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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方稱,在被告有救助義務但沒有及時、有效救助的情況下,沒有法定救助義務的周某下車施救原告趙女士的行為沒有任何過錯,其行為的性質應當屬於“見義勇為”行為。 竟無力反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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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二十四K蒓妖孽

    真是“賤義蛹猥”……

    賤到底了都, 賤得連一丁點兒做人的底線都沒有了……

    至賤無敵!!!

  • 2 # 無憂8330545

    她這是在轉移公眾視線,降低人們對她索賠154萬的關注率,以期達到她索賠成功的目的。別被表象迷惑了,兩件同樣違揹人倫,漠視社會公德的事,人們肯定會關注後面的事,從而忽視前一件,等到眾人從第二件事的激憤中回過神來的時候,她第一件事已經悄悄辦妥了。然後,她又會以同樣,甚至更卑鄙的手段來達到她的第二個目的,有高人指點啊!另外想說一句這位女...人,如果她還算人的話。你母親生了你這樣的女兒,已經遭到報應了,願逝者安息,別再折磨她,讓她死都不得安寧了。即便生下你是多麼不可饒恕的錯誤,她都已經為這個錯誤付出生命了,你還嫌不夠麼?殺人不過頭點地,你真的要讓她不得超生嗎?畢竟生你養你一回,放手吧!

  • 3 # 4AM呼啦呼啦啦

    這一家子得是多能折騰,準備折騰一輩子了?真是服了,搞笑一家人。以後大家想不開了,租個車子自駕遊動物園走起,還能給家人留幾百萬

  • 4 # 假裝堅強32

    見義勇為????不覺得這個詞用在這件事情上有點不搭調嗎?是我們對見義勇為這個詞語理解不夠?還是說這個事情是見義勇為的人是腦殘?我們要理解殘疾人的思想。。。。。

  • 5 # 風雨中的矛盾

    看到原告的主張,我也是徹底無語了,她再一次震撼了國人的三觀。縱觀古往今來怕是無人可以比擬,真不知她平時如何在社會中生存的,我弱弱的問一句,你家進小偷,你老公抓賊算不算見義勇為,你走在路上讓車撞了,你老公送你去醫院算不算見義勇為,你要動物園賠償可以理解,但你把你母親的死搞成見義勇為是否太無恥,因為你平時的飛揚跋扈慣了,進了虎園還死性不改,害死了你的母親。你顛倒是非黑白,無理取鬧,詐人錢財,你是無恥至極,現在居然拿你母親的死做文章,你還是個人嗎?為了錢,你連你死去母親都扯上,你是全人類最無恥至極的女人,呸!

  • 6 # ii小小孩

    趙女士為什麼給自己的母親申請見義勇為?她是在起訴虎園管理者失職時的追訴行為,因為她認為虎園沒有盡到救助職責,眼看她的生命不保,於是沒有救助義務的她媽挺身而出,英勇獻身,是為見義勇為。此案尚未開庭,但與論卻一邊倒地作了判決,網友們不僅有理有據地進行了判決,還痛快淋漓地又痛罵了趙女士一回。不論在陸地上還是船上,當所有人都奔向一頭時,未必是好事。見義勇為我也認為評不上,趙女士也未必如眾人口中那般無恥無知,因為打官司求賠償總得有正當理由,那就是虎園管理者救助不力,因為兩三部巡邏車就在附近,倘若他們採取了有力有效的措施制止了老虎傷人,她媽就不會下車救人,下車救人也不會送命。她的邏輯就是她媽替虎園出手便是義,她忘了她媽去救她是出於情。我們可以不喜歡趙女士,也可以不贊同她的行為,甚至從她身上反思自己,但我們不可以謾罵,也沒必要憤怒,倘若我們自以為素質比她高的話。

  • 7 # XM清水無風

    我只想問問你,換了另外一個人你母親還會不要命的下車去救嗎?我想答案是否定的。希望你認清自己的錯誤不要坑完動物園在坑國家,“見義勇為”是個很嚴肅事情,你母親擔當不起。

  • 8 # 慕凡設計

    還有完沒完?

    一個不遵守規定,害死自己媽媽的新聞。

    還有完沒完?

    怎麼不全死光?

  • 9 # 翁珏

    此女真是瘋了。不是她的刁蠻任性和思維不正常抑或大腦短路怎麼能令“見義勇為”的母親命喪虎口!還有臉出來“碰瓷”……

  • 10 # 手機使用者14847091472

    在這次老虎傷人事件中,所有人乃至那隻老虎都是受害者,從而引發出一個非常深層次的社會問題,在這裡不方便說太直白,作為一個完完全全的局外人,在法院沒有宣判的此時,我依然敢斷定,動物園肯定是要賠償的。至少百分之十的責任。如果法院判的話像這類老人家的命估計至多是25萬,動物園做得再到位也必須負責2.5萬的賠償。參考交通事故的賠償標準得出以上賠償結論。即使全是動物園的錯也不可能賠償150多萬的,所以家屬是別想了。一條人命在旁人眼中並沒有你們想象中的那麼重要,那麼值錢。

  • 11 # 面對現實才是根本

    [cp]1、見義勇為的主體是非負有法定職責或者義務的自然人。負有法定職責或者義務的主體,在履行法定職責或者義務時,不能成為見義勇為的主體。

    2、見義勇為所保護的客體,是國家、集體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安全。公民為保護本人生命、財產安全而與違法犯罪做鬥爭的行為,不能認定為見義勇為。

    3、見義勇為的主觀方面在於積極主動、不顧個人安危。

    4、見義勇為的客觀方面,表現為在國家、集體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遭受正在進行的侵害的時候,義無反顧地與危害行為或者自然災害進行鬥爭的行為。

    顯然,母親與女兒是血緣關係,有直接利害關係,肯定不屬於見義勇為。

    看了很多媒體對此事的相關評論,評論文章與網友的評論觀點大多大相徑庭。不少主流媒體的評論認為即使女子有錯不該在猛獸區下車,但她的母親已經死去,她也被老虎咬傷毀容,她已經付出了慘痛的代價。就不要再對她進行各種攻擊。而網友的評論則集中在,她不應該在錯誤的時間做出錯誤的決定,是她直接害死了自己的母親,她要為自己母親的死亡負責。

    我支援趙女士透過法律途徑為自己爭取合理的賠償。也理解很多網友的“恨鐵不成鋼”。只是很不理解趙女士的一錯再錯。從媒體採訪她的那些文字來看,趙女士的痛心是有的,但悔過之心沒有看到,彷彿這一切悲劇都是上天強加給她的。然而,這一切悲劇的起點,是一次錯誤的時間錯誤的下車。很多媒體評論人只說“當雞蛋與石頭相碰時,要站在雞蛋的一邊”。伴演著各種高大上的角色,卻沒有給趙女士真正的救贖。

    不論趙女士與動物園的官司打的最終結果如何。可能肯定的是,趙女士的人生還要走下去。以媒體上記錄的她的各種言行來看,她並不認為自己有多大的錯,如果再次遇到相似的事,她似乎還會做出相同的選擇。就如同一個孩子跌倒了,你不告訴她下次走路要看路,而是一味的扶著她的傷口說她已經痛過了。她下次走路,還是一樣會跌倒,甚至是在同樣的地方。這就是你們所謂的“悲天憫人”的情懷?

    就拿母親救女兒她認為屬於“見義勇為”這事來說,這種邏輯也算是破天荒了吧。就算是沒有法律常識,普通人稍微動腦子想一想,也不會如此義正嚴詞的講出這種話來。一個人如果為自己的利益,不顧一切的秀下限。從她受的傷害來說可以同情,但這種言行最起碼不應該受到鼓勵。這樣看來她的父親和她才是法盲![/cp]

  • 12 # 誠士1

    看到這個問答標題我都啼笑皆非了 人死本來是件人生大事 一般不管因為什麼原因 人若是死了 大家都是很同情的 但是八達嶺野生動物園老虎咬死人事件發生以後 絕大部分的人們不但不同情當事者 反而痛恨的態度居多 難道大家都是叛逆嗎 當然不是 作為一個正直的正常人來說 心中應該有黑白曲直的 人都可能犯錯誤 但是錯誤發生了就要自我找出原因 自我調整 這位當事人倒好 事情發生以後 不為自己的錯誤造成了重大事故反悔檢討 反而繼續錯中加錯 混餚是非 惡人告狀之舉 簡直就是挑戰大眾的智商和道德觀念 偉大的無私的母愛無可非議 可是和見義勇為怎麼能沾上邊呢 無私的母愛和盲目掛上了鉤 結果送了性命 你心裡一點慚愧都沒有嗎 一點悔過沒有嘛 一點自責沒有嘛 還有心情告狀訛詐錢財 總之 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 老虎是有靈性的 你不要臉老虎咬你臉 母親不要命老虎拿走了命

  • 13 # 手機使用者6872102824

    見義勇為?有點說不通。我想,在車內的所有人都是有行為能力的人。出於意外,女兒在明知危險的前提下,置身危險境地,可車上其他人(包括這位母親)並沒有採取有效措施防範和制止。而是,當女兒面對無行為能力的老虎時,卻失去理智,投身危境以致被虎傷及性命,實屬意外事故。園方由於管理不當,致使事故發生應該負主要責任;受害方,在管理方多從警告明知危險的情況下依然我行我素固執違反遊園規定,雖不至“罪”(受罪)有應得,但也要負擔30%的次要責任。經濟損失按責任比例分擔。此判決為終審判決,不得上訴!

  • 14 # 一念之間兩重天

    支援動物園!對那些偽裝的君子我只想問問你們!你們被你家的電死了!要找供電局麼?你在家喝水嗆死了!要找供水局麼?你開煤氣燻死自己!要找煤氣公司麼?你在高速公路上被撞死,你要找公路局麼?等等....這些是不是做生意的?是不是也收你錢了呢?是不是都沒給你做安全措施呢?按你這種強盜邏輯你去找他們說責任啊!出了問題總是怪別人!一點反思都沒有!裝什麼弱勢群體?發生這樣的事情,看看你們家人事後的態度就知道為什麼這樣的事情會發生在像你們這樣的人身上!這不是意外,這是必然!

  • 15 # 冷靜觀事

    1.起訴老虎並判決老虎無期徒刑,終身不得減刑釋放。

    2.由國家見義勇為基金會評傷者死去的母親為道德模範,在人民大會堂舉行命名錶彰大會,獎勵人民幣200萬元,由其女代領並全權繼承。

    3.由國家司法部授予虎傷女士為“全國尊法守法”模範,獎勵人民幣200萬元。

    4.由國家住建部為虎傷女士獎勵北京三環以內200平住房一套。

    5.清華大學特招虎傷女士子女免貴入學,畢業時保送美國留學並作為交換生由清華承擔留學費用,女士陪讀。如願意定居美國,由公安部協助辦理綠卡。

    6.由民政部承擔虎傷女士赴韓國美容一切費用。

  • 16 # 來自老區的毛刺槐

    只要不想活,死是早晚的事,誰也無法阻止,人死了誰負責?

    人只要是不要臉,什麼事都能幹的出來,事後誰來承擔責仼?

    老虎會吃人,孩子都知道,就是有人不怕,傷人了你必須負責,理由一大堆,承不承擔責任,

    人撞車,請的責任?人是弱者,車也必須承擔責任。

  • 17 # 哼-卡拉

    我認為

    1,該女土自作自受,己得到了應有的懲罰,母死自己受傷。

    2,動物園有責任,在現代社會里,人,是最重要的,如果要在人與虎中選擇必死一個,那麼應該選擇誰,,,

    3,中國人有十幾億,很多但絕對不賤,老虎稀有動物,非常珍貴,那么在選擇生與死之間,應該怎樣考量,

  • 18 # 五仁m燒餅

    有一天,我為了保護我孩子而死去,我絕對不希望孩子說媽媽是見義勇為,我是母親,女兒本柔弱,為子自剛強,我可以為了我孩子我的母親讓老虎咬死,即使只是愚昧的送死我也甘願,但是為其他人我都不這麼做,包括丈夫。我只是愛他們而已,我希望孩子能記住的是媽媽的愛,能記住的是不要在愚昧的胡鬧,因為沒有媽媽能替她再一次擋下死神的來襲,而不是,擺脫掉自己內心的愧疚,把母親偉大化到見義勇為,這不是孩子對媽媽的愛,而是逃避責任。

  • 19 # 黃土高婆6

    有哪個母親看到自己的孩子被老虎吊走而無動於衷呢。如果這位母親真的坐視不管,明哲保生。廣大的網友又會怎樣評論她呢?她不顧一切,把生死置之度外,是一句不懂規矩,所能概括的了的嗎?這不是偉大的母愛嗎?單憑這一點,網友們,應該指責她嗎?請尊重她的母愛。安息吧!

  • 20 # 明尼蘇達的腳印

    在這件事情上,全國人民已經浪費了不少時間和精力,雖然當事人口口聲聲說有不少人在同情她,但是迄今為止,我沒有見到任何一個哪怕有一絲同情嫌疑的帖子,在這一點上,全國網友體現出史無前例的默契,至少可以說明一點,作為評價一個事件是非曲直主體的民意,是前所未有的一致,至於有被操縱和玩弄可能的、不一定符合民意的所謂法律的態度,大可姑且不去理會吧,原因大家都心知肚明。所以大姐,除非你有乾爹、或者打通了南京法官這樣的通天之術,聽我一句勸,趁現在還有“受害者”這個頭銜可以繼承,算了吧,非要弄到最後身敗名裂、遺臭萬年,方才死得其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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