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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盡情放縱吧

    我男的,我覺得對前任最好的態度就是不要聯絡!有什麼好聯絡的呢?有什麼要說的嗎?分手前還沒說夠?捨不得嗎?捨不得幹嘛分手?被迫分開的?依依不捨?既然依依不捨就不要分手!分手了又聯絡剪不斷理還亂的!一來增添煩惱,二來現任會不爽!為了讓現任爽就不要聯絡前任了!不然,你現任有很大可能變前任!這樣就會惡性迴圈!主要是現任對你的放心程度會大大減少!就不會信任你!一個人得不到另一個人的信任,以後事情會更多!

  • 2 # 藍天白雲66977236

    我也有過前任,我曾經非常恨對方,巴不得他家破人亡。現在我對他已經沒有任何的感覺了。現在的態度是從不關心,永不聯絡!

  • 3 # 瘋人院裡瘋言瘋語

    這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首先,要看當初兩個人是因為什麼原因分手的,如果只是三觀不合,不存在另外一個人劈腿等情況,只是和平分手,那麼分手之後,還是可以做朋友。如果是因為對方辜負了自己的一片真心,讓自己真情錯付,狠狠的傷害了自己,那麼我覺得兩個人沒有必要再繼續做朋友。

    再次,要看兩個人成為戀人之前是什麼樣的關係,如果兩個人之前就認識,而且是同學什麼的,而且彼此不想鬧得那麼難堪,那麼我覺得兩個人還是和平相處吧,井水不犯河水,沒事兒的時候,不要輕易聯絡。如果兩個人也沒什麼共同朋友之類的,那麼就可以不用聯絡了。

    最後,我還是建議分手後不要再繼續做朋友。無論以前兩個人是多麼的相愛,分手之後,就各自安好吧,你走你的獨木橋,我走我的陽關道。生活還是得繼續的,還有一個人正在等著我們。

  • 4 # 無敵小廿廿

    前任真是一種危險的生物,最好的方法就是避而遠之。不要藕斷絲連分手了還去做朋友,沒必要,朋友那麼多不缺這一個。況且拒絕和前任聯絡也是對現任以及自己負責。對於現任來說,前任永遠都是無法逾越的鴻溝,永遠都是心裡的一道疤,他不說不代表不在意,他只是強壓在心裡強迫自己去忘記。如果你沒事還和前任聯絡,打個電話,發個微信,讓現任看到就不好了。輕了就是吵架,重了可能就要分手了。請對現在的物件負責,不要拿你的過去去傷害他。

  • 5 # 下一站情感

    其實,什麼才是對待前任的正確態度,誰能有一個標準或者很具化的說法?每個人的情況不一樣,這個態度可能也不一樣。

    真要找出一個正確的態度,對待前任,我覺得,就是一個原則,不能傷害現任。基於此,我想無外乎以下三種正確的態度:

    一,如果有愛,和平分手,在不違背現在感情的情況下,和前任可以保持朋友關係,前提是彼此都已經放下,不再有期望,都能冷靜地接受分手,並彼此祝福,希望對方各自找到自己的幸福。這種情況下,對待前任沒有必要像仇人一樣的各自詛咒。

    二,如果沒有愛,不愉快分手,我覺得對待前任的放手,就應該形同陌路。從此不再見,各自天涯,你的世界沒有我,我的世界不再有你。各自不要再招惹,不管誰對誰錯,過去的就讓它永遠過去,永不提起,永不記起。

    三,就是無所謂的態度。也叫順其自然的態度。不可以保持關係,也不必故意仇恨。見面就淡然打個招呼,不遠不近,不見面,也不刻意去創造機會見面,就是順其自然在各自的生活中,有交集就交往,沒有交集就相忘的那種態度。

    所以,對待前任的所謂的正確態度無外乎就這三種。簡單說,就是,一是,朋友,二是,仇人,三是,路人。

    找一個適合自己的態度,就是屬於你個人的正確的對待前任的態度。

  • 6 # 本色伊人1

    對待前任最好的態度是老死不相往來。無論前任是帶著美好還是帶著傷心的存在,它既然已經過去就不要再在現在的時空裡逗留。前任若美好,為何經不起時間,歲月的考驗。前任若痛苦,那更加應該避而遠之。

    而且最最重要的是,前任的存在對現任來說是多大的傷害。“在我心裡如珠如寶的你只是前任的的蔽履,”這無形之中又被同性拉低了多少個檔次。

    不要說你有多麼多麼的理性,和發生過關係的前任見面,你的身體會你的思想誠實得多

  • 7 # 北方南方某個地方

    對前任最好的態度就是不打擾。無論當初在一起是什麼原因,現在分開了就是分開了,不要去糾纏。Selina和前夫離婚在Facebook上檢討自己的過錯,同時心懷感恩,感謝陪她一起度過困難時光的前夫以及家人朋友,這種把對彼此傷害降到最低的做法,十分令人感動!人海茫茫與一個人相遇相知相愛機率太小,擁有時就好好珍惜,失去時也不要刻意執著強求,就像梁實秋先生說的:你來,我歡迎;你走,我不留。

  • 8 # 女王風情

    前任,一直是很多戀人之間的阻礙,很多的戀人,也是因為前任的不斷“藕斷絲連”而導致最後的分手,那麼如何對待前任呢?分兩種情況來說吧:

    1、曾經戀愛過的

    有一種愛情,就是彼此在一起很舒服,談不上愛,談不上不愛,就是平平淡淡的那種,這種關係如果分手後,可以成為朋友,也可以在需要的時候互相幫助,但是更深的交往一般情況下只要條件不允許的情況下,是不會發生任何事情的,藕斷絲連應該是不存在的,因為曾經彼此沒有深深地愛過,所以分手後還可以成為朋友。

    2、曾經深愛過得人

    有一種愛情,愛的時候痛苦萬分,只因為相愛的兩個人愛得太深,可最後卻恰恰是因為愛的太深而導致最後分手,因為太愛,所以才會太在乎,因為太過於在乎,所以才會對對方有諸多的要求,因為有諸多的要求才會讓對方不發忍受,很多時候,只因為愛的太深才會傷的太重,聽過這樣一個故事,一個男人深愛著一個女人,每天每時每刻恨不得女人都要向他彙報自己的情況,每天吃什麼和什麼樣的人在一起,幾點起床幾點睡覺恨不得精準到幾分幾秒,吃什麼穿什麼什麼都要管,結果最後女孩終於受不了堅決要分手,可是男孩卻萬分的不捨,分手後的兩年男孩還是無法從失戀的痛苦中走出來,可女孩卻已經有了自己的家庭,但是我相信時間是可以淡忘一切的,也許真的只是時間的問題,所以真的深愛過是沒有辦法做朋友的,因為你會發現你見到他就會想要擁有他,所以,這種情況最好還是選擇老死不相往來,既不影響別人,也不影響自己。

    很多時候,要正確的去對待生活中的感情,不要因為一時的快樂而毀了自己的愛情甚至於自己的家庭!

  • 9 # 馬大喵的愛妃

    我能說與前前任還是朋友嘛,彼此都還沒放下對方。只是不知道這條路到底該怎麼走了,他觀望我,我觀望他,可兩人就是不挑破這層窗戶紙!

  • 10 # 做一個善良的人兒

    只有一段感情,7年初戀,懵懵懂懂少年開始,結束於無能為力的年紀,個人感覺對待前任應該都是有階段性的,人非聖賢,不可能轉身就忘記,畢竟也曾相伴過,無論對也好,錯也罷了。

    第一階段,心痛,紅著眼挽留。

    第二階段,難過,愧疚之心補償。

    第三階段,自省,回憶曾經的對與錯。

    第四階段,淡忘,慢慢感覺那人若隱若現。

    第五階段,平靜,偶爾想起原來那人曾相伴

    第六階段,遺忘,回想一下過去那人,卻已模糊,只知道那人曾經存在,原來這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

  • 11 # 我叫大晨chen1

    我個人覺得不同的人對待前任會有不同的看發和態度,但是如果你有了現任就應該尊重和理解現任的感受,斷了與前任的聯絡。即使有些人覺得會難以忘懷也應該不再聯絡,這既是尊重現任也是尊重前任。

    很多人都對前任難以釋懷,到那畢竟是前任。很多人對過去唸念不忘卻忽視了當前的美好。我覺得沒有必要這樣,對待前任最好的方法就是不要繼續聯絡啦。

    就我個人而言如果我的現任男朋友對還和以前的女朋友有聯絡我會受不了的,前任女朋友本來就是一個可怕的存在。兩個人還藕斷絲連直接就是對我的不尊重和踐踏。即使他們和平分手兩個人繼續當朋友,我感覺我也是受不了的,沒有原因我就是有點小心眼。我的男朋友就是不應該和他的前任女朋友相互聯絡,而我自己也會遵守。不和我的前任男朋友聯絡,因為我感覺兩個人畢竟愛過,如果聯絡的話還有心生盪漾。

    對待前任最好的辦法就是不要聯絡,不要犯賤。​

  • 12 # 初使化

    ‌女人可以不是處女。 但請你不要以此為榮。 女人有權利選擇將自己的第一次給誰? 當然,男人也有權利選擇和處女結婚。 作為一個男人,如果說,自己沒有處女情節,那肯定是撒謊的。女人不是處女,有時候也並非是女人自己的錯。比如說一個女人曾經被強姦。作為男人,我們也是可以理解的。 但最討厭的是,有些女人不是處女了,卻還要那麼高調。一副很了不起的樣子。覺得那是天經地義的。明明是女人自己不懂得 自尊 自愛。還一副很自豪的樣子。難道你不是處女,還要求我們男人給你們發獎狀不成? 女人買衣服的時候,有誰願意,總喜歡買舊衣服的?你們女人買衣服的時候都要挑好的買,挑名牌的買。 那我們男人娶老婆的時候。想挑一個處女有什麼錯呢! 女人衣服年年要買。 男人老婆一生只娶一個。 所以我認為我們男人娶老婆的時候,有權利選擇,要娶一個處女為妻。 你們女人買了衣服回去一看不滿意,可以去商場退貨,退不了的,可以掛在家裡不穿,大不了扔掉嘛,損失也就幾千塊錢的事情。 我們男人娶老婆之前,需要有事業,沒有事業,你們女人看不上。要有自己的房子,沒有房子,你們女人不肯嫁。還要有自己的車子,沒有車子,你們女人還不高興。 這一切對於大多數男人來說,是要付出多少努力和心血才能得到的。 我們男人娶老婆,想找一個處女,這個要求很過分嗎?要知道,處女膜這個東西對於女人來說是與生俱來的,得來全不費工夫的。處女膜是女人不需要付出就擁有的。 一個女人把自己的第一次留給自己的老公,這是多麼簡單的一件事情,為什麼做不好呢! 在這個世界上,沒有一個男人會希望自己心愛的女人,曾經被別的男人睡過。 所以,結婚還是要找處女比較好。 ‌ ‌愛情,婚姻,性 和 責任,是必須畫等號的。因為只有這樣才是完美的。談 10 次不成功的戀愛,沒有多少痛苦。反而得到成長。無名無份的性,卻是人一生的痛。為何而痛?因為無夫妻之名而行夫妻之實,於情於理都不通。。。。。。還是把性放入婚姻中吧!

  • 13 # 一笑而過945777

    只要他過的比我好,我就受不了,他死了才好,當年只怪自己眼瞎,浪費了我幾年青春,現在想不得,一提起他,就有種咬牙切齒的恨

  • 14 # 小小小南京零

    當愛已成往事,沉默就是最好的告別。

    最見不得,男生在分手之後,極力吐槽前女友,即使有再大的過錯,也不一定非要在外人面前極力拿出來晾曬呀,愛情是兩個人的事情,分開也是兩個人的事情,何必要把所有的不滿與不堪細數在毫不相干的人面前不斷放大呢?​既然當初兩個人經歷萬難走到一起,就足以證明,那個時候的你們是相愛的。一起經歷過美好的人,即使分開後也沒有必要去詆譭對方,甚至是惡語中傷對方。

    
對他人的大度,也是對自己的釋然,對他人的尊重,也是對自己的愛情最後的尊重。

    即使這段感情裡你們沒有走到一起,至少你在前任身上學會了很多今後要面臨愛情的經驗和教訓。再多的恩怨,都可以用成長來代替。再多的垃圾前任,都可以用原諒來釋懷自己。

    
因為這個世界上根本就沒有誰欠誰的,我們要從最初相互虧欠到最後的互不虧欠。

    
前度就是一個教會你愛的人,你會記得他。然後愛別人。

    因為我們曾如此深愛,萬不得已走到緣盡的的那一天,雙方體面退出,然後平靜的生活,這是對待前任的最好狀態吧。

  • 15 # 性感女朋友炸了

    最好是不聯絡,因為越聯絡,你就會想知道對方越多,曾經屬於你的她,現在和別人卿卿我我,自己就會更痛苦,越勾起以前一些甜蜜的回憶。第一個微信拉黑,看到她炫耀現男友,就會一陣噁心。第二個電話拉黑,可能你一段時間不聯絡她,她還會噁心你各種理由打電話給你。第三刪掉一切關於她的東西。第四如果你真的把心思放在工作上,就不會那麼痛苦。知道她是因為什麼離開你,努力變得優秀,並不是什麼狗血的吸引她回頭,而且你值得更好的姑娘。

  • 16 # 曉曉曉曉卉

    我覺得要看你們兩個人是什麼想法,怎麼認為這段關係的。如果你們當初不是那種傷的特別深啊,特別覺得彼此對不起彼此的那種,即使見面了還是可以打招呼可以偶爾出去玩啊什麼的。​但是如果你們當初其中一個人做了對不起另一個人的事,當初的分手完全是因為其中一方,那麼就沒必要見面了,也別再見面了。見面也會特別尷尬的,特別覺得狠的牙癢癢。而且前任如果是個不理智的人,還會因為一些事在你們分手之後想不開各種的。新聞裡不是也有好多這些事嘛。所以如果是你有現任了,就別再聯絡前任了。

  • 17 # 紅塵醉無憂

    放下,是最正確的態度。不要拿現任跟前任比較,是第二種正確態度。

    既然已經是前任了,就不要總去想他或她過得好不好,或者藕斷絲連的。所以放下是最應該有的一種態度。

    前任,已經是過去時了。人要往前看,重要的是以後的路。所以正確的態度,就是放下以前的種種,重新開始自己的新生活。

    未來才是最重要的。

  • 18 # 自說自語

    分開後,我覺得愛他應該尊重他,不愛他更應該尊重他。既然決定分開了,要麼是雙方和平分手,要麼是其中一方還放不下另一方。但是分開後無論自己是哪一方應該尊重對方,尊重逝去的感情。也許誰都一下走不出失戀的陰影,但是儘量在失衡中尋找平衡,做回理智的自己。尊重對方的意願,學會放下不好的回憶,記住美好的回憶。就算是很想念也默默放在心裡不再去打擾對方……過去的就真的過去了,回不來了。

  • 19 # 風雲客棧琵琶女

    正確對待前任的態度應該是不聯絡

    首先不管你現在有沒有男女朋友,前任還是不要聯絡的好,既然選擇了分手,那就說明彼此的感情已經出現裂縫或者是兩個人根本就不合適。那麼既然選擇了分手還有什麼必要聯絡呢。

    不管兩個人在一起的時候回憶再怎麼美好,或者是有多麼記恨對方。也沒有必要陷於過去不放手,沒有必要去想這些,因為這已經不重要了,已經不能回到過去了。

    分手了是不能夠也沒有任何必要繼續當朋友的,分手了當朋友,只有兩種可能,第一個是當初不夠愛第二個是現在放不下。你想如果你跟前任當朋友,如果她/他或者你有下一任了,不會尷尬嗎。

    還有一個最重要的是千萬不要跟前任打分手炮,我也不知道現在的小姑娘小夥什麼心理,分手了上床是覺得以前也睡過再睡不虧嗎。但是這真的是一個不理智的行為,睡著睡著很多人就會擺不清自己位置,你確定別人還跟你睡是因為還有感情嗎。別最後弄得身體和尊嚴兩空。

    所以分手了就放過別人也放過自己,別相見了,這樣有時候回憶起來可能還有些想念和美好呢。

  • 20 # 瑜伽經

    把前任當作最熟悉的陌生人對待就好了。

    分手了,不要互相詆譭,畢竟曾經相愛過,也不要藕斷絲連,畢竟你們已經分手,這樣對誰都不好。你不妨把他/她當作你多年不聯絡的老朋友對待就好了。偶爾想起會懷念過去,但是不會再去主動聯絡,這種感覺最舒服也是最美好的。

    千萬不要想著老去問候對方,尤其是在你有了新的另一半的時候,那是對現任的不尊重,也會給前任帶去困擾。前任之所以叫前任,說明已經是過去式了,不要老拉著過去不放,心裡放不下不好,沒辦法開始新生活,實在不行就把他/她忘記吧。

    對待前任我覺得要有“四不”政策:不詆譭,不主動,不拒絕,不曖昧。解釋下來就是,不去說前任壞話,不主動聯絡前任,不拒絕前任的問候,不和前任搞曖昧。既不要和前任撕破臉,老死不相往來,也不要跟前任糾纏不清,這是最好的對待前任的態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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