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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我是鍾紫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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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Maureen妳
個人觀點:自由戀愛一般會認識一段時間才發展成情侶,首先,先看你們之間是不是已經有了足夠的瞭解,比如對方的脾氣、性格,雙方的家庭背景,對方是不是有什麼你覺得一定不能接受的嗜好,這些都應該是你決定與一個男人住在一起首先要考慮的,畢竟看你自己是不是奔著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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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幸福作坊
何時住一起,與時間無關,與雙方的感覺和意願有關。感覺可以就可以,有意願就可以。但必須設定一些前提:一、愛不愛?二、負不負責任?
如果愛,並且是真愛,就可以;如果不愛,就不可以。
如果願意對後果負責人,就可以;如果一個男人睡了女人就走人,那不可以。
就這麼簡單。
但是說起來簡單做起來難,有許多女孩子受傷,主要是在睡後。女孩吃虧,陰影會留一輩子,會影響你未來的婚姻生活。
所以就重點說說女人。
女人對於性的態度與男人不同。男人因性而愛,女人因愛而性。顯然男人性在先愛在後;女人愛在先,性在後。所以如果一個男人如果不愛卻和你做,八成不會因為性而愛你。而女人願意和男人住,八成是已經愛了。
然後問題就來了。男人走了,女人不走,怎麼辦?
所以,對於女人,何時可以住一起,一、弄清楚自己愛不愛對方,對方愛不愛自己。如果是真愛,那麼性隨 心走,想什麼時候在一起都可以。女人的身體當然應該給愛的人,否則就是對自己的不尊重。稀裡糊塗給渣男,是你一輩子的恥辱。女人的貞操,不是體現在給誰上,而是體現在願意給誰上。給了愛的人,後來不愛了,也無怨無悔;給了不愛的人,就是自取其辱,是對自己不忠貞。
二、搞清楚對方負責任不負。好男人和壞男人的區別,不在想不想和女人那個,而在於那個之後的態度。渣男睡前甜言蜜語,睡後判若兩人。你哭你鬧要死要活都沒用,他心裡壓根不打算對你負責任。暖男睡前很想要,但他懂得尊重你。睡後他會自覺承擔責任,會感覺自己欠你的,會加倍呵護你。他會認為你是他的人了,不忍心讓你受到任何傷害,他會心疼你。就算後來不愛了,他也會有愧疚,會和你好合好散,並且一輩子記住你的好。這樣的男人,給他才值得。
值不值得,是女人該不該和男人住在一起的唯一標準。
當然,談戀愛需要有個過程,這個過程不僅要彼此找感覺,還要進一步瞭解對方,而這需要時間。
因此,最好時間越久越好。如果忍不住,那我就沒辦法了。
想好後果,別在無意義的所謂愛情裡稀裡糊塗
受傷就好。戀愛免不了受傷,但受傷也要值得,要傷得心甘情願、無怨無悔。
在性的問題上,還是留一點傳統好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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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Y白色日記
你來我信你不會走,你走我當你沒來過。以認真對待為前提的交往,水到渠成的事又何必去計算其他。突然有那麼一瞬間,感覺最想完全擁有對方,或最想完全把自己給予對方的時候,應該就是合適的時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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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知足ZHE常樂
不管多久,如果到一定時候我覺得應該給父母說,帶他她見見父母,父母都沒啥意見住一起也沒啥,還有就是你確定會跟他一直在一起嗎,如果他的麵包養不了你,你要選擇他給你的愛情還是別人可以給你的麵包。你能接受包容他不好的一面嗎?婚前同居個人認為不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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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娛叔漫談
感覺住到一起和交往多久沒有太大的關係… 雖然感覺婚前同居不大好,但是現在似乎很常見,不管是為了平攤房租還是其他的什麼,反正大家都開放了許多~
畢竟交往了六七年,同居了四五年還有分手的呢,所以哦不能說交往了多久多久能同居,而且要看兩個人的感情~ 不過要是兩個人都很開放那就另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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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驕然
嚴格意義上說,無論交往多久,只要沒領結婚證,就不能住在一起,否則就是非法同居,非法同居,從表面上看,沒有什麼後果,但一旦兩個人分道揚鑣,就無法受到法律的保護,這樣一方可能就會吃虧,所以我建議無論交往多久,不領結婚證就不要住在一起,以防不測。
婚前保持距離,可以誕生美麗。婚前同居一室,只能發洩性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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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勵志美女萱萱
很高興能回答這個問題,交往多久同居合適呢?其實這個答案沒有準確的,像我和我男人,交往後馬上就同居了,會不會有人覺得我很傻!其實不然,不管是交往多久,雙方會選擇同居,那一定是彼此信賴對方,覺得對方能給自己一個好的未來(特別對女生而言)所以說,有的交往剛開始,男女都特別的戀愛瘋狂,又受到一些外部因素的影響,也是會選擇同居的!如果男女之間還不對於瞭解或信賴,那不管是多久時間,女生也不會同意同居要求!男生需要儘快同居,無外乎是要生理上的安慰,而在女生沒有確定及瞭解對方男生時,也是不會同意把自己交給對方,更不用說同居了,所以男生要用真心的愛讓女生知道你的真誠及對她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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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好物齊分享
這問題真不好回答,原因是這壓根沒有固定答案,也不需要有固定答案的。
多久合適一起居住,完全取決於兩個人之間的感情程度和個人之間的性格呀。
有的人很傳統,認為沒有結婚就不能同居,這也是能夠理解的。有的人性格可能就不一樣了,認為感情到了一定的程度就可以一起居住了。一來可以加深感情,二來可以更加全面的瞭解彼此的習性,以免婚後不幸。
所以什麼時候可以一起居住真沒有標準答案,如果你提出同居對方也不反對,那就是最好的時候。這種問題應該問自己的另一半而不是問我們這些毫不瞭解你們具體情況的網友。
最後祝你幸福,早日修成正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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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心情剪輯
現在這個 世界同住的情侶有很多,有一確認戀愛關係就同住了的,也有戀愛好多年還是各住各的。
我建議,只要你們感覺可以,你想什麼時候住在一起就什麼時候住在一起,但是有一點,如果不確定是否會走到最後,也不確定接下來的後果,比如萬一有孩子了咋辦?要還是不要?
同住可以,只要你願意隨時都可以,但是一定要做好安全措施。
反正,我個人是不贊同太早同住,至少也要一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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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花下盡田月
這個要看你們感情發展到哪一步,有的情侶感情發展的像獵豹一樣迅速,不僅沒交往幾天就住在一起,更有甚者閃婚閃育的都有。有的情侶感情發展的像蝸牛一樣緩慢,交往好幾年就拉了拉小手,連抱抱親親都沒有更別提住在一起了。
所以呀,情侶交往多久同居住在一起沒有一個定數。而且還要根據不同的人不同性格來決定。如果是性格保守傳統的女生,這樣的女生不交往個十年八年,不到結婚那一刻是不可能答應和你住一起的,你要是交往沒幾天就跟她說要同居,那她肯定會覺得你不尊重她,還會猜測你根本不是真的喜歡她,只會導致你們感情決裂不歡而散。如果是性格開放一點的女生,對感情看的比較開也比較信任你的女生,那麼你們交往一段時間後,感覺兩個人感情都比較成熟了,打算朝著結婚的方向努力了 ,你就可以跟女孩商量住在一起,但是一定要經過女孩同意,是人家自願跟你同居那樣才可以。畢竟住在一起是兩個人的事情,需要你們溝通協商達成一致才可以!感情需要認真對待,不急不躁,就算暫時女孩沒有答應你,用你的真誠打動她嘛,早晚有一天你們可以住一起的,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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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愛家mxx566
用現在的話說,比較封建守舊,和現代的人想法不一樣,他們自己覺的什麼時候合適,就什麼時候合適,如果想少受傷,就現在的社會,要說等到大婚再洞房太不現實,建議等領了結婚證再在一起,不要小看那張紙,它對婚姻是起保護作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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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五角星
情侶最好不要住在一起。
為啥呢?
婚姻裡面有很多雞毛蒜皮,越是親密接觸,矛盾也就越多。
情侶住在一起,要做成年人的事。這個事很讓人喜歡,食色性也。
但是注意了,一旦住在一起,體驗了好像“新婚燕爾”的感覺以後。隨之而來的就是各種煩躁和矛盾。
情侶們遇到了這種矛盾,很容易就分開,久而久之,彷彿結過婚一樣,各種煩惱都向2個人襲來。
最讓人歡喜的魚水之歡已經全部體驗過了,也慢慢失去新鮮感了,然後情侶生活又因為住在一起,而平添了很多煩惱。衛生問題、做飯問題、打掃房間問題、打呼嚕問題、誰幹多幹少的問題。
最後,新鮮感逝去!挫折感增強!兩個人彷彿經歷了一場馬拉松,精疲力竭!
這個時候,由於沒有婚姻關係的承諾和束縛,很容易一次爭吵以後,不歡而散!
留給倆人的是,將來面對未來的愛人,不得不面對這樣一個現實:我的老公、老婆曾經和別人同居過。這其實對誰都不好。
(1)對自己不好;(2)對分手的戀人不好;(3)對未來的愛人不好。
所以,講到感情和人生,不能“拔苗助長”,不能提早進入“婚姻”似的生活,卻不承擔婚姻的承諾。很有害處的!
所以,建議情侶們,保持一定的距離,不要過於親密好像結婚了一樣,這樣,倆人可能更容易結為連理。戀人就是戀人,不是愛人,如果對方戀愛中一吵架一拍兩散,說句拜拜,進退兩難!十分被動!
情侶不要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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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老檀大叔
一
女人被男人愛,大部分是從顏值開始,不管你是長得閉月羞花、美若天仙,還是長得“美女一回頭,嚇死三頭牛”、不管高矮胖瘦,一定有喜歡你的一款男人出現,這時是最愉快,最瘋狂的時候。這時男人更像女人,女人更像男人,男女的智商是為零的,眼中只有對方的好。
二
相互之間發現對方弱點、惡習。吵架、冷戰成家常便飯,戀愛進入平淡,發現他越來越多的缺點,甚至覺得他很不成熟,接近於腦殘,男人也會覺得原來的仙女怎麼像個大魔頭,最初在一起的時候的美好感覺越來越少了,這時大部分都走不下去了。當對方的弱點、惡習剛好是你不能忍受的,你會去尋找志同道合的下一人。
三
經過第二階段,相互之間都為對方改掉很大一部分缺點後,剩下的就是你從骨子裡流出的不管是好或不好的性格。這時如果對方還愛著你,包容著你,當然不管你多能包容對方,普遍性的價值觀是要考查的,比如女人要考查男人的責任、擔當、有無對未來的規化,男人要考查女人是否重感情、懶惰等,否則你會為你的婚姻埋下地雷。女人其實不要問男人喜歡她那裡,而是要問我的缺點有那些,因為經過第二階段後,你這時的缺點有時會伴隨你一生。當一個男人認真指出你的缺點,在生活中包容你的這些缺點並依然愛著你,那麼恭喜,你可以嫁了。
四
如果女人碰到了一個能包容你缺點,並在生活中透過他良好的行為、習慣影響到你(不是強迫)的男人,並帶著你越變越好,那麼恭喜你,等著幸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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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與癌共舞的阿中
當今社會越來越開放,男女之間的那點事都是見怪不怪,閃婚,未婚同居,天亮就分手的事情比比皆是,到底交往多久住在一起最合適沒有一個準確的時間期限,只能說因人而異,看雙方互相的瞭解程度,如果是本來就熟悉家裡都知根知底那麼確定戀愛關係就同居也合情合理,無可厚非,如果是兩個之前是陌生人,機緣巧合互生情愫準備要一起生活那麼最少得三個月的時間去進一步瞭解再決定,如果兩個人都是因為孤單寂寞或者生理上的需要而在一起那麼還等什麼,越快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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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牛耳
看知心到什麼程度。互相體貼,互相愛護,自然而然,水到渠成,沒有固定多久就住在一起!只要都喜歡,要兩情相悅,一方提出,另一方反對,愛就要等待,要有契機,做出感動對方的事情,然後安排合適的情境,在提出在一起,就順利成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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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齊魯微地產
說實話,交往多久都最好不要住在一起。
愛情這東西,畢竟不是婚姻,走著走著就散了的情侶太多太多……
好的時候不分你我,忘乎所以。
分手的時候,一個比一個絕情。
不結婚,住在一起,你敢說下一步就是婚姻?
分了手,從此天涯,你敢說此生無悔?
如果敢,可以一試。
如果沒有這份勇氣,愛是按部就班,傳統不僅是美德,有時候更是一種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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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暖暖cici
為什麼不結婚要住在一起?我覺得情侶到一段時間後應該考慮是結果問題而不是同居問題。“不以結婚為目的的戀愛都叫耍流氓。”只想著同居而不奔著結婚也是耍流氓。如果沒結婚就不要同居。男人和女人同居,吃虧的肯定是女孩子。所以,女生一定要學會自愛。不要為了一時快樂而毀掉自己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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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螞蟻搬大山
其實我也想說最好不要住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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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溫文穩問
額,這個要考慮多方面的因素,在古代那肯定是結婚才可以住在一起,現在的社會又有很多新的說法,什麼婚前試愛啊等等,個人比較偏向於結完婚在住在一起,但是對於提前住在一起的也不反對,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活法,每個人的感情程度不一樣,要不怎麼會有情不自禁和水到渠成這兩個詞呢,不過提醒個位女子保護好自己!
回覆列表
假如愛有天意,請讓我知曉還有多少憂傷,等著我去用淚水化解,從此愈漸堅強;假如愛有天意,請你多些憐憫,讓這世間所有苦痛都盡數散去;假如愛有天意,請你將你的慈悲幻化為萬千光芒,讓愛,溢滿人間;假如愛有天意,我願將一切悲喜獻出,只求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安好;假如,愛有天意……
---- 心語。心願
多少個日升與日落,流轉著千百個來回的歲月,冬走了,春來了,我在期待著,一個桃花浪漫的春天。只是,北京的三月,看不到絲毫春天的影子,沒有我喜愛的明媚桃花,沒有青青的楊柳,沒有綠葉,沒有綠油油的草地,沒有細細的流水……風依舊還是那樣肆虐,帶著寒冷,夾雜著粉塵,吹得眼睛不敢睜開。於是,忍不住想起了煙雨濛濛的江南,那個柳綠桃紅,亭臺閣榭的江南,那個正春意盎然的江南。而我,在這個遙遠的城市,奔赴著。為了什麼呢?我問自己,望向茫茫天際,突然間沒了答案。
思緒開始空白,人來了,又走了,看著自己的文字,恍然覺得時光已如此久遠了。流年裡的故事終成過往,所有的情感化為青煙,隨歲月風乾為塵。我知,你來了,可是我的內心開始涼了,我只是這樣靜默的看著,不言也不語。欣喜不起來,不知是守著累了,還是開始麻木了。或許,再過些日子,我會成為那青山綠水間的靜坐者,淡漠了悲喜,孤獨的於這世間,看行雲流水,浮浮往生。
幾日下來,早已不明瞭悲喜,心理比身體更為疲倦,頭日日疼的厲害,連眼睛也不好使,上班看著電腦螢幕,酸澀的直眨眼。一個人時,總是看著電腦螢幕發呆,腦中一片空白,除了擔憂,卻已無力顧及其他。夜裡,夢境不斷,一會兒聽到母親溫柔的呼喊,一會感受著與母親靜坐的寧謐時光,一會兒看見來往穿梭的護士醫生,以及那個在病床上躺著的脆弱身影。我伸出手,卻無法觸控,畫面浮動,才發現我與那個身影,隔著千山與萬水。於是,第一次這樣的痛恨距離,太遠了,遠到我無法顧及,如此的無奈……
從不曾覺得,遠走他鄉是多麼罪過的一件事兒。以前,只覺得能離開家,走的越遠越好,那時,自以為是的認為那是一種解脫,亦或是嚮往著海闊天空般的自由,又或者是為了自己那微不足道的自尊心而開始奔波,然而卻不知,掙脫了一個牢籠,也便跳入了一個更大的牢籠中,想要脫離,卻已不易。這世間,處處充斥著無奈與哀傷,我在這個繁華城市的邊緣掙扎,平時,還能騙騙自己,這次,卻頭一次真切的感受著生活的狼狽與不堪。太多的牽絆,太多的顧慮,讓我這個遠在天涯的人,根本就無法顧及,距離有時就是這麼殘酷的東西。
窗外的天很黑,而我淚眼模糊,夢,彷彿一個詛咒,久久縈繞在心懷揮之不去。一直以為那只是夢,每次夢醒,清楚的感受到夢裡的沉痛憂傷,心在淌血。噩夢初醒,額頭冰涼,臉頰邊,淚痕猶存,不斷抑制著心頭的恐懼,一邊安撫著自己:是夢,是夢,只是夢……直到那場意外降臨,彷彿全身的血液凍結,心,痛到無力。天若有情天亦老,看著剛寫完的文字,瞬間覺得諷刺,上天,你是不是給我開了一個莫大的玩笑,明明,明明我是那樣深切的祈盼著,那樣真摯的祈禱著……
紫鳶說:有一種病,叫執念。日有所思,夜有所夢,你我大抵不過是一缺乏安全感的孩子罷了。是,不知何時,內心早已缺失了一種叫安全感的東西。父親的暴力,母親的哭喊,凌厲的耳光,拳頭,皮鞭,淚水,聲嘶力竭的哀求……一幕幕的回憶倒帶,不停的在腦海中交織,心痛難抑,溫熱的淚水滴落在手背上,睜開眼,茫然的望著屋子,才始覺,那是多麼久遠的歲月,遠到以為自己開始忘卻了,遠到以為自己再也不會心痛了。
有時候,會恍然覺得自己沉睡在一個遙遠的夢境中不願醒來,又或者看見孩童時的記憶在眼前晃過。伸出手,才知一片幻影。年底在故里,恍然覺得時光匆匆,已經帶走了太多太多,望著鏡中母親的容顏,我有片刻呆愣,將母親的手握在手中瞧了瞧,心疼了起來,這手,不再似以往那樣白皙了……。依稀記得在外求學時,回到家裡,看著母親,總是忍不住讚歎:媽,我怎麼覺得你又變漂亮了!而母親總是會露出溫柔靦腆的笑,怪我胡說。在我記憶中,母親是美麗的,只是卻常哭,也常常離家出走。懂事,便是從那時候開始的吧。只是,再懂事,也會在生命裡去恨那麼一些人,討厭那麼一些人,比如父親,比如爺爺奶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