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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指間de落寞85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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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台州龍承苗木
當然勸,但只能勸說幾句,成年人了,感情的事不順就要跳江,心裡承受能力太差,生活中比這個更嚴重的事多了,也很少選擇輕生的。再說到摩托車司機的事,很多人覺得他不勸說是不對的,我只是覺得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有些人也不要把自己的想法強加給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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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我們去撒野
第一這整個事件經過不是太清楚,因此直接回答是或者否。都不太好回答,第一 那座大橋是否只有一個司機看到。其他路過的人了。如個要指責,是不是應該公平一點,全部經過的人都該指責,第二,作為我們自己來說,如果你見到這種不會損壞自己利益的事情,會勸還是不會勸。我想大部分人會選擇勸說,所以我認為被指責也能說得通,畢竟只是動動嘴的事情。第三,女孩子跳橋,一定是心裡積壓到了一個點,也許是活該。但我們是不是不要那麼冷漠的認為就是該死了。畢竟是一條生命。也許你只要動動嘴就能挽救。所以我想大部分人是認為自己會去勸說的前提下。去指責那個冷漠的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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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同鸞閣平章事
似乎不必過分苛責摩托司機。畢竟女子的行為是自擔風險的行為,摩托司機無法律義務即行救助。於道德而言,摩托司機理應施以援手,畢竟法律是合理行為的底線,而我們的行為可以高於這個底線,法律和道德是有機統一而非對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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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影視an娛樂
從影片看,摩托車司機有幾次回頭,應該有口頭勸說,看不清不敢肯定。但是我們也不能道德綁架,他當時心裡應該也有顧慮,怕攤上事吧。
但是換作任何一個有責任感的人都會義不容辭的上去勸阻,是我肯定也會上去勸阻。畢竟不能眼睜睜看著一條生命在我眼前消失。
萬幸的是這個女子最後救了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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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展江
首先,我要對勇於和成功救人的滴滴司機表示高度敬意。其次,我認為對沒有加入救人行列的那個摩托車司機的行為表示一定程度的有條件諒解。
做好人、做善事,是先輩對後人的告誡。有價值的人生是道德的人生。有良知的社會和公眾會提倡與讚美救死扶傷,這還沒有疑義的,正因為如此,我們看到有人奮不顧身救人一命的行為,有可能熱淚盈眶。因為生命倫理高於一切,“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
另一方面,崇高的行為能否絕對地、無條件地推廣到社會所有成員那裡?這是大有疑問的,為什麼呢?在德國先賢康德的道德世界中,道德義務分為兩類:嚴格義務和善意義務。嚴格義務一般是消極的:不謀殺,不失信,不撒謊。善意義務更積極一些:幫助他人,發展某人的才能,表示感激,等等。嚴格義務(例如不傷害人)比善意義務(例如幫助他人)更具有道德上的強制性。
一般而言,消極義務是底線性質的基本義務,人人必須遵守。底線實際上是一種類似於禁忌的基礎生活秩序,應該是一種維繫社會正常執行的“最低道德保障”,底線失守是一種很深刻的社會危機。而積極義務則是一部分人承擔的義務,它塑造高尚人格,但是許多人做不到,旁觀者即看客往往是生活中的多數人。
從人類歷史上的經驗教訓來看,如果一味和過於強調道德中的善意義務,制定高不可攀的道德標準,製造“道德理想國”,往往導致極權和暴君統治;或者是另一種情況,你說你的,我做我的,即使有某些成文規約,實際上也沒有人去參照執行,導致“規而不約”,從而失去意義。
根據這個分類來判斷,摩托車司機沒有盡到善意義務,但是也沒有違反道德底線,因為看不出來他背棄了底線性質的嚴格義務。社會大眾通常是人們所說的凡夫俗子,有七情六慾,有求生懼死的心理和意志,這在常態下是可以理解的,而一旦情境改變、有人生命遇到危險,評論者往往就忘記了凡夫俗子的樣態,就可能提出了超出了多數人行為模式。
另外,古希臘哲人亞里士多德提出的美德倫理學認為,美德存在於兩個極端之間。在勇敢的兩端則是怯懦和蠻勇。但是要自己做出抉擇,你就要運用實踐智慧,按照高標準行事,並且要與堅定、連貫的品性特徵相一致。
根據亞里士多德的理論來設想,兩個人看到有人落水。如果一個目擊者不會游泳,但是跑得很快,那麼他想跳下水救人就是蠻幹,同樣,他如果什麼也不做就是怯懦。對於他來說,做勇敢的事可能就是跑去求救。如果第二個目擊者是一個游泳健將,他嘗試救人就不是蠻幹; 實際上,對她來說,不下水救人是怯懦。
雖然我不知道摩托車司機是否識水性,他是因怯懦還是事不關己而沒有介入救人,但在我看來,是否有能力救人這一點,也是在評價行為道德性時可能被忽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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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也許就是幻想
我覺得應該勸呀!希望她想得開點,找到可以解決的辦法,如果有機會我會耐心開導她的,望她心胸想得寬點,不要想的太狹窄。人生還漫長。不要這樣就結束的自己的人生旅程。這樣繼對不起自己,也對不起自己的父母把自己養育這麼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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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伊樓1
摩托車司機不勸,被指責。指責就指責唄,你一摩托車司機,不至於傾家蕩產。你勸,得表揚,得感恩,恭喜你,遇上好人了!勸了還沒勸成,家屬勒你脖子問:不合常理呀,你到底對她說啥了?我勸她呀?法官驚堂木一拍:她和你有什麼關係?你為什麼勸她?……嗚嗚嗚……別人靜聽你哭,你老婆哭,你孩子哭……然後一句:活該!!!
你說勸好還是不勸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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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老龔說勢
不勸是正理。
救人是道理。
那些動不動只要生活不順就產生輕生的念頭,動不動就去尋短見的人,需要在生死之間走一趟。要是她們每一次都在準備輕生關頭的時候,被人勸回來,那麼她們根本就不懂得輕生的嚴重性。
反而,有部分人還會以此作為要挾的殺手鐧,養成習慣,而且還會口口聲聲說:要不是被人家勸,我早就怎麼樣了。
所以,治療“輕生病”的最好辦法就是不勸,讓期望他人勸回去的希望落空,乾脆在生死之間走一回,受一次刻骨銘心的教訓。
所以,我覺得“不勸是正理”。
當人真的在生死之間掙扎的時候,那是一定要救的。佛曰: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把一個人從生死線上拉回來,功德無量。
所以,我覺得“救人是道理”。
不勸,和救人,不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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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愛吃番茄醬
勸或不勸都是司機自己的權利,外人沒有必要站在道德的制高點上來指手畫腳,因為要是當時你是他,或許也不一定會去阻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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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一指若陽
如果是我,我會勸。但是別一味的把自己的想法灌輸給別人。
第一,別總是站在道德的最高點指責別人。人家沒有義務責任。之前就有“倆孩子落水而父親只救了自己孩子被罵”的案例,然而這樣的事數不勝數了。能不能別整天以為自己是大菩薩就可以普渡眾生,每個人都是錯的。
第二,有可能司機也是有苦衷呢!不會勸人的人說的話有可能適得其反呢?畢竟能力有限啊!誰也不是專業的心理專家。難道只要自己遇到有人自殺就得留下來救人嗎?如果家裡有急事也不管嗎,不管不顧車就堵在高架橋上造成交通擁擠嗎?所以啊,人被救下來就好,別對他們那麼的殘忍,還別人一個平靜的生活。
第三,我相信現在還是有用各種各樣花式出名的人啊,有可能就是為了出名甚至連命都不顧呢?我們也有可能不能及時反應到底什麼時候自己該豁出去救人,或者有可能又會碰到訛人的情況呢?
最後,事已經發生,說什麼都無濟於事。所以保持你的一顆懷著雷鋒精神的心繼續前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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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柚子使用者6348578
你要是勸了,跳了,和你就有關係了,你要是不勸,只看著和你沒半點關係。你要是救了,你死了,你家人還得找對方賠償。繞半天還是看著她死吧,可以順便問問,反正你也要死了,給來一炮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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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噏乜嘢
謝邀,在我們周圍有些人巧言如簧,思維敏捷,能把壞事説成好事。而有些人詞不達意,言不由衷還怕事,有時一兩句話就會把人推入深淵特別是對於那些情緒低落的人,而他們往往都是生活在最底層的人群。對於以上所説事件的我認為不應指責他,這些事還怕他好心辦壞事呢!我們少些指責多些體諒生活定會越來越好的,最後為滴滴司機點贊,相信好心人都是無處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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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達發達
勸毛!
要死就去死唄!越攔越得瑟!
再說了~在大夥面前跳的基本都是假跳~要是真想死半夜找個沒人地想怎麼死都成!
應該立法處理這樣的傢伙!浪費社會資源~浪費納稅人的錢~就該賠錢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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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多管閒事的烏鴉
從影片上看,有多少車輛來來往往,為什麼只指責摩托車司機呢?摩托車司機又不認識那個女的,怎樣又會想到她會跳橋呢?如果摩托車司機上前勸阻,旁邊又沒證人,還會以為摩托車司機與跳橋女有干係呢!摩托車司機何必自找麻煩。何必道德梆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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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感性的一個男人Wj
最煩這些道德綁架,
假如摩托司機停下來勸說了,可是,女的以為那個司機要抓她下來,結果,女的跳了,
這個時候,會不會又有人說那個司機,你就不該停下來的,不該勸的,你要是不勸,女的或許還不會跳。
有些人,心理啊。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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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逍遙如風20
國家沒有明確在法律上規定,救人是正確的,保證不會被人反咬一口前,我會明哲保身。
不要說 我救人人。。還被人反咬一口是我推她下去,反倒要我賠錢。。。抱歉我只是一個普通小老百姓,禁不起訛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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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歷史其實很可笑
勸?誰敢勸!要是真出了事,遇上“南京法官”,渾身是嘴都說不清楚!你為什麼勸她?你認識她嗎?她為什麼自殺?她自殺是不是和你有關係?是不是你故意刺激她讓她自殺?要不然,為什麼別人不勸她,偏偏是你勸她不要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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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十六73534847
不能勸啊!如果勸阻不成功,到時候家屬上場告你:是不是你用詞不當或是講了什麼風涼話讓它受不了才跳的。那時可能法官會要求你人道補償幾萬塊的,電梯勸煙案就是一個活生生的例子。好人要慎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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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文青嘮嘮車
首先,出於道德層面考慮,理應勸阻,而不是路過不說話。
名年輕女子從橘子洲大橋跳入湘江,路過的滴滴司機看到後馬上跑到橋下,脫下鞋子,跳入冰冷的江水救人。但也有網友看影片觀察到,有一個摩托車司機是看著女子跳下去的,全程沒有勸女子一句。
這同樣牽扯出來一件討論已久的問題:見死不救是否違法?在某些負有特定義務或先義務的情況下,不作為(包括見死不救)也能構成犯罪行為。如甲帶鄰居小孩出去游泳,甲在會游泳的情況下,放任小孩溺水死亡,構成過失殺人罪;但若甲為路人的話,見死不救,就沒有法律上的責任。
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人的生命是無價的,在別人有危難之時,伸手拉一把,可能就是救了一個鮮活的生命。於情於理,這都是被人稱讚的。當然,摩托車小哥的行為可能有他的苦衷,也可能當時並未在意才導致了悲劇的發生,大家也不必過多的指責。
自己做到問心無愧,即可。
一名年輕女子從橘子洲大橋跳入湘江,路過的滴滴司機看到後馬上跑到橋下,脫下鞋子,跳入冰冷的江水救人。女子救上來後,他又和趕來的民警、醫護人員一起將女子送上救護車。但也有網友看影片觀察到,有一個摩托車司機是看著女子跳下去的,全程沒有勸女子一句,於是很多網友開始指責,如果是你,你會上前去勸嗎?如何看待勸與不勸的人各自的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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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道德綁架、勸不勸是人家的事!不勸就指責人家!怎麼不指責那個女生對生命的不珍惜!把生命當作兒戲呢!不要道德綁架別人!每個人有每個人的權利做什麼!大路朝天各走一邊!下水救人,施救者死亡,被救者冷漠離開!這樣的事還少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