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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青天小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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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Jenny1999
孩子打鬧玩是很正常的。受傷一方總是要痛的。沒什麼事最好,有事就和幼兒園一起承擔責任了。如果你硬要說對方動手先有責任,我只能理解為那是小孩子鬧著玩,並不是打架鬥毆惡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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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冰2003320428資環植保
當然是幼兒園的責任了,三四歲的孩子,不管發生了什麼事情,都沒有承擔責任的能力,但是這個事情發生了,就肯定有一方需要負責任,不可能不了了之,現在只是撞了一個包,不是很大的事情,但是假如是把孩子弄殘廢,或者死亡了呢?這不是事情大小的問題,而是原則的問題。既然孩子沒有承擔責任的能力,那麼這個責任要麼家長承擔,要麼就是園方承擔。但是因為雙方家長當時都是不在場的,沒辦法起到監管的作用,那麼這個監管的責任就是由園方承擔的,而園方是應該能夠及時發現,並有能力阻止了孩子的衝突的,所以這就是園方的失責。我認為園方在這件事上,至少應當向雙方賠禮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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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凱文娘
不管是誰先動的手,也不管只是玩鬧,只看結果。既然推了人家的孩子導致受傷,自然致受傷方的家長要負責到底。
幼兒園的阿姨負責全班那麼多孩子,不可能緊緊的跟在你的孩子後面負責,因為這個而找幼兒園和阿姨擔責,有點不講道理。
只要你拿出道歉並負責的態度,對方家長會理解並原諒的,雙方會圓滿的解決此事。
我兒子2歲上託兒所,還不會說話,如果有跟他搶玩具或是推搡他的小朋友,他會上去就咬,逮哪兒咬哪兒。剛上託兒所那幾天,我們真是心力交瘁。
接他放學的時候,阿姨會笑著跟我們說,Kevin今天把某某咬了,我們趕忙去檢視被咬的孩子,兒子下口真是夠狠,看著紅腫的咬痕,我們既是心疼,但多感自責。
他在家從未有過這樣,我和他爸也沒做出過這樣的舉動,真是不知道這臭小子為何出口就咬。
可被咬孩子的家長從未找過我們,因為接孩子的時間都不太一樣,我們只有等在託兒所堵截對方家長,並準備了安慰道歉的禮物。
可見到人家家長了,看到我們的禮物和道歉,反而笑了,說我們太介意了,不過就是孩子之間的玩鬧,不用如此正式。託兒所的阿姨也是如此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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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深度靈犀
謝謝邀請!問題的主旨是要弄清責任在誰,所以就以責任歸誰來回答:責任在幼師和園方。嬰幼兒期是沒有分辨是非和控制行為能力的,首先要確定嬰幼兒這一特定時期時刻都需要監護人的,家長是法定監護人,但實時監護人是不特定的,比如孩子離開家長去幼兒園,幼師和園方就是孩子的實時監護人,嬰幼兒生病住院,醫護人員就是實時監護人,家長工作把孩子交給保姆,保姆就是實時監護人等等,因此作為監護人時,孩子出現任何問題都是監護人的責任。家長在把孩子交給實時監護人時,監護責任就轉移到實時監護人,直到家長接走孩子此責任才結束。孩子在嬰幼兒時期,主要的實時監護人就是家人保姆和幼兒園老師。其中幼兒園佔據大部分時間,家長給與相應的金錢費用,此費用中就包括幼兒安全保障,幼師還具有法定監管責任,因此在幼兒園出事由幼師和園方負責。幼兒活潑好動是天性,互相嬉戲打鬧造成磕碰在所難免,因此要求幼師細心監護,幼師的責任重大工作也格外辛苦,作為家長多理解體諒他們吧。問題中的孩子受傷,園方應積極同家長配合醫院治療,不能推諉責任。至於那個推人的孩子,家長應進行危險教育,告訴他不可以推小朋友,同時去受傷的孩子家慰問,以表示人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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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c琳小7265397
幼兒園的孩子,我個人認為這樣的事全是正常,當然啦,不是說推人正常,而是這個年齡的孩子打打鬧鬧正常,我覺得老師有責任,老師沒有及時發現和制止,在平時的教育中,我覺得應該讓孩子多的認識到寬鬆,其次要分得清什麼是危險的什麼時候可以打鬧,而什麼時候不能,比如告知孩子,老師給我們盛飯時,我們不可以,寫字手裡有鉛筆時不可以,再比如像在衛生間就不可以,小朋友推到了,地上免不了有水,摔了磕了怎麼辦,等等,說是老師的責任也不如說是我們做家長的也有責任,這樣的磕磕碰碰,小孩子嘛,多進行安全知識的教育,也要有寬鬆他人的氣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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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tinged111
這樣追究責任沒有太大意義,畢竟不是故意的,只是小朋友之間的玩耍打鬧。
幼兒園老師肯定是有責任的,因為盡到看管責任,但是你家肯定也有責任,畢竟別人家小孩受傷了。建議可以跟老師說下,以後加強看護。其實老師也不想發生這樣的事情,小朋友多了,有時候難免疏忽。
還有也要教育自己家小孩,要注意力度。還有就是要跟對方表達歉意,不管誰先動手,畢竟人家受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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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卡兒karen
覺得不應該指責錯誤,這樣對自己,孩子和受傷的小朋友都會感覺不舒服。我覺得買點禮物適當看醫生的指導下補償醫藥費,教導他們,不打不相識,哈哈,然後再教導他們,手拉手都是好朋友。一味的計較,有點得理不饒人,孩子學了也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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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久悠幻羽
我是一名鄉鎮幼兒園老師,一個老師管45十多個學生。這種事情在幼兒園其實很普遍,小朋友打打鬧鬧很正常,畢竟他們也不清楚動手後的後果,如果發生了這種事情,第一時間首先要看受傷孩子的程度,如果沒有受傷,那麼老師一般都是兩個孩子一起教育,放學時和家長反應情況。如果孩子情況嚴重一點,首先就是去醫院就診,然後調監控瞭解情況,並通知雙方家長。很多情況下都是那種愛打人的娃娃惹事,這種情況下他父母一般都會負責醫藥費。如果是學校本身讓娃娃受傷,那就是學校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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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佩靜媽媽
我是覺得,整個事件的描述,你都有些許的給自己家孩子找推脫責任的理由,說真的,其實我挺討厭嘴巴管不住的孩子和愛打小報告的孩子。你也說了,那個孩子還蹲著在尿尿,褲子都沒穿好,先推你孩子,應該也使不上太大勁,來回打鬧,不知這裡持續了多久時間,老師沒有發現,需要承擔一定的責任。你說受傷的孩子,該承擔什麼責任,我覺得沒有責任,因為是你家孩子先取笑別人,那孩子才推了你孩子。你家孩子,也是把人家推的額頭起大包了。就應該承擔醫藥費,當然這個你可以跟幼兒園協商,共同承擔。但還是那句話,雖然孩子還小,童言無忌,可應該教導孩子,不要取笑別人,也不要主動動手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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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鐵齒銅牙腳後跟
小孩在一起打打鬧鬧 磕磕碰碰很正常 打人了可以道歉 打壞了也得賠償 但都互相包容一下 適量而止 起個包算什麼了不起的事 還去醫院拍CT 我兒子剛會跑天天磕磕碰碰 腦袋上經常撞個包 煮個雞蛋趁熱剝皮給他起包的地方滾滾就好了 經不起磕磕碰碰紙包紙裹的孩子 以後怎麼面對人生?領回家當填鴨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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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晴天142878659
不要糾結,責任在誰了,問題不是很嚴重的情況下我覺得還是算了。老師有責任,但不是全部責任,如果幼兒園的老師有全部責任的話,那咱們的孩子就不用去幼兒園了,自己在家待著,可能還會出現磕碰的問題。這樣的話,咱們的孩子也不會有好朋友了。希望還是能夠理解老師的比較多吧,畢竟幼兒園不是在一對一看孩子。如果是一對一的話,咱們出的這個保育費價格,人家肯定是不會給他們這樣帶孩子的。還是理智解決問題,不要做蠻橫無理的家長。孩子們都會看在眼裡。我也遇到過這樣的情況,孩子在幼兒園磕碰傷,都去找幼兒園的責任,那這樣的家長會受到社會的輿論和質疑,他的孩子也不會在任何一個幼兒園呆住,甚至上了小學以後,也沒人喜歡和這樣的人交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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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o_o晴
我也碰到類似的事,是我家被別的小朋友推倒,摔到樓梯邊,下巴磕腫了。
老師快放學主動給我打電話,說下樓做操,上樓時候小朋友排一長隊,沒看住。我當時挺生氣,因為是快放學了才說,我覺得應當在第一時間通知我。
第二天帶孩子去醫院檢查了,除了青腫,骨骼,牙齒都沒問題。我中午就又把孩子送幼兒園了,並跟老師都見了面,老師態度特別好一個勁道歉,我因為孩子沒什麼事也就算了。
後來推我們的那個孩子家長給我們買了幾本繪本,故事書,也給我們道歉了。我們隨後也沒有追究。
我覺得孩子小,推推搡搡在所難免。我們孩子班級一共38個孩子,3個老師,老師比家長更怕孩子打鬧,只要不是刻意縱容,或者打人的孩子是故意,習慣性用暴力解決問題,都是可以原諒的。
而且每個孩子在家都是一個人要風得風要雨得雨,在幼兒園發生矛盾也很正常。我們把孩子送到幼兒園不就是讓他習慣集體生活,學會分享和互助有愛嗎?甚至,今天兩個小朋友打架哭的撕心裂肺,明天就擠在一起分糖果了。孩子們的純潔不就在於此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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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小小筱筱宇宙
看了你說的問題,一看到老師要付什麼責任。我真替你們家孩子的老師傷心,孩子之間難免有磕磕碰碰很正常,孩子之間很單純的,今天吵架、推來推去,明天就好的要死了!不管誰先推,畢竟對方受傷了,你就先軟下來道歉啥的,賠禮也送去,那就好了,對於自己的孩子你也要去教育她不能笑別的小朋友的短處來炫耀自己的長處,也不要推人!其實等兩個孩子回到幼兒園,老師也還是會教育他們兩個人這件事的錯誤在哪兒,教育其他孩子不要推人啥的。還有等他們回去了,依然還是好朋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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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孖女成長記
小孩子在一起總會打打鬧鬧的,也無可避免會受點傷的,只要不是很大問題,沒有實際傷害到筋骨,或後遺症什麼的,只是點皮外傷或者一個包什麼的,家長大可不用過度反應,我們小孩子都是這麼過來的。我女兒才上幼兒園一個星期就被班上一個小朋友咬了,我也沒覺得要去追究誰的責任,只是提醒了一下老師要注意下喜歡咬人的孩子,不過寶媽就有點反應過度,非要跟我到幼兒園去說一通,還希望孩子家長道歉,有這個必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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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雲朵sally
我去年也碰到了這個事情,小孩子玩鬧,那個女孩把我兒子鞋扔了,我兒子去推了她,結果她摔倒了臉直接摔到了地方,面板蹭傷了一小塊。當時放學接人的時候老師並沒有告訴我,是對方家長髮現了帶去診所看了。原來是一個小傷但是當時老師隨便處理了下不懂怎麼感染了面板很紅看起來嚇人。對方又是女孩子家長很生氣質問老師要我們賠藥費,當時已經晚上了老師打電話給我,我聽了也很擔心怕那孩子臉上的傷嚴重,該負責任我們一定不會逃避。老師還說可以看監控,我說不用了,畢竟是自家孩子有錯在先不該推小朋友。事後那個女孩醫藥費一百塊,我給了她兩百塊,還買了水果那些。孩子奶奶挺好說話的,我給她錢她還很不好意思,說是孩子的爸爸叫賠錢,我說是應該賠的,謝謝她們諒解我們。而這個過程我討厭的是老師的態度,自始自終都沒有給雙方家長表達一點點歉意,她先是指責對方孩子調皮,再強調我家孩子該負責,老師也該有點責任吧。兩個老師還加一個保育阿姨,孩子們集體活動老師卻不懂去哪裡了,沒老師看著,三十個小朋友在一起可想而知。但是我還是謙虛接受了老師對我家孩子的批評,本來也是自己孩子的錯。透過這件事唯一的好處就是他不敢隨便推人打人,他知道了要負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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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艾美麗她媽
說一個我家孩子老師的事情。上週開家長會,孩子老師給我們說,多年前她帶的班級有一個挺淘氣的男孩子,小朋友們吃完午飯排隊回教室,他排在前面,結果上樓梯不小心摔倒把下巴磕破了,老師當時都要嚇哭了,趕緊帶這個孩子去找他的家長,家長和老師一起帶孩子去醫院縫了幾針。孩子家長是開早餐店的,從醫院回來就要給老師做午飯(因為老師只顧著孩子了,沒來得及吃午飯)。
從這件事來看,家長知道自己家孩子淘氣,沒有怪老師沒看好孩子,還要給老師做飯,可見家長的大度。雖然孩子摔倒老師不是的錯,但是老師覺得看孩子是自己職責範圍內的事,孩子受傷自己理應負責,可見老師的職業道德。
老師現在說起這件多年前的事還會愧疚的眼淚溢滿眼眶,真的很讓人感動,能有這樣的老師帶孩子,真的很幸運,孩子們也超級喜歡這位老師,真是為人師表的典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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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776啊
我的教育是這樣:老師反映我兒子打小朋友 回家他打人哪了我就打他哪 打完讓他一邊待著去 不能動 吃飯時間推遲 睡覺時間提早 一星期不許看我的世界 還要打電話像對方道歉 第二天去幼兒園了還得道歉 直到小朋友原諒他 並且告訴他 這就是對他打人的懲罰!要強調因為是他打人的行為才導致他接下來所受的懲罰 效果很明顯 兩年了一次都沒打過人 當然被打也是會發生的 如果被打了要大聲斥責對方 眼神要兇 握緊拳頭!要有一種外婆家那隻阿汪面對其他來院子挑釁的狗狗時的氣場 然後告訴老師 自己孩子犯錯了小時候自己不教育好 長大了讓別人教育嗎?人家可不會打在他手疼在他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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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真心爸媽
不能贊同這位題主的“護犢”邏輯。
出了這樣的事,不說慶幸對方孩子沒有傷得很重,不說如何教育自家孩子,還忙著追究到底是誰的責任。您家孩子把人推倒撞傷了,難道還要老師找您來道個歉“真不好意思,讓您家孩子受驚了”?!
要知道,小孩子手底下是沒輕重的,把人推倒在臺階上,只是磕出個包實在是太輕了,磕得頭破血流、甚至有生命危險,都是完全有可能的。
事情已經發生了,所幸對方孩子受傷不重,追究對方有沒有責任、幼兒園有沒有責任,是沒有意義的,做家長需要做的是認真反思事情為什麼會發生在自家孩子身上、做爸爸媽媽的該如何引導孩子,避免再次出現此類的情況。
我們可以回顧一下事情的起因,“其中一個小孩尿的慢,女兒就說,我褲子都穿好了,你還沒穿褲子。”——不得不說,事情完全是這位家長的女兒主動挑起的。別人尿得慢,和你有什麼關係呢?你上去就說人家、笑話人家,人家自然要不高興。之後的互相推搡中,小女孩也依舊是沒請沒重,人家褲子都還沒提好、人也沒有站穩,就把人家推倒了。
從這裡可以看出,這位家長,平時對與孩子的教育是有瑕疵的,沒有讓孩子建立起足夠的“界限感”,孩子不懂什麼是“我的事”,什麼事“別人的事”,才會出現笑話別人尿得慢這樣的“挑釁性”言行。如果大人沒有發現這一點,只把這個當成孩子之間打打鬧鬧的小事,很可能孩子一直會用這樣的方式和別人相處,然後繼續招惹出這樣的事端來。
所以,我們覺得,這位家長應該做的是,回到家裡,嚴肅地告訴孩子:
1、這件事是你的錯。別人尿得快慢,和你沒有關,你不應該去笑話別人。當然也需要同時告訴孩子,別人吃飯快慢、走路快慢、怎麼玩玩具,都和你沒關係,我們不應該輕易地指責別人、笑話別人。
2、無論和小朋友發生什麼樣的爭執,都不應該動手推搡。你摔倒了媽媽會心疼,別人摔倒了,別人的媽媽也會心疼。再說,把人推倒是很危險的,今天幸好只是磕了個包,要是磕得更重,可能會出血、可能會有生命危險。(小孩子確實還不太能瞭解可能產生的眼中後果,但大人需要告訴孩子什麼是危險、什麼是嚴重傷害,不能任由孩子隨心所欲,自己怎麼高興怎麼來。)
要知道,孩子的教養,絕大部分來自爸爸媽媽的一點一滴的言傳身教,大人如此引導孩子,很容易把孩子教養成做了錯事不知檢討、不負責任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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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luoluofairy
其實帶過孩子的都知道,一家子帶一個孩子都要受傷,更何況三四十個孩子三個老師帶,八雙眼睛都看不過來。不是替老師推卸責任,只是說事實,孩子之間的打鬧很正常,有次我孩子就被別的小朋友撞倒了,膝蓋破了,校醫處理了,接孩子的時候老師一個勁兒的道歉,我說沒關係,難道讓你們把孩子們綁在椅子上就安全了,都是調皮搗蛋的好動年紀。還有一次,我孩子和另一個小朋友搶著上滑梯,老師趕緊上去,沒想到拉住我孩子,另一個沒接住跌下來,把額頭撞出個大包,青紫青紫還滲著血。接到電話我們趕過去,老師一直道歉,淚眼汪汪的,我們也是特別歉意,而對方家長特別通情達理,直說不是一個人的責任,弄的我們特別不好意思,連連道歉,要帶去醫院拍片,對方家長連說不用,孩子沒啥其他情況,不用折騰。事後帶著孩子專門上門道了歉,來來回回反倒成朋友了。
我們都心疼孩子,但也要寬容,畢竟孩子都處於好動不聽話的時期,磕磕碰碰在所難免,小問題就算了吧。
孩子在幼兒園,老師喊大家集體解小便,其中一個小孩尿的慢,女兒就說,我褲子都穿好了,你還沒穿褲子。那個小孩就推了我女兒一下,然後我女兒就推他,來回鬧著好玩,由於那個孩子褲子還沒拎好,沒站穩,我女兒就把他推倒了,頭一下子磕在臺階上,磕了一個不小的包。後來我和對方家長還有老師陪同孩子去了醫院,醫生說如果不拍ct,建議可以回家先觀察一下,如果不嘔吐不昏迷就沒什麼事。對方家長也同意了。我就想知道,整個事件,老師要承擔一個什麼責任,另外我女兒不是先推人的一方,但給別人造成了傷害,又該怎麼承擔責任,受傷一方是否不擔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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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點東西去看看那個小孩吧,小孩子打打鬧鬧在所難免,不管誰先動手,他們都是小孩子,自己家要是有年齡相近的兩個孩子你都不能時時刻刻看著他們有沒有打架,更何況幼兒園老師,沒什麼事就不要問什麼責任不責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