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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小宋蟈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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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逐夢壹家人123
個人感覺黃淑芬在人保和或者別的保險公司還有工號,只不過沒用她的名字,她在鑽保險行業的漏洞,確實是個人才加無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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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文家二少之小文
在黃淑芬事件過程中我們可以看出幾點:
1、從黃本人來說就是典型的要錢不要臉的型別,死豬不怕開水燙,只要我能過得好,屬於道德淪陷,人性灰暗型別,歸納到最新的法律層面就是老賴,法不好治,道德又難以約束!
2、平安保險公司從本身來說沒有意識到事件的影響面會波及到公司層面,雖然有個體綁架整體的嫌疑,但是平安真的做錯了,不僅僅對平安以後的發展我想都是反面的典型。在事件出現後平安本身沒有直接的責任,責任在於黃是平安的員工,並且平安是一家保險公司。事件發生後平安應當立即對黃開除。如果有一個大企業的擔當應當對受害者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雖然這是一定的道德綁架,但是一個企業就像一個人一樣,除了要遵循法律還要心存道德!還可以消除黃在其他公司買保險的行徑,讓世人給平安一個贊,既然沒有這麼做說明平安保險的應對敏感事件的能力和態度還有待商榷!
3、黃既然在人*買的保險,那麼事件發生後到底人*處理了該事件沒有?如果處理了那麼這部分錢去哪了?保險公司對於理賠的錢有沒有監管,這或許是行業的規則或者標準,認識我們和國外一些保險公司的差距到底在哪裡?值得深思!
從黃身為平安員工買人*的保險,黃寧坐牢不賠償的事件讓人民群眾再次的發聲,這樣是幸事還是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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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吳銘鶯
任義禮智信已經被所謂的現代文明視為腐朽,能坑則坑能騙則騙!更令人髮指的是我們的高校所謂的精英卻視為有能耐!能撈到錢不管來路是否喪盡天良!金錢至上!廉恥喪盡,所以黃淑芬張淑芬李淑芬之流層出不窮則不為奇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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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霸道你哥1
不給賠償純屬個人問題,只能說這種人沒有責任心,跟公司無關,平安完全是躺著中槍了。可是平安能用這種人來當一個領導也是用人不當。可能是她工作的環境讓她接觸了很多有背景的人,而且保險公司內部對車主的理賠過程都是這樣拉鋸戰,她已經是見怪不怪習以為常,才讓她有能力對受害者不聞不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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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廖保平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我相信,中國平安這麼大的公司在制定“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制度時,一定有對員工及高管道德上的要求。
就目前而言,黃淑芬不僅是一個一般意義上的老賴,而且是法律意義上的老賴,其言語及行為都表現出道德的淪陷,對於這樣一個連在本的道德都不講的人,我們不相信中國平安保險公司會認為這樣的員工和高管是他們最需要的。
如果是這樣,我看中國平安就會是一個稀爛的公司,一個不道德的公司,一個做保險,一個需要道德底線的行業,用一大堆道德淪陷的員工和高管,這是難以想象的。
還有一點,黃淑芬雖然沒有因為職務上的嚴重失職或者營私舞弊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害,但黃淑芬以一個“教科書式的耍賴”,造成社會的極大關注,進而對中國平安保險公司進行種種的非議。
這事實讓造成了公司極大的負面影響,很多人都在罵平安保險公司,一些人發誓不買平安的保險,給公司造成了事實上的重大損害。
僅此兩條,中國平安保險公司有足夠的理由和黃淑芬解除勞動合同。
值得一提的是,黃淑芬這事發生在兩年之前,作為高管不知道他有沒有向公司報備,公司當時有沒有督促他還債,如果沒有,這番中國平安保險公司受到連累,也有自找的成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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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白鹿城紀
排第一的回答也是稀裡糊塗的。黃淑芬根本就不是平安的正式員工,她僅僅是平安的一個代理人,籤的是代理合同,兩者之間的約束力是很弱的。就是我代理銷售你產品的意思,上不上班都沒有強制規定的。平安針對黃淑芬已經下了書面通知,要求她遵照法院要求執行,否則解除代理合同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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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老焊槍
說實話,保險公司的嘴臉確實不咋地,黃的處事風格很符合該公司的用人標準。不然你以為高管那麼好當?!如果沒這事,黃在平安公司會順風順水。現下嘛,黃會很倒黴。平安會利用機會打廣告,義正辭嚴地K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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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糯之純
我覺得吧先等拿到全部賠款再說!精神損失費和經濟損失費後面再用法律來捍衛。但無論如何我都不會買平安的產品了(我剛退了單),如果平安人都這樣的價值觀那麼他們的產品和服務要打大大的折扣,而且我親歷過一個平安業務的無賴和可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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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夏蟲冬草2
我是平安老總,公開宣佈,解除黃淑芬現在一卻職務,馬上離開公司。一週後,我打電話給黃淑芬“喂,小黃呀,一週新馬泰3國遊還行嗎?”“太謝謝領導的關心”“嗯,開心就好,快回來上班”“我不是被你公開解職了嗎”“把你公開解職是必要的,但是私密升你職那才是我公司的利益所在,你以後就負責教培出像你這樣的一線優秀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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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用心愛你40
首先必須核實黃的真實身份,是高管、普通在編人員還是聘用銷售員。若是地方高管,平安有必要用割瘡手段來維護公共形象。普通在編人員,則要看法院判決,刑事處罰可以開除,否則大概只能象徵性給予名譽處罰。聘用人員,公司似乎沒什麼好處罰的,除非有“信用不良記錄者不得聘用”一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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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小城哥么
首先對今天趙勇先生的父親不幸去世表示哀悼,對趙勇不離不棄傾家為父親治病表示敬佩!
兩年來,趙先生一家承受著巨大的精神折磨和經濟壓力,為挽救父親生命,趙先生變賣家產、向親戚朋友借錢,想方設法找錢給父親治療續命。而肇事一方的黃淑芬呢,非但沒有絲毫賠償的意思,還在訴訟期間和丈夫“離婚”,在女兒名下買房買車。
至今年6月法院做出判決,賠償86萬元至今仍未執行。黃淑芬目前已被當地法院處以司法拘留15天,並且凍結相關資產,列入失信人名單。平安保險也表示會對這件事保持關注,並敦促其儘快履行法院判決,追究責任。
不明白的是,黃交通事故致人重傷,二年多來協商賠償無果,為啥還沒以交通肇罪追究責任,僅因不執行判決賠償被行政拘留,怎不是刑事與民事同時追責,既是判黃幾年刑,民事賠償還是免除不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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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houyour
當然是聘為平安保險形象大使嘍,秉承一貫“這也不賠,那也不賠”的經營理念,厚著臉皮繼續走下去!敢於直面眾人的鄙視,敢於正視法律的威嚴。踐踏道德,泯滅良知,挑戰正義……,平安,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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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老老吳頭子
我只想說,平安作為一家大的公司,整體社會道德水準太低了!事情已經發生這麼長時間了,先不說政治敏感性,最起碼的道德覺悟都沒有!平安人應該反思一下,尤其是最高層,更要反思。黃淑芬會直接影響了平安導致業務下滑,同時也給其他保險公司造成了很大的負面影響,甚至對國家保險事業的發展都有一定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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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悟吉塔31
開除?,降職?不可能。
1,她不是管理人員,更不是高管,課長只是業務職級,她與平安是代理關係,非勞動關係。代理關係不適用開除,業務職級不是職務,也不存在降職。
2,平安只能按代理合同解除或不解除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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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笑對本我
唉!願死者安息!趙勇你是個孝子,變買家產,兩年多為父看病,而且時刻守護身旁,另人敬佩,如今平安保險如何處理這個不道德的肇事人並不重要了!你應該拿起法律武器,去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為父親討個公道,討回幾年所有的經濟損失!年輕人你的善心會感動上帝,你的孝心會有好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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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王哥185946533
其實說到這個平安保險,真的應該反思一下,在網路上看到很多人決定對平安保險進行退保,或者不再買平安保險的保險,在整件事情中,對平安保險產生了很大的打擊。就是因為平安保險在這件事情中兩年多的無作為,作為平安保險的高層管理人員,平安保險一直到事情鬧大以後,才發一個督促函出來,其實對於平安保險的時候,可能這個事情很快就會過去,但是在廣大網友的心中,這個事情可能一直都是一個梗,從一家公司用人就可以看出這家公司的態度,很多人都在說,平安保險的這個黃淑芬,是因為學到了太多平安保險的企業文化,總之黃淑芬事件對平安保險的聲譽造成極惡劣的影響,現在平安保險公司,應該積極採取有效措施,敢於面對問題,從新塑造企業形象,使平安公信度從新再老百姓心目中紮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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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房產華仔
我相信作為一家500強的公司,肯定有他一套完整的人事制度,也相信會做出所謂的正確決定,但是從危機公關的表現上來看,離500強的這個稱號差太遠了,中國平安!你在這個事件當中,已經失去了主動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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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千里馬175285760
保險代理人?有多可笑,既然她可以給你公司代理保險業務,公司就以代理人身份一推六二五麼!再問問平安公司?黃淑芬代理的保險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更可笑滴是平安保險公司代理人不買平安保險公司車險,開車逆行,嫁禍於人。為平安保險公司悲哀,願趙勇父親九泉之下瞑目,願趙勇這樣孝子受到社會公平,願黃淑芬一家成為唐山最後一個給家鄉丟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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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花貓53
像黃淑芬這樣的員工,交通肇事連責任都不敢承擔,能推就推,沒有一丁點做人的責任心,將別人害成植物人,不管不問不賠償,你這樣對待你傷害過的人,你餘心何忍。你在平安做保險,如果客戶出事,需要理賠,你的態度可能如出一 轍,估計以後沒人會找你辦理保險了。平安應將此人清除出保險隊伍,要不然誰還敢不安打交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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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邀 說實話 就算現在平安解除黃淑芬的勞務合同 他們在大眾心中的影響也是很難挽回了 一個做保險業務的高管 應該很熟悉賠償的流程和法律 竟然大庭廣眾之下 說出 我就是沒人品 大不了坐幾年牢 千萬的不用賠了這種毫無廉恥的話來 可有知道做為公司的一員 而且是高管 在公眾場合不光代表的自己 還是代表了公司 在公眾面前如此的厚顏無恥 平安被罵也是活該
第二 做為公司高管 買的竟然還是人壽的保險 而且還只買了交強險 讓我們這些買他們平安保險的人心裡更沒底了
反正歸根結底一句話 平安用人不當 造成現在的後所也是自找的 兩年前發生的事 他做為公司高管 平安能不知道嗎 為什麼現在才成立調查小組 為什麼現在才發督促函 反正我是不會再相信平安了 一個黃淑芬 最起碼浪費了平安幾億的廣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