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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老春開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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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real906
這個事件告訴我們什麼了呢,好人不長命,貽害活千年,修橋補路崩瞎眼,殺人放火兒女多,所以不要去嘗試做一個好人,什麼正直,守信,正能量,那是給那些老實的老百姓說的,所謂人善被人欺,馬善被人騎,對付無賴就一個字:幹!找討債公司,分一半錢給人家。人家讓你活不了,我也不會讓他過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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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腦子在路上
看到這則新聞時,我真是發自內心的震驚,腦袋嗡的一聲,出現這種事我真是一句話都說不出來,繼而對人性產生深深地懷疑。兩年裡,肇事司機身上揹著一條人命,不煎熬嗎?!真的是很憤怒!
今天早上,微博名為“認真的趙先森”的網友發出一條微博:”九點三十七分,我爸,搶救無效離開了。今天,我沒爸爸了。”這讓兩年前的這起車禍再次回到大眾的視野中。
詳情請見“認真的趙先森”的微博:久等了!請看什麼是教科書式的耍賴!還有這篇文章相信我,看了影片您會跟我一樣氣憤!簡單地給不太瞭解的朋友們說一下。
車禍後:肇事司機的女兒叫了五個青年去警察局門口叫囂,並圍堵趙先生。肇事司機還找了一個自稱是他前夫的代言人,自己並不出面,同時默默轉移財產近百萬。
2017年6月8日,法院判決書下達,而直至拍攝影片的11月22日,肇事司機一分錢都沒有履行賠償!而且一句道歉的話都沒說過!肇事人還居然是某保險公司業務高管,在唐山金融中心寫字樓有自己的部門,收入非常高!
大家還知道她說過什麼噁心的話嗎?!“我怎麼都中(行)!判幾年也中(行)!反正我判幾年,最起碼我這點錢,我也不用還了!”一個人居然能無恥到這種程度?!
我真的不知道趙先生——一個在人生黃金期的有志青年,是怎麼度過這兩年的!真的很佩服他還能堅持到現在!!!而且期間對肇事司機也並無出格的行為。我不知道事情假如出現在我的身上,我會崩潰成什麼樣子!!!
同時希望學法律的朋友能解答一下我的疑惑:為什麼管不了這種不交法院賠款的人?房子和車不能賠償給受害人嗎?
在這裡也希望大家幫趙先生個忙:
事發當天,肇事司機的女兒叫了5個青年,去警察局門口圍堵趙先生,帶頭青年的警號為:X51238,趙先生想知道這是真的警察嗎。
大家如果看到是以下資訊的汽車和房產,一定不要購買!!!
冀B995U2 白色POLO(劉明月名下)冀BK923R 起亞(劉明月名下)房產:唐山金岸紅堡1-2-1102(劉明月名下)我真不曉得,這種人如何能安心地活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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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知壽小姐
隔著螢幕也能感覺到趙先生無助的心靈,一家人痛苦掙扎了兩年,砸鍋賣鐵只為保命,日子過得不如人,而黃淑芬一家呢?買房買車吃香喝辣,還說自己沒錢賠,甚至要“耗死他”,現在她們不知道高興了嗎?如願以償了,一毛錢也沒賠,日子還過的舒坦,只是搭上了一條人命,然而在她們看來,錢比老人的命重要多了他們良心過得去嗎?拖欠賠償款兩年,遭受盡唾罵也無濟於事,錢包護的好好的,且不說這,她們連個認真道歉的態度都沒有,兩年以來一直是“沒錢賠,堅決不賠,坐牢也不賠,耗死他”的態度,法律似乎也奈何不了她們老賴一家,究竟是多麼喪盡天良的一家!直到現在老人掙扎不過死神,去世了,黃淑芬一家依然無動於衷死賴到底!希望逝者安息,希望趙先生繼續勇敢下去,希望永遠正義纏身,老賴總有一天被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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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99隨便黃淑芬母女的經濟條件到底如何?
綜合現有網上資訊,黃淑芬,劉明月這對母女倆的經濟條件,筆者認為應屬中等。
1,黃淑芬20歲生育劉明月,母女倆一直共同在外租房居住。據劉明月稱“從(她自己)出生開始就是租房的”。
2,黃淑芬是平安公司保險代理,這類工作通常收入較高,但需要維持業務發展,各方面的投入同樣應當較高。
劉明月92年出生,事發時23週歲,工作單位不明。但目前應當處於失業狀態。
3,黃淑芬名下無房,劉明月名下一套房,房屋坐落唐山金岸紅堡1-2-1102。該房屋2014年7月,8月交納定金和首付款17.8萬元。2015年12月3日,辦理貸款手續,貸款金額35萬。即房屋全款52.8萬。貸款5年,每月還款6000餘元。
據網上資訊,金岸紅堡開盤時折扣價,大約6000元每平。據此測算該房屋大約88平米。
4,黃淑芬肇事車輛為白色大眾polo1.4手自一體,2014年12月購買。由於配置不明,預測價格應當在10萬元左右。
另一輛車東風悅達起亞KX3,2015年11月購買。車型不明,預測價格也為10萬左右。
由從上述資訊,大致得出以下結論——
1,母女資產混同嚴重。劉明月雖已成年,但從一定角度上,兩人是相依為命的,錢不會分得很清楚。2,房子車子都在2014年購買,應當是黃淑芬為女兒準備的嫁妝之類。3,母女雖然一直租房,但經濟處於較寬裕狀態,可以比較輕鬆應付每月6000餘元的還貸。4,屬於賺得多花銷也大的那一類人,現金存款不會很多,但肯定有。
如果一定要給黃淑芬母女的經濟條件下個定義:生活水準較高的城市新中產(起步階段,這可以從房屋和汽車的檔次看出)。
黃淑芬母女具備哪些成為老賴的先決條件?1,黃淑芬工作性質,決定了這對母女的人脈關係很廣。她們自己也許並不清楚交通事故理賠的程式,但她們那個圈子裡不缺懂行的人。
一個人出了交通事故,“朋友”“熟人”都會幫忙,這是可以想到的事。以黃淑芬的身份,和劉明月較為年輕漂亮,待字閨中的現狀,願意出手幫忙,或者出主意的“所謂能人”,絕對少不了!
所以,黃淑芬母女在事故發生後,她們很快就有條件成為“內行”。
2,並不是懂行的人,都是有條件成為“老賴”|的!
黃淑芬成為老賴,其根本原因是她“不怕”。
在法院審理和執行案件的過程中,最不願意碰到的就是“沒有明顯可執行財產”的被告人。本案中的黃淑芬,恰恰就屬於這一類。
黃淑芬名下無房無車,這叫“沒有固定資產”。
黃淑芬也沒有固定收入。她是保險代理,顧名思義,拿的不是死工資,應當是以提成為主,那就是不穩定的,甚至是外人無法知曉其準確收入的。
這樣的人,恰恰是最有條件成為老賴的!否則你有房有車,法院可以查封了直接拍賣,你有固定工資,法院可以要求單位直接扣除。你還怎麼當老賴?
以上情況,無論黃淑芬在事發前懂不懂,當事故發生後,她肯定懂了。
黃淑芬成功得讓自己成為了老賴,做到了一個老賴能做到的最好。在事故發生後的兩年時間裡,黃趙兩家的糾紛,是“傳統人脈關係”與“新興網路力量”的鬥爭。
其中,黃淑芬母女依仗的是現實中強大的人脈關係,以及她們對於各類“法定程式”的掌控能力。而在另一面,趙勇是個剛剛大學畢業的年輕小夥,他在現實裡的力量弱小,能夠依靠的僅有網路力量。
黃家所做的事情,在“程式上”幾乎找不到毛病。
黃淑芬母女在事發後,一直採取的是最消極的做法。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最大限度使用”拖字訣“,能拖兩天的絕不僅拖一天。這樣做的目的,就是最大限度保護自己的利益,同時希望趙勇熬不住,主動退縮。
趙家是網民眼中的“弱者”,是絕大多數網民的“同類”。於是,成千上萬的網民,積極聲討黃家。比如筆者也是其中之一。
筆者甚至認為,法院判決所支援的內容,甚至略微偏袒了趙家。比如支援住院期間護理費。趙勇按每月4760.6元,趙香斌外甥女按每月3440元計算。
再比如精神撫慰金支援4萬元。
再比如對趙香斌的後續營養費和後期護理費,都按照最高標準,支援17年(趙香斌事故時62歲,距人均死亡年齡差距17年)。這些賠付標準,實際上已經不能再高,屬於可判可不判的範圍。
另外,就連趙香斌事故時騎的腳踏車都賠了,是3489元。
最終,法院確定的趙香斌所有損失數額高達1901907.67元。即190萬餘元!
2,黃淑芬母女確實是老賴。
但從人性角度來說,假如換作其他一個普通網民,身處黃淑芬母女相同的處境,你會傾家蕩產幫助趙家,還是先顧全自己的利益呢?
答案是很難說啊!
假如黃淑芬母女很有錢,拿出百八十萬很輕鬆,她們或許不會成為老賴。但事實的情況是,她們賠償的結果,很可能就是”傾家蕩產“。
無論黃淑芬怎麼想,劉明月肯定不願意”傾家蕩產“的,這一點從劉明月的採訪就能看出。劉明月曾表示,她不認為自己應當向趙香斌道歉。
劉明月為什麼敢理直氣壯說她不願道歉呢?因為在法律上,她確實是沒有責任的。她僅是出借汽車的一方,那輛polo已經保了交強險,又保了30萬的商業險,她是沒有過錯的。
所以呢,黃淑芬母女成為老賴,令我們痛恨,讓我們不願意諒解。但真要分析她們為何會成為老賴,我們也能容易猜出她們如此做的原因。
一句老話,人不為己天誅地滅啊!
最後,筆者希望這件事有個順利的收尾,不要再發生其他變故。逝者已逝,但活著的人依舊還要活下去。比如趙勇和劉明月,其實兩個人都很年輕,如果沒有這起事故,他們都有各自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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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大胖胖胖紙
我只想說不管誰對誰錯,黃淑芬兩年來越來越美,趙先生,越來越落魄。如果黃受到影響?應該變化不大,反而打扮德越好,可見是生活越來越好。不管欠款多少,不管有沒有錢,他們的想法是先吧自己滿足了。把自己保險買了,把鼻子眼睛整容了。把漂亮的衣服買好了,實在不知道買什麼了,剩下點德錢可能會還款,但是實際中他們都會想辦法消費出去,不會剩下錢,所以積極得在籌款。而且一直籌不到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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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喬萬尼123
難以想象這個家庭在這兩年裡要經歷怎樣的生活。一句我沒爸爸了直接鼻酸,我是男的,我也有父親,誰都會老去,國家要和諧,對於這種給他人帶去莫大痛苦的人不能姑息,這是精神到肉體的折磨,這個社會要反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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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櫻桃小太陽chy
當我看到這件事的時候,我的內心是憤怒的,我在想人怎麼可以這麼自私呢?
黃淑芬撞到人,是受害老人悲劇的開始。而黃淑芬拖欠賠款,最終導致老人的去世,是悲劇的結束。770多天,就這樣讓一個活生生的生命逝去。其實,我想如果黃某沒有拖欠賠款,老人得到及時的治療,那麼老人還會有好多個770多天,他還可以享受到兒孫繞膝的天倫之樂。可是由於黃某,只想著如何維護自己的利益,這樣的美好畫面無法變成現實。一個有責任心、有良心的人,怎麼會這樣做。
黃淑芬,是唐山某保險公司的管理人員,每月收入頗高。在撞了一位騎行的老人後兩個月內做了三件事,一是讓自己女兒叫上五個混混圍堵受害方家屬;二是找了一個自稱前夫的人作為代言人,自己從此不再露面;三是火速的轉移財產。這是一場早有預謀的耍賴。
趙勇在父親被撞後,也一直在努力為父親的事情尋求公平,可是。。。。
自私矇蔽了黃淑芬一家人的雙眼,為了利益,她置趙勇家人的生死與不顧。我想黃淑芬欠趙勇的不僅是父親的賠償款,還有趙勇的人生!建築師的夢想、幸福的家庭與趙勇相距越越來越遠……
這個世界是人與人構成的,不是單個人。所以請在犯錯的時候,積極地為自己的錯誤買單;請不要只活在自己的世界裡;請以善良、友好的心對待善良、友好的人。這樣的生活才是美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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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老龔說勢
最後兩計,黃淑芬一勝一負,終於如願以償得到了她需要的“解脫”,終究基本達到了她預設的目標。
曾經給這個事件寫過兩個東西,第一次,黃淑芬使用了四計,截圖如下:第二次,女兒開始用計,截圖如下:這一次,隨著老人的去世,雖然這個母女二人的“空城計”(名下財產轉移一空)被告發破解,而且被拘留了十五天,算是失敗了。但是“以逸待勞”之計還是被她們得逞了。
歸根到底,自始至終,所有的計謀都是三十六計的連環計,其主線就是“以逸待勞”。核心思想就是:假如一開始積極給錢,那麼老人的生命就會維持得越來越久,那麼治療費就是一個無底洞。所以,她們採用各種可以使用的計策,讓老人得不到有效的、長期的治療,最終儘快去世,早點“止損”(這應該是保險術語吧,呵呵)。
真是人才呀,也只有做保險的高管才有如此縝密的計劃,精密的控制,在出事之後採取步步為贏的謀劃,最終達到老人儘快去世、停止損失的目的。除了那個八十五萬以外,她們終於不需要擔心無底洞似的醫療費用的長期支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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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中年起的早
法律你可以懂,也許你可以用不要臉的方式逃避法律上金錢的處罰。但是請你考慮一下道德的譴責,這裡我只說幾個方面。
你考慮過你未來孩子的問題嗎?他們會受教育接觸同學,朋友,愛人也許你今天的一個舉動讓未來孩子要受多少的白眼。
你考慮過未來的生意嗎?今天的幾十萬是多嗎?你因為喪失自由後得到的經濟人身上的損失你算過嗎?
這裡如果輿論道德監督可以持續到你從監獄走出來,那麼相信失去過自由的你一定會後悔今天的所作所為。
建議這位女士去誠意道歉,然後儘快履行該承擔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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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蒲城人84499572
事情如上述的話 那麼肇事者對事件的冷漠和無情令人厭惡噁心 肇事者應積極給與受害者治療 如果說確實家貧不能承擔治療所需費用那就另當別論 承認錯誤誠懇道歉 能出多大的力就出多大 似這種情況國家應對於老賴式的惡棍嚴厲打擊 抄家 限制任何形式的一切行為 對老公子女都應該做出相應措施 讓其寸步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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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某年午後
一直關注趙先生的微博。直到12月1號看到趙先生髮了這條微博,我不知道當時是什麼樣的心情,心裡反反覆覆,不知道在想什麼。
黃淑芬母女教科書式的耍賴,其實說的不好聽一點就是,發揚著企業文化精神,選擇能賴則賴,能拖則拖。對於整件事情來說,我已經無力吐槽了。
從事情發生,到12月1號,700多天,肇事者,一直是一副冷漠自私的嘴臉。而基本上毀了,趙先生一家。
看看這張嘴臉,居然能說出這樣的話,反正判我幾年,最起碼我這點錢也不用還了。這是一個世界五百強企業高階管理人員說出的話。
黃淑芬母女都在同一家公司,車主是黃淑芬的女兒,而肇事者是黃淑芬本人。出了事以後,黃淑芬的女兒買房買車,出境旅遊,而趙先生為了救他父親選擇賣房,四處籌款
其實在整件事情中,不難看出這對老賴母女已經,對某家保險公司的企業文化發揮得淋漓盡致。不過惡人自有惡人磨,希望正義不會來的太晚。
黃淑芬母女將會一輩子受到良心的譴責,將受到人們的唾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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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草狼的平淪
我不知到會怎樣,我不知中國法律上是如何規定的!我沒有車,因此不會去撞人,但我及我的家人、朋友也許,我是說也許會遇上這樣的棘手之事!!無論他們是撞人還是被撞,都挺鬧心的,我個人觀點:出交通事故應走流程:報警,警察現場勘驗,結束。至於處罰、賠償交由法院認定,該入獄入獄,該伐款伐款,錢由保險公司出(就象公交大客一樣),當事人不會再為此打官事,也不存在老懶!什麼人文關懷,扯蛋,不就為少花點錢(或多蹦點錢嘛)。我也不知對錯與否,國外歐美日是怎樣處理的,知道的可說一下,大家街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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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鄭能量嗎
居然有這麼多人從道德層面理解這件事,還有很多專業人士。這些人對真正的社會不公敢怒不敢言,把所有罪惡推給一個本就沒有道德的個體,這種行為比黃某更無恥。無論怎樣,黃某的無恥行為根本目的是保護自己,是一種理性行為。而那些網路的惡毒言論只為滿足自己的敢怒不敢言的猥瑣心態,到處混淆視聽,胡說八道,其危害比黃某嚴重太多。前段時間,幼兒園事件一經報道,那些明星戲子,公眾人物,社會公知全都跳出來全力譴責,搞得自己代表正義一般。實際上,這些天天標榜道德的人,自己的道德最為低下。遙想當年東林黨,清軍來了投降一片,奸臣馬士英卻抵抗到底。今天不也是一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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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神罰之觸
其實這個不是一個個體事件,也不是一個特殊事件,只不過放在網上被無限放大了。生活中像這樣的‘老賴’比比皆是。這個大家知道了不知道的還不知道有多少?在這裡沒有什麼高尚不高尚也無關乎道德。這個是人性!黃淑芬在第一時間其實壓根就沒想出錢。甚至可能到今天如果沒有法院和輿論的監督她依然是不想給錢的。為什麼?這就是人性。這種行為只能用法律去約束,其他的說什麼也不管用。而在這個事件裡我始終不明白為什麼兩年都沒有執行呢?有人說正義不會缺席?如果不曝光,如果不引起民憤……那麼我想這個正義在那裡呢?現在老人去世了一切其實可以說無意義了。最後一句‘早兩年都幹什麼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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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如群所願
我沒什麼文化!我只是希望法律能給予受害者家庭支援!執法部門能協助受害者家庭取得應有的賠償!社會輿論能不斷的給“老賴”的人“壓力” !廣大網友們能夠噴口水淹死“老賴” 問候她的祖宗18代!對不起!越說越激動 越說越暴露我沒文化的事實!最後願老人家一路走好!您放心走吧 法律和輿論會一直支援您兒子趙先生的!趙先生也要堅強起來!過好自己的日子!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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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生活對我說
社會已經進化成了一架精密的機器,我們每一個人身不由己的成為機器的一部分,要麼當零件,牢牢的把自己固定在鏈條之上,要麼被摔下去齧合在齒輪間,被人碾碎,充當了潤滑劑,助力前進的齒輪。
當制度不斷的被固化和剛性,人們會被發現,人在制度和部門的面前是多麼的渺小和無力,無關身份,無關能力,無關對錯,在前進的運動中,需要犧牲,需要潤滑,也許個人的悲劇會成為一個一個個修正和調整的機會,但勢不可擋。
我們熱議的幾乎所有民生社會問題,包括趙先生的遭遇,幾乎每一次社會的進步都伴隨著個人的犧牲遭遇,也衝擊著道德的底線,不論人們怎麼不願意,不接受,大聲的吶喊,但還是要一些人作為齒輪間的潤滑劑,被齧合粉碎,這是人性的悲哀和社會的殘酷,也是進化中的優勝劣汰,付出血肉的不單單是底層的民眾,任何人都有可能,如果齒輪間沒有了間隙和緩衝的餘地。
所謂緩衝,就是一個逃離的選擇機會,在走投無望時,外界的一絲幫助和希望,哪怕是一絲絲善意,都能讓非黑即白的社會多一些暖色調的溫暖。
當所有人在網上大談道德和高尚時,我們清楚的知道,其中必有加害的兇手,夜幕降臨,也許就是那個施暴的伏地魔。
虛偽是因為受損的不是自己,施暴和受害者的轉化只是一轉身的翻臉,只能是別人,不能是我自己,只能佔便宜,不能吃虧,這樣的邏輯已經深深的侵入大部分人的血液,傳統的道德內省越來越稀缺,我們離高尚似乎背道而馳很久了!
你能看到的熱點,群情激憤,都是表象,背後是冷冰冰的堅硬的齒輪,可以吞噬任何人的齒輪,如果是我們不設法加註潤滑劑,剩下的就只能是我們自己的身軀了!
什麼是潤滑劑?
救助和慈善,不分人群和性別和原因以及種族的純粹慈善,類似紅十字會。
齒輪一旦開始齧合,機器一旦開始運轉,除非核心部件損壞,是不可能停下來的,我們要做的只能是抓緊別掉下來,別成為潤滑劑。
人生有除了黑白之外的灰色地帶,那就是緩衝空間,任何事情沒有絕對的對錯,只有值得與否的選擇。
保護自己,珍惜生活,搭個順風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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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y生命不息
首先要確定是誰沒遵守交通規則,如果是機動車,那你賣房賣車都要賠,如果是老人,絮我不厚道,撞死了活該。中國的交通法向來偏上非機動車,即使是行人戓非機動車闖紅燈出了交通事故,機動車也要擔主責,理由就是你車買了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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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楠媽楠寶
黃淑芬老賴事件再次讓我們見識了什麼是“善良限制我們的想象力”!
黃淑芬,如你所願,那個被你撞成重傷的人終於被你成功的耗死了。
黃淑芬女兒接受採訪時說“你失去的只是一個爸爸,你想要我失去的可是28年的夢想”人性是如此的不堪一擊。
法律本是為保護人民群眾而存在,此刻卻顯得如此沒有力量。第一次聽說黃淑芬事件時,我老公問我,你覺得對於這樣的老賴該怎麼辦?我單純的以為,她從此再不能貸款了,她被信用系統打入黑名單了。但今天老人走了,我才意識到,黃淑芬的信用喪失,黃淑芬的不負責任還是用老人的生命作為代價的。
社會需要正能量,社會需要更多有擔當,能夠承擔責任的人。我們在被黃淑芬 劉鑫扎心的同時,也會被那些對自己和社會負責任的人暖心著。我們也聽說過很多類似於學生騎車刮擦豪車後一直等著車主,妻子多年打工為亡夫還債等勇於擔當的正能量故事。
而我們,作為社會人,無論他人如何,我們自己依然需要堅守原則,做錯的是哪怕用生命去償還也要負責到底!
不負責任的劉鑫 黃淑芬,她們自以為鑽了法律的空子,用小聰明逃避了責任,然而,這個社會是生生不息環環相扣的,逃避了法律責任 ,社會對她們的懲罰才剛剛開始。劉鑫不是已經開始找不著工作了嗎?黃淑芬是保險業務員,無論你是管理層還是普通職員,她的業務了肯定是再也上不去了,當某一天她需要這個社會給予幫助,需要國家給予一定貸款時,她透支的信用已經幫不了她了,一時的逃避責任必是需要用下半輩子的償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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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手機使用者59417396557
這件事的發生又一次告訴我們又一次告訴我們對於法律淺踏包擴執行法律的本身由於他們拖延給了老賴轉移財產的時間而後又提出受害方未交什麼保全財產什麼費真是氣憤之極受害方連救命的錢都沒有那圼有錢交狍p什麼費!生命就這樣直接間接給弄沒了你們是罪人酲醒吧別讓老百姓寒心了
今日認真的趙先森微博表示,父親去世,“九點三十七分,我爸,搶救無效離開了。今天,我沒爸爸了”。黃淑芬拖欠賠償金額86萬兩年,老人最終去世,實在讓人痛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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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出挑戰法律和正義的鬧劇,更是一起蔑視生命與尊嚴的醜劇!
歷時一年多的治療,歷時一年多的訴訟,雖然訴諸媒體後老賴被拘,也依然沒有留住老人的生命,依然沒能討來本該屬於他們的尊嚴和正義!
今天,老人含恨離去,這既是對趙勇賣掉房產四處湊錢堅持一年多仍沒救回自己父親的殘酷打擊,也是對遲遲討不回的正義和尊嚴的悲泣!
今天,趙勇只是在微博上說自己沒有了爸爸,而後媒體採訪時聽到的都是他撕心裂肺的悲泣。那是一個人悲痛至極的發聲,更是一個人對於法律無法維護公平正義的質疑!
沒法兒想象,法院的判決都已生效,趙勇卻依然沒能夠提父親索取回本應拿到的賠償。極度悲傷,竭盡全力的努力最終換來的卻是老人的悲憤離場!離開也好,天堂裡不會再有老賴,也不會再有對生命的藐視和無恥!
只是,存活下來的人呢?難道還要繼續忍受這樣的無恥和蔑視嗎?
這是結束,也應該是一個新的開始。該結束的是老賴的至極無恥,該開始的是對老賴的無情式痛擊!
不然,法律的權威何在,社會的公理何在,人們苦苦追尋的正義何在?
是該探索多部門聯合封殺老賴的機制體制了,是該強化法律對被害者的保護與對失信者的懲戒了,沒什麼可遲疑的,再不能讓類似的悲劇發生,再不能讓被害者得不到正義的呼應,再不能讓老賴繼續藐視法律和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