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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易雲音樂最近好訊息不斷,繼上個月與騰訊握手言和,3月初與華研國際達成戰略合作後,網易雲音樂今日宣佈與阿里音樂達成了版權互授合作,獲得了滾石、S.M、BMG三家優質音樂版權。與此同時,網易雲音樂也將向阿里音樂轉授天娛、愛貝克思(avex)、豐華、華研國際等四家優質音樂版權。 這意味著蝦米音樂的使用者可以聽到張惠妹、張雨生、華晨宇、張傑、濱崎步等藝人的作品,而曹格、八三夭、孫盛希、劉若英、周華健、李宗盛、任賢齊、Super Junior、少女時代、EXO等多位主流歌手的歌曲也已經重新在網易雲音樂上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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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寡語2018

    1、首先是政策干預的結果。去年10月,國家版權局約談境內外音樂公司及國內幾大網路音樂服務商,要求對網路音樂作品全面授權、避免獨家授權。在今年10月接受《人民日報》的採訪時,國家版權局版權管理司副司長段玉萍就曾提到:“網路音樂服務商搶奪獨家版權、哄抬授權價格,這不利於音樂作品的廣泛傳播,不利於廣大網民和聽眾對音樂的使用,不利於本土音樂的創新創造,也不利於網路音樂產業的健康發展。”2、目前音樂版權最多的是財大氣粗的騰訊音樂。使用者體驗較好的網易雲音樂一直受制於曲庫資源不穩定。版權互授後,網易雲音樂的一大隱患就此解除。

    4、目前表面上,大家的音樂庫都相同了,差異性較少了。那麼各家如何開展差異化競爭呢?

    5、既然大家的音樂庫都相同了,你會解除安裝哪家的產品APP呢?哈哈

  • 2 # 首席科技官

    往好的方向說,幾大平臺版權互授是一項使用者福音,至少使用者不會因為版權問題頻繁跳轉平臺。在這樣趨於穩定的互動過程中,平臺方沉澱下來的使用者資料也會更有價值和指向性,有利於平臺自我最佳化和商業價值兌現。如果版權互授的規模繼續擴大,那麼音樂平臺未來的發展方向不再是單純的版權為王,而是要建立在平臺運營規則、個性化、互動性等多維度發展的基礎上。在這方面,網易雲音樂其實是走在了前面一點。

    需要注意的是,今年二月初網易與騰訊進行了一次版權互授,彼時的互授其實是在國家版權局的積極調動下才得以實現的。本次阿里與網易方面合作的背景是否也有監管因素不得而知,不過有一點可以明確:音樂巨頭之間面和心不和背後必然會導致競爭向其他方面傳導。

    如果是這樣,音樂領域是不是會出現聽歌得紅包之類的補貼大戰呢?這其實是個很大的未知數。另外,版權互授到底建立在怎樣的規則上,相關新聞稿沒有透露。如果在這兩次的版權互授過程中有人吃虧有人佔便宜,那麼未來誰還會去當冤大頭主動採買獨家版權呢?這又是一個問題。

  • 3 # 鋅財經

    使用者體驗的競爭

    隨意翻了兩個APP的首頁,你會發現在蝦米的首頁上第一欄是“迴歸音樂本身”,點進去會發現是同一個年代的音樂,很有特色,讓人透過音樂彷彿把當年的經歷拉回到了昨天,感覺很不錯,這應該就是使用者體驗吧。

    而網易雲的app 除了歌單以外,會看到很多原創和獨立音樂人的獨家首發專輯。還設定私人FM等這樣的個性化小通道。歌單比較隨意,感覺更加年輕化,00後的風格。不同的頁面設定,不同的風格,不同的使用者體驗會吸納不同的使用者。這就是巨頭音樂平臺下一個競爭領域。

    音樂平臺的曲線救國

    個人認為之前版權的競爭,是一個惡性競爭,既影響使用者的體驗,也影響好音樂的創作。為什麼這麼說呢?首先,版權的競爭帶來更多商業的不公平,幾家公司爭版權只會提升音樂作品的商業價值,不會透過這種方式促進好音樂的誕生。同時也增加阿里音樂和網易音樂的收購成本。

    阿里和網易兩家網際網路大公司再次回到自己熟悉的、擅長的領域,即玩網際網路、大資料的模式,想想應該再合適不過了。

  • 4 # 三易生活

    去年秋天,騰訊阿里這兩位突然牽手,宣佈雙方在音樂方面達成版權轉授權合作。這兩位大佬一個手握全球三大唱片公司資源,一個曲庫數量在百萬級以上,這兩方合作之後資源一統合,就能解決大多數網友煩惱的“聽一首歌換一個平臺”問題,這本來是件好事,但是當時網友卻突然慌亂地高呼“救救網易”,甚至有人開始分析,這次合作意味著針對網易雲音樂的版權包圍圈已經形成。

    當時小編周圍喜歡用網易雲音樂的朋友也是一個個心有慼慼焉,擔心說不定哪天網易雲音樂就涼了。但是事件發展並沒有如網友所想的那樣悲觀,從今年開始,騰訊音樂、華研國際、甚至今天阿里音樂都先後與網易雲音樂開始了合作,而那些灰掉的歌單,也一個一個被重新點亮。

    【騰訊之後是阿里,網易雲音樂大翻身】

    今天一早,網易雲音樂的使用者就獲得一個意外的驚喜——阿里音樂與網易雲音樂共同對外宣佈達成音樂版權相互轉授權的合作,也就是說未來網易雲音樂將獲得阿里音樂旗下的滾石、S.M.、BMG等優質音樂版權。相關訊息一經宣佈,立刻引來網友的連聲叫好,網友們對相互授權十分支援,畢竟這樣就不用為了聽歌在平臺之間切換來切換去了,而且會員也只用買一家就夠了。

    不過小編也注意到,有不少不明真相的圍觀群眾表示,這波QQ音樂豈不是血虧?其實早在2月11日,騰訊音樂與網易雲音樂這兩位曾經就音樂版權引發過訴訟的老對手,就已經在網路音樂版權合作事宜上達成了一致,而且還商定進行音樂版權長期合作。不過對於年前騰訊音樂和網易雲音樂合作的訊息,網友大部分的評論是“終於可以解除安裝QQ音樂了”,從網友態度來看,好像QQ音樂不管怎樣,都是血虧(笑)。

    另外,在3月1日網易雲音樂還宣佈和華研國際達成戰略合作,包括田馥甄、S.H.E、林宥嘉、炎亞綸、陳嘉樺、任家萱等等,目前他們的歌曲在網易雲音樂也被重新點亮。就目前的情況看,網易雲音樂並沒有如當初網友悲觀的設想那樣,在騰訊音樂和阿里音樂的“圍剿”中消亡,反而拿到多家版權方的合作,完美演繹了一場精彩的“鹹魚翻身”。

    【翻身翻成白肚皮,多米音樂黯然退場】

    成立於2009年的多米音樂,既不屬於阿里騰訊兩位大佬麾下,也沒有走情懷文藝風,卻曾經作為“音樂第一股”備受業內外關注,更曾拿到包括華誼兄弟、A8音樂、光線傳媒等機構的多輪融資,在最鼎盛的2014年曾達到2000萬月活和470萬日活。但是在遭遇“最嚴版權令”的衝擊後,近幾年多米音樂的業績連年虧損,使用者也在不斷流失。最終,2018年2月14日,多米音樂申請終止新三板掛牌。

    【同樣的難題,兩者迎來截然不同的結局】

    所謂瘦死的駱駝比馬大,網易雲音樂畢竟網易雲音樂背靠網易公司,而網易2月8日公佈的2017年第四季度財報顯示,網易第四季度淨收入為146.08億元(22.45億美元),同比增加20.7%,淨利潤更是達到了12.86億元(1.98億美元)。可以說,只要丁磊願意,網易雲音樂在版權的購買上就不會差錢。事實也證明,網易雲音樂確實有魄力能花1.5億購買華研國際不到2000首曲目。

    有錢之後再是人脈。網易目前的業務涉及入口網站、線上遊戲、郵箱、教育、電子商務等多方面,而網易雲音樂既然背靠網易,自然更容易獲得網易資源的傾斜。事實上,在去年9月阿里和騰訊剛剛就音樂版權領域達成合作,後腳就被相關部門約談,要求“不得哄抬價格、惡性競價,避免採購獨家版權”,當時網上就有不少“陰謀論”的分析,但大都只是停留在假設,大家隨便想想就好,千萬不要當真。

    【網易雲音樂真正的救命恩人:你、我、他】

    然而拋開這些不談,如果阿里音樂和騰訊音樂真的鐵了心要剷除網易雲音樂這個勁敵,恐怕丁磊也只能是心有餘而力不足。事實上,真正挽救網易雲音樂的,不是資本,也不是丁磊,而是對網易雲音樂有著發自內心的喜愛的,那些忠誠的使用者們。

    對網易雲音樂的忠誠使用者們來說,這個平臺不單單是一個音樂播放器,更是一個社交平臺,甚至是自己生活習慣的一部分。當網易雲音樂遭遇版權危機時,這群使用者可以高呼“救救網易”,並提出集資給網易買版權的建議;當網易雲音樂上一首首歌單變成灰色,這些使用者能因為情懷讓手指硬生生停在了“解除安裝”那一步;當網易雲音樂和騰訊合作,買下華研國際版權,他們也能激動得一晚上睡不著覺……對於這群使用者來說,仍你歌單資源再多,會員優惠再大,我喜歡的、我堅持的,始終只有網易雲音樂而已。

    就是這部分情懷,幫助網易雲音樂保住了遠比金錢和人脈更重要的東西——流量。

    對網際網路公司而言,最值錢的東西是流量。此前直播答題大火,就是因為大佬們就是發現以這種形式,平均只要花2-5毛就能獲得15分鐘左右的優質流量,於是興奮不已紛紛“撒幣”入局。而丁磊現在對網易雲音樂的投入,顯然是一種更為長遠的流量投資,一旦當用戶聽歌的回憶、生活的回憶和網易雲音樂緊緊綁在一起,這個平臺也就成為一個穩定且強大的流量入口,一旦有了這樣一個入口,對於網易公司未來整體的發展,都將產生極為重大的影響。與此收益相比,投資音樂版權的成本,也就不值一提了。

  • 5 # 賈敬華

      眾所周知,諸如QQ音樂、網易雲音樂和阿里音樂,每個線上音樂平臺都有自己的獨家版權內容。加之最近幾年很多線上音樂平臺必須購買會員才能收聽一些音樂內容,多個平臺內容個性化的現狀,迫使使用者必須購買多家線上音樂平臺的會員。與此同時,使用者的手機中也要安裝多個線上音樂APP才可以的。眼下,線上音樂平臺版權互相授權後,使用者只需要安裝一個APP就可以了。

      上升到產業的角度來說,線上音樂平臺之間版權互相授權,能夠降低版權採購成本,因為其他平臺會分擔一部分版權採購成本。如同任何事物一樣,版權互相授權也是一把雙刃劍,降低線上音樂平臺成本的同時,也會淡化線上音樂平臺的內容優勢。舉個簡單的例子,滾石是阿里音樂的獨家內容,其他線上音樂平臺沒有,這意味著滾石的音樂內容將成為阿里音樂獨一無二的優勢。然而,版權互相授權後,阿里音樂內容方面的優勢就沒有了,阿里音樂如何與網易雲音樂競爭?

      隨著版權互相授權工作的推進,未來線上音樂平臺在內容方面很難形成差異化的優勢。還有不容忽視的一點就是,版權互相授權,並非完全授權,而是99%的內容授權。也就是說,每個線上音樂平臺,都會有1%的獨家內容。只是,這1%的內容要想形成內容上的差異化差異,還是很難的。由此不難預測,線上音樂平臺將進入下一輪的競爭,即圍繞使用者體驗的綜合大比拼。

  • 6 # 羅超頻道
    音樂版權大戰將成歷史

    PC時代盜版音樂氾濫,中國平臺和使用者對於音樂版權並沒什麼概念。2015年是中國音樂產業從盜版時代到正版時代的分水嶺。騰訊音樂娛樂集團、網易雲音樂和阿里音樂三大音樂巨頭掀起了轟轟烈烈的版權大戰。

    其中TME和阿里音樂之間的對戰最為激烈。財大氣粗的騰訊音樂娛樂集團,拿下了華納、環球和索尼全球三大頂部唱片公司版權,此外還有華誼、英皇娛樂、傑威爾等知名唱片公司版權;一直想要做成泛娛樂業務的阿里同樣不甘示弱,手中持有滾石、相信、BMG、S.M.等知名唱片公司版權。AT兩大超級巨頭的版權大戰,直接結果就是導致了版權價格的高速增長,許多音樂平臺都備受其苦。

    去年9月,國家版權局發出“推動網路音樂產業繁榮發展”的倡導,明確要求“音樂公司及線上音樂平臺對網路音樂作品應全面授權、避免獨家授權,要積極促進網路音樂廣泛傳播,推動網路音樂作品轉授權,消除影響網路音樂廣泛授權和傳播的不合法、不合理障礙,不得哄抬價格、惡性競價。”在這樣的要求下,TME與阿里音樂、網易雲音樂與TME、網易雲音樂與阿里音樂,先後達成互相授權協議。

    音樂版權的未來是求同存異

    追求獨家、不計成本是版權大戰的特徵,現在不論是從政策要求還是從市場形勢來看,這樣的版權大戰或者說惡戰,都已不再有意義。不過,這並不意味著版權佈局不再有意義,音樂平臺的基石最根本的就是內容,下一階段的主旋律將是求同存異。

    當互相授權實現了主要內容互通後,平臺還要確保自己有一定的差異化內容。比如對長尾版權的佈局。此前,網易雲音樂就已經拿下了日本最大娛樂集團愛貝克思(avex)、全球領先的音樂版權管理機構KobaltMusic、天娛傳媒、豐華唱片、米漫傳媒等曲庫。

    去年北京的黑豹樂隊三十週年演唱會讓“保溫杯”成為一個網路熱詞,背後正是阿里大文娛集團在推波助瀾,蝦米音樂則有面向音樂人的尋光計劃。

    網易雲音樂在2016年就推出了石頭計劃,宣佈從專輯投資、歌曲推廣、音樂人培訓、演出、讚賞、音樂人周邊、音樂人指數等七大方面,為原創音樂人提供全方位扶持。另外,網易雲音樂還在去年上線《音樂好朋友》等自制音樂節目,今年初,又舉辦中國第一個獨立音樂人盛典“硬地圍爐夜”。

    數字音樂正式進入長尾時代

    eCast執行長範·阿迪布在對數字音樂的研究中發現了著名的“ 98 法則”,即聽眾對98%的非熱門音樂有著無限的需求,非熱門的音樂集合市場無比巨大,無邊無際。看到這個法則,你可能第一時間想到了《連線》雜誌主編Chris Anderson的長尾理論,事實上,當年編Chris Anderson正是在與範·阿迪佈會面後,受到其“ 98 法則”的啟發才提出長尾理論的。在《長尾理論》一書中,他解釋了在網際網路世界,類似小眾音樂及其他產品存在的可觀利潤空間。

    頂部內容很重要,長尾內容更重要,特別是在數字內容市場。網易雲音樂副總裁王詩沐在一次演講中,從從業者的角度更加詳細地闡述了音樂為何一定是長尾經濟:

    “全世界的音樂會超過數千萬,然後每一首歌它的時長只有三到五分鐘,這是非常重要的特點,在座的各位都會聽音樂,我們每個人聽音樂的時候不會花非常多的時間選擇或者決策自己應該聽一首歌。”

    每個人都會有“歌荒”,不可能每天都反覆聽偶像的音樂或者流行曲,需要發現更多風格的音樂。每個人都有獨特的口味,各種語種、曲風、形態的音樂內容都有其受眾,有人愛趙雷的《成都》,也有人喜歡鳳凰傳奇的《月亮之上》,誰也不能瞧不起誰。正是因為此,數字音樂未來的競爭除了內容本身要求同存異外,還要能夠滿足使用者對於長尾內容的發現需求。

    數字音樂的個性化推薦在行業並不陌生,豆瓣FM、網易雲音樂都有對應的功能,推薦更是成了網易雲音樂的殺手級功能,它對推薦的重視直接讓其在眾多隻做曲庫+播放工具的播放器中脫穎而出,而它做得好的地方是做到了演算法+人工的結合。

    一方面,是演算法層面的推薦,知乎上有網友從技術角度分析指出,網易雲音樂演算法推薦邏輯主要有兩個,一個是將使用者聚類,一個是將音樂聚類,畫像重疊度越高的使用者可能會鍾愛同樣的內容,同時使用者可能會因為喜歡一首歌進而喜歡更多相似的歌曲,現在大家都在做個性化推薦,網易雲音樂堪稱“比你媽還懂你”;

    另一方面,是運營層面的推薦,用編輯推薦精選優質音樂,既能為使用者適時引入新音樂,又能適當平衡個性化推薦。目前,網易雲音樂上使用者自主建立的優質歌單就已超過4億,平均每天建立歌單62萬個。當然,現在歌單已成為音樂平臺的標配,關鍵PK的還是產品和運營。

    網易雲音樂被使用者津津樂道的音樂評論也讓音樂消費變得跟過去完全不同,評論的背後是社群,而社群的本質就是聚合臭味相投的人群,特別是長尾小眾音樂使用者,更是樂於圈建自己的圈子,過去這樣的圈子在社群、貼吧、豆瓣,現在被搬到了音樂平臺上,更加便捷。目前,網易雲音樂就已累計產生了4 億條評論,使用者日均產生樂評數150萬條,超過50%的使用者養成了邊聽歌邊評論的習慣。

    總而言之,在頂部市場同質化嚴重的大趨勢下,未來的數字音樂市場一定是長尾之爭,關於98%的非熱門音樂的競爭,誰能走得更遠,拭目以待。

  • 7 # 閆躍龍

    顯然,這是一種抱團取暖。

    我們來看一份比較客觀的報告:國內知名移動大資料服務商QuestMobile釋出的2017線上音樂行業洞察報告顯示,目前線上音樂行業總體MAU規模為5億~6億。TOP10榜單中,騰訊系(酷狗、QQ音樂、酷我)佔據前三,MAU過億,網易雲音樂排行第四,阿里音樂旗下的蝦米音樂排行第五。

    如果不考慮去重,將網易音樂和蝦米音樂相加,MAU為8300萬左右,而騰訊系的三家相加呢,是5.1億!

    再來看看騰訊音樂和網易音樂的版權大戰,去年騰訊音樂祭出版權大棒,打得網易節節敗退,很多歌曲變灰,導致客戶群流失。後來,監管部門介入,讓騰訊和網易互相授權,但是注意:這裡留了一個口子,騰訊和網易互相授權的比例是99%,看起來很大嗎?實際上這裡有玄機,1%沒授權。

    別認為1%少,換成絕對數量是200萬首歌曲!

    還有,除了版權,比拼的是誰會運營。線上音樂APP為使用者提供的價值已不僅僅是聽歌,例如酷狗音樂形成涵蓋聽歌、電臺、直播、K歌等功能的一體化娛樂服務平臺;QQ音樂在線上音樂的基礎上增強了音樂社群服務。線上音樂頭部應用基於使用者規模的優勢,透過加強音樂內容、音樂平臺的運營,以及產品上的創新能力,極大地提高了使用者活躍度和粘性。

  • 8 # 老虎科技

    在購買音樂版權這件事情上,最為財大氣粗的是騰訊音樂。2017年5月,騰訊音樂娛樂集團(TME)宣佈購得環球唱片中國大陸地區數字版權分銷權。據報道,騰訊、阿里、網易等多家公司參與競價,騰訊音樂最終付出了3.5億美元,外加1億美元股票的代價。

  • 9 # 新芽NewSeed

    為何前腳還打得火熱,後腳就抱團取暖?

    隨著消費升級到來,線上音樂市場也開始經歷消費升級的洗禮。一方面,樂迷的音樂消費需求更加多元化、個性化,他們不再滿足於只是“聽歌”,同時,使用者的付費意識發生改變,付費模式開始被人們接受;另一方面,線上音樂變現形式增加,應援、打榜、線下活動……各種方式都可以討得粉絲歡心。

    於是,在政府出面調整之時,三巨頭順勢下坡,積極和解。這對線上音樂行業發展來說是一件好事,也許不久的將來網易雲音樂、阿里音樂也將相繼實現盈利。

    網易雲音樂也於2016年底推出了自家的“音樂人扶持專案”——“石頭計劃”,並宣佈,在2017年投入2億資金規模,從推廣資源、專輯投資、演出機會、讚賞開通、音樂培訓、音樂人周邊、音樂人指數體系等七大方面對獨立音樂人進行全方位支援。

    2、佈局線下演出

    網易雲音樂一直在嘗試,透過獨立音樂人進入線下演出市場,同時也在發展音樂影片、付費課程等等。

    在去年收購大麥後,阿里設立了現場娛樂事業群,開始發力線下娛樂,大麥、MaiLive作為紐帶,將連線蝦米音樂,打通線上線下。

    阿里方面,截至目前,蝦米的音樂資源涵蓋從華語、日韓乃至國際,包括滾石、S.M、BMG、風潮音樂、寰亞,環球、華納、索尼全球三大唱片公司、YG娛樂、傑威爾音樂、LOEN、相信音樂,天娛、日本愛貝克思(avex)、華研國際、豐華等在內幾乎所有的優質音樂版權。

  • 10 # 夜願海

    報團取暖,資源整合是好事情!

    因為還有很多音樂資源,是有些qq音樂有,有些網易有。

    所以你或許需要兩個會員才可以享受到覆蓋範圍更廣的體驗,但是一旦資源合併,那對消費者是利好。

    我支援這類資源合併!

  • 11 # 戰車博物館

    我想站在阿里音樂蝦米使用者角度來講講對與網易雲音樂達成版權互授的評價,我是最早一批註冊蝦米的使用者,也是十分忠誠的蝦米粉絲,我選擇原因很簡答,蝦米上的音樂給人一種小眾,個性的感覺。這是我加入的時間和VIP時長(偷偷告訴大家,VIP都是活動送的)

    最早09年的時候我很喜歡聽ACG音樂,我查遍網際網路各個主要音樂平臺,無論是QQ音樂還是酷狗音樂都沒有的歌,蝦米上卻有。我就發現原來這個平臺就是為小眾的我們打造的,蝦米還可以上傳自己的歌,這些都是當時其他平臺不具有的優勢。

    網易雲音樂最早也是和蝦米一樣屬於小眾的音樂app,直到利益的驅使,漸漸被QQ音樂,酷狗音樂等主流平臺同化。現在提出版權互授,對於蝦米使用者來說沒有任何影響,因為原本蝦米有的歌,網易也沒有,網易有的那些有版權主流歌曲,蝦米使用者也不會聽。簡單說就是蝦米使用者不稀罕網易那些主流版權歌曲,正如蝦米使用者不稀罕QQ音樂,酷狗音樂的版權歌曲一樣。

    聽別人不聽的,挖掘小眾好聽的歌曲,這才是蝦米音樂使用者的靈魂。現在想來很好玩的是街頭上流行的歌曲,很多都是抄襲小眾的歌曲旋律。而咖啡廳,甜品店裡的最近流行起來的小清新配樂,其實都是很多蝦米使用者N年前就聽過的小眾歌曲。

    不得不說的一點是,無論是音樂還是歌曲,存在的本質是好聽。真的不理解現在流行大街小巷的不能再俗氣的流行歌曲是有何吸引力。可能也是大眾品味普遍偏低的原因吧。

  • 12 # 愛吃草的熊本熊

    對使用者來說是非常棒的事情,對三大巨頭來說是非常不情願的事情。

    而對三巨頭來說,想的自然是怎樣達成壟斷成就,獲得完全議價權。對比滴滴快的優步並存時的網約車時代和現在的滴滴一家獨大,大家就會明白一件事,企業的任何讓利都是為了培養使用者的使用習慣,為以後壟斷市場搶佔有利地位。

  • 13 # 華爾街見聞

    在國家干預下,2017年9月,“針對搶奪獨家版權、哄抬版權授權費用等不利於音樂作品廣泛傳播和網路音樂產業健康發展的現象”,國家版權局約談主要網路音樂服務商及境內外音樂公司,要求對網路音樂作品全面授權、避免獨家授權,引導探索建立良好的符合市場規律和國際慣例的網路音樂版權授權和運營模式。

    2017年9月11日,阿里音樂和騰訊音樂宣佈合作,實現版權互授。而在2018年2月初,騰訊又與網易雲音樂達成了版權互授。

    無論是對消費者還是對騰訊、阿里、網易雲平臺都是大好事。

    對消費者來說大大提高聽眾體驗

    “因為版權分散,現在使用者想聽不同歌手的歌,就要下載一堆音樂應用,要付多出幾倍的錢,對於使用者而言,這不只是操作變麻煩的問題,而是掏錢還買了個不痛快。”丁磊曾在去年的版權保護大會上這麼說。

    去年五月開始,網易雲上很多音樂就變成了“灰色”,五月天、蘇打綠、陳奕迅等港臺流行音樂人的曲目都無法收聽,為了滿足體驗,只好切換至其他平臺。如今,音樂平臺市場百花齊放百家爭鳴,新鮮事物接觸得多了,人們對於多平臺多體驗其實是很習慣,這邊得不到滿足那我就跑到別的平臺,透過版權強制留住客戶的這一套早就不適用了。然而這麼一來,部分音樂愛好者就不得不為了那麼幾首歌而多花錢購買會員,實屬浪費。

    對騰訊、阿里和網易雲音樂來說節省大量版權費用

    版權割據的結果是版權費用越來越高,像騰訊這樣的大音樂平臺尚且覺得吃力,更別說中小型音樂平臺。如今大家握手言和可以大大減少三家音樂平臺的版權費用,儘管三家在未來打造個性化差異上仍未透露各自的“小九九”,且對其他音樂平臺來說,三家聯姻威脅巨大,但至少對整個音樂市場秩序是一種利好現象。

  • 14 # 想太多47155497

    謝邀。我覺得這是一件非常大的好事嗎?阿里雲和王雲二兩方面剛好阿里雲和網友都是用用手機都嚇著都會用的嘛,然後把使用者說的話,可以方便手機使用者。耳鬢,版權戶售的話,我覺得在一定層面上代表著時代的進步。合作共贏。如果說單一給皮皮一家獨大的時候,註定著這個app並不能發展起來,因為她出發點只是。短小的發展,然後和說的話,因為人才的,經歷的不同而產生不同的碰撞,造成不同的影響,然後這個種影響的,一般來說都是急急的,因為如果說並沒有說惡意操控什麼什麼什麼的。

  • 15 # 赳這麼聊

    在我這種小老百姓眼裡,這幾個音樂軟體巨頭能聯合起來,是我們的免費福利啊。沒有別的想法,覺得這才是共贏,一起分享資源,還能更好的服務使用者。沒有什麼比這個更好不過的事情了。

  • 16 # 王子de愛馬

    公司都有自己的發展趨勢,而發展的趨勢與非就是走的更遠、更多的使用者量,兩家公司既然打成了共享,共享也是當今社會的潮流問題,這樣的合作即促生了兩家公司的營業,也方便了我們使用者,何樂而不為呢?

  • 17 # 五和書畫
    開啟資源共享之路。

    因此,此次阿里音樂再與網易雲音樂達成合作,不僅結束了“三國殺”,更實現了三大平臺的資源共享。

    阿里音樂:發掘和扶持新人成長,在C端蝦米音樂等平臺上,將進行持續高投入,集中資源進行產品技術創新。

    網易音樂:推廣資源、專輯投資、演出機會、讚賞開通、音樂培訓、音樂人周邊、音樂人指數體系等七大方面對獨立音樂人進行全方位支援。

    騰訊音樂:與全球唱片公司合作開發音樂內容將成為下一步重點,強力打造全球數字音樂平臺。

  • 18 # 就是阿狸呀

    在目前經濟飛速發展的時代,能夠達成資源共享,共同達成戰略目標,合作共贏是必然的趨勢。也證明了在這個時代的我們,做什麼都要想到如何共享資源,才更容易接近我們呢的目標。

  • 19 # 今天道

    這一次達成互授相當於三國演義歸於一統,是滾滾長江東逝水的現代版。

    先說華研國際,這次可以說是拿出真金白銀砸出來的版權:網易花費了1.7億買下華研國際2000首歌曲版權,曾經高舉“反獨家版權”大旗的網易雲音樂,竟促成了2018年第一筆高價音樂版權交易,讓本已塵埃落定的版權爭端再起波瀾。華研雖然藝人不多,但是作品曲庫精良,尤其是SHE、林宥嘉非常死忠。這一次華研的版權合作合同到期,網易雲音樂可謂毫不猶豫。

    網易雲音樂能夠實現這些變革,來自國家版權局的調停:版權局約談多家唱片公司和線上音樂平臺,其中一個重要的精神就是要求各方遵循公平合理原則,不得哄抬授權價格。當時包括網易雲音樂在內的多家平臺都是此次約談事件的受益者。在此大背景下,網易雲音樂還與qq音樂達成了合作。如今華研、蝦米的兩步只是小菜,隨著第三步和qq音樂的合作,中國線上音樂之間將徹底抹平曲庫差異。

    曲庫版權差異的消除後,客戶端最後將憑藉使用者體驗取勝,這一塊網易雲音樂的使用者體驗是有優勢的,其優勢點包括足夠人性化智慧化的推薦、足夠有活躍度的社群,以及足夠好的歌單,這些社群編輯功能讓網易雲音樂的使用者粘性高於其他兩家。可以說,網易雲音樂獲得了最好第一次發展機遇。

    當然,qq音樂勝在龐大的使用者基數、阿里音樂有生態扶持,短期之內還將是三足鼎立的時代,最終鹿死誰手,就要看三甲公司差異化發展的程度了。

  • 20 # 風中若夢

    一.對使用者來說

    作為網易雲的忠實粉絲,近兩年卻發現網易雲上能聽的歌越來越少了,很多喜歡的歌不能聽,必須在騰訊系(酷狗,酷我,QQ音樂)或阿里系(蝦米音樂)上下載,不斷要下載幾個app麻煩,而且花錢花的也不開心,無數次為不能下載聽喜歡的歌手的歌而苦惱,還記得去年夏天,網易上突然“陳奕迅”,“蘇打綠”等喜歡的藝人的歌曲竟然都聽不了了,我還難過了很久,早就盼望著結束版權紛爭的這一天了。

    特別是去年在國家版權局的撮合下,網易和騰訊的版權互授協議達成已經讓我們看到了音樂市場的未來發展方向,而昨天阿里音樂又和網易雲音樂達成版權互授協議,這對我們所有的使用者來說都是喜訊,無論你之前是騰訊系,阿里系還是網易系的粉絲,你不用再為平臺沒版權的問題擔憂了,可以開開心心的在一個平臺聽到所有自己喜歡的歌了。

    二.對於平臺而言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錢鍾書先生的《圍城》擱現在還會火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