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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風與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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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姓陳的老太婆
寡婦的日子好弄,看看孫輩,洗洗刷刷,收拾家做飯菜一混就一天。鰥夫就不一樣了。很多男人口口聲聲說愛老婆呢,但是真的缺一頭就很難過,這些瑣事煩惱啊!有的人根本就不會做,所以活著時候對的好就行了,人死如燈滅,作為兒女能給老爸錢財物質誰能陪老人家夜半睡不著說個話,口渴不樂意動彈端杯水?某高檔小區有個老人家九十多了,女兒在美利堅合眾國當律師忙的一塌糊塗,是給月月打卡里錢,但是很久不聯絡,結果老人家死了數月,屍體都乾巴了才被鄰居報告社群發現,有錢有用嗎?還是得有個人。現在很多兒女說自己孝順,什麼是孝順?孝是孝順是順,孝都理解,順卻不見得都做到,讓老人心情好,活得久。。一點才是王道。雖然有些老人不受待見並不能和兒女溝通好,但兒女反對父母再婚是忤逆,是犯法是說不出理的。各自生活都有事做不要把眼睛盯著父母的那點財產,但還是應該形成一個書面協議,再婚老伴先走後走如何歸屬家產如何分配,找個明白人寫成約,或者公正一下。實在不懂可以找個律師諮詢,也不是什麼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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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蠍太王6868
你這個“很快”是好快?你又沒有交代清楚,死了人再婚再嫁都是正常的,一般妻子死了一年後再婚,我覺得還是比較正常,如果是才死沒幾天,或者一個月左右就再婚,這樣還是要不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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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返鄉歸來
喪偶再娶人之常情,即不違規也不犯法憑什麼阻攔?這年代一切都反了,兒女要獨立婚事自由。而老人的再婚兒女們卻當起了家,母親去逝心裡難受可以理解。但真孝順的孩子不為孤獨老父的幸福考慮嗎,你們已經沒了媽難道還不想讓父親多活幾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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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川黃老頭
不知道你伯父年齡,按我七十歲老頭的親身經歷,男人65歲前有性要求。如果已經七十多歲了,就瞎折騰。
人的一生,一次婚姻就已經碰的暈頭轉向。操不完的心,嘔不完的氣,嘔心瀝血掙錢養家。妻子生病提前離開世界,男人本來應該休養生息,很好地對自己好點。那知道有些男人光沒有放完,餘熱沒有喪盡。騷虎騷虎的,100%的老頭兒二婚都有退休金,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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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這個問題,前年正好碰到。
我同村發小,也是同學,她的婆婆前年死於乳腺癌,從發現到病逝不過幾個月,花了幾十萬,本來她家在鎮上有幾間門面房出租,自家還開了飯店水產店,生活不錯,她婆婆看病把家掏空了,還欠了貸款。
對於妻子去世,很快再娶這件事,以前我非常反感,覺得這個男人感情太不專一了,才多久就要娶二房了。
這些年,就這件事我經歷了很多。開始是我爸爸59歲去世,大約9個月,媽媽看到原來老家村裡老頭去世的女人,大多都在城裡找了老頭。
她也有這想法,當時我好生氣,好討厭我媽媽,怎麼這麼輕鬆就把我爸放下了,我很怪她。
自然媽媽被反對後,就放下這個想法,一直跟我生活十年了。
我也慢慢了解媽媽,其實她有那想法,不是不愛爸爸,不是放下爸爸了!她覺得爸爸是她的依靠,是她的保護,爸爸沒了,她沒了安全感,想找個伴,尋找保護。
從情感上,我接受不了。但從理性上分析,還是可行的。
我還有一個朋友,42歲老公去世,兩年後嫁給一位老婆去世不到一年的男士。她們四個人以前也認識,只是交往不多,當他們倆出現這種情況,身邊親人搓合,她們就到一起了!
男方女兒和親人強烈反對,男方對他亡妻是出了名的好,對岳父母是非常孝順的。這麼快再婚,誰也接受不了!
但男方很堅持,他們倆也在一起了。
我問過男方,他說:
第一,亡妻病重多年,我已經盡到做丈夫的責任了,我已經很疲憊了,急需要個女人來照顧!
第二,我只有一個女兒在外地讀大學,馬上畢業了,也不會回來,我一個人好孤獨,我怕寂寞,只有經歷的人才知道。
第三,我和亡妻夫妻恩愛20多年,相信她能理解我,活著我足夠愛她就夠了。不必因恩愛讓我一直生活在思念她的痛苦中吧。
第四、我們倆再婚,現在有多深的感情或愛情談不上,只是暫時先搭個夥,彼此慰籍孤獨恐懼的心靈,有個家,讓我們下班有個願意回來的歸處,以後慢慢相處,感情也會越來越好的!希望得到大家的理解!
這是他們的心聲!如果家人都反對,你的伯父應該也痛苦!
聽說她婆婆還沒出殯,媒人就上門要了她公公的照片,她公公不到五十,她婆婆去世沒多久就開始相親,去年結了婚,前婆婆去世還不到一年,新婆婆就進了門,新婆婆四十五,比她大13歲。
她跟她老公都比較支援這事,她是覺得兩個孩子正是需要幫忙的時候,有個人能幫她也是好事,但是她老公也支援我挺替他親媽悲哀的,畢竟還不到一年。
她婆婆去世後,飯店關了,水產店也關了,因為飯店都是她婆婆在撐著,鄉政府的賬難要,欠了十幾萬的飯錢,她婆婆一到鄉政府發工資時就到那等著,人家錢還沒到手就被她接過去了,也是憑著這股勁,把欠賬都要了回來。她一去世我同學他們只靠幾間門面房租金,也開始另外找工作了,但也是因為房子多,說媒的也多。
她婆婆看病這個事,如果人死後真有感應,估計她婆婆也不後悔花了那麼多錢吧,畢竟自己一走,老公就迎了新人,即便沒花錢看病,自己死後的財產也是留給了別人。
老伴去世了,如果三年五年之後再找一個還說的過去,還不到一年就另找。我是覺得感情太淡薄了,幾十年的感情,怎麼那麼容易就忘記呢?也或許他們本來沒什麼感情,所以忘得也快。
我一友,父親再婚,她恨父親,恨繼母,幾年不說一句話。
原因是母親病故,媒人介紹個續絃,然後,第五天結婚了。母親剛去世五天,父親再娶,於情於理都不合適。
但繼母比父親小二十歲,經濟上不錯,在機關上班,而且,對她和弟弟也不錯,唯一的缺陷是地域偏遠,在西藏或青海某處工作。
她逐漸原諒了父親和繼母,而且,她認為不登對的婚姻,已維持了三十多年。說明婚姻是成功的。
妻子去世,丈夫很快再娶,這個“很快”是多久呢?法律上沒寫。於是遵循習慣。
在四川河北,很多媒人很勤奮,一方病重,趕緊為另一方找伴。我見過後老伴已談妥,前妻卻又康復下了床。
你伯父已再娶,就隨他吧。前人已走,後面的日子還要再續。子女有意見都沒用啊,別操心太多。
感情問題,財產問題,小輩都會考慮,其實老一輩也在考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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