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21 # 小花說心理

    前提是看你有沒有足夠的錢,或者足夠有錢的爹,

    有這個前提假設,什麼順序都不重要!

    沒有的話,就穩妥一點,量力而行,

    因為平凡的人,人生一步錯,步步錯。

    犯錯的成本過高。

  • 22 # 梅影千雪

    先戀愛,領證結婚,再生子,這是正確的。

    現在社會上很普遍的現象,婚前同居,美名其曰,試婚,試婚的日子長短不知道,只是試婚後男女雙方就覺得合適了嗎?以後的日子就像試婚的這個階段亙古不變?所以覺得,試婚就是荒唐。

    現在對女子沒有古時候的三從四德,但是女孩必須要自尊自愛,偷吃禁果的後果是痛苦的,尤其是對女孩,戀愛是美好的,沉浸在愛河中的男女都會不自覺的有親暱行為,但是女孩要矜持,不能因為一時的情動讓自己後悔,如果男孩喜歡你,愛你,他會更尊重你,不會在婚前做你不願的事,所以,女孩更應該在婚前保護好自己。

    能在婚前保護好自己的女孩,不存在孩子的問題,只有不把婚前同居當回事的人才會發生這種情況,不要以為有了孩子就有了婚姻,婚姻和戀愛有關係,婚前有孩子只有更糟糕。

    我見過不止一件這樣的事,有的男方家鄉見女孩懷孕了,覺得不嫁他兒子還能咋著,彩禮不給,還帶有諷刺的語氣,明擺著就是看不起這個媳婦,有能耐你別嫁呀,這還是好的,有的家裡父母本來都不知道兒女戀愛,結果,連孩子都有了,一場家庭風暴免不了,有的嫁了也是匆匆忙忙的,有的父母不願意,結果,孩子就成了犧牲品。

    這些事不是危言聳聽,都是實實發生的事,勸解現在正在戀愛的女孩,戀愛就好好愛,好好享受戀愛中的美好,婚姻更要慎重,三思而行,婚後相互寬容,相互理解,相互溫暖,且行且珍惜。

  • 23 # 枯禪

    要回答這個問題很簡單,那我們就先打亂這個順序來重新排列一下,看會出現什麼樣的情況,順序打亂後會出現以下幾種情況:

    1、先 生孩子;再領證結婚,然後戀愛:這就像隨便拿了一件衣服穿在身上;合不合適一眼就能夠看得出來。不可能一認識就生孩子吧,這個對對方一點了解的基礎都沒有,很明顯是不符合常人思維的。

    但是也有個例出現,那就是一見鍾情XXX或者是酒後XXX;孤獨或者寂寞到極致,處於衝動的情況下,會發生這樣的情況。或者在小說裡出現,但這種情況不鼓勵。

    2、先 生孩子;再戀愛,後領證結婚:跟第1條同樣沒有了解對方就生孩子,這種也屬於是一見鍾情後XXX或者酒後XXX,然後找到了父親,然後與孩子父親產生的戀愛關係,然後領證結婚。這個也不屬於正常理解範疇。

    3、先領證結婚,生孩子,再戀愛:這種情況基本上屬於大齡男女,到了適婚年齡,但是仍然沒有結婚,經人介紹的情況下,覺得將就還可以,就把婚給結了,然後生了孩子再談戀愛。這種情況基本上就適應了一部分人了。

    4、先領證結婚,再戀愛,後生孩子:這種情況基本上也跟第3條差不多,但是這裡更合理的一點就是結婚以後有了一段時間的感情相處,自然而然的生了孩子。

    5、先戀愛,再生孩子,後結婚:這種情況就比較普遍了,現在很多生孩子以後結婚的很常見,還有就是,懷著孩子結婚也很正常,這叫奉子成婚。

    現在國家對孩子入戶口的要求沒有那麼嚴,因此先生孩子或者是先結婚,這個已經沒有固定的要求,尤其是出現第4種第5種情況的,現在非常多。

    但是最推薦的還是先戀愛,再結婚,後生孩子,因為這樣雙方之間都有一定的感情基礎,然後瞭解對方是否適合結婚的物件,結婚以後對雙方的家庭都有一個磨合的過程,這樣再生孩子是比較好的。

  • 24 # 牽著駱駝流浪的稻草人

    女生要懂:先戀愛、領結婚證、再生子,順序不能亂。這個觀點我是贊同的。

    我們要按照客觀規律辦事,否則就會受到客觀規律的懲罰,這是一個顛奔不破的真理。

    先戀愛、領結婚、再生子,這是眾人在生活實踐中總結出來的寶貴經驗。對年輕人的婚戀觀具有一定的指導意義。

    男女之間,機緣相見,或是經人介紹相見,由於相處的時間短暫,彼此之間只能說表面喜歡,或者是心存好感。對彼此的內心世界毫無瞭解。

    有的人善於偽裝,有的人善於隱藏。有點人口蜜腹劍,有的人道貌岸然。

    男女之間,要想對彼此瞭解更深刻,更全面,只有在以後多接觸,多觀察,多互動多交談,這就是所謂的“談戀愛”。戀愛階段是男女之間全面瞭解,加深認識,培養共同愛好,尋找共同語言的階段。

    男女之間只有平穩度過戀愛期,彼此之間有了靈魂上的默契,領結婚證才如水到渠成、瓜熟蒂落般的自然。

    領結婚證,是一件極其美好、幸福、莊嚴的事。在法律層面講,男女之間,只有領了結婚證,才算是真正的夫妻。

    男女之間只有真正成為夫妻,才有進一步生孩子的權利,孩子是夫妻相互聯絡的紐帶,是夫妻感情的潤滑劑,有了孩子,生活就會更加美滿、幸福。

    先戀愛,再結婚,然後再生子,這種順序是不能變的,否則就會出問題。

    不經過戀愛直接結婚,在以後的生活中,會因為隨著彼此瞭解加深,各自的缺點便會暴露無疑,如果雙方都不肯包容對方,感情上勢必產生隔閡,有可能致使婚姻走向破滅。

    戀愛後,不領結婚證,就生孩子,因為沒有“準生證”,從而是違法的。因為非法生育,以後可能會遇到很多麻煩的問題。

    跨過戀愛、領結婚證,直接選擇生孩子,更不可取,以上兩種情況的弊端它都有。這種情況受傷害最深的往往是女人和孩子。

    綜上所述,女生要懂得:先戀愛,再領結婚證,而後才能生孩子。這樣才會擁有美好的幸福生活!

  • 25 # 娟子juan

    我有兩個小學同學,小時候被稱為三劍客。現在老三過的特別好,跟高中同學談的戀愛,按部就班的訂婚,領證,生子。雖然結婚要彩禮的時候,婆家覺得自家有錢,她家窮一點,但架不住兒子喜歡,護妻心切,該給的一分沒少。婚後,又生下了兒子,她婆婆樂開了花。逢人便誇兒媳孝順。她自己努力又上進,有婆婆給看著孩子,自已安心拼事業,現在可以說是時尚辣媽一枚。試想,如果婚前她就懷了孕,婆家肯定會低看一眼,不但是彩禮的問題,婚後生活肯定在婆家也是低一頭。

    老大,當年在外地認識了現在的物件,不顧家人反對,懷著六個月的身孕嫁了,結婚時婆家窮,一分彩禮沒給。孃家一個人也沒來。她覺得沒事,自己是為了愛情。結果,婚後生下孩子,自己要在家照顧孩子,沒法上班,婆婆話裡話外拿話擠兌她:“天天吃她兒子的,喝她兒子的,光帶個孩子還嫌累”。她只能獨自落淚,自己選的路,怎麼著也得自己走。慶幸的是,嫁的人不錯,物件很疼她。回家能幫她帶帶孩子,而且把錢都交給她管。現在女兒也上幼兒園了,她也能離開家上個班,雖然錢不多,可不用在家聽婆婆的嘮叨了。

    如今都過的不錯,聚會也時常會說地當年的事情,但箇中辛苦只有自己知道。我們都很羨慕老三如今的生活。

    我們都曾經為了愛情奮不顧身過,可結婚後過的是兩家人的日子,柴米油鹽,一餐一飯,都要涉及到錢,涉及到老人。普通人想要有個溫馨幸福的家,還是老老實實的按順序來。畢竟得到老人祝福的婚姻才是幸福的。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患有痛風,長出了痛風石,嚴重的話會不會殘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