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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規定有沒有可能實現?這樣做,可以預防孩子被抱錯和男方喜當爹的事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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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幸福是一種心情1

    這個不用強制鑑定了,這是私人自願行為。但現在有個隱患,就是隨著國人不孕不育症發病率越來越高,捐精捐卵行為越來越多,結婚雙方是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的機率越來越大,所以個人認為結婚前男女雙方作親屬鑑定應該提上議程。

  • 2 # 評論皇

    當然可以,出生後就做DNA,但肯定不是為了防止喜當爹,而是個人身份檔案,無論何時何地輸入身份證號或指紋,就可調看當事人DNA以及就醫檔案,也就是不會丟失孩孑了。未來急救、參軍、就業可以很方便了解血型、家族病史、性格、身體缺陷等情況。當然還牽扯保密,防止DNA資訊被竊取。喜當爹可以自己第一時間知道,也許有人不會喜歡讓別人知道

  • 3 # 觸點健康

    親子鑑定也有錯?孩子究竟是誰的

    英國一位單親媽媽,在申請社會救濟時做了DNA親子鑑定。結果孩子竟然不是她親生的,完全沒有血緣關係。醫學檢查發現:這位媽媽是一個“嵌合體”,她頭髮和面板的DNA與子宮的DNA完全不同,孩子正好遺傳了她子宮的那套DNA。

    什麼是“嵌合體”?

    遺傳學上指不同遺傳性狀嵌合或混雜表現的個體,亦指染色體異常型別之一。它包含兩組DNA,構成兩個不同的個體。在異卵雙生子中,若一個胚胎在懷孕早期死亡,它的一些細胞會被其孿生胚胎吞噬吸收,最終兩個胚胎嵌合成一個胚胎。

    嵌合體之綠帽子的故事

    一對夫妻帶孩子做親子鑑定,結果孩子並不是爸爸親生的,但卻和爸爸存在親戚關係,爸爸竟然是孩子的叔叔。原來這位爸爸也是一個“嵌合體”,孩子正是從爸爸身上遺傳到這個未曾蒙面的“叔叔”的基因。(對,劇情就是這麼狗血!)

    此外,接受骨髓移植的人也可能成為嵌合體。在骨髓移植手術中,患者自身的骨髓被另一個人的骨髓替換,骨髓有造血功能。此後患者體內就是捐獻者的血細胞而不是最初自己的血細胞了。

    有研究顯示,現在有八分之一的人可能是嵌合體,只不過嵌合的部位一般沒人注意到,可能是一個內臟,或是一小塊肌肉,這些少有的被報告出來的例子,是透過親子鑑定、骨髓或器官移植中得到的。

    最後觸點君想說,DNA親子鑑定的準確率高達99.999999%以上,鑑定結果是或不是,都是毋庸置疑的。

  • 4 # 使用者5859548522

    在醫院抱錯孩子這種事情絕對是個例,尤其是現在管理得更加嚴格了,提出這種要求的多半是男人吧,怕自己喜當爹,那女人的權利怎麼保障呢?怎麼知道老公以前有沒有和前女友生過小孩?婚後前女友抱著個孩子上門說是老公孩子的這種事現在又不是沒有,也有男人以前和前女友生過小孩但是沒結婚的,後來又分手了對現任隱瞞的。在這種事情上男女雙方還是多點信任吧,親子鑑定可以是私人行為,但是如果上升到強制性行為,本身就是對女性的一種歧視和不尊重

  • 5 # 潮起潮落觀海聽濤

    想法很美好,好處就是有了這個基因庫對國家破案有很大的好處,拐賣兒童也會減少,綠帽子也不會平白無故戴幾年十幾年甚至幾十年而不知道。但是也有風險,如果被外族得到基因庫資料的話也可能帶來滅族風險。還有就是這一塊資金國家願不願意出了。如果新生兒做親子鑑定需要父母三人一起做,收費大概3000-4000。國家統一採購可能便宜,每年國內新生兒1800萬算的話。正常就是540億到720億的費用,國家統一採購也得二三百億吧。這筆費用說多不多,說少不少,但對於我們國家現在的經濟能力來說是個大負擔。

  • 6 # 山芋蛋蛋

    感覺沒有什麼強制不強制,自己懷疑就自己做鑑定,沒必要為了掩護個別人有懷疑,卻又不敢做鑑定的事實,拉著所有人做,很多家庭還是很相信自己妻子的,你不願意相信妻子,孩子出生以後,你自己可以立馬做個鑑定,也會避免喜當爹。

    強制鑑定真心沒必要,就是給有懷疑卻不敢行動的人的幌子,費時費力又費錢。強制鑑定的錢誰出?免費的話估計誰都會做,收費的,一家三口人都做估計要個小几千。免費的鑑定,不強制,大家估計都會順便做一下;如果高額鑑定費,強制,還是有人不願意,國家為啥要出這樣的無用功?吃力不討好,少數人的孩子不是親生的,和國家社會穩定關係不是特別大。

    所以呀,你自己不相信老婆,那你就自己掏錢做個親子鑑定,也沒人說你啥,期間產生的家庭問題也是需要自己承擔的。

  • 7 # Q1284269472

    說什麼不尊重的也是醉了,身正不怕影子斜,心裡有鬼的女人才怕別人驗,女人結婚要求男人在房產上寫名字不是一樣要求保障自已的權利,憑什麼女人就可以要保障,男的付出那麼多就不行?

  • 8 # 自發的目的

    必須的,相對而言,生育權是最基本的人權,這是對生育權的保證。否則要象過去用浸豬籠來保證生育權。一個社會必須有相應的徵信生態來保證可以信任,例如各種文憑及證書等等,否則道德缺失,欺詐氾濫導致交易成本大大上升,基本人權無法保證,嚴重威脅社會穩定。出生證上隨便寫個名字就算是極其不負責任的。除法庭外夫妻有權不對外公佈測試結果。

  • 9 # 紀念的草莓精

    抱錯孩子喜當爹畢竟是個例,天天YY自己戴綠帽是有妄想症吧,做鑑定 可以,但是公平起見避免日後你去別人生小孩,是不是應該鑑定完就給你結紮了。畢竟從數量上說,男人亂搞有私生子的情況可是比喜當爹的要多許多。別拿結紮過後沒力氣說事,第一沒有理論依據,第二反正現在上班族也沒什麼力氣活可幹,沒力氣正好還能減少些家暴,至少也打的輕些,沒了轉正的希望小三會少很多社會風氣都會改善不少,可謂好處多多喲,趕緊實施起來吧

  • 10 # 我愛喝Rio

    如果是防止孩子走失抱錯什麼的,我支援,但是如果只是個別男人怕老婆懷的不是自己孩子而普及這個,我覺得可笑了,既然都懷疑了,不信任了,那都沒必要過了吧,即使孩子是你的,你能保證對方沒出過軌,以後不會出軌?別鬧了,大家都挺忙的,反正我周圍的女性,家庭,孩子,工作都夠忙的,還出軌,那簡直得是腦子夠用,體力夠好的人做的到的。

  • 11 # 趙哥156130073

    這個問是目前國家洗有也不可能作法律上的心為須規定,親子鑑定目前還僅是在刑事案件中、有必要對某種關係人做血緣遺傳鑑定、或家庭、妻對子女親生或非親生鑑定(自主)等,一般當事人未提出申請不會做強制鑑定。

  • 12 # 靈臺只在此心中

    基本不會這麼規定!喜當爹對男人不公平,可喜當爹的畢竟是少數,如果強制規定,那就是在質疑大部分的女性都有出軌的嫌疑,這對女性更不公平!你雖說的是和父母做親子鑑定,但其實是想說和父親做親子鑑定,你覺得需要你可以做!

  • 13 # 掘筆耕塵

    國家不可能會有這樣的強制性的DNA鑑定,他不只是投入的個性開上大,而洩及到很多個人的生活隱私。所以,從思想良性角度而言,還得靠大家吧?選擇愛與接受愛都得是理智的決定,應該對彼此與絕對的信任才為真。不過你若真不想做這個沒信心的爸,你可以要求妻子去做這項簽定,但我怕你從此失去了妻子的溫情。

  • 14 # 茄子遛狗

    大部分女性應該不會同意吧,因為她們會覺得侵犯了女權,對女性的不信任,這是一種傷害。用女權的話來說就是:我沒吃你一口飯喝你一口水,就要進你家門,伺候你全家,你戴個綠帽怎麼了?喜當個爹怎麼了?嚶嚶嚶嚶

  • 15 # 剛果布的木瓜樹

    我同意這種做法!既然男人想保住自己的種純淨,怕養了別人的孩子,那麼親子鑑定如果是親生,就要自己負責到底,因為是你的種啊,你自己不負責想要誰負責?然後制定一個較高額度的撫養費給母親保管,這筆錢算是母親私有,即便離婚也不會參與分割。離婚後,要一次性給與高額撫養費,費用繳清前不得再婚生孩子,以此保證前妻所生的你的純種能順利成長,且不會花費後爹一分錢,因為你的純種跟後爹無關,也保證你不會養了別人的孩子

  • 16 # 瀟湘旅客itsasecret

    贊成強制執行鑑定的,來來來,你們組成一個團隊,你們出資,我們樂意被強制要求做親子鑑定,別他媽你自己信不過自己老婆,被你老婆戴了帽子,還扯上別人!鑑定費幾千塊順產的都夠生二胎了!全國那麼多家庭都要為你的懷疑和遭遇買單?!

  • 17 # 洛水輕歌

    如果怕被喜當爹的男的,不用懷疑,肯定不幸福,這種人不是疑心太重,就是有被迫害妄想症,一個男人這種想法,就等同於一個成天疑心老公出軌的女人,查來查去,都是不自信的表現,你眼光是有多差?會挑一個讓你喜當爹的女人做媳婦?不是百分百信任娶回家添堵幹嘛?搞得每天生活在恐慌之中。。。

  • 18 # 司大勇

    每個人身上都攜帶著人類共有的23對染色體,也就是DNA基因組,大約30億個鹼基。但是每個人的基因組DNA序列之間,又有一些小的差異,有上千萬個常見差異點,有的位點是鹼基差異,比如同一個位點,有的人是A,有的人是T,這叫SNP;還有的位點是序列重複次數的差異,比如同一個位點,有的人是TATATATATATATATATATA,有的人是TATATATATATATATATA,這叫STR。科學家從中隨便選取了幾十個相互距離比較遠,不會互相干擾的STR點作為檢測位點(為了省錢,好算),比對這些位點,就可以判斷兩份血液、精液、唾液、組織或者頭髮是不是來源於同一個人,或者是否有親緣關係。藉助這個方法,可以做親子鑑定,可以尋親,也便於抓犯罪分子。

    STR

    在2013年之前,業內一般檢測16個 STR位點,現在大多檢測19-21 個 STR位點。檢測方法是用PCR反應,把基因組裡面16個 STR位點附近的DNA片段擴增出來,然後用跑毛細管電泳的方法,看看擴增產物的長度,就知道 STR位點重複了多少次了。

    比如,母親的常染色體某個位點,是純合的重複15個TA;父親該位點,是純合的重複17個TA,那麼孩子在這個位點,可以推斷,一個染色體來自母親,是15個TA,一個染色體來做父親,會是17個TA,是雜合的。如果孩子不是這樣,而是純合的重複15個TA,那就極有可能不是該父親的親生孩子。

    按照提問者的思路,江西省就成立了兒童DNA資料庫。

    那麼如果徹底貫徹提問者的思路,如果國家強制規定,孩子出生以後必須跟父母做親子鑑定,那麼要花多少錢呢?這裡我們算一下賬。每人檢測費用就算150元(實際上現在的商業親子鑑定中心每人收大概八百元,這是因為檢測規模太小,導致成本高。),樣本運輸和資料存取(資料庫和app維護)費用就算50元,那麼我國每年1700多萬新生兒,就需要34億元。

    隨著需求的增加技術的進步,成本會降低,隱私觀念會進步,我相信在幾十年後,全民親緣關係資料庫,甚至全民全基因組DNA資料庫都會建立起來。但是,為了維護社會的穩定,家庭的和諧,所以這個資料庫的目的主要會是預防犯罪、疾病研究和尋親等等,而不是預防喜當爹。所以,華大運營的國家基因庫,也許會很有發展呢。

  • 19 # 準備考個證兒

    我覺得不用強制制定,看個人意願。

    一是像我和我老公天天膩歪在一起,大姨媽、備孕,懷孕老公都關心的人來說根本沒必要,而且B超單子寶寶超級像老公(感覺自己沒有功勞,無奈)

    二是有些人婚前婚後行為不端,血型不匹配,孩子相貌不對,女方說孩子早產但孩子很健康,雙方單眼皮結果孩子雙眼皮。。。這些現象反常,男方要求做鑑定我是支援的,畢竟誰都不想養別人的孩子,我一個女的也不想

    三是有部分當然也是少數男的不育,家裡都默許女的借精,非要強制鑑定,那對於男方也難堪

    四是鑑定費用太高,每年新生兒太多,國家不會負擔這比費用

  • 20 # 天下野豬22220948

    強烈同意強制做親子鑑定,在目前這個婚姻法下,還得保證女人的利益,既然親子鑑定確定是男人的孩子,那也得強制讓規定男方,女人為自己生了孩子該給女方多少家產,必須量化。不然什麼好事都讓男人佔了,女人還要不要活?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老公一定要聽老婆的話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