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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 # 麥兜葦偉

    結婚信用納入條例,在結婚登記一方是黑名單,民證局有權拒絕辦理結婚登記。還清所欠貸款後方可辦理結婚登記。

    2020年能在疫情還沒徹底結束前,出來辦離婚證的,我感覺你們夫妻有生死之仇,敢冒這麼大的風險出來辦離婚證,要有多大的仇恨呀!

    版主你不懂,離婚率越高,二婚市場就越大,二婚又能催生二婚二胎,新的人口增長點,政策變成獎勵二婚二胎,你想有多少二婚夫妻樂意生二胎呢?

    政策所有變動,往有利於二婚發展,又有多少男女奔向二婚呢?二婚市場已經大於頭婚市場了,又能催生稅收,二婚彩禮,酒席,喜糖,婚慶服務。

  • 22 # 女俠亂燉

    婚姻中,夫妻沒有了感情,就別在一起,別隨便生孩子。

    小月結婚後,生完孩子3個月,老公阿武就不回家了。

    小月喜歡阿武,明知道阿武愛的人是自己的閨蜜曉青,卻在兩個人沒有挑明的時候,在阿武喝醉酒時主動發生了性關係。

    酒醒後的阿武非常痛苦,避開不見小月,也沒有臉面見曉青。

    小月意外懷孕了,她覺得這是個唯一能得到阿武的機會。就將自己懷了阿武孩子的事情,告訴了曉青,也告訴了阿武。

    曉青黯然神傷,仍然勸說阿武作為男人,要對做過的事情負責任,要娶小月,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庭。

    然而孩子出生第三個月,小武就告訴小月,結婚只是為了給孩子上戶口,讓孩子光明正大出生,他永遠都不會原諒小月設計將自己灌醉懷孕,也不可能愛上小月。

    小月自作自受,不做評價。

    無論是夫妻關係糟糕,還是夫妻離婚,受傷害最嚴重的就是孩子。

    所以我贊成婚姻中夫妻沒有了感情,別在一起,別隨便生孩子,更不能將孩子作為婚姻救命稻草,這對孩子不公平。

  • 23 # 雲強123

    這說法我覺得未免有些極端了。

    不是所有的感情都不能夠重頭再來,何為夫妻?就是柴米油鹽醬醋茶,生活的點點滴滴,瑣碎的事情,兩個人在一起也難免會出現厭倦,但這不是沒有感情,感情是可以培養的。我相信結婚之前,都是相親相愛的。在婚姻的道路上,兩個人出現了問題,應該想辦法極力的去維護婚姻,讓婚姻受到的傷害降到最低。不要動不動就和離婚扯上關係,離婚不是兒戲,不要說的那麼隨意。除非這段婚姻已經無藥可救,離婚是最不願意看到的結果吧。

    至於孩子,如果明知道婚姻無法繼續,確實就不要隨便要孩子了,離婚了傷害最大的就是孩子,孩子需要一個完整的家。那些已經有了孩子的婚姻,為了孩子,夫妻之間多點包容,多點理解,好好的去經營這段感情。夫妻之間,吵架、矛盾很常見,但是無論如何不要動不動就把離婚掛在嘴上。可能你是當時生氣時的口舌之快,但這句話太傷彼此的感情,說的多了,也就真的離了。

  • 24 # 小圓滿2020

    關於“婚姻中,夫妻沒有了感情,就別在一起,別隨便生孩子”這個問題,既然已經結婚在一起,雙方要為彼此努力一把,共同的培養下感情。如果說努力過還是不能改變現狀,再來考慮其他。但認為如果是結婚了,還是別輕易放棄婚姻。

    結婚後,總是有那麼多雞毛蒜皮的小事惹得生活本被柴米油鹽磨損得沒有激情的夫妻更加沒有感情,但是已經在一起了,想想當初在一起的美好,是什麼讓兩個人變成這樣。如果說想分開想不生孩子還是得就實際情況分析。

    沒有感情的結合在一起,那麼婚後很多也是沒有培養起感情。

    這時候如果沒有孩子,還是可以選擇在堅持努力後沒有改變的情況下選擇分開,並且因為還沒有孩子,那麼暫時就先不要生了,因為沒有感情生出來的孩子,對誰都是不公平,是傷害了所有人。

    如果有孩子,當初選擇在一起必定是想好的有感情基礎的,那麼請為孩子再多努力磨合一把,畢竟有個完整的家才是對孩子最好的。生活終究是會迴歸平淡,感情是細水長流久處不厭,如果說沒有感情了,那麼也不要輕易分開,但是不要隨便生孩子,因為有了孩子並不能綁住彼此,重要的是兩顆心。

  • 25 # 三月雜貨鋪

    夫妻一點感情都沒有的話,還是別隨便生孩子吧,這對孩子來說可能是一種傷害。

    見過了很多,夫妻沒有感情最後離婚。最後孩子性格有問題的,也見過最後孩子恐婚的。

    舅舅舅媽沒有感情,經常會吵架,每次過年去他家的時候他們總是會因為各種雞毛蒜皮的小事吵架的。這麼多年,兩人一直湊合著過。

    表姐今年已經29歲了,卻還是沒有找男朋友,去年認識一個追她的男生。月薪兩萬多,有房,條件還算不錯。可是她還是覺得沒有安全感,覺得結婚後會各種問題,最後跟這個男生不了了之。她之所以覺得婚姻會讓她沒有安全感,不過是因為舅舅舅媽失敗的婚姻,隔三差五的吵架,讓她對婚姻產生了陰影,所以不願意去接觸對方、瞭解對方。

    之前工作的時候認識了一個同事,他跟我說他跟他女朋友的事情。從大學開始談朋友當時他18歲,一直到後來28歲,整整十年的時間。他們已經見了家長,還一起經歷了很多事情,中途女生媽媽去世後,女方爸爸跟他說過段時間把婚姻辦了吧,已經談了這麼久了。可是他一直拖著,直到他28歲那年。他女朋友跟她說要回湖北(他是哈爾濱的,他女朋友湖北的,女朋友為了他去了哈爾濱),當時他瞬間覺得情況不對了,跟跟她一起來到湖北,可是沒過多久還是分了。她女朋友說等不到他結婚了,愛情已經變成了親情。他跟她女朋友說結婚都沒能挽回。

    一個女生等了他整整十年,可是他就是不願意結婚,最後人走茶涼,關鍵他們是相愛的那種。當時我其實挺不理解他的做法的,後來他跟我說他爸媽離婚了,他爸去了北京,他爸媽都重組家庭了,他一直跟著他奶奶,他其實特別恐婚。那時候我才明白,爸媽沒有感情甚至是離婚對孩子一輩子的影響是有多大。爸媽離婚帶來的不安全感,讓他對婚姻恐懼,最後導致他失去了最愛的女孩,可能會後悔一輩子。

    孩子本該是愛情的結晶,如果沒有愛情或者是完全不可能培養感情,那還是暫時先別要孩子吧。既然選擇生孩子,就應該對他的負責,別讓他一生在無愛的環境中度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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