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文史專家王鐸

    《紅樓夢》就是一部小說,不要把它看的像聖經一樣,它不那麼崇高,也不會擁有現代哲學的理念。要用平常心去讀《紅樓夢》,當閒書就行,不要用它來解決歷史和社會問題。

  • 2 # 究四荒

    古代認為近親結婚的“好處”,好像“親上加親”。

    古代人更看重門第,門當戶對,而多數大家族都是交錯結婚的。

    科學證明近親結婚危害很大,古人也有很多例子可以證明。比如嬰兒死亡率高,很有可能便是近親結婚造成的惡果。清朝後期的三個皇帝,同治帝、光緒帝、宣統帝,都沒有生育自己的孩子,原因之一便是清朝皇帝長期近親結婚造成的惡果。

  • 3 # 東方天俊

    在古代沒有哲學研究理論事物的祥細經歷,沒有執行禁止近親結緡相親,在人類生存生活中沒有意識到文明近化題詞,只是寫出單方面的心理動態與愛情生活紅樓夢,使人們從單方面認可的閒書一說。

  • 4 # 無心隨墨

    《紅樓夢》的這種觀念在古代是很普遍的。古代在先秦時代就開始講究相同的姓不婚,非同樣姓可以結婚,這個對中國幾千年的婚姻史影響巨大。

    如果說原因,這除了和倫理觀念的發展有關之外,察其根源,也有可能是在歷史的教訓中總結出來的經驗,因為在那個時代的相同的姓之間,基本上都是有著同一個祖先,是同一種血緣,可能那時候的中國人的祖先,就已經意識到了近親結婚的危害。在人類的歷史發展總結教訓所以相同的姓不婚。

    而非同的姓之間,由於不是共同祖先,所以中國人不僅不反對,反而極力促成,認為這是“親上加親”。古代還可以看到一種現象,新娘子稱呼公公婆婆為“舅姑”,就是這種情況的反映。陸游和唐婉就是這種關係,這種情況在古代也很常見。當然依照現在的觀念,這依然是近親結婚,不值得提倡,但對古人來說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

    在《紅樓夢》裡的古代家長們自然也無法擺脫古代人的觀念,所以他們不僅不會反對,而且秉持著“門當戶對”“親上加親”的想法還會極力促成。

  • 5 # 易梵八字

    古代社會有句話叫“姑作婆,最貼心。姨作婆,親上親”。所以很多人家都願意把女兒嫁到親戚家,女兒不被婆婆虐待,還可以常來孃家。再說親戚家的孩子都是從小看大的,比較可靠,而媒人的嘴未必可信。不管是中國還是外國,近親結婚都有悠久的歷史。中華兒女的先祖伏羲與女媧,就是一對親兄妹。伏羲是女媧的親哥哥。而且,在傳說中,他們也知道兄妹聯姻是亂倫行為,但結果是兄妹聯姻是上天的意志。在母系氏族社會,只知有母,不知其父,實行的是雜婚制,亂倫關係比比皆是。這是婚戀關係落後的產物。到了《紅樓夢》封建時代,一個目的是保持血統,再者就是保證家族之間財富不外流,維護家族的利益吧。

  • 6 # 中醫生命科學

    我們都知道 在我國是不允許近親結婚的 因為近親結婚生下的孩子往往都會有智力問題。但是據史料記載 古代的人為了親上加親,近親結婚的比較多。可是為什麼卻很少有記載生出有缺陷的孩子呢?首先我們要了解一點 近親結婚只是增加了病變 畸形的可能性 並不是肯定就會發生病變或者畸形。

    而古代的近親結婚 大多發生在表親之間 也就是姑表親和姨表親

    這樣生出的孩子 出現缺陷的機率也就不大了

    而且當時的社會 醫療條件很差 有問題的孩子是很難存活下來的

    其次 古代的人們都很迷信 就算生出有問題的孩子 他們也並不認為這是因為近親結婚的後果

    而只會認為是自己做了什麼錯事 造了什麼孽 因此才會受到老天的懲罰

    最後 在古代多半是有權有勢的人才會記錄歷史 而這些人為了保護家族的利益

    一些不堪的歷史都不會被記錄下來 所以即便是生下有缺陷的孩子 也不會被記錄在案

    而近親結婚在一定程度上會增加優點或者缺點的繼承率

    換言之 近親結婚的產物要麼聰明死 要麼笨死 要麼早死 並不是所有的都是畸形病種

    但如果一旦出現了這樣的事情 那麼受罪的就是自己和孩子

    所以為了防止近親結婚 我國自1950年頒佈《婚姻法》起

    就明確規定了 近親之間禁止通婚 而這裡所謂的近親 就是三代以內的有著共同祖先的男女!

  • 7 # 簫聲無痕

    賈史王薛四大族,榮華富貴願難沽。

    婚約指腹親親好,姻制連襟戶戶朱。

    相護官官心既照,共生羽羽意何孤。

    時人自戀其中味,古往今來未見足。

  • 8 # 斗府暗主

    古代上層貴族為了維繫貴族階層之間特權的自然流轉而不被顛覆,往往會進行貴族間的政治聯姻。而貴族間本身即存在多代甚至幾世人之間的聯姻狀態。這種現象在古代近親遺傳學上,又有低制病的機率,所以往往世家大族會在兩者之間選擇妥協。不會出現直系血親之間的聯姻。

  • 9 # 小說紅樓

    《紅樓夢》是曹公以一個客觀的視角去看到身邊的人事物,他想要做到是不帶任何褒貶的記錄下所有的事情讓後人可以瞭解那個時代的真實情況,並且想讓各抒己見他不想因為自己左右了的大家的想法。

    所以不得不指出的是在《紅樓夢》中並沒有宣揚近親結婚的這件事,它只是客觀的描述除了這中情況。在古代對於近親結婚沒有嚴令的禁止這其中大致有三個方面的因素。

    第一,近親結婚一般都是家族聯姻,為了鞏固勢力的必行之舉

    在古代近親結婚一般都是幾個大家族之間的聯姻,這樣的婚姻除了考慮到兩家的各方面都般配,其實更多的還是在考慮如何鞏固家族的勢力,聯姻是他們給與彼此的定心丸和保障,所以對於他們而言近親聯姻是必行之舉。

    對於近親結婚來說,是家族的需要,也是新婚的兩個沒有辦法抉擇的事情。古代的婚姻講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所以不管男子還是女子除了聽從家族的安排之外別無他法。可是在《紅樓夢》中卻能看到另一種新鮮的樣子,大家敢於去追求自由戀愛,敢對封建婚姻制度說不。

    如果一樁婚姻是為了鞏固家族勢力的話,那麼它的形式往往都不重要,比如四大家族之間的聯姻,賈母是史家的小姐,王夫人是賈政的妻子卻是王家的女兒,薛姨媽也是王家的女兒嫁到薛家,四大家族還好並不算近親,但是他們之間的兒女此後的聯姻就是近親的開始。不過這也是古代維繫權利通常都會採取的一種方式。

    第二,因為資訊閉塞,並不知道近親結婚的危害

    古代對於近親結婚並不反對,很重要的一個原因還在於古代的資訊閉塞,他們並不知道近親結婚會帶來的種種危害,比如生出不健康的小孩等。

    在古代醫療條件不發達,女子生孩子就像鬼門關走了一趟,不僅生產的孕婦有危險,而且小孩子生下來也不一定能夠養活,所以那些自帶疾病的孩子很可能早早就去世了,那麼大家並不會發現近親結婚會生出不健康的孩子。

    其次就是因為當時的資訊比較閉塞,即便一個地區能夠有這樣的意識,但是並不會對其他地方帶來很大的影響,因為不知道所以才會不反對這樣的做法吧!但是到了現代就一定不支援,近親結婚父母之間好的基因會增加,但是壞的基因也會累計。一個家族的遺產病在父母這一代沒有表現出來,但是到了下一代出現隱形的疾病的基因就會大大累計,所以近親結婚被禁止。

    第三,看到兩個孩子從小一起長大的感情,會考慮他們的婚事

    除卻外在的原因,會考慮近親結婚的最重要的理由就是考慮到兩個孩子的感情。他們兩個人是從小青梅竹馬的長大,如果他們的感情還很好那麼兩家的長輩就會考慮讓他們結婚,因為感情都是看的出來的,如果他們之間感情不好,那麼他們的婚事會被再考慮。

    正如賈璉和王熙鳳之間的婚姻,也如陸游和唐婉的婚姻,還包括寶玉和黛玉之間的感情,他們都是近親,可是考慮到孩子們之間的感情才會考慮到讓他們成婚,只是寶玉和黛玉之間還沒等到家長們的許可一切就不復存在了。

    古代對於女孩子有很多的束縛,大門不出二門不邁,她們能夠接觸到的男子少之又少,除了自己的親戚其他人基本上不可能,所以與其嫁給一個新婚才認識的人不如嫁給知根知底的人,所以這恐怕也是考慮近親結婚的一個原因了。

  • 10 # 曹宗國

    賈寶王和林黛玉是姑舅表親,和薛寶釵是姨母表親,都是有比較近的血親關係的,現在的人很少通婚。但在古代,這種近親關係通婚是很普遍的,由於受科學認識的侷限,沒有受到禁止。

  • 11 # 瀛山石

    在古代,非同姓就可結婚,這是很普遍的,並大力倡導“親上加親”。並且,不單是古代,在新中國的《婚姻法》未頒佈之前,姑表婚和姨表婚,在有些地方,還很流行。我已進天命之年,排行老四,我父親和我母親就是姑表婚,我爺爺和我外婆是親姊妹,我家七姊妹,身體都很健康。我大舅和我大舅娘也是姑表婚,有五個兒女,身體也很健康。這些都是受“親上加親”觀念的影響,婆媳之間本來就是親戚,從小走動,有親情基礎,不易發生矛盾,家庭較為和詣。近代醫學發達以後,研究發現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婚姻,所生子女有發生遺傳疾病的較高風險,這才在《婚姻法》中明文禁止了這種婚姻。所以,要看時代的發展,曹雪芹寫《紅樓夢》的年代,根本沒有對這個科學知識的認知。

  • 12 # 吳話不聊

    不是說《紅樓夢》作者要宣揚近親結婚,而是古人更加愚味無知不懂生物遺傳科學。《紅樓夢》裡的近親結婚不過是姨表、姑表之間的親情結婚,去翻閱一下史書,秦漢以前堂兄妹之間的近親繁殖現象更為嚴重,尤其是古代為了維護皇權利益親上加親的現象非常普遍。

  • 13 # 長春翟國軍

    在古代對於近親結婚沒有嚴令的禁止,這其中大致有三個方面的因素。

    第一,在古代近親結婚一般都是幾個大家族之間的聯姻,這樣的婚姻除了考慮到兩家的各方面都般配,其實更多的還是在考慮如何鞏固家族的勢力,聯姻是他們給予彼此的定心丸和保障,所以對於他們而言近親聯姻是必行之舉。

    對於近親結婚來說,是家族的需要,也是新婚的兩個沒有辦法抉擇的事情。古代的婚姻講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所以不管男子還是女子除了聽從家族的安排之外別無他法。可是在《紅樓夢》中卻能看到另一種新鮮的樣子,大家敢於去追求自由戀愛,敢對封建婚姻制度說不。

    如果一樁婚姻是為了鞏固家族勢力的話,那麼它的形式往往都不重要,比如四大家族之間的聯姻,賈母是史家的小姐,王夫人是賈政的妻子卻是王家的女兒,薛姨媽也是王家的女兒嫁到薛家,四大家族還好並不算近親,但是他們之間的兒女此後的聯姻就是近親的開始。不過這也是古代維繫權力通常都會採取的一種方式。

    第二,古代對於近親結婚並不反對,很重要的一個原因還在於古代的資訊閉塞,他們並不知道近親結婚會帶來的種種危害,比如生出不健康的小孩等。在古代醫療條件不發達,女子生孩子就像鬼門關走了一趟,不僅生產的孕婦有危險,而且小孩子生下來也不一定能夠養活,所以那些自帶疾病的孩子很可能早早就去世了,那麼大家並不會發現近親結婚會生出不健康的孩子。

    其次就是因為當時的資訊比較閉塞,即便一個地區能夠有這樣的意識,但是並不會對其他地方帶來很大的影響,因為不知道所以才會不反對這樣的做法吧!但是到了現代就一定不支援,近親結婚父母之間好的基因會增加,但是壞的基因也會累計。一個家族的遺產病在父母這一代沒有表現出來,但是到了下一代出現隱形的疾病的基因就會大大累計,所以近親結婚被禁止。

    第三,除卻外在的原因,會考慮近親結婚的最重要的理由就是考慮到兩個孩子的感情。他們兩個人是從小青梅竹馬的長大,如果他們的感情還很好那麼兩家的長輩就會考慮讓他們結婚,因為感情都是看得出來的,如果他們之間感情不好,那麼他們的婚事會被再考慮。正如賈璉和王熙鳳之間的婚姻,也如陸游和唐婉的婚姻,還包括寶玉和黛玉之間的感情,他們都是近親。

  • 14 # 方園之聲

    近親結婚是古代以來統治階級為了鞏固其統治地位 ,拉幫結派,擴大自我勢力的統治手段。這種聯姻制度從統治集團圈也瀰漫到民間的姻緣。“門當戶對”和包辦婚姻都把婚姻大事作為利益交換和鞏固地位的方式。

    在宗族制度下,男尊女卑,女性在自己的家族是沒有地位的,女人遲早是人家的那麼表兄弟姐妹就不是一個家族的。既然不是同性又不是一個家族,通婚是理所當然的。這樣親上加親的婚姻也就合乎那個社會的法理了。所以,自古以來這種荒唐的近親結婚不僅沒有被制止,反而被皇家推崇。

  • 15 # 誰和蒲公英有約定

    《紅樓夢》中的近親結婚,應該指的是寶玉和黛玉、寶釵的關係了,這在古代是不被禁止的。

    在我國古代,只要不是同姓就可以結婚,但古人這麼做,考慮的並不是優生優育的問題,而是倫理道德問題。

    古代相同姓氏的人,是可以追溯到同一個祖先的,那麼同姓之間就被認為是一家人了,所以他們之間的通婚,就有可能亂了輩分,這可是違背倫理道德的行為,所以在古代是要被禁止的。

    至於優生優育的目的,這是在孟德爾關於遺傳學的“自由組合定律”確立之後,發現了人類的遺傳疾病才被認識到的。這可是十九世紀的事情了,古人是不會懂這些知識的。

    要不然,西班牙的哈布斯堡家族也就不會因為近親結婚,導致了後代產生致命的遺傳疾病而滅亡了,甚至於研究生物學的達爾文也不懂這些知識,他就是娶了自己舅舅家的表姐,結果達爾文一共生了十個孩子,除去夭折的三個以外,剩下的孩子都有些神經方面的問題。

    即使是古人提倡近親結婚,根據兩人之間的親戚關係不同,也是有不同的講究的。

    如果兩人是堂兄弟姐妹的話,那肯定是不行的了,因為他們同姓。

    再遠一些的關係,就是表親了,這其中的講究就比較多了。其中最親近的,當屬姑舅親了,俗話說,“姑舅親,輩輩親。”所以,這種關係的近親結婚,就是最為古人所推崇的了。再往細裡說,這裡面還存在著兩種情況:

    一種是男孩子娶姑姑家的表姐妹。這在古代有一種稱呼,叫做“骨肉還家”或者是“血親還家”,也就是小說中寶玉和黛玉的情況了,這不但是古人最常見的婚姻方式,而且還一直流傳到了近代。

    另一種是男孩子娶舅舅家的表姐妹。這種情況就要比上面說的那種少一些了,民間俗稱是“娘倆嫁爺倆”。

    比姑舅親再稍遠一些的,就是兩姨親了,比如寶玉和寶釵的關係。

    在古代人看來,近親結婚是有好處的,但也是無奈之舉。

    大家族透過近親結婚,可以鞏固自己的家族勢力,形成“一榮俱榮”的局面,《紅樓夢》裡的賈史王薛四大家族,就是因為互為親戚而變得關係緊密的。

    孩子們的脾氣性格雙方家長早就都知道了,比較放心。要不然像薛蟠似的,娶了個不太熟悉的“攪家太歲”回來,麻煩可就大了。

    古人們的社交活動很少,尤其是那些長在深閨的小姐們,她們所能夠見到的男性,基本上都是親戚。黛玉因為父母都不在了,才能住到賈府,認識了她的表哥寶玉,湘雲和寶釵也是一樣的情況,畢竟那個時候的女孩子,除了走親戚,是沒有別的機會見到外人的。

  • 16 # 歸流

    中國只是近親。看看西方國家,希特勒的父親娶了自己姐姐的女兒,生下了希特勒。後來希特勒又喜歡上了自己的侄女,對侄女的生活私加干涉,致使其自殺。

  • 17 # 小白鶴仙

    在古代近親結婚是允許的,在古代封建制度講究門當戶對,親上加親。富貴有錢有權的人認為自己是貴族血統,如果你娶啦貧民是很不光彩的,你嫁過去也會受家人歧視!比如明朝萬曆皇帝朱翊鈞在青春旺盛時候臨幸他母后身邊一位宮女,並懷孕生下啦長子朱常洛,也就是後來的皇帝,萬曆皇帝認為宮女身份卑微就不想立長子太子,更不想讓太子做皇帝!這就說明古代講究出身尊貴門當戶對的,所以他們都在親戚貴族裡選!還有滿清皇帝皇太極娶蒙古族哲哲為皇后,後來又娶婚後兩個親侄女為妃子,在古代都允許不算亂倫,他們這樣做就是要繼承貴族血脈鞏固自己政權,他們選擇婚姻受到當時封建思想,所以選擇受限,只能貴族親戚聯姻,現在社會不講貧富了,對生育有進步認識!基因相同生孩子不健康,婚姻法也銘文規定禁止近親結婚了!這就是社會的進步!

  • 18 # 懷舊臉大喵

    近親結婚是現代科學的新觀點,我們不能用現代科學新發現去苛求作者。顯微鏡問世後,荷蘭學者發現,遠親結婚比近期結婚,產生基因重組變異的機會多很多,更有利於人類的進化,這既符合人類倫理,也符合生命進化。近親結婚會造成後代的基因缺陷暴露,畸形。

    《紅樓夢》誕生在清乾隆年間,是三百多年前的事了,不能以今天的法律、法規來衡量當時社會的婚姻現狀。

    《紅樓夢》裡,賈寶玉和林黛玉,薛寶釵都是近親。一個是姑表兄,一個是姨表弟。過去的近親不通婚,一般指三代以內的直系血親。如:同父、同母或異母的兄妹、堂兄妹等,並不包括姑表兄妹,姨表兄妹。有的地方還把姑表、姨表聯姻稱為親上加親的好姻緣,所謂:姑婊親,輩輩親,打斷骨頭連著筋。表兄弟姐妹彼此之間通婚導致的遺傳病機率上升在當時的環境下並不明顯,因此未引起古人重視。而且在古代根本就沒有近親結婚會生弱智這種說法。從而在心理之上不會產生任何恐懼之情,怎麼會擔心近親結婚呢?

    當然如果古人知道近親結婚會生弱智的話,肯定會改變自己的這種想法的。這就說明在以前近親結婚是普遍存在的,所以片面的解釋了為什麼後代存活的機率不高的情況。

    而且古代稍微有點身份地位的人家,女眷都是不能輕易見外人的。賈府這樣級別的人家不說,哪怕襲人家的姐妹們過年在家,遇見寶玉忽然闖進屋來,第一反應也是躲,實在沒地方躲了才羞答答地讓寶玉看了去。

    不僅《紅樓夢》如此,在那樣的社會,如果青年男女及其家長多少還存了"先了解一下再結婚"的念頭,那表兄弟姐妹幾乎就是唯一的選擇。不但小輩的互相之間看得對眼,雙方親家也是一家人,互相顧及面子,女兒嫁過去受公婆虐待的機率不能說完全沒有,但必然也會小很多。

    所以說,表親婚姻在那個年代是一種優勢很明顯,劣勢不明顯的做法,也因此一度相當普遍。

  • 19 # 野生大學士

    古代人是不禁止近親結婚的。因為古代人其實沒有近親結婚一說,只有是否亂倫的說法。

    古人講究的是親上加親,那時的人們是不懂得基因、遺傳之類的。所瞭解的只是原始社會傳下來的簡單倫理關係,即直系血親之間和親兄妹之間不能發生性關係,否則是為亂倫。直接結果也是原始人類很容易察覺到的後代畸形弱智等問題。

    表親等三代以內旁系結婚,後代不健康的比例微乎其微,古人是直接發現不了的,科學也沒發展到那一步。我國禁止,一方面是中國人倫理觀比較重,另一方面也是當年的科學研究比較保守謹慎。國外很多是不禁止表親結婚的。

    古人親上加親是一種樸素的愛情觀,《紅樓夢》的情節,也是這種樸素愛情觀的體現,並非鼓勵近親結婚!

  • 20 # 四川達州人

    這並非是《紅樓夢》在宣揚近親婚。

    其實中國人很早就知道,親緣關係越遠就越能生育優良後代,譬如:賢王聘後遠方。

    然而,婚姻是特殊的,並非兩個人而是兩個家族的重大問題,所以:

    1、限制於自然條件

    過去人一般就在本縣活動,出縣就需要路引也沒有那莫多時間。

    同時,婚姻講究媒妁之言,男女之間根本無法見到對方,女子是美是醜,麻子瘸子全靠媒人介紹。

    這就很難找到合適的家庭聯姻。

    2、婚姻圈子的形成

    之所以要求門當戶對,因為一怕低等家族借婚姻晉升階層,分薄自家利益。二怕更強大的家族壓迫自己,接近的階層就互相抱團取暖。所以,婚姻是各階層自劃小圈子。

    3、近親婚的原因

    顯然,親戚之間知道跟底。互相之間也是階層接近的。

    所以,姑表婚、兩姨婚大行其道,迅速成為各階層都接受的親上親模式。

    4、禁止條款的失效

    朱元璋《大明令》規定禁止中表婚,否則以通姦論。但因為前面說的原因,這條法律沒有可操作性,官方只能預設中表婚。

    清代繼承這條法律,但統治者自身都在大行近親婚,對下層百姓自然無法約束。

    1950年,新中國第一部《婚姻法》規定禁止同宗5代內的結婚,但中表婚除外。1980年《婚姻法》才明確禁止中表婚。

    結語:

    並非是紅樓夢宣揚近親婚,而確是因為各種條件造成中國曆代上中表婚氾濫(外國也是一樣,比如堂兄弟姐妹婚)。至於蠻族那就更多了,不再贅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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