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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天馬行空223435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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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老牛有話說
我們要尊重逝者,劉鑫固然可恨,但江歌就一點責任都沒有嗎?把心機婊當最好的閨蜜,長期被玩弄於鼓掌之上。陳世鋒不是瘋子,見人就砍,只是被心機婊玩弄之後怒火攻心,要找劉鑫算賬,而不明舊理的江歌卻要出去幫閨蜜出頭,結果一死一坐牢。這些都怨得了誰,奸詐小人是罪魁禍首,傻瓜雖值得同情,但活著的人也應該吸取教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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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張知悅
劉鑫今天下午發了一篇文章,題目是《我是證人劉鑫! 我不再沉默!(1)案發現場》。更人覺得意外的是,她同時在微博簡介中寫道:我寫過的文章永遠不會刪!刪了豈不是自己打臉!事實永遠是值得推敲的!也不怕被質疑的!
我也不知道這孩子是怎麼教育出來的,這麼冷酷無情。之前該發聲的時候,卻選擇了沉默;殺人兇手陳世峰已經判刑了,卻不再沉默。
整篇文章標題上說是案發現場,卻對行兇過程隻字不提,寫的盡是她打開了門,被警察帶走詢問和調查,最後把自己寫成一個也是受害者的形象。將輿論對她的唾罵和指責全都一股腦甩鍋給了媒體,全都是媒體的不實報道造成的誤會。全中國罵過劉鑫的人都欠她一個道歉。
後來,我才知道,劉鑫之所以現在急著跳出來。是因為江媽已經在陳世峰判刑後表示:劉鑫你在江歌被害案中扮演什麼角色?回國之後,我會和你對簿公堂。
在人本能的保護慾望驅使下,劉鑫不再沉默,要求媒體和網友還她一個公道。主動跳出來給自己洗白。
我真的不知道這個孩子是怎麼教出來的,為什麼會這麼的自私和冷漠?她將中國人骨子裡的仁愛和善良品質在腳下踐踏的稀碎,赤裸裸的表現出動物最原始的獸性。
遇到這樣的人,絕對不能交。表面兄弟只是無情,蛇蠍閨蜜卻在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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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文子149038192
劉鑫的不要臉簡直是沒有底線了,就一門之隔,不知道江歌遇害,還說不知道兇手是陳世鋒,這樣的言論不知道是為自己開脫罪還是為陳世鋒。不說別的,江歌為你而死,你卻還活在這個世上,這就是最大的失誤,江歌就不該就你,讓陳世鋒殺了你,省的禍害好人。
檢察官很專業,面對一個那麼厲害的律師保護下的陳世鋒,能找到細節,逐個擊破,真的很厲害。奈何日本法律如此,他們盡力了。 一個殺人犯真的必須受到死刑才能珍惜生命的珍貴,當他尊重自己的生命的時候,才能想到生命對於別人的美好。 陳世鋒在聽到判決20年暈倒了,說明他有點崩潰了,但畢竟不是死刑。若他受到死刑,應該才能真正會為自己的行為感到有點想法。
就連陳世鋒都後悔殺了江歌,而最大的兇手,也就是劉鑫卻還說出這樣的話,可以說是罪大惡極。希望陳世鋒出獄後能把劉鑫一併帶走,也算是將功贖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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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陸沉22
江歌在地鐵站一直等劉鑫下班,倆人一起回住處,劉鑫你說你不知道江歌被害,你的人品可以說已經爛到了極點,死無對證,是吧?陳世峰不就是去殺你的嘛,你把江歌捨出去了,劉鑫你聽過那句話嗎?夜路走的多了,當心遇到鬼,做了虧心事,夜夜無眠吧?嗯,不會,因為你沒有心,你的心已經被狗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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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A悠悠149442458
其實網路上,罵江歌媽媽的有,罵劉鑫的有,罵陳世鋒的也有,網友各種角度分析。可又有什麼用呢,江歌死了,一條命在最好的年華逝去,沒結婚,沒有做過媽媽,所有對未來的憧憬戛然而止。江歌媽媽手心裡的寶貝丟了,再也找不回來了,心裡從此有了一個大大的窟窿,再也沒法填平。劉鑫出名了,罵聲一片,成了過街老鼠,不知什麼時候能像正常人一樣生活。陳世鋒坐牢了,20年,人生有幾個二十年,在最應該意氣風發的享受生活的時候沒了自由。除了死去的江歌,只有劉鑫和陳世鋒知道真相。我就是覺得,如果那天晚上我們是事件裡的當事人,我們也許一樣會做的一塌糊塗,我們很多人都做過仗義執言的閨密,也會在門後聽著姐妹的慘叫瑟瑟發抖不敢開啟那扇門,也許也會衝冠一怒為紅顏,誰知道呢。我們永遠不可能知道那個午夜究竟發生了什麼,慢慢的,隨著時間的流逝,各種新聞層出不窮,人們終究會淡忘的(不是說忘記壞人的惡,就好像他們沒做過壞事一樣,是說人們忘了曾經這麼轟轟烈烈的幫一個母親討過公道),~~~~~~有一些人看了我上面的話,說我是洗白,是和稀泥,不知怎麼理解的,我想說的無非是千萬不要做錯事,一旦錯了,哪方都沒好日子過。至於各位看客,昨天看了好多罵江歌江歌媽媽的,太難聽了,水軍也好,蹭熱度也吧,不過就是仗著一個螢幕遮羞。還有義憤填膺主持正義的,一面倒的聲援,也不能幫江歌媽媽爭取到一命抵一命,一條命就值20年,心裡挺涼的。過一陣子,又有新的新聞了,又能多少熱心人一直關注這樣塵埃落定的舊新聞呢?20年後除了江歌媽媽,還有幾個人記得江歌?所以,說我三觀不正我不承認,但是你可以說我太悲觀,我從小媽媽就告訴我,但行好事莫問前程,我也是這麼教我的孩子,可是當我兒子看著這個新聞和杭州縱火案問我媽媽做好事的為什麼死了,還有人罵他,做好人錯了嗎?我不知怎麼跟孩子說,我告訴他善良但要有底線,可善良的底線在哪裡?收留無家可歸的朋友不對嗎,等朋友下晚班一起回家不對嗎?或者借錢給家庭困難的保姆不對嗎?如果不是江歌死了,我們誰會覺得這麼做不妥當。我知道說的有點文不對題,可就是心難受,昨晚寫這段文字的時候,剛看了一篇關於江歌媽媽被人攻擊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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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小葵148023543
劉是社會黑暗面的一個寫照,這次赤裸裸的被曝光了出來。不發生衝突,你好我也好,有了衝突,牽涉到我的利益,對我造成傷害,那麼你就是狗屎,你對我做再多都是你的錯,你倒黴,而且我跟著倒黴了。這就是劉鑫這種人的內心,自私冷血到了極點,平時你發現不了,不遇事你不感覺不到她的壞,遇事才後悔沒有遠離他們。他們的字典裡沒有謝謝,更不要說感恩了。。保護自己勝於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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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微米生活
證人劉鑫,我不在沉默!
這就是一篇典型的洗白文!
今天晚上抽空看了一下,文章寫的真是不錯,思路清晰,標題吸引人心。
總得就是說被輿論逼得想死了但是還是堅強的活著。
看來劉鑫是蹭著餘熱把自己洗洗白,順便在漲點粉絲。
(題外:微博頭像也是醉醉的了)
時間線模糊,不發表對事件的看法,無截圖,無證據,打出感情牌,文章邏輯也清晰,看起來是美好的公關過得,這孩子,看起來不像為了江歌想去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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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影聲鶴唳
我想劉鑫也許覺得如果不接受採訪,也許自己現在就不會在風口浪尖上。
劉鑫確實是滿口謊話,你把江歌推出去了,好長時間都沒有回來的江歌,你就不擔心嗎?你害怕躲在屋裡,能說說你為什麼害怕嗎?因為你知道來者不善,可是無辜江歌被你推出去後,你卻能安心的一直等到警察來敲門,才出來。是的警察來了,安全了。你順利的躲過了屬於你的一劫。俗話說,躲的過初一,躲不過十五,是的,日本法律沒有制裁你,那是因為中國的法律等著你,江歌媽媽的一席話,你害怕了,發了長長的一篇文章 ,你想要撇清什麼?原來你和你媽一樣都認為這次事件是因為江歌命短而已。
是的,江歌媽媽要在中國起訴你,我們拭目以待,老天有眼,網友有心,你能逃到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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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忘憂草54468071
作為一名曾經的在日中國留學生 我一直在關注案件的進展,也一直在看著江歌媽媽堅強走出的每一步和廣大聲援者支持者所做的努力,透過這麼多的事實,關於陳世鋒,已經不想多說什麼了,一個徹頭徹尾的殺人兇手,儘管最後判決不盡如人意,但是他殺人的事實不容置疑,也不會改變,但是劉鑫,在那麼多擺在眼前的證據,鉄錚錚的事實面前,竟然還能做到如此地步,判決下來以後這一篇長文,只會讓人覺得她更放肆,赤裸裸的挑釁,覺得反正大家都不能拿她怎麼樣了,無論如何她不用負刑事責任,也不用指望她愧疚,這種人,這種心理,根本不會覺得自己有什麼錯,她所說的最大失誤是接受採訪,不過是覺得自己的這種行徑暴露在大庭廣眾之下,受到大家聲討而承受了所謂壓力導致的吧,這些天看了太多這類文章,我並不是想分析什麼,比我有條理,有說服力的大有人在,不過是想發表一下自己的感受吧,記得以前看過一篇文章,名字大概叫做,請遠離垃圾人,何為垃圾,就是你根本跟這類人沒什麼道理可講,她根本就沒有生而為人的資格,不懂做人的道理,同為留學生,她是這個群體的恥辱,作為這個群體的一份子,我不能說爭什麼光,至少沒有違背做人的基本原則,而劉鑫的所作所為,真的已經無法用語言去聲討了,最後只想說一句,天作孽,猶可違,自作孽,不可活,多行不義必自斃,這是亙古不變的真理,惡人自有惡人磨,法律奈何不了你,自有天來收,劉鑫,好自為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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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龍LS山
你接不接採訪事實是改變不了的!從你和你爸的表現和電話錄音,那還是做為一個人講的話嗎?劉鑫你和你的家人如果還有一點良知的話就應該在出過事的頭一天就和三叔媽溝通的。人做事天在看!你現在知道人肉你和家人了,當初幹嗎去了!不是不報,時候未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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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淵鯨
當塵埃落定,她照著鏡子裡臉上的灰塵,開始洗白白。
就看她危機公關如何操作了。不用看她的宣告,有點腦子的都會為自己脫解,或許還帶上些事後無關大體的自責,以及空口的情感補償諾言,以求得社會初步諒解。
然後,剩下的,她就交給了時間。
江歌已過去了。
陳峰一半兒過去了。
江媽多半兒過去了。
劉鑫想過去了。
網友們還在糾結自己過不過得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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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麥卡
劉鑫此文,有幾點嚴重不妥。(12月21日12時在文後補充更新並重新排版)
時間不妥剛剛宣判沒多久,就是一篇洋洋萬字的文章,顯然是早就精心寫就。在江歌之死能否在法庭上獲得公道即將揭曉的關鍵時刻,劉鑫滿腦子想的還是自己有多委屈,如何洗刷這委屈。
劉一再強調自己對江歌的感情有多深,但這篇文章發出的時間卻是結結實實地在打她自己的臉!劉鑫,就你這樣滿腦子想著自己,還好意思一口一個“三叔”,我都替你臉紅。
栽贓輿論劉鑫在文章裡說,是江母和公眾逼她開口,導致陳世峰律師根據輿論制定了辯護策略。其實呢?劉的話早就在案卷裡寫了,日本的刑事審判程式充分保證被告方的權益,所以陳和律師在開庭前,本來就可以知道劉鑫提供給法庭的證據和資訊。而且,陳被判二十年,已是該型別案件的頂格刑期,沒判更重,只是因為日本立法的關係。劉鑫試圖製造陳被“輕判”的印象,並將這結果栽贓給網友,讓公眾有負罪感。其心可誅。
知情不舉整起案件最令人感到蹊蹺的,劉鑫說她事發後就告知了警方陳的嫌疑,但警方卻要在事發多天後才逮捕陳,並且罪名還只是騷擾劉鑫,將近一個月後才正式以殺人罪名逮捕。是日本警察辦案對證據要求特別嚴謹嗎?還是劉鑫對警方的表述含糊其詞?以劉在報警電話中的語氣,不難推斷她完全瞭解當時門外情勢之緊迫危險,她內心早就可以斷定兇手是陳世峰。如果她第一時間以更明確的語氣告知警方自己的判斷,警方完全可能目標更明確,縮短辦案的流程。
如果能更快逮捕陳,很多證據,尤其是關鍵的兇器,很可能就不會滅失——至少陳處理的時間會少很多,兇器被找到的機率會提高——陳的律師在辯護時就不會有如此之多的騰挪空間,去從容地編造各種謊言。(比如說刀是劉鑫從門縫裡遞出來的)
劉鑫的行為,其實已經涉嫌知情不舉,至少也是有選擇地傳達資訊。就算在法律層面不違法,她也活該受到道德的嚴厲譴責。
藉口連篇劉鑫為什麼要含糊其詞?她當然可以辯稱自己當時記不清、沒看到,但以她前後嚴重不一的言論和行為來看,她更多的只是想撇清自己、把自己摘乾淨,她甚至還不惜將江歌之死部分歸咎於江歌和陳世峰爭吵!
這tm得多不要臉。是江把房子借給劉住,是江一次次在劉的要求下幫助她擺脫渣男友,甚至江在提出報警後,是劉以怕自己非法居住暴露為由,阻止了江報警。可以說,江歌不是劉殺的,但千真萬確是因劉而死。但是劉鑫居然連第一時間明確指認陳世峰的勇氣都沒有,不但眼睜睜看著日本警方不得不迂迴地繁瑣取證,還在江母面前一再搬出日本警方辦案需要等一系列拙劣的藉口,來作為自己逃避江母的擋箭牌。
陳世峰是無法引渡回國了,但江母至少還可以在中國把劉鑫告上法庭。
我不會勸江母放過劉鑫。因為了解、理解和諒解不是一回事,因為劉鑫的問題很可能不只是在道德層面,因為勸別人寬容,完全是慷他人之慨。
這條回答是昨晚深夜信手寫的,現在再補充幾點江母在宣判後的新聞釋出會上出示江歌以前發給她看的簡訊,其中說劉鑫不買生活用品、不打掃衛生、不做飯,江歌說她不想跟劉住了。連嶽最新的文章對這個細節解讀我覺得很有道理,他說:
”劉鑫自己住的時候,我估計會買生活用品、也會打掃衛生。而江歌一收留她,這些全不會了。這證明什麼?證明她在這關係中,吃透了江歌,江歌一定會照顧自己,替自己解決難題,甚至為自己犧牲生命。劉鑫們有天分激發江歌們的母愛。“劉是案件的受害者,但她的責任同樣無法推卸。即便我以最大的同理心去靠劉鑫的行為,仍然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在我看來,核心問題不是出在事發當時,而是事發之後她的處置方式。
事發當時,因為混亂、膽怯,劉鑫即便真的鎖門,也可以理解,甚至記不清門是否是自己鎖的,我都能接受。
我所無法接受的是,事發第一時間,在被警方問及”近幾日是否與人發生過矛盾,與誰。“時,她”重點又講了一遍2號下午三叔與陳發生過爭吵“,她說她把自己知道的”都告訴了警察“。還說警方次日就從陳的住所找到了血衣,提取了DNA,暗示這是自己舉報的功勞。
這簡直是扯淡。
警方之所以之後又隔了足足是十幾天才得以殺人罪逮捕陳世峰,就是因為只有間接證據,沒有直接證據。能提供最有力指證的人只有劉鑫,然而她卻選擇性地隱瞞了——她對陳世峰的指認程度,只到了“下午和江歌爭吵過”。僅憑這些資訊,警方當然要花時間去驗DNA,去更多地走訪取證,其實知道最多的人,卻情願把話都爛在肚子裡。
試想,既然劉鑫那天在屋裡為屋外的動靜恐懼成這樣,她為什麼不能直接指證陳世峰為殺人兇手?即便她沒有看見現場,但她有耳朵,有腦子,陳世峰剛給她發過恐嚇簡訊、事發當天還跟蹤她,以至於劉要和江一起才敢回屋。她真的不知道兇手是誰嗎?
她知道。知道得很。
在配合警方調查時,劉鑫在文章裡這樣回憶:
”我心裡就很明白了很確定兇手就是他。我相信警察也很明白,可是他們一直沒有去逮捕他,應該只是沒有足夠的證據。”這時候誰要你去揣測警察的內心世界啊!你tm明白你倒是說啊!你知道日本警察就tm在等你這句話麼?你知道這句話可以大大縮短警方的工作流程嗎?警方辦案需要各種證據,但當事人的指認只要心證,就算錯了也不用承擔責任!
哦,對了,劉鑫倒是不怕承擔指證錯的導致的“責任”,她不想承擔的是陳世峰真的殺了江歌,她間接連累江歌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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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玉米208508121
不妨這樣猜測更合理,當時罪犯去找劉鑫,罪犯藏在門口,等她兩個正要進門時,突然拿刀朝劉鑫行兇,劉鑫趁機躲在江歌身後,本來殺劉鑫誤殺了江歌。劉鑫躲在室內,陳世鋒沒報復成反殺了別人,所以在門外按門鈴大罵。這樣解釋更合理,陳世鋒可能是誤傷,誤傷說不定不會判的這麼重,聰明反被聰明誤,又補幾刀,法庭上還說謊,證詞漏洞百出,才判的絲毫不留情面,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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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鐘秦
都讓開,我要感謝劉鑫!你們為什麼要罵她?沒有這個人,沒有這一家人,大家的三觀能一遍一遍被重新整理,能知道做人可以恬不知恥無底線到什麼程度嗎?
宣判結束一個小時就發出一篇文章,洗白,脫罪,為自己辯護,文章是早就準備好的吧,也難為劉鑫這麼早為自己做準備了。
可惜,網友不傻,真真的是沒人配合你的表演大家都在演視而不見。
而我們,瞭解到的是你,劉鑫,把江歌推出了門獨自面對陳世峰;是你鎖上了門自己安全卻把江歌至於危險之中;是你在事發之後對江歌母親避而不見,你敢說沒有媒體大眾的逼迫你們會出來“面對”?是你連自己律師都騙,不說實話逼得人家離開;是你庭審時撒謊為自己開脫洗罪......
你說,你最後悔的是接受採訪,如果你一開始就問心無愧,接受採訪又如何?如果你從一開始,打心裡就是個好人,江歌又怎麼會走?善良無辜的人受到網路暴力我們幫他,然而你,不好意思,自己照照鏡子,我們無法原諒一個在發生了這種事情之後還發自拍的活體!
撒謊能不能別這麼明顯。什麼叫當時不知道江歌遇害?難道江歌就安靜順從站在公寓門口被陳世峰捅嗎?江歌不會反抗?不會為了求救使勁敲門大聲求救弄出聲響嗎?
人對人態度的轉變,印象的形成都需要一定的時間事件去積累,坦蕩的人不會懼怕閃光燈的追逐。你自己為什麼不想想大眾為什麼會對你形成這樣的印象嗎?難道不是你自己一次次的只為自己辯護,自私冷漠造成的麼?
鎖門求生,雖說貪生怕死,但真正讓人覺得你十惡不赦的是你後面的這些表現,你這些表現,枉為人!
所以說我十分想感謝你,您簡直是範本級別的自私冷漠不要臉!!
看看江歌媽媽有多難受,女兒走了,在承擔著這份痛的時候還要受你的煎熬!!!
關於審判結果我這樣看陳世峰雖然有道歉,但是沒有悔恨,道歉只是形式上的;行為惡劣,有意識行兇,讓我們原本就已經很冷漠的世界變得更加讓人體感涼薄。
被判二十年,實則遠遠不夠。然而法律至此不便多言,但雖說法律可以放過陳世峰,放過劉鑫,但是世人的記性不會太差,你們的所作所為都將被我們銘記。
江歌媽媽說回國後要跟劉鑫對簿公堂,現在陳世峰這件事算得上是有了個結果;我們相信江歌媽媽既然這一年多都堅持下來為了女兒奔走,對於劉鑫,你的審判早晚都會到來。劉鑫的種種行為只能騙過她自己罷了。
鬼,是害怕死亡的,因為它們怕死後,變成了人。
有些人只有兩種活著的方式,一是死,二是生不如死 -
16 # FrederickKnight
我個人覺得,輿論如此地去攻擊劉鑫,並不是在於是不是她直接或間接導致了江歌被害,當時那種情況下每個人都不一定能做出最理智,或者說最好的決定,每個人有每個人的想法,也許劉鑫開了門,死的可能就是她們兩個了,但是世上的可能性有千千萬萬,但是結果只有一個,我們不能說她做的好與壞,而只能說當時只是各種情況的共同結婚。
但是,這並不是為了劉鑫開脫,她最讓人氣憤的是她在事情發生以後的所做所為。中國人最終仁義禮智信,我想這五樣,劉鑫一樣都沒有。當時事發,她沒有選擇共同面對兇手視為不仁,事後沒有參加江歌的葬禮,視為不義,對江媽媽說出如此惡毒之話,視為無禮,那點智嘛都學到狗肚子裡去了,至於信,她說過的話從來就沒兌現過,這樣一個人,算了,不評價了,浪費我的腦細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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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藍色的多瑙河10
見過無恥的自私的,臉不要的,沒有見過劉鑫這樣一個幫助自己的閨蜜,在被兇手殘忍殺害的關鍵時刻,不是出手相救,而是躲在房間裡將門關上。像這種極端冷血的女人以後嫁給誰都會倒黴。不過有理由相信:像這樣沒有人性的女人,只要知道其本性的人是不會要她的。劉鑫不僅涉嫌犯罪,而且也道德敗壞,是個無恥的女人。
可以說:劉鑫連狗都不如。使一個純真善良的江歌白白獻出了寶貴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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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孤單的小椰子
廣大網友一味的罵劉鑫的同時,可曾換位思考一下,如果你們是劉鑫,那種情況之下,會開門嗎?明知道陳世峰有暴力傾向,而且聽到打鬥的聲音,你們會出去送死嗎?很顯然大部分人都不會,江歌的命是命,劉鑫的命就不是命了?劉鑫的做法雖然自私,也是正常的。她在事後可能沒有處理好和江哥媽媽的關係,導致江哥媽媽將此事曝光出來引起巨大的輿論氛圍,劉鑫一夜之間成了千夫所指的罪人。其實劉鑫的可恨之處不在於關門與否Z,糾結這個有用嗎?她的可恨之處在於事後的態度!沒有安撫好江歌媽媽的情緒,沒有積極配合警方調查。 現在一審已經結束,這個事件到底會越炒越熱,還是會逐漸冷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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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rachla
原來,你長這個樣子!希望都能記住你的模樣!,對於這件事情我一直在關注,我真心覺的你走到今天如過街老鼠一般人人喊打的地步是你自己造成的,就如江歌身上發生的事情一樣,都有自身的責任。但是江歌為了你付出了生命,你不覺的你身上的責任更大嗎!畢竟作為受害者你還活著,而你的朋友,閨密卻付出了生命的代價!我也留過學,在國外人離鄉賤,本來外國生活就很冷漠,女孩子留學孤身一人就很難,但是在這時候你遇到了江歌一個同鄉一箇中國人,一個和你共患難的好朋友!因為你的原因她在最好的年華失去了生命,她是替你死的,你不覺的劫後餘生要做些什麼嗎!如果你積極的去幫助江歌的媽媽為女兒討回公道,你努力的講清事實的真相,你一心代替江歌做女兒,無論你是不是鎖上了江歌求生的大門!無論是不是你將禍水引到江歌身上!我相信江媽媽會原諒你的!網友會放過你!因為你也是一個女孩子,在面對窮兇極惡的歹徒的時候沒有那麼多的勇氣!我們都會理解你的!我們會站在你的角度看!但是你劉鑫你做錯的是,你逃避自己的責任,你忘記了江歌為你留的血,你淡漠了一個生命的意義!你在還沒有人原諒你的時候選擇放下!你讓你的良心選擇瞭解脫!你以為江歌是你人生的過客!你錯了!她將會是你人生的鐐銬,鞭撻著你的人生!你永遠要活在對江歌的愧疚之中,你無言面對你的孩子,因為你是個人渣,你怎麼教育孩子,你憑什麼,你不敢在用你的名字,你會改名,搬到一個新的城市,你希望沒有人知道你的過去,你會害怕被人發現你是誰,所以你也沒有朋友,因為沒有人會願意跟你這樣的人做朋友,你找不到好的工作,你工作了也無法融入環境,你的婚姻將會有另一個陳出現在你的生活當中,他打你的時候代表這正義!時間會沖淡我們的記憶,但是卻會在你的身上打上烙印,你會覺的為什麼不是你死了,這樣或許會簡單些!可惜不是你!以後劉鑫這個名字就代表這恩將仇報,就代表著損友,我們會用你的故事教育我們的下一代,謹慎擇友!其實我說的都是在你的角度說的都是希望你的人生可以少一點愧疚,但是你或許根本不需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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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cqsI
還真覺得自己挺委屈和冤枉,我就說一句,假如我是你劉鑫,回國後絕對不會躲在家裡,而是會天天像女兒一樣陪伴在江母身邊,盡最大的努力去撫慰她的傷口,盡最大努力去協助她完成她的心願,讓兇手繩之以法。我相信這會是絕大多數人的選擇,而你,這一年在幹什麼??你還有臉三番五次為自己辯解,無恥至極!
江歌遇害案正式宣判,陳世峰獲刑20年。在宣判後1小時,劉鑫在微博上發表文章,解釋稱事發後她並不知道兇手是陳世峰,只是向警方供述曾與陳世峰有過爭執,當時她不知道江歌已遇害。劉鑫在文中也表示,在開庭前接受採訪是最大失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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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個案子就是一本正經的走過場!世人再次看清了陳劉二人的醜惡嘴臉。一個殺人不用償命,還要倒打一耙。一個暗室虧心滿嘴謊言,還想立牌坊。世風日下,人心不古,世間可有正義二字?江母保重,日子還要繼續,不要令親者痛仇者快。你若親歷,便知世上確有鬼魂。活人可騙,死人難欺。一定要好好活著,看他們遭報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