再將房子留給你,但是,事與願違,你媽媽最在意的是你弟弟,你弟弟最在意的是你弟媳婦,你最在意的是你媽媽,房子轉了一圈等於是你的錢合法的變成了你弟媳婦的了。
4.為了防範風險,避免人才兩空,讓你媽媽把彩禮變成不動產吧,寫上你弟弟的名字,再寫一個協議,買房子的錢是你和你媽媽出的,他們可以永久居住,但是無權私自變賣,如果弟弟不盡贍養義務,則你和媽媽有權收回房子。
從你媽媽得拿一套房子的錢去做彩禮,可見你弟弟綜合條件比較差,弟媳婦不滿意人只能在錢上找平衡,這樣的婚姻也是風險極大的,上述做法可以將風險降到最低,你的心裡也會平衡一些了,就看你媽媽配不配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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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橙果果29
既然是買給父母的,那就是父母的,怎樣處置是父母的事,何況是賣了給你弟兄結婚,你能買房子孝敬父母,說明你條件應該還不錯,在有能力的情況下,幫助孃家分憂,我覺得應該是我們做女兒的份內事,至於那些回答問題裡面的噴子我覺得應該是家庭氛圍不太好的,一家人相親相愛是我們應該傳承的傳統美德,自己家人都不愛,談何做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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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31滄海明月
你是個好人,是個孝順的孩子,我看回復的人大多說你應該理解父母,幫哥哥是應該的,我個人不這樣認為。首先,我為你給你父母買房的事點贊,估計當時也是心有餘而力不足,否則,你會買個更好的房子給父母;其次,哥哥結婚,說明大家成年人,成家立室了,不能把父母賴以棲身的房子都賣掉,何況還是弟弟或妹妹的之前買的,雖說給了父母就是他們的,他們可以處置,但是,住的地方都沒有了,將來是去跟哥哥嫂子一起住還是又找你,你的錢也是血汗錢,起碼得跟你相量一下吧,可況做彩禮的,這錢最終給誰了?父母如何保障?最後,我想說,你父母做得有點欠,哥哥弟弟也好,姐姐妹妹也好,都是自己的孩子,困難一點,固然可以多幫忙些,錢本來就是賺來花的,但是沒有任何事情是必然的,我時常跟家人朋友說,即使父母養育子女,子女孝敬父母,雖然是應盡的義務,但是不要認為是必然,所以即使是父母、子女、兄弟姐妹之間、也應該常懷感恩的心,遇事多溝通多相量,才能一家和睦,只是事已過去,就算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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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阿富29570157
首先你是個孝順的孩子!給媽媽買房子值得贊!關於你提出的問題咱不妨這樣去看:
你有能力給媽媽買房子證明你資金充足,能讓媽媽有個安居樂業的地方證明你有孝心!雖然平房拆遷了換成了樓房也還是媽媽居住的,媽媽賣了房子換成錢給哥哥當彩禮說明了哥哥不如你的資金充足,媽媽手裡也沒有多餘的錢,為了孩子,媽媽都是滿滿的付出,為什麼媽媽放棄了樓房而願意給哥哥當彩禮?你得考慮一下媽媽的處境和難處,現如今結婚不是小事,老人為了孩子的幸福而放棄了自己安逸的生活,這是中國人的優良傳統,每個父母為了孩子都是無私的付出,為了孩子寧肯自己受累,估計和偏心沒有多大的關係。你的哥哥順利的結婚了,老人也就完成了自己的一樁心事,完成了一個任務,為這樣的媽媽應當感到驕傲,你也得體諒媽媽。如果裡面還有其他的說法和故事那就另當別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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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見,多子女的家庭,孩子孝順父母買的房產,應該寫自己名。父母住多久都行。父母沒了那天,誰買的歸誰,沒有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