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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印度周星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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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陳慶chen
我自己就是管消防這一塊的,做了那麼多年,都知道的火災這東西是天災人禍,他要著火天天盯著也沒用的,消防檢查記錄寫了又怎麼樣,不寫又怎麼樣,他也就是按部就班的隨便一寫,寫與不寫都一個樣。一旦著火就看火勢蔓延的速度了,沒救的,人跑出來沒事就算好的。消防車一來水一衝,家裡的東西哪怕沒燒也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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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008BB0726
很少聽到物業有賠償的,聽到最多的就是所謂的專家學者整天出來為物業吶喊——怎樣懲罰那些不按時交納物業管理費的業主,從來不提怎樣對那些不作為的物業管理公司規範化管理,所以普通業主每天都生活在水深火熱中,每次都在乞求物業施捨一點點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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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遇見莫西幹
一問:為何這種重大事件沒有很多媒體著重報道,是情況不清楚,還是有人故意壓制!二問:為何火災發生時死者家屬已經說了房裡有人,物業咬定沒人,還不允許破門求人,反而以滅火為先,讓火災從4點多燒到7點!三問:為何會有人存在一家如此美好的家庭中還會做出如此的喪盡天良的事情。人性是不是醜陋的,是不是無法用善意去影響惡意!四問:中國還有多少這種無良的人隨時會毀滅一個美好的家庭,保姆制度是不是要提前制定,保姆機構有沒有更好的篩選機制來保障僱主的安全。希望大家能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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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天若有情11213188
物業管理不當,在人命關天時刻不懂變通!什麼請示領導 在人命面前管他什麼狗屁領導救人要緊!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難道救人這些都比所謂的領導指示要緊嗎? 規矩是死的人是活的!在人命關天面前你們就不能先救人嗎?救人會要你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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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使用者57851810874
這起事件的罪魁禍首就是那個保姆。物業的責任就是消防設施沒檢查到位,還有就是拖延了救援時間!但是保安真的沒有救人的義務,這個社會貪生上怕死的人多了去了,實話實說,如果有點本事,誰會去做保安!都是為了養家餬口。沒有把握能救到人,大家反問自己,你會衝進火場救人嗎?要追責也是追物業領導層的責任。不喜勿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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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素顏146186511
如此高檔小區 安全措施為零!!! 現在把事推保安身上 良心上過意的去嗎????4條人命呀 男主是什麼樣的人大家有目共睹 應該給人家一個說法 上次那主持人還一直說什麼一個億 !! 4個億都不為過 說不好聽的 人已去世 事情總要解決 綠成物業請你不要逃避責任推給保安!!應該賠林林先生4億 公開道歉
至於保姆當眾一刀一刀割 割個半死火燒致死 以示為眾 也算是慰籍天上女主和三個孩子的亡靈 也希望林先生不要過於悲傷 勇於面對以後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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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毒奶粉老炮
能住這種豪宅的人把錢都看的很淡的,兒女,妻子是唯一的,用錢來衡量生命真的很殘忍,業主花了這麼多的錢買房交物業管理費用,根本不去負責,還推卸責任,寧可用錢去壓制媒體,維護自身好名聲就是這社會的醜陋,很欣賞林生,深陷泥潭心向陽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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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動漫萌宅腐
6月22日凌晨,杭州綠城物業所服務的藍色錢江小區發生慘絕人寰的保姆縱火案,烈火濃煙下一母三子未能生還。
一週來,對於物業作為不力的質問層出不窮,綠城物業服務集團有限公司28日公開回應稱:個別保安員在發現漏檢消火栓後擅自塗改了消防器材檢查記錄。
備受關注的杭州保姆縱火致僱主母子4人死亡案有了最新進展:6月28日,杭州市公安局以涉嫌放火罪、盜竊罪兩項罪名向杭州市檢察院提請批捕犯罪嫌疑人莫某晶(女,34歲,廣東東莞人)。
經查,她在藍色錢江公寓2幢1單元1802室從事家庭保姆工作期間,多次竊取僱主家中財物。2017年6月22日凌晨5時許,莫某晶在該戶室內放火,導致僱主家中母子四人死亡。
6月27日,是杭州保姆縱火案受害者的頭七,戶主林生斌發表微博懷念妻兒,讀來讓人心酸不已。
@老婆孩子在天堂(戶主林生斌微博):“頭七,老婆孩子們,晚上你們要回來啦,爸爸準備好了平日你們愛吃的飯菜,看看這幾天沒見瘦了沒有,爸爸很想你們。”
據個人微訊號“呦呦鹿鳴”(運營者稱自己是林生斌代理律師的同學)透露,林生斌是福建人,出身農民。初來杭州時在老鄉開的發店裡當學徒,白手起家,後來靠做服裝生意透過電商賺到了錢。剛做生意時,“沒像樣的鞋,沒像樣的床,五年前還不知道奢侈品長什麼樣。”最終,他得以搬進這個360多平米有四間臥室的大房子。
林生斌服裝公司有一個童裝品牌叫“潼臻一生”,前兩個字在大兒子、女兒名字中各取了一個字,“臻”和妻子朱小貞的名字同音,“生”則取自林生斌,潼臻一生,“同貞一生”。他們漂亮的女兒還曾給這個品牌當過小模特。
現在,一切都毀了。
不平靜的一週
事發後的一週,各方都頗不平靜。
在杭州保姆縱火案中,涉案保姆已經成了千夫所指。雖然她的行為令人極其憤怒,但是要知道,保姆縱火案是極端個案,而此案暴露出的高層防火系統薄弱問題卻很普遍,這或許也是更令人憂心的事情。
火災發生時,涉事小區18層的消防栓沒水,不能啟動;
煙感器被指失靈,消防警鈴和消防廣播業主也沒有聽到;
業主家的推窗只能開六七釐米,發生火災時無法快速、有效進行自然排煙,造成煙氣大量在房間內聚集……
尤其是消防栓沒有水這個訊息一出,很多高層樓盤的業主都坐不住了,紛紛跳出來質問綠城物業。僅過火50平米的火災,最終花兩個多小時才撲滅,毫不誇張地說,整個樓宇的主動和被動防火系統,遠沒有它的表面光鮮。
這一週內,戶主林生斌也在微博上屢次發帖,質疑綠城物業的問題,並透過影片證據質疑藍色錢江存在篡改消防記錄行為。
文章部分如下:
關於儘快調查蒐集、固定“6.22藍色錢江縱火案”若干事實、材料的請求
我是林生斌,三個遇難孩子的父親和遇難母親的丈夫,一個僥倖的未亡人。
只要還是個人,遇到我這種極度的慘痛,我相信誰都會思考一個問題,即就算是保姆放火,我的妻子、孩子們是不是必然會死亡?如果小區內消防設施完備,日常維保、執行良好;如果物業公司平時盡到了消防方面的責任,火情發現和報警及時,應急處置得當有力,與現場消防員的配合良好,等等,這其中只要有一個地方沒有出問題,我的妻子和孩子們是否就有可能活著?有這樣的思考,不僅僅是出於我對遇難親人的徹骨之痛和無限哀思,也由於許多知情的鄰居向我反映了火災當時及災後種種超出常理或漏洞百出的問題。
……
首先,我請求黨和政府的有關部門,儘快就下述幾個方面調查蒐集、固定相關證據、材料或資訊:
1、案發當日現場影片監控記錄,包括但不限於:
1)保姆莫某在1802室起火後逃生的監控錄影,以佐證或幫助判斷當日準確的起火時間。
2)物業人員李冬在接到起火通知後乘電梯趕往18層檢視火情,併到16樓啟動消防水袋的影片監控。
3)物業保安徐然禮趕到18層的影片監控錄影。
4)消防部門對施救過程自身錄製的影片資料;物業公司如有錄製,也一併收集。
2、物業公司從房產公司接收的消防設施、裝置;物業公司對消防設施、裝置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物業公司消防力量配備情況、物業有關消防方面的一系列規章制度、規程,以及制度、規程的落實、執行情況;物業公司日常消防演練、面向業主的消防宣傳教育情況等。
3、對藍色錢江小區的整體消防設施、裝置的現狀(包括靜態狀況和執行狀況)進行核查固定;對1802室所在樓宇內外的所有消防設施裝置的現狀(包括靜態狀況和執行狀況)進行核查固定;
4、1802室及類似戶型的消防圖紙等檔案資料;其他根據消防法規及規程應當要了解的與消防有關的圖紙和材料。
5、反映案發當日消防部門、物業救火整個過程的詳細書面報告,尤其是物業公司相關責任人所採取的應急救援的表現情況、火災過程中有關消防設施裝置的真實執行情況、物業公司人員與消防人員的配合情況等。
6、物業公司保安巡邏制度安排和實際的巡邏清況,尤其是6月21日晚間和6月22日早上5點前的巡查情況。
7、保姆莫某所屬家政公司的資料,以及當事人與家政公司簽訂的保姆選任合同(當事人保留的合同已經在室內損毀)。
8、由本人會合藍色錢江二幢一單元全體業主,與物業公司共同選任一家外地消防方面的專業鑑定機構,在屬地消防和公安部門的共同監督下,進駐涉案小區對消防設施質量和執行情況等進行調查,出具鑑定意見和報告。
另外,諸多媒體披露藍色錢江消防水壓嚴重不足,那麼火災救援當時的消防水壓到底是什麼情況?據若干鄰居反映,消防員抵達現場後,有幾個鄰居和我的舅哥一再說著火房屋內有人,趕緊上去救人要緊,而消防員聲稱上面沒人,到底是誰給到消防員的資訊說沒人?等等,都希望儘快查清楚。
其次,自6月23日到6月25日,都有業主發現物業公司更換消防裝置和急速更新消防巡查記錄。此舉意味著什麼、將會造成什麼樣的後果,相信人民群眾的心裡都明白,故懇切請求公安和消防部門以最快速度搜集、固定上述證據、材料與資訊。即便物業是出於提升保障業主安全能力之目的匆忙更改,也應當在有關部門監督和對更改前狀況予以固定的前提下進行,否則公平正義就無從談起。
其三,誠摯感謝公安部門領導和辦案幹警,你們辛苦了!也誠摯感謝消防幹警,雖然我的妻子和三個孩子永遠回不來了,但火情畢竟得以控制在較小的範圍!我的舅哥因喪親之痛,有些話可能導致消防幹警誤解,希望你們能理解一個限於極度悲痛之人可能有別於常人的表現。近日學習了一些消防方面的知識,對消防幹警的工作有了一定的瞭解。我和我的親屬有關消防救援方面的未解疑惑,依然會請求有關方面給予清晰明確的解釋,但我們會採取理性剋制和恰當的方式提出。我們向來敬愛消防官兵,真心希望所有的未解疑惑,都不是消防部門的疏失,而是你們替人受過。
此敬!
林生斌
事件持續發酵,網友對此事的關注度依然不減,對綠城物業也存在種種不滿。
綠城物業終於迴應了
綠城物業在宣告中表示,凌晨5時監控室接到樓道煙感報警資訊,7分鐘後消防聯動系統同時啟動,消防廣播也有通知,而消火栓出水正常。因為早上五點絕大部分業主還在熟睡中,而消防廣播與臥室間有兩道門隔音,可能有的業主沒有聽到。
此外,綠城服務表示,火災後,公司承受巨大非議,保安員心理壓力巨大,個別保安員在發現漏檢消火栓後擅自塗改了消防器材檢查記錄。對此公司負有責任,管理層將全面反思,自我整頓。
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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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網友認為,綠城物業的表態值得肯定,綠城到底怎樣,要體驗過才知道。
還有網友對這一回應不能接受。
還有多少未竟之問
面對這樣的“災難”,除了悲痛,我們還應有三個問題要追問!
一、放心保姆何處尋?
在東莞老家流連賭場
身陷高利貸漩渦
被疑“手腳不乾淨”而除名
……
莫某晶劣跡斑斑的過去,並沒有阻止她走進僱主家中。儘管東家對待保姆不薄,但依然沒有改變悲劇的發生。在這起縱火案中,除了展示了一個喪盡天良的保姆,也折射出家政行業的諸多亂象!
而面對“黑歷史”,各個家政公司是怎麼排查呢?
一些家政公司工作人員表示:碰上可疑的人,會將資訊傳給公安,有案底的,會被打入黑名單。另外,市場裡還有簡單的心理測試。“儘管這樣,還是會有漏網之魚。我們只是做初步篩查,人心是看不穿的。”還有一名中介坦言,只能靠相處,把保姆帶回家,多相處、多留意就知道了,然而,這種做法隱患是不言而喻的。
如今,月嫂、養老、家務服務已成為很多家庭的剛性消費,社會需求巨大。面對專業服務人員缺乏、行業缺乏法律法規和市場規則等現狀,我們應當如何解決這些問題?
有人說,家政公司在招聘員工時除了要求員工提升職業技能之外,還應承擔社會責任,對從業人員進行把關,切實保障僱主的切身利益。也有專家認為,目前正在建立社會信用體系,建議將家政誠信體系納入。
二、住宅安全如何保障?
面對高樓在火災面前“不堪一擊”、“束手就燒”的現狀,我們必須要追問幾個問題:我們目前的建築設計標準對於防火的重視夠不夠?建築的防火等級是否達標?日常的消防管理是否到位?
高層消防設施原本可以作為“安全防線”,但它最終卻沒能抵禦這樣的作惡。隨著城市“長高”,安全不能懸空,讓“高聳的火患”從城市絕跡,也該拿出更多消防監督和風險排查方面的實際行動了。
三、我們的安全知識夠嗎?
2016年的消防資料顯示,中國的火災絕大多數發生在夜間,致死的主要原因也並不是燒死,而是與這次杭州縱火案中4名死者的死亡原因一樣,以窒息死亡為主。
據消防員說,找到受害人的時候,房內並沒有過火,但是全部都是黑煙,受害人也是臉面部全黑,系呼吸大量黑煙所致。
一位消防專業人士認為,雖然火災可能是突如其來的,但火災的隱患是固定的。提前消除這些隱患,並學會在應急突發情況下的自救逃生能力,或許更為重要。
目前的建築和裝修材料,在防火阻燃方面等級普遍較低。許多家庭在裝修中為追求美觀,大量使用易燃的木材、纖維製品和高分子材料,也正因如此,杭州那位縱火的保姆只用一本書,就在家中迅速點起大火。
所以,上述專業人士也認為,在當前許許多多生活在火災載荷和火災風險越來越大的城市中,應該優先關注的還是如何給“消防安全和逃生知識缺失”的民眾儘快補課。
作為一起公共事件,我們對保姆縱火案的反思,不應僅僅停留在“保姆個人之惡”這個層面。保姆縱火案是一面鏡子,這面鏡子折射出的其他形形色色的問題,更該引起我們的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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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灬緈鈗eW
事件發生至今我天天關注,天天揪心!我是兩個孩子的媽媽,心塞的感覺讓我也覺得煎熬,林爸爸你一定要好好的,我們會一直關注下去的,公道不還我們不散……能不能讓他們活過來,這麼好的一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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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任重道遠LWH
胡扯,大部分的消防卡簽字都是走過程,都是僥倖的心理,消防栓的水壓不高正常,房地產的內幕相信大家都知道,想賺更多的錢只有做工上想辦法!所以出現這樣的事一點也不吃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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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在路上長大
一直有關注林先生的微博,他每一天微博自己也有認真去看,每次看到他發的微博都能感受到他的傷心,對與這件事作為一個關注者我不會妄加評論,只是一直想有時候有些災難本來是可以避免的可是為什麼它就發生了呢?老天爺是不是看人們太幸福了總要製造一些災難來考驗人們的人性啊?希望林先生挺住,你的太太和孩子們一定會在天上為你祈福,願世界上每一個人都能被溫柔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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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陳思107563276
消費記錄是給人看得,然並卵。個人住宅防火,個人和物業如果責任劃分,個人認為八,二開比較合理,為什麼呢?講個故事,一三年夏天,我家馬路對過一居民家裡起火,從發現到滅火,耗時七十分鐘,死亡一人,起火原因,蚊香引燃化纖窗簾,窗簾燃燒高溫引燃木質窗簾盒,窗簾盒在主人家救火過程中散落,引燃床,床上織物大多化纖的多,起火迅速,引燃大衣櫃,家裡三人,死亡的是男的,消防隊在發現起火報警後不到十分鐘到達現場小區門口,可因為車輛的阻礙消費車進不了小區,消防隊員攜帶人工裝置花了五分鐘到達現場,據說當時家裡人都活著,那個男人還喊著女人去開門,可就開這一扇門用了二十分鐘,就是這二十分鐘,這家的男人死了,因為男人發現起火,叫老婆孩子躲廚房去了,而廚房就在大門邊上,男人在房間想滅火,可火勢一起,男人逃跑的過程中磕在床角,沒出來。起火房子在九樓大樓消火栓正常,那個房子起火的房間全燒光了,其他損失不大,物業一樣事後補充了消防巡檢記錄,問這次火災物業有多少責任?所以說私人住宅火災物業能有都是作為,有時是不作為,可大部分情況是無可奈何,比如消防車進不了小區,真是物業的責任嗎?這個小區是上世紀的建築沒有地下停車場,物業也規範了停車,可問題是小車能進,消費車就進不去了,因為有車的需要停車,原來的小區道路加上綠化的縮減,才有了現在的停車位,這是誰造成的消防車進不去呢?物業嗎?九樓,全安裝了防盜窗,很結實,五十公分外飄,窗上根本無法立身,門那叫個質量好呀,消費人員,是十八般武器輪番上陣二十分鐘才破門而入,可家裡的女人愣是近在咫尺沒能力從裡面開門,一張大床安置在房間中央是導致男人死亡的最大幫兇,所有的這一切,物業有幾分責任呢?所以說,遷怒他人的同時,你是否反省了自己,任何必然其實都是無數的偶然行成的。在杭州的這次事件中,物業有責任嗎?那是必然的,然而有多少責任呢?一成,個人認為只多不少,為什麼?保姆哪來的?起火了為什麼沒逃掉?就像我說的故事近在咫尺的門。為什麼火勢無法控制,愈演愈烈?物業修改消防記錄 消防栓沒水,都是外因,人首先要自己保護自己,外力的幫助只是輔助,所以說物業在這次事件中的責任佔一成沒冤枉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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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null167867379
住宅區防火和裝置都是一直麻痺著!其他地方也毅然!都是忽略了責任心!西鄉砍人事件也是!都說城管也違法的,卻沒有一個律師會想著打贏官司!都將那些為了生存的趕盡殺絕養家路!都知道有些擺攤的也是忙命之徒!兔子急了也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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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軟繩
一樣,電動車在樓道里著火了,就開始突擊式的清理電動車和樓道垃圾。消防網格化的推行某種程度上促進了消防工作的開展,可這是對主體責任單位的約束,或者說難聽點,是矛盾的下放。主體責任單位並沒有執法權,物業公司和消防維保單位連城管都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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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sg1858553
最近,一親戚騎三輪車在一上坡路段規定路線正常行駛,被後方一女司機違規超車追尾,撞擊力致使三輪車偏離正常行駛路線後,車廂尾部將路邊行人掛倒在地。由於當時情況況緊急,如若不將車龍頭穩住,也許會滾到懸崖下,命喪黃泉,所以,情急之中他並沒有發現受傷的行人便駕車到平緩路段。小車司機發現傷者後,沒有停車,沒有報警,沒有救治傷者,而是追上三輪車,敲詐勒索無知老人五千元錢。結果後來三輪車被交警胡亂安了一個逃逸判了主責,小轎車次責,三輪車好冤枉啊!現在他們急得六神無主!好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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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足彩愛好者footballl
這個問題有意思
一,一個人想犯法誰也攔不住、與物業有什麼關係,就是時刻檢查她也可以拎起油。再好的消防也不能防範犯罪主觀行為。
二,輪責任那是社會的責任,是什麼原因導致保姆極端?
三、保安有什麼義務承擔責任?如果這樣要消防部門幹嘛、救火不到位要責怪也是責怪管理部門。換上我有能力就救、沒有能力走人、畢竟不是專職範疇、理性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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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富裕的大海
關注這些於事無補 我只想提醒一下 如此高階 的建築如何做到與其價值匹配?所謂的“高檔”住宅難道就是開發商吹噓出來的奢華嗎?高檔的第一要義應該是安全吧 設想一下 發生火災 建築內的各個手工和非手工操作的安全警示第一時間報警 室內的自動水噴閥開啟 安保及時到現場協控 疏散人員 這是有利於減少傷亡的 請開發商著重建築內外安全設施的科學佈置 不要玩虛假的“高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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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使用者54283565608
看到了今天的官方語言,吃驚!草率人命啊!這個高檔小區的原五大責任主體就沒有關係了?按消防部門提出的重大責任事故該如何進行"三不放過"涼則實事求是進行法規和刑事案件處理!水泵結合器鏽死了和加壓後上不了水那是在騙外行人,按理光憑房頂上的消防專用水箱就夠了!這裡懷疑整個大樓或整個小區的消防栓管是否有問題?應該由法定的權威機構重新檢測出具正確的報告!物業管理的責任是消防無證上崗造成嚴重後果……綠城集團後臺的確夠硬的,但你必須和林先生進行換位思考,將心比心相信省市區政府領導不會讓不應該死亡的生靈白白赴往黃泉路上!亡羊補牢未為晚也……試看杭州老小區(文二路上)有幾個消防栓?像文二新村社群樓道滅火機失效了也是沒人換的!老房子房頂改造後採用了大量木頭結抅(易火易燃)一旦失火後果不可設想啊!本來的杭州老小區,房屋建築結構設計是合格的,但經外立面和屋頂鈄屋面防水處理後消防安全是危險等級省市政府部門是否有消防備案和審批?無語凝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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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齊洪建—小區論道
在評價綠城物業迴應之前,先談談在火災發生之前,小區業主委員會是否瞭解物業公司在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義務的情況。其實物業保安補填漏記的《消防檢查記錄》是個“畫蛇添足”之舉。造成火災,是保姆出於洩私憤。救火受阻,是消防裝置處於不能正常使用狀態。如果消火栓的箱子前邊放置的櫃子是個別業主的私有財產,該財產的所有人應當對因其放置櫃子延誤使用消防裝置加大的損失部分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因為,在消防設施前不得放置物品的規定,頭豬都會明白的道理,一個兩條腿的被稱其為人的生物卻明知故犯。只要業主任性,就是物業公司每天檢查360次,次次規勸,次次都做記錄,也只是走了個形式,沒有得到其工作效果。我認為物業公司的過錯不是保安員偽造檢查記錄,而是沒有盡到消除消防安全隱患的責任。當發現消火栓的櫃子前邊有業主的物品,存在影響正常使用消火栓的隱患,經多次(三次以上)工作未果的情況下,應當以物業公司的名義向當地消防部門書面報告小區存在的消防安全隱患。只要物業公司盡到了注意義務和告知義務,即使發生火災,把小區都燒光了,物業公司也不承擔任何責任。理由是:中國的業主就是那麼任性,你個物業公司能咋地?
回覆列表
對於逝者來說已無意義。總結造成事故的各方面原因,對於防止日後悲劇重演還是有幫助的。但這代價太大了。也由此事聯想到,總是覺得我們政府都是出現事故後才有所行動,什麼領導指示什麼親臨現場指導救援工作跟著就什麼問責追究等等。好多事故事後總結出來,只要平時工作能主動,細緻點,前瞻一點就可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