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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齊老師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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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愛理財的寶媽
唉呀我去,這樣操作也行這算違法嗎?要是這女人老公是軍人你這就犯法呢,關鍵看這個女人到底想不想跟你,要是她想跟你孩子不同意她會自己想辦法。個人而言我不喜歡這種不清不楚的女人,真要捨不得孩子,要麻回家好好過日子有問題解決問題,要麻離婚帶著孩子跟你好好過日子,這樣兩邊都拖著別把孩子都帶到坑裡去了,讓孩子的認知出現問題。至於你如果人家不離婚你再好好找個過日子,別到時人家拍拍屁股回去一家人高高興興的過,你竹籃打水一場空啥也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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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三枂情感
不管因為什麼原因,現在你的情況是——在知情情況下心甘情願做了小三。
好了五年多還不給你名分,你該想想為什麼?她沒有離婚,單純是因為孩子不同意,還是因為丈夫不同意,還是她自己也有所動搖不想離婚?還是既然不離婚有家庭,婚外還有一個情人,情人也不逼迫她離婚,那麼何不享受這種三人行的狀態呢。這個原因你不要僅僅聽她說,還要自己去驗證。
此外,你說她的孩子不同意?為什麼不同意呢,對於她孩子不同意的情況,她做了什麼努力?
還有一點,你說她在那個家過的不幸福,那麼她又為什麼忍受了五年?
猜測一下你們為什麼好了五年為什麼沒有離開的原因,她身上具備你喜歡的特質,她看起來年輕貌美(可能看起來比實際年輕),她是你身邊整體條件還不錯的,最大的可能是你在她身上投入了太多的時間(五年)和精力,以及物質、情緒方面的投入。
大機率你還要繼續陪她熬,建議你給她一個期限,再不給你名分,你就離開。
愛就在陽光下愛!
以上純屬個人看法,僅供你參考,具體怎樣還需要你自己去權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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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羞畫麟臺
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起訴離婚的,法院支援離婚――這是我剛剛在網上搜到的一個律師對於分居的解答。
這個女人一直分居不離婚,說明她對現在的婚姻還抱有幻想抱有期待。而她跟你好了5年,不過是把你當了5年的備胎。離婚了,有你接著;不離婚,只是白白的消費了你5年的感情而已,對她來說沒啥損失。
當務之急,你最該做的就是快刀斬亂麻,斷絕跟她的關係。5年的歡好仍舊不能讓她下決心離婚,你再堅持下去還有什麼意義?
這是一個很貪心的女人。既貪戀你的情愛,又不捨不幸福的婚姻。可以想見,這段不如意的婚姻肯定能帶給她你給不了的某種東西。
跟一個不肯給你未來的女人糾纏5年都不能讓你警醒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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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可樂盲盒
5年的時候她都沒能為你離成婚,你確定她是愛你的嗎? 不管她的婚姻怎麼樣,都還沒離婚就跟你在一起,顯然她的婚姻觀是有問題的。
如果她真的那麼愛你,怎麼可能離不了婚? 只要她願意,沒有什麼做不到的,除非她只是把你當成備胎。
有些女人喜歡找談戀愛的感覺,不想離婚,又喜歡和你在一起的感覺,不會掩飾和你在一起的任何場所,也不會避嫌,這種女人在內心上其實是不成熟的。她不會替你捨身處地的著想,又希望你為她付出,為她做這做那。
和她說好個期限,若是她在期限內離婚了,你再去找她。若是沒離婚,就不要再聯絡了。沒有結果的感情,趁早去發現,別到時弄的自己傷痕累累,身心疲憊,捫心自問,值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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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春天裡的呼啦圈
除非你願意擠在別人的婚姻裡,做黑夜裡的同行者。記得有個笑話,說過去一個姑娘人家給她介紹兩個人,東邊住著一個醜有錢的人,西邊住著一個俊秀窮人,媒人問她喜歡哪一個?她說我願意吃在東家睡在西家。婚姻很複雜,值得就一直等待,一輩子不離不棄,不值得就放手,天藍藍海藍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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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職場阿凡低調著
我覺得她還沒有離婚,不要這樣子啦,雖然她是住在孃家,可是她還沒有離婚,她沒離婚,說明他們夫妻還有感情的,孩子是他們的紐帶,說明他們都為了孩子在糾結要不要離婚,不捨得離婚。他們還有感情在,可能因為你的介入,他們還殘存的感情,被你介入而破壞掉了。人不能夠趁虛而入的,破壞別人的姻緣是不對的。看著別人的孩子沒有爸爸或者沒有媽媽,在單親家庭長大的時候,總覺得很痛心,孩子很可憐的。怎麼辦?不要去她孃家了,藕斷絲連的不好,做個普通朋友,君子之交淡如水,不要去拆散人家的家庭。你應該祝福她幸福,而不是當她的備胎啊,再說她作為一個女人,腳踏兩條船,對她的名聲很不好的。南無阿彌陀佛,善哉善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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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一棵樹的思考
愛上一個有家的女人,女人除了愛情,她還是孩子媽媽,如果她的孩子不同意,你很難跟她在一起的,即使她離婚了,她分居這麼長時間都不離婚,說明她一直是考慮孩子需要一個完整的家的,女人為了孩子可以犧牲掉自己的幸福,這就是母愛的偉大。如果你可以接受一直這種談戀愛的狀態,那麼你可以繼續,如果你想更進一步,結婚生子,組建家庭。首先你必須要過他小孩那一關,讓他小孩先接納你,同意你們在一起。說實話做起來會很辛苦,需要用你的真心實意去打動她們母子,可能很多次都會被拒絕被各種不舒服。這就需要考驗你自己的時候了,是愛到可以不顧一切,拼勁全力,放手一搏。還是耗不起自己的人生和精力?自己好好想清楚,如果是後者,建議早點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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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風大叔的風言風語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5年了,你都沒能讓她放棄她口中抱怨的婚姻家庭,在她心裡,你就還不夠份量。說句不好聽的,連備胎都還不如。如果一個女人愛一個男人,她是會為了和他在一起去努力解決問題的。如果她不去解決,在她心裡覺得不值得為你去做這些事兒。
其次,如果你們是真心相愛,或者說,你真心愛她,你會想辦法幫她解決一些在她看來無能為力的事情。比如,解決離婚障礙,又比如,你放手讓她回到她現有的婚姻家庭。很多時候,婚姻出現問題,是雙方溝通不好,而這時候如果婚姻外有個人正好讓她覺得在某些不如意的方面有了寄託,她會懶於面對婚姻的問題去修繕,這會加重家庭不和睦的感覺。
第三,我們並不鼓勵兩個確實性格迥異的人因為外力維繫家庭關係,但這種情況真的很少,更多的是因為相互之間缺少溝通和包容。
第四,就你的這種情況,你要想清楚你是否真的願意在她身上消耗青春。就目前你表述的,即使你是真愛,在她沒有離婚之前,也不能以愛人的身份存在於她的生活。你可以愛護她幫助她,但是有些越線的事情你不可以做。她是否值得你無私的毫無索取的愛,或者你是否甘願給予她這種愛,取決於你。若不能,請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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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睿智拍客
題主的問題有些意思。
首先想知道你為什麼同還在婚姻內的女人保持這樣久的情人關係的原因,為什麼?
1、話說重一些,這位女士的做法,已經涉嫌違法,不管她因什麼原因同丈夫分居,如果她丈夫以此起訴,她必須為此付出代價的。也許她沒有結束的婚姻是真有問題,但是在沒有結束上一次婚姻前,是不能同你保持這種關係的。
2、感覺你對這位女士愛的也不夠,並且缺乏理智。如果你足夠愛她,首先是為她考慮,不能讓婚內出軌的事實伴隨著她,你必須忍耐。
3、就是這位女士同她丈夫的婚姻真的有問題,但不是你們現階段可以在一起的理由,因為她不夠資格,不是單身。另外,一個關鍵的地方提醒,夫妻之間的感情、質量,只有夫妻他們自己知道,外人都是看熱鬧。
收手,真愛她,你會等;她真愛你,會盡快了結現在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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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娟2119號
請選擇分手。
雙方出發點不純。一個有家庭有丈夫有孩子的女人,公然在5年的時間裡和別人相好,無論是從法律還是社會道德方面來講,都是不允許的,一個正直和有責任心的女人,要麼離婚後再找,要麼趕快離婚,腳踏兩隻船,對你和她丈夫都是傷害。從你的方面來講,明知她裡有夫之婦,仍然跟她在一起,也應該是受到遣責的,出發點不純粹的婚姻,即使以後在一起,也很難相處,所以建議你選擇分手,
女方是否真心。5年的時間,都沒有任何選擇,她的婚姻真的那麼不幸福嗎?真的是因為孩子的反對嗎?就算這一切是真的,那麼什麼是阻礙她不離婚的因素呢?在她的心目中你是否比她丈夫優秀?能否該她和她的孩子帶來幸福?我覺得:你是否高估了你們之間的感情,再怎麼說她還有一個反對你和她在一起的孩子,孩子的感受作為母親她一定會慎重考慮,如果沒有你,她可是一個完整的三口之家。古人說:寧拆十座廟,不破一樁婚,我覺得有一定的道理,你應該為他的丈夫和孩子而三思。
當斷不斷,別受其亂,請你慎重選擇,儘快給自己和別人一個交待,願你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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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你認為的
你應該很清楚你的行為屬於第三者,不管出於什麼原因,你做了第三者就已經是輸了!
1、她沒有離婚,而且還有孩子,她的家庭在法律上還是一個完整的家庭,既然當初結婚,說明他們是有感情基礎,只不過在婚姻生活中出現了一些問題,說不定是可以解決的。
2、她有孩子,孩子是需要是一個完整和睦的家庭的,在他的家庭中,她媽媽屬於出軌方,對於孩子的認知和成長都是不利的,孩子可能會樹立錯誤的人生觀和婚姻觀,或者產生恐婚的想法!
3、你在明知道她有家庭的情況下,還和對方有著曖昧不清的關係,從道德上講是不道德的。況且你自己戀愛觀和婚姻觀也出現了畸形!
4、不管她過的幸福不幸福,你都不應該介入她的家庭,如果她幸福你應該為她高興,如果她不幸福你應該以朋友的身份陪在她的身邊,而不是乘虛而入!
總結:在這段畸形的感情中,我建議你放手,既然她5年都沒有做出決定,說明她還放不下。即使你繼續著你們的關係,也不會有好的結果。你完全可以找到一段屬於自己的愛情,全心全意的那種。還有一點,女方是個渣女!在一段感情還沒有結束就開始了另外一段感情,不管出於什麼原因,對任何一方都是一種傷害!渣女的這個說法不接受任何反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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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餘老闆YCL
謝邀。很簡單,雖然5年多,但她內心不是真正喜歡你。所以至今也沒離婚。我認為要尊重法律,因為一天不離婚,就證明她是有夫之婦,你就不能破壞別人家庭!不管她是什麼原因,除非她離婚了,你們才能相愛,否則既不合法,也不道德。送你一個字:想。自己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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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你是28830
有5個方法,危險性未知,1找對人,要找個真正的道士,2真正佛教的人,3,找到真正的道教聖人或佛教聖人,作法改變。4即使一時得到了,也不長久,5,不要這女的,再找一個真心對你的女人。6,有些事已經過去了,就過去了,7,有些事自己選擇,危險性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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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初蔻情感說
你和一個沒離婚的女人在一起,哪怕你們是真愛,性質也不一樣。
你問:跟一個女的好了5年多了,經常去她孃家,她一直分居未離婚,怎麼辦?這個問題對於旁觀者來說很好解決,告訴你離開她。
但對你這個當事人來講,你有感情了,分不了、捨不得,所以你才來問。
我們從這幾個方面來分析一下,也許你就明白了。
一個女人過得很痛苦,她想離婚,但因為其子女不同意,所以她就不離。
事實上這是真的嗎?答案是否定的!
一個女人如果真的愛婚外的人,哪怕因為孩子阻攔,她也會離婚。有人反駁我,說不一定。當然,不是全部女人都這麼做了,為孩子不離婚的原因不外乎以下幾點:
1、新的相處物件在經濟上不能給她安全感,她不敢輕舉妄動。
2、新的相處物件在一定程度上不具備結婚的能力。比如:不會做家務、家庭關係複雜等。
3、對於與未婚男人重組家庭,要考慮再生育的問題。
對於你來講,你如果真的愛她,就請幫她維護她的名聲。不要去她的孃家與她約會,畢竟一個有丈夫的女人和一個單身男人在一起,對她的名聲不好。
希望你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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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歡歡口袋
你作為一名未婚男子,明知道對方為有夫之婦還與之密切來往五年,除了她的問題之外,在我看來,你自身的問題似乎更加嚴重!
對方如若真的婚姻不幸,你可以適當安慰或者勸解,等到雙方都是單身,沒有婚姻的約束之後再開始,避免流言蜚語,為你們的以後更好的未來鋪路;
如今你在對方未離婚的前提下,去招惹這些,這就相當於給對方安一個婚內出軌的罪名,你讓對方的家人、朋友如何看她?她的孩子如何想你?
用網友最近常說的一句話:自古姦情出人命,不信你問西門慶!
對於你們這種關係,已經算羅列進姦情的行列,問題的開端沒有解決,你羅列再多內在的問題都是枉費的,首先女方要先離婚,接下來才是更多問題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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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月老孫
你好,很榮幸來回答這個問題。
你需要考慮以下幾個問題:
第一、這個女人在那個家裡,一直生活的不幸福,是因為和你好了之後的才覺得不幸福呢,還是本來就不幸福,和你沒有關係呢?
第二、五年,我特別想知道,你們現在是多大年齡了?孩子不同意,孩子又是多大呢?
第三、徹底分居多久了,如果分居五年了,是可以離婚的,至於孩子不同意,還是這個女人本身就是不想離呢?
第四、在和這個女人好的時候,你自己有沒有考慮過一個問題,就是和現任丈夫不幸福,就可以出軌,和你在一起,不幸福,還是可以出軌的,你能理解不,綠帽子可是不分給誰戴的。而且不離婚就找下家,有點不道德呀,不管是不是她的原因不幸福,都應該做個瞭解再開始下一段感情,這是對婚姻的尊重,也是對你的尊重,不然,你現在算什麼呢?
第五、就是你了,在這段關係中,你給自己的定位是什麼?小三?隔壁老王?還是接盤俠?對然感情這東西難以掌控,但是你也是成年人了吧,什麼女人能招惹,什麼女人不能招惹你自己分不清楚嗎?破壞別人的家庭,不是什麼光榮的事情呀,就算她婚姻生活不幸福,那是她的事,它可以起訴離婚,既然沒有離婚,那麼他們還是一家人,你又算什麼呢?電視劇看多了還是小說看多了呢?你有沒有想過,她丈夫過來打你幾頓,也沒有人可憐、同情你的,所以,你現在這段感情中算什麼呢?
所以,現在不是你要來問怎麼辦,你要問的事那個女人,她想怎麼辦?孩子不同意只是藉口而已,人家本身就不想離婚吧,你只是她的一個錢包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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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小趙沖沖衝
你好,懷著一個不知道怎麼表達的心情來回答這個問題!
首先我否認你們的感情,至少看的出來,5年多的時間,你對她的感情應該是真的。否則也不會等待5年。
嚴格的說,這的確是屬於第三者的行為。社會上對於第三者總是冠上破壞別人家庭的標籤。但是在我看來,這難道不應該是那個腳踏兩隻船的人負主要責任嗎?
對於你們的這種情況來說,5年多的時間,難道對方就沒有機會把事情處理好嗎?
僅僅敷衍了你一句,孩子不同意?
那麼問題是孩子真的不同意,還是她自己不捨得呢?
我們權且認為是孩子真的不同意吧。如果一直不同意你就一直這樣等下去?
那你們是偷偷再生個小孩還是等著以後?多久以後呢?
說實話,以後面臨的問題太多。我知道這5年的時間你也承受了很多的非議。都很不容易?
女方在那個家庭,一點都不幸福,就應該儘快解脫。如果真的為孩子著想也應該儘快,拖著才對孩子更大的傷害!
小孩子一般剛接受這個事情,肯定傷害很大,但是因為小隻要都對他好,也容易癒合。
如果孩子大了,他嘴上不說,但是會把傷害藏在心裡的!
個人的建議還是,跟女方,和孩子好好談談,對於孩子撫慰為主。對於女方,則應該要求明確給出時間,不能這樣毫無目的的等下去!總結,個人覺得這個事情,女方的責任最大,很明顯對面有些優柔寡斷的性格!
俗話說,寧拆十座廟,不拆一樁婚!
但是如果對方已經毫無感情基礎,也沒必要堅持下去,或許解脫雙方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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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葉知秋leaf
你雖然未婚,她卻是有夫之婦,並且還有孩子,你和她這樣見不得光的關係維持了5年,站到道德的角度我不能為你說話,站在情感的角度也無法同情你。因為你們的感情是不應該存在的,哪怕她已經和老公分居,但她畢竟有家庭,她過得幸福不幸福是他老公該操心的事,與你無關!
事已至此,你只有兩條路可以走——
一、忘了她放在這段情,各自迴歸生活,不再有交集。
二、等她離婚後再與她交往,在她離婚之前請保持安全距離,對你對她都好。
不被認同的感情非要一條道走到黑,結局未必會是你所期待的。你和她這樣不清不楚地糾纏了5年,如果她真心要離婚早就離了,孩子不同意只是其中一個因素,她要是有離婚的決心5年的時候足夠讓她說服孩子。
你想過沒有,就算她離婚了,你們順利走到一起又能有多幸福?她的孩子對你肯定有成見,而她既然能為了孩子死守感情破裂的婚姻五年,就不會棄孩子而不顧,到最後很可能她離婚了,但再婚的人也不是你,她或許會選擇嫁給一個她孩子能接受的男人。那時候你怎麼辦,繼續和她保持曖昧關係,繼續做一個婚姻第三者嗎?她結過婚也有孩子,離婚後是否再婚已經不重要了,而你還未婚沒有真正體驗過家庭生活,你有多少個5年能等待?
你們的感情本就是錯誤的,懸崖勒馬為時不晚。她和老公都分居了卻沒離婚,要麼就是還有情分在,要麼就是存在利益關係,說到底只要他們沒離婚就還是兩口子,今天鬧分居、鬧離婚,明天可能又感情升溫夫妻和睦了,而你就是夾在他們中間一個多餘的人,處境多尷尬。你不為自己想想,難道也不為父母家人考慮嗎,他們會同意你迎娶一個離異有孩子的女人進門嗎?他們能接受你與已婚女人有5年的感情糾葛嗎?
她現在過得不幸福,難道和你在一起就能很幸福嗎?你憑什麼相信自己能給她想要的幸福!如果她認定了你是她的幸福,離婚這件事就不會猶猶豫豫拖泥帶水!
你說她在那個家過得一點不幸福,可你就沒想過她的不幸福可能是你造成的嗎?如果沒有你的存在,她或許不會和老公走到這一步,她可能過著相夫教子的平靜生活。就是因為你的出現打亂了她的生活,讓她背棄了自己的老公和家庭,讓她貼上了壞女人的標籤。
感情的確很多時候是心不由己,控制不了自己的心就嚴苛要求自己的行為吧,愛她就應該讓她活得清清白白,愛她就該顧及她的名聲,愛她不一定非要在一起,如果你們在一起註定要傷害很多人,你們的愛還能走多遠?
在她離婚之前請別再招惹她了,你們都需要好好的冷靜一下,想想未來的路究竟怎麼走才是對的。
你以為感情是你們兩個人的事,可你們已經傷害了很多人,還要繼續傷害下去嗎?
不打擾她,是你能給她最好的溫柔,尊重她的選擇吧,對這段感情別再執著。
或許,你的祝福遠比和她在一起更能讓她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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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小山水
根據題主的提問我們可以看出以下幾點:
一、你未婚,跟一個分居還沒離婚的女人好了五年,你這是第三者的行為。
二、你還經常去她孃家,說明已經很多人都知道你們兩個在一起的事實。
三、她的孩子不同意父母離婚,她在那個家過得一點都不幸福!五年了,你有沒有去了解過,孩子為什麼不同意呢?
把五年時間花在一個未離婚的女人身上,你對她肯定是有感情的,但是她對你怎麼樣?有待考量。一、她沒有離婚,就跟你好,這不是一種好的行為。她的老公對她再不好,過得再不幸福,這也不是她在還沒離婚的情況下,就跟別人好的理由。
二、還沒離婚,他會讓你經常去他的孃家,你是以什麼身份去的呢?我覺得她沒有愛護你的名聲,包括自己的名聲。
三、既然跟老公分居五年,過得也那麼不幸福,為什麼遲遲不離婚呢?真的是因為孩子不同意嗎?如果是這樣,孩子一直不同意,她就一直不離婚嗎?讓你一直這麼等下去嗎?她有做出過什麼承諾嗎?我覺得她沒有為你著想。
個人建議你:一、跟她好好談談,看她什麼想法?她有沒有為離婚做過努力?
二、她是不願意離開原來的家庭?捨不得小孩,還是對你有所顧慮?包括你的經濟條件。
如果她現在的家庭,雖然跟老公的婚姻名存實亡,但是有著不錯的經濟基礎,她可以不愁吃穿,如果你條件拮据,她也會有所顧慮的。
三、如果她一直拖著你,一直沒有答覆,我覺得你可以放棄了,畢竟你用了五年時間了,如果她真的想要跟你在一起,不會讓你一直等下去。
感情就怕錯付,愛一個人沒有錯,對方結過婚也沒有關係,關鍵是對方是否已經離婚?成年人都要有自己的原則,不要跨過道德的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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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續等唄,還能怎麼著,不等的花,五年不白費了[捂臉],但是要是我,我肯定不等,未來不確定性太大,我不敢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