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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吉恩瀚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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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逆愛440509
我覺得判得太輕,就那麼幾個月,卻影響了被害人一生還有心裡陰影還有名譽上的損失和事業,這些都是無法估計的,幾個月我覺得對一個電腦技術員沒什麼影響,不足以教訓到他,而且她太沒有頭腦了,假如當初把這些賣給狗仔隊,或許效果還是一樣了,卻多了一筆收入,他媽都後悔生他這麼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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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楚風堂
豔照門是香港影視神話的落幕,從此香港娛樂一蹶不振。韓流和大陸小鮮肉異軍突起。如果沒有這件事,韓流是刮不起來的。當然大陸娛樂會照樣突起。當年我們的老戲骨只能在香港劇組當配角,非常受氣。比如王伯昭被謝霆鋒張衛健暴打事件。現在我們的老戲骨都是導師的身份,香港明星成被點評的選手了。真是三十年河東轉河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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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唐主李世民
全世界的人還得感謝史可雋爆出豔照門!要不,個個都被張柏芝何嬌騙了還以為她倆是玉女而不是慾女,人人還以以陳冠希是金龜婿而不是大龜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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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凡人遊記
作為一個修理工沒有職業道德!後來一直沒有人敢找他修電腦,淪落為街頭行乞了,真是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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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福彩小妖精
不覺得那些拍豔照門的女的是受害者。你既然拍了,就不要怕被別人看。不想被別人看,那就不要拍。特別是阿嬌和張柏芝,每次裝著一副受害者的樣子就特討厭。陳冠希又沒有強迫你們拍?照片看起來你們都挺享受的,為什麼又要裝作一副受害者的樣子呢?還有阿嬌的那句很傻,很天真。如果你真的有那麼天真,為什麼會拍那種照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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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生活只有承受因果
從此知道,不管這些星們如何演,如何說自己是清白的,高雅的,等等,你只需要知道進了娛樂圈是離不開男娼女盜,埋比買笑的,男女同樣。戲子就是戲子,當他或她選擇了戲子作為職業時候對於這兩性之間的事是早已經就放下了無所謂了,這一塊的廉恥心早已經就沒有了,就是一個給人賣笑娛樂的人,這種人穿的再光鮮再有錢,說到底幾個字“戲子下九流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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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壬通
我也是個修電腦的,以前我一個客戶膝上型電腦裡面也存了他分別和兩個女人的照片尺度超過陳老師總共300多張,我發現之後沒給亂動,客戶修完膝上型電腦才想起裡面有隱私照片,一直問我有沒有看有沒有私自複製叫我不能傳出去,我一再表明我們有職業道得是正經生意人不會洩漏客戶任何隱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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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喜歡萌萌的1
這個兄弟乾的漂亮,就是用的方法不精明。能咋樣?要不讓別人用關係弄死裡面。要不就出來了陌陌無名的繼續生活,沒有什麼大的影響。那個劉亦菲乾爹事件,男的後來又找一個樣貌差別不大的女的繼續。其實范冰冰有11任乾爹。他們6男女明星其實沒有幾個好東西。一個連房子都買不起的人給開豪車的人捐款的道理是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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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長點有字名個這
這麼有錢的富二代,一臺爛電腦壞了,竟然要維修?就沒錢買一臺新的?就不能預約上門服務,全程監督修理?不要說為了什麼捨不得照片啊影片啊,什麼的,其實都是假的,陳教授就是想借此火一把,沒想到火燒過了,成了負面新聞,不就是跟女的上床拍照片嘛,有什麼了不起的,老子100塊錢找個小姐還拍個照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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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飛火傾城封號
每個人都有不同的生活習慣跟興趣愛好,在不影響其他人跟社會的前提下,任何習慣都是可以包容的,每當個人隱私被披露的時候,大眾的眼光都是一種批判,但每一個人都有自由生活的權利,反倒是現在社會的種種揭露他人隱私來博取大眾眼球的行為,這種犧牲個人隱私而謀取點選率的報道,是否符合當今社會職業道德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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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使用者6391691638
修電腦的地地道道純品種的沒長熟 拿著照片敲詐勒索個幾千萬不輕輕鬆鬆嗎 陳冠希也是缺 明知道自己電腦裡有多少核武器 還出去找那些個手殘人士去修一下下 扔了買個新的能咋滴。這樣想一想這兩位是不是史詩級的那個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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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利是風
小便太黑心了,別人老陳都忘記了,你還做金手指督別人出來,你是要逼老陳出手去報仇嗎,別人早就賣完訊息拿獎金閃了,還等你想起報仇,小便唯恐天不亂,至克人憎的素質,應拖小便出去先閻後滴2,3個鐘蠟才解大家之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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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TheBand頻道
第一不認同網上說的欠陳冠希一個道歉,第二認同陳冠希在這件事裡是受害者,第三認為這件事發生在男女交往期間,沒有什麼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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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金龍65443913
娛樂圈爛透了,這些人憑什麼高高在上?為什麼有知識有品德的人不能被追捧?戰國時期,思想家詩人都是明星,現在好多爛人都是明星,追捧爛人,爛人只會越多,最後就是人類精神文明的倒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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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明寶家的小廚房
“如果你可以回去改變你要改變什麼?我什麼都不改變。”臉殘成了趙本山,心卻還是陳冠希,是那個鮮衣怒馬的少年郎,還在夢想的路上狂奔
2008年的豔照門之後,陳冠希就成了萬人唾棄的物件,無限期退出香港娛樂圈,有他的電影都被下線了,開的潮店冷清倒閉,他也只能尿遁去了美國
後來人們漸漸接受了這個烏煙瘴氣的娛樂圈,劈腿出軌濫交不要太頻繁,把皮肉生意做到檯面上來的也大有人在。也漸漸能原諒陳冠希,畢竟他錯只錯在不會修電腦
等他再回來的時候,在眾人眼中只是一個loser,或者根本就是一具行屍走肉。陳冠希自己都說:“很多人覺得我前幾年已經死了,我還活著。”外界眼中的他,似乎活得很艱難
顏值日漸凋零再不復當初的青春年少模樣
內地走穴頻繁唱Pub成了夜店咖一副生計潦倒的樣子
在機場跟人因為排隊大鬧還甩護照,過氣明星脾氣還那麼大
然而,在《觸手可及》這部片子裡,他卻說他過得很開心。因為他找到了自己,做回了自己。人生前二十幾年,也許他真是悶了太久
9歲從溫哥華回香港,爹不疼娘不愛送到國際學校,跟著一幫壞小子混街邊,13歲就抽菸喝酒聽hip-hop,完全就是海歸版的古惑仔。談起老爸,總是失望居多:“我想知道怎麼成為一個紳士,然而我所得到的只有錢。”
後來簽了英皇,他一直被打造成陽光大男孩的形象。他卻不願意照著這個戲路演,常常當著媒體黑臉飆髒話負面新聞滿天飛,讓英皇很是頭疼。
跟英皇合約快到期時,陳冠希放手做了一張叫《Hazy》的專輯。他不再演純情少年的橋段,而是在裡面大玩hip-pop以及大段大段的Rap。畢竟這才是他從13歲就一直感興趣的東西
後來經紀人看他紅了就一聲不吭把他賣給了林建嶽,讓他很生氣,“你說賣我就賣我啊,我呢?我是一個人。”合約風波一鬧就是三年,他就是寧死不從啊
2007年他拼死出了一張專輯《記得我嗎?》。裡面直接唱衰老東家:“三年來冠希到底去了哪裡?問我不如先讓英皇告訴你…通常被指雪藏的歌手會哭泣…可我沒放棄。”英皇氣得想告他。
陳冠希原本的計劃是努力賺錢32歲前就退休,沒想到出了豔照門這回事,欠了大老闆林建嶽一屁股債,聲名狼藉,還被富二代女朋友楊永晴甩了
按照娛樂圈的一般橋段,陳冠希大概就永遠flop了,再無出頭之日。好在頭腦靈光的他還留了一招後手
陳冠希在2003年就創立了自己的潮牌CLOT,客戶名單包括ADIDAS、NIKE、LEVIS、BAPE、CONVERSE……“為什麼大牌子願意和我們合作?很簡單,只要我穿的衣服,就好賣。”從入行第一天起,他就非常懂得把自己的明星人氣兌現為商業利益。
這似乎也是他演藝生涯做得最正確的事,2011年他說,如果沒有這個牌子,這三年他會活得很難。
豔照門讓他徹底退出了娛樂圈,他反倒開得開了,放手去做潮牌生意,連開6家JUICE店,同時還有了自己的公關公司和演藝經紀公司,CLOT漸漸從一個品牌變成集團。
有空的時候呢,他還演演網路劇比如《探靈檔案》,走穴唱唱Pub,他很明白,他的主要市場還在中國啊,人傻錢多啊,所以得多跟大家套近乎啊。
陳冠希在接受騰訊娛樂採訪的時候撂過一段狠話:“我早就知道,兄弟不是一生一世的,錢是一定要賺的。我書讀得很好,13歲以前每門課都是A。數學最好,以前我不知道為什麼,現在我知道了,因為我愛錢啊!”
人家甚至讀了格萊德威爾的成功學著作《引爆點》,“我得到最大的啟發,是如果一件事情你第一個做,就有99%的成功機率。”
所以啊你以為他是落魄酒吧當賣唱歌手,其實人家是能賺一筆是一筆,唱一晚就50萬,你行你上?
你以為他是擺地攤賣老頭衫調戲小妹妹,其實人家是推銷品牌文化潮牌文化培養年輕消費者啊
你以為他長殘了跟趙本山一樣要去唱二人轉了,其實依然有很多少女愛他愛得要命
陳冠希還是那個陳冠希,酷得要命拽得要命,在他想要的人生裡一路狂飆
應了《頭文字D》裡高橋涼介說的那句話
反而是圍在旁邊看別人笑話的我們啊,變得既蠢又慫,每天在網路上咒罵現實埋怨現實,卻什麼現實都不敢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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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心如止水ani
這個人真是不嫌事大,該亂棍打。這事件中最受傷最委屈的就屬鍾欣桐和謝霆鋒了,鍾欣桐是陳的正牌女友,她說自己很傻很天真是覺得當時太相信陳冠希了吧,而當時張柏枝都要和謝霆鋒結婚了還主動找陳冠希做這種事(採訪時陳就是說是張主動聯絡他的)這也是後來謝家為什麼說要做親子鑑定的原因。所有人都說豔照時又沒結婚做這種很正常,但是沒結婚就能腳踏幾床嗎?只希望孩子都能不受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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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肆月迷笛
不知道這個人現在怎麼樣,但是可以肯定的是,他為了自己的行為蹲了10個月的牢。反過來想,如果當初他不那麼衝動,非要把照片發到網上,那麼他現在起碼是能在香港過上中產階級以上的生活了,這個你們懂的。所以,他除了為他的行為蹲了監獄,其他方面,他也好不了哪去,得罪了太多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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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我任性又能如何
當初陳冠希的電腦由於某些問題而被維修!結果幾經周折裡面的照片洩露!陳冠希修電腦時曾說裡面有隱私不能輕易洩露!而後修電腦的人侵犯了陳的隱私權,還對一系列的人造成了無法挽回的傷害!那個人被依法懲罰!當初不為人知的他現在也被大眾關注到更多的是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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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澎湃的海
其實,陳冠希這個事情,罪魁禍首是修電腦的,豔照本來是私人的事情,個人隱私,如果不公開了,本來是沒有任何事情的,再加之都是名人,所以才核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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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可雋
2005年12月31日至2006年6月8日 陳冠希助理將電腦交給涉案電腦公司職員謝立翹維修。事前,陳冠希曾向老闆強調自己和女性朋友的私人照片儲存在手提電腦內,維修必會親自或委派助手監督。
謝立翹將陳冠希電腦內的資料備份,發現名為“life style”及“gill”(阿嬌英文名)的資料夾,開啟看竟然是明星豔照,隨後他與同事史可雋(被告)一起欣賞。數天後,謝立翹刪除了電腦裡的豔照,史可雋卻悄悄拷下了豔照,上傳到公司連線網際網路的伺服器。
2006年6月8日 史可雋到一家傢俱店修電腦,結識了店員蔡玉芬與梁婷欣。史可雋一時興起,用電腦連線到公司伺服器,向兩位店員展示自己上傳的豔照。他興奮之餘,還將全部豔照刻成光碟,送給梁小姐留念。
2008年1月27日 豔照曝光,陳冠希想起之前搬家時丟了一部手提電腦,於29日報警。隨後,兩名傢俱店女店員向警方指證史可雋。2月2日晚,警方在電腦公司找到史可雋,以釋出淫褻和不雅物品罪名拘捕他。警方在搜查電腦公司伺服器時找到豔照,又以電腦法證方式,在他的電腦裡找到11個涉案影像檔案複製品。
史可雋,“豔照門”涉案人員、電腦公司職員。史可雋是香港中環一間電腦公司的技術員,涉嫌於2006年在一部交由其公司維修的電腦中,非法取用照片。2008年2月受審時,史某被控不誠實取用電腦罪,不過當時控方要求將案件押後再審,以便警方有充足時間調查及蒐集證據。
案件主審法官在宣讀判詞時表示,並沒有看到該案件存在極不尋常的情況。他指被告利用在工作上的便利,非法私自盜取了客人一批隱私度極高的個人資料,並展示給他人觀看,儘管沒有證據顯示曾大量散佈,但已經把他人的隱私暴露於極其危險狀態的情況下。這種行為嚴重損害了僱主與僱員之間的誠信關係,更讓僱主失信於他的客人。
面對辯方律師以“被告已經受到社會的懲罰”作為求情緩刑的理由,法官指出:“每個人的隱私都需要被尊重。被告已經體會到隱私收到侵犯的痛苦,但遭到被告侵犯隱私的人,他們受到的痛苦,被告又能否體會到?”鑑於事件對社會的影響嚴重,法官表示判處即時執行的刑期不可避免,故對被告史可雋判處8月零15天監禁(有的文章說是10個月),屬於一個“不算短的刑期”。同時法官當庭駁回辯方律師提出“保釋外出等候上訴”的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