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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龍行天下走虎步

    在中國的古代,鹽是被政府所控制著的,是一個被古代政府長期壟斷的一個行業,在中國的從春秋時代的齊國開始直到漢代和唐代達到鼎盛,這種壟斷性的行業更是成為了統治者用來增加財政收入的手段,這種壟斷一直延續了千年。

    鹽是人們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不管有多窮家裡都必須要買一包鹽,售賣鹽絕對是有超級大的利潤空間。

    在漢武帝時期,鹽是官方售賣和私下售賣兩種,但是由於國庫空虛,直接壟斷了鹽的售賣,抬高價格,所以導致老百姓連鹽都吃不起了,但是這樣控制鹽不僅僅是為了控制財政,還有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為了控制人力,因為控制住一項生活必須品,就像是控制住了整個人群,因為人民就會更加需要政府,所以才會更加的依賴政府,使得人們在統治者的控制之下。

  • 2 # 書呆子的

    因為自從漢代漢武帝實行國家鹽鐵專賣以後,賣鹽是國家重要收入之一。那麼理所當然,這種販賣私鹽挑釁政府公信力行為當然要打擊和判重罪。鹽在古代地位遠遠比今天的石油重要。鹽是一種民生、經濟和軍事資源,在中國古代影響到的方方面面是不可低估的。私鹽販賣不是簡單的走私和逃稅行為而已,對其判重罪則意味著是一本萬利的事情。

    鹽作為商品可不是簡單的和糖一樣想不吃就不吃的,也不能簡單理解為調味品是不對的,這是人體必需的東西,必須要國家對其管制,不然會形成壟斷公開和朝廷對著幹。鹽在古代是暴利商品,其生產和交易很容易建立起龐大商幫,甚至自己組建武裝集團來維護壟斷權益。也因為人們的高度依賴和產地稀缺,就成為一種戰略物資,如果不是國家管制,就會反過來被其所困。

    遠在春秋時期。管仲改革的的哥重要措舉就是將鹽收為官賣,藉此取得齊恆公稱霸的經濟基礎之一。當時齊魯兩國就是靠著鹽作為重要貿易資源影響其他國家,如果不進行國家管制和禁止私鹽,鹽幫集團投靠其他國家就很危險的。私鹽盛行先不說質量可靠否,也因為影響力巨大威脅中央集權更要打擊,當時鹽幫的私鹽貿易和毒品走私一樣危險,除了是政府打擊外也是防止被搶,販賣私鹽養起武裝集團是沒有問題的。在朝代末期,私鹽販子的頭頭都能憑藉自己的組織能力和財力公開造反,如張士誠等人。請注意他們不是因為賣鹽有錢可以造反,而是透過賣鹽建立起商業網路和組織領導能力。

    又比如在北宋時代,西夏政權長期和北宋西軍對抗,本身其國力不如遼宋兩國,能長期生存原因之一就是當時西夏國內盛產一種叫青白鹽的優質鹽。靠著這種鹽的出口買賣取得必要物資,從而維持自身的生存。但是這種青白鹽在北宋時代出於打擊西夏需要是禁止買賣的。儘管底下的走私不斷,還是在經濟上壓了西夏國主李元昊一頭,只能稱王不能稱帝。而西夏有青白鹽西夏就可以跟遼國談判對付北宋,因為遼國本身產鹽少,又在外交上有需要求助於西夏才支援西夏不至於被北宋推平。

    農耕政權對鹽和鐵的控制在也是國防力量的組成部分,不過是鹽和鐵對部隊戰鬥力提升有重大意義,還有是可以“不戰而屈人之兵”打擊遊牧民族。在明初邊關關閉貿易幾十年,那些草原民族就得用骨頭來做箭頭了,不光是人需要吃鹽補充體力。戰馬也一樣需要吃一些加鹽的草料。販賣私鹽如果不強力打擊就會資敵通敵,對邊防危害甚大。有很多學者就指出明末女真的崛起背後有著晉商的暗中活動,晉商將運城的鹽運往蒙古和東北資敵,最終導致明朝在內憂外患中走向滅亡。而清朝建立以後對私鹽走私打擊更甚就是這個道理。

    如果有興趣瞭解這些歷史可以自己找資料,這裡不再累述,回答問題清楚就好。

  • 3 # 月上歷史

    鹽是生活必需品。“長力氣”就得靠鹽,一個人幾天不吃鹽,就會沒有力氣,影響正常生活,如果一個地區的人十天不吃鹽,基本就處於任人宰割的狀態了。鹽的重要性可想而知,統治者壟斷鹽買賣自然就控制了國家命脈。官府壟斷鹽買賣從商鞅變法開始就實行了,一直到封建王朝結束。

    古代禁止個人販賣私鹽的主要有以下原因:

    一、把握國家命脈,確保政府財政收入。由於鹽的重要性,政府管控起來,高價售賣,並對鹽業生產進行徵稅,大大增加國家的經濟收益。

    二、打擊富商大賈。鹽業如果允許私賣,定會使地方商家積累萬貫財富,可能對統治者政權造成威脅。

  • 4 # 經典檔案

    鹽,自古以來都是賺錢的調料,所以在在封建王朝 ‘’鹽‘’都是由官府生產經銷和向官府納稅後才可以銷售食鹽,沒有向官府納稅販賣食鹽的屬於走私鹽,就算是現在走私貴重東西都是犯法的,別說在封建王朝了,在春秋時期,齊國的名相管仲就是實行‘官山海’是中國歷史上實行最早的鹽鐵專賣政策,這個政策使齊國迅速強大繁榮起來,成為春秋時期第一個霸主。而到了漢朝漢武帝時期,漢武帝因連年征討匈奴,國庫 空虛,這時候發現鹽稅對國家的重要性,因此出現了中國歷史上長達2000年的‘鹽鐵官營’政策,所以從齊國迅速強大和漢朝漢武帝所實行的政策來看,鹽的利潤是一切行列之首,因此在古代封建王朝中,冒著生命危險走私食鹽的不在少數。因此在古代每個王朝都會對走私販賣食鹽的人加以定罪,甚至會出現滅族的法律。

  • 5 # 隱愚者

    很簡單,販賣私鹽影響到了國家的稅收,這是朝廷很難容忍的。

    在古代,鹽和糧食一樣都是戰略資源,而鹽更是重中之重,一直都是朝廷專營,絕不允許普通大眾私自販賣,而鹽稅收入更是驚人,是國家財政收支的主要部分。

    以清朝乾隆期間為例,每年朝廷收入約4000萬兩白銀,而鹽稅收入就超過500萬兩,已經佔據歲入的10%以上,尤其是1911年,透過鹽稅的改革,收入竟然超過4600萬兩,已經接近歲入一半了,可見鹽稅的重要。

    顯然,朝廷不可能容忍私鹽販賣,嚴厲打擊是必然的,這是典型的以暴力手段震懾私鹽販賣。

  • 6 # 鋒在起時

    在中國古代為什麼鹽,不允許老百姓私自販賣,其實這裡面存在很多的問題。幾千年以來,鹽一直是國家重要的經濟來源,當時政府都把鹽控制的非常嚴格,政府對鹽可以收很多的稅。他們需要為戰爭準備很多的錢。當時的很多士兵。或者是百姓得到的報酬就是鹽。當時鹽經常被當作是金錢來交換,鹽對人們生活的重要性,其它物品所不能比擬的。雖然很多營養專家們說,人每天不能攝入過多的鹽,但是從來沒有說過不吃鹽。大家現在倡導的都是,低鹽量的食入,正是因為當時鹽的重要性,所以政府對鹽的管制非常嚴格。

    在朝廷剛剛頒佈這個制度的時候,大家一致認為,這樣會影響到百姓的生活,但是當官的可不管這些,只要錢到了他們的手中,他們就心滿意足了。這個政策可以讓國庫,每年收入更多的錢。

    如果說當時鹽的價格,能夠像現在一樣,一個可以讓大家消費的起的價格,老百姓們也會積極的去購買。但是到後來鹽的價格非常貴,普通的家庭都吃不起,賣私鹽的人,一定會有很強大的背景,百姓們也會樂意去購買他們的鹽。

    在漢武帝之前,對於鹽的管制主要是,官方製鹽廠和民間製鹽廠這兩種方式,當時還允許民間可以自己製作鹽,但是民間製作的鹽,只能賣給官府,如果私自賣給百姓,他們要承擔殺頭的後果。

    總體來說,私鹽就是那些民間的製鹽廠,所流出來的鹽。如果私鹽成災,那麼國家對於民間的控制會減弱,當時程咬金就是靠販賣私鹽起家。現在國家對於食鹽的控制,可不是為了徵收的那些稅,而是為了社會的安定,控制現在鹽的價格,畢竟現在鹽的稅收佔國家收入的很少一部分。

  • 7 # 高臺民俗博物館鄭

    鹽是生活必需品。“長力氣”就得靠鹽,一個人幾天不吃鹽,就會沒有力氣,影響正常生活,如果一個地區的人十天不吃鹽,基本就處於任人宰割的狀態了。鹽的重要性可想而知,統治者壟斷鹽買賣自然就控制了國家命脈。官府壟斷鹽買賣從商鞅變法開始就實行了,一直到封建王朝結束。

    古代禁止個人販賣私鹽的主要有以下原因:

    一、把握國家命脈,確保政府財政收入。由於鹽的重要性,政府管控起來,高價售賣,並對鹽業生產進行徵稅,大大增加國家的經濟收益。

    二、打擊富商大賈。鹽業如果允許私賣,定會使地方商家積累萬貫財富,可能對統治者政權造成威脅。

  • 8 # 明天看點啥

    在中國,不同的地方吃鹽,都各有不同。靠海的地方吃海鹽,內地則有井鹽、礦鹽。據說在三皇五帝時期,中國就開始使用食鹽。周朝的時候還設立鹽官,用來專門管理食鹽。時間一長,華人養成了依賴食鹽的習慣。它成了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物品。幾乎跟食鹽同時而生的,便是對私人販鹽的打壓。從秦朝開始,到漢武帝的時候,中國對私人販鹽的打壓便已正式形成。從禁止私人制鹽,再到禁運,禁銷,有一套非常完成的體系。

    在漢武帝的時候,就曾推出過法令,如果有人私自鑄造製鹽的鐵具,就砍掉左腳,沒收作案工具。當然,對私人販鹽的禁止,並非只存在於秦漢時期。唐朝的時候,如果參與到販賣私鹽的過程中,最輕的要接受脊杖,嚴重的則是流放,甚至是直接處以死刑。直到清朝的時候,依然對私人販鹽採取嚴厲的打壓態勢。那麼,這種嚴厲打壓的背後,到底是什麼意思呢?

    一:鹽能帶來大量的收入

    自春秋戰國時期,管仲實行鹽鐵專賣開始,君王們便開始發現鹽帶來的巨大好處。因為鹽是每個人生活的必需品,只要國家壟斷了賣鹽,便可以從中得到大量的財政收入。而且,因為實行的是買賣,不是直接徵稅,所以,不會招來老百姓太大的反抗。這也是當時實行鹽鐵專賣的一個重要理由。

    漢武帝繼承了這一制度,並利用它推行自己的雄圖霸業。漢武帝將鹽轉為官售,由此帶來大量的財政收入。漢軍能北上擊敗匈奴,南下平定百越,離不開鹽的力量。擁有鹽,便擁有收入,才能供養軍隊

    二:必須掌握在自己手裡

    也正是因為鹽的重要性,所以古代皇帝都選擇把售鹽的權力抓在自己手中。這不僅能夠為自己帶來足夠豐厚的收入,更重要的一點在於,如果這些鉅額的收入掌握在別人手中,對皇權而言,則有可能是一個威脅。

    這一點在唐朝末年的時候,表現非常明顯。晚唐時期,各地節度使割據,中央朝廷常常收不上賦稅,皇帝只能靠國都附近幾個州縣的賦稅來養活自己,日子過得十分艱難。這種情況下,不僅售鹽的權力不能掌握在自己手裡,就連鹽池也歸別人所有。唐僖宗的時候,就曾發生朝廷中央跟節度使為了爭奪鹽池,禁軍跟節度使軍隊打了起來。最後,禁軍失敗,鹽池歸節度使所有。

    當然,晚唐這種情況,基本是在亂世分裂的情況較常見。五代時,為了爭奪售鹽帶來的好處,用來供養軍隊,各方都是無所不用其極。而在國家處於統一的時期,民間販賣私鹽的情況最為常見。雖然嚴厲打擊,卻難以禁止。原因在於,官方的鹽價大多高得嚇人。

    清朝兩江總督陶澍在給道光皇帝的奏摺中,曾經提到過當時鹽務的腐敗,因為層層加碼,原本不值錢的鹽到了百姓手裡,竟成了高價的奢侈品。尋常人家為了能買到食鹽,往往需要耗盡家財。甚至還有一些人,幾個月都吃不到食鹽,都已經忘了鹽的味道。

    正是官鹽的昂貴難求,才導致私鹽氾濫。因為販鹽的厚利,導致產生了很多實力雄厚的富商。而這些人,對於皇帝而言,其實是某種潛在的威脅。唐朝末年的黃巢,元朝末年的張士誠,這些人都是私鹽販子出身。他們的財力,為他們提供了造反的實力。

  • 9 # 歡樂頌歡樂GO

    中國古代封建社會,皇帝具有絕對的權力,為了維持國家正常的執行,相應的賦稅制度不斷的完善,都是在不斷的維護集權統治。其中有好幾項的物資是朝廷必須要的壟斷控制的,而其中最為基礎的一樣物資就是食鹽。

      

      食鹽作為社會進步中被發現是人類生活的必須物資之一後,意味著這種物資的普及程度相當廣,甚至食鹽都被認為是戰略物資。其實朝廷需要壟斷食鹽歸攏起來就是兩點:一、為朝廷攫取財富,穩定朝廷稅收收入。二、作為戰略物資,控制一定民眾生活。壟斷食鹽最早從春秋時期便開始了,食鹽作為在古代為數不多的調味品之一,食鹽在社會基礎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食鹽在古代一度是與金子同等地位,首先是食鹽通常提取自高鹽水溶液,根據來源稱為海鹽,湖鹽,少量井鹽,以及更少量的礦鹽,食鹽的提取本身就需要相應的條件,因此在古代想要私自制鹽,是很容易被發現的。

      

      而食鹽本身提取的相應條件就註定了食鹽的獲取很難做到大規模化,必須是由朝廷批准後才能進行食鹽製取,如此一來朝廷就可以簡單的控制食鹽的產量,進而簡單的控制住銷量,如此一來就控制了最基礎物資的銷售量,直接就可以掌握住國家基礎生活品的財政收入。所以想要販私鹽是相當難的,因為按照正常年份的銷量,出現較大的收入差額就能馬上查出存在私自販鹽。

      

      食鹽作為朝廷財政收入的一個基礎產業,同樣食鹽也是重要的戰略物資,食鹽對於人體來言本身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所以壟斷了食鹽就相當於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百姓,這點對於集權是有絕對的積極意義。私鹽就意味著存在有人想要挑戰朝廷,因此古代販私鹽是相當嚴重的,在五代時期是要直接處死,後期的朝代也是要被處以重罪,說最直接的就相當於現在販毒差不了多少。因為食鹽是絕對不能放開的物資,這不僅僅涉及金錢,而是危害朝廷安全的。私鹽販賣開始嚴重起來,也就意味著國家開始衰敗,因為鹽商往往為了利益,開始用粗製的鹽充好以獲取暴利,如此一來百姓最基礎的生活品都被剝削,那麼國家動盪也只是時間問題。

      

      所以古代朝廷為了穩定國家,除了財政收入,更多的是為了集權統治的安全,他們既不敢將食鹽開放,也不能將食鹽銷售權力下放,皇帝哪怕膽子再大,也不會將食鹽權力下放。其實在這種最基礎的生活必需品壟斷會滋生很多貪腐,但是皇帝為了皇朝延續,他們寧願讓負責的官員獲取利益,也會死死將完整產業鏈控制在一定範圍內的。話說到現在,在一些貧窮國家也還是存在很多的生活基礎物資被壟斷,他們的生活艱苦程度相信很多讀者也瞭解一些。

      

  • 10 # 學以明德

    從古至今,鹽鐵專營都是統治階級重要的財政來源。史料記載,起始於春秋時期齊國管仲提出的“官山海”政策,即對鹽和鐵一起實行專賣。秦商鞅變法,控制山澤之利,也實行鹽鐵專賣。當時的山海之產主要是鹽、鐵,官府壟斷經營,寓稅於價,使人民避免不了徵稅,又感覺不到徵稅。漢初開放民營,使經營鹽鐵的商人富比王侯,執政者迫於財政壓力和對商人“不住公家之急”的反感,在桑弘羊的主持下“籠鹽鐵”,當代著有《鹽鐵論》,是西漢的桓寬根據著名的“鹽鐵會議”記錄整理撰寫的重要史書,書中記述了對當時政治、經濟、軍事、外交、文化的一場大辯論。後將鹽鐵的經營收歸官府,實行專賣。在產鹽和產鐵的地方,分設鹽官和鐵官進行管理。鹽專賣採取在官府的監督下由鹽民生產,官府定價收購,並由官府運輸和銷售。鐵專賣採取官府統管鐵礦採掘、鋼鐵冶煉、鐵器鑄造和銷售等一切環節。東漢時取消鹽鐵專賣,實行徵稅制。三國、兩晉注重專買,南北朝時徵稅制復起。隋至唐前期,取消鹽的專稅,和其他商品一樣收市稅。唐安史之亂後,財政困難,鹽專賣又開始實行。此後歷朝歷代,都加強了鹽專賣,對鐵則實行徵稅制,不再與鹽同例看待。鹽鐵專賣使封建國家獲得了可觀的收益,特別是鹽,一直是歷代封建政府牢牢掌握的最重要的專賣商品,其收入是歷代政府的重要財源,所以在某些時代,私營鹽鐵,屬於走私犯罪,是和當政皇權法律完全牴觸的,一旦落網,是判重罪的。

  • 11 # 妃子王

    古代,鹽是十分重要的物品,更是人們生活的必需品。如果一個人三天不吃鹽,就會渾身沒有力氣;如果是一個國家一週沒有鹽吃,那麼這個國家,就只能任人宰割了。而且,除東南沿海一帶的人之外,都必須透過交換才能獲得食鹽。所以,古的政府,把食鹽看到比什麼都重要。在清朝以前的政府,鹽和鐵都是處於同等重要的國家地位,並且,鹽與鐵始終是古代政府實施專賣的。

    鹽專賣制度在中國存在歷史十分久長,起始於春秋時期齊國管仲提出的“官山海”政策,即對鹽和鐵一起實行專賣。除夏、商、週三代以前和隋代、唐初之外,從春秋戰國齊國開始一直到清末,歷代政府無不是牢牢地控制著食鹽的交易,幾乎伴隨封建社會整個發展過程。自漢武帝元狩四年,實行食鹽官賣,嚴禁私煮之後,便有了“鹽始有官、私之分”。據記載同,當時武帝時,由於常年征戰,國庫窘迫,而那些經營“鹽業”和“鐵器”的富商們,卻不願“佐國家之急”,因此漢武帝一氣之下,便下令將鹽、鐵經營完全收歸官府,由官府直接組織食鹽生產,禁止私人經營。

    古代為食鹽而發生的戰爭太多了,並且都相當的慘烈,一個統一的王朝是不容許私人壟斷食鹽貿易,這個就意味著*危險;而西夏之所以能獨立就在於,他對於食鹽的壟斷。並且,巴蜀的戰爭原因,就也在於“食鹽”問題。再說,食鹽不像糧食隨地都是,他存在區域性。所以,古代官府不能讓私人壟斷食鹽生產和貿易,這事關民生大計。

  • 12 # 文華說歷史趣事

    鹽是維持人生命的必需品。鹽在古代的戰略地位,和今天的石油差不多。而且鹽不是每個地區都出產,因而具有稀缺性。可一旦發現某一地區產鹽,其開採成本又很低,所以,古代的產鹽地就像今天的中東產油國,閉著眼睛都賺錢。 

    正因為能賺錢,所以就有許多私人去販鹽,可是這麼賺錢的行業,古代政府當然不會放過的。

    在古代,政府很早就對鹽實行官營了。春秋時,齊國之所以強大,很大程度是因為實行了管仲的“官山海”政策,國家專營鹽業,“便魚鹽之利”。戰國時,秦國商鞅變法,也有相似的政策。

    不過到了漢朝初年的時候,鹽業開放,老百姓自己可以經營,很多販鹽的商人成為富豪。

    漢武帝時,由於常年對外戰爭,國家財政困難,又開始實行鹽業專賣,即“鹽鐵官營”政策,由官府直接組織食鹽生產、運輸和銷售,禁止民營。

    從這以後,歷代政府,都對鹽業嚴格管制。但是私鹽的利潤太高了,唐代的時候,唐玄宗時期,鹽價每鬥才十錢;肅宗時,每鬥一百一十錢;德宗時已高達每鬥三百七十錢。注意,這還只是官方定價,市場上的實際鹽價有時甚至比官方定價高出一倍。

    據《續資治通鑑長編》記載,北宋時,政府在陝西壟斷經營的青海鹽售價是每斤四十四文,而在青海產地的價格每斤僅為五文,開採成本則更低。一般情況下,售價是成本的20倍甚至更多。

    這麼高的暴利,當然會有人去參與,但私人的過多參與,必然會影響到政府和一些當官者的利益。

    為了自己的利益,政府自然就會採取一些政策制止這些私人販鹽,甚至把走私鹽的行為定為犯罪。

    在很多朝代,販賣私鹽是和謀反一樣的重罪。唐代的法律就規定,私人販賣食鹽一石以上(約合100斤)就處以死刑。

    儘管如此,依然有許多亡命之徒冒著殺頭的風險販賣私鹽,因為利潤實在太高了。

    

    

  • 13 # 香茗史館

    “鹽鐵官營”可以說是古代經濟的一個典型特點,之所以會如此規定,除了食鹽和鐵製品是百姓的生活必需品之外,更為關鍵的在於這兩項乃是暴利行業,會極大的影響到國家的經濟收入,其實這一點在現代同樣極為明顯,國家對暴利行業的掌控力度普遍極大。而正因其利潤過高,自然免不了有人以身犯險,而朝廷為了保證經濟和稅收,自然就要對販私鹽者進行嚴厲打擊。

    自春秋時期齊國管仲開始,歷朝歷代普遍實行食鹽官賣

    食鹽官賣政策最早可以追溯到春秋時期,當時齊國管仲提出了“官山海”(亦稱“管山海”)政策,即由國家直接對山川林澤產物進行管理,而當時山海之產主要便是鐵和鹽,而管仲則普遍被認為是中國食鹽專賣政策的創始人。

    秦國商鞅變法之後,則提出了比齊國更為嚴厲的食鹽專賣政策,不僅直接以重稅掌控食鹽的生產和流通,而且還設定“鹽鐵市官”專門負責對山川林澤產物的掌管,防止私煮私銷。

    西漢立國之後,為了恢復社會經濟,曾在初期推行“無為之治”,從而一定程度開放了民營,由官府進行徵稅,從而使得掌控了鹽鐵生意的商人和諸侯王迅速暴富。直到漢武帝時期,由於連年征戰造成財政緊張,再加上商人“不住公家之急”,在桑弘羊的建議下開始“籠鹽鐵”,重新將鹽鐵經營收歸官府,實行專賣,並在產鹽地和產鐵地設立相應官員進行管理。

    此後,歷經東漢、魏晉南北朝,再到隋唐五代,朝廷始終堅持著“鹽鐵官營”的政策,而且在漢武帝時期的基礎上,更加變本加厲。例如東漢時期推行復行徵稅制,魏晉南北朝時期則實行專賣、徵稅二制並行。而自唐以後,歷朝歷代對加強了對鹽的專賣,而對鐵則普遍實行徵稅制。

    朝廷實行食鹽官賣的同時,私鹽現象自唐朝以後愈演愈烈

    從唐朝中葉開始,隨著均田制的崩潰和朝廷支出加大導致的鹽價上漲,再加上食鹽生產技術的進步,直接推動了私鹽的產生,並在五代時期愈演愈烈,後經宋、元、明三朝發展,至清朝達到頂峰。雖然朝廷一再嚴厲打擊,但卻呈現出一種私禁愈嚴、則私鹽愈盛的趨勢。

    從唐中期私鹽大規模出現開始,到五代時期便已經呈氾濫趨勢,除了因生活不下去鋌而走險的普通百姓之外,就連官吏、押送綱船軍將、駕船梢工都開始販賣私鹽,而在當時武強文弱的大背景下,尤以軍人販賣最為嚴重。

    到了宋朝,私鹽活動無論是規模還是嚴重程度,都已經到了極為嚴重的程度,給宋朝的政治和經濟造成了巨大影響。例如福建路西部的建、劍、汀州及邵武軍地區,“地險山僻,民以私販(鹽)為業者,十率五、六”。又如毗鄰西夏邊境地區,邊民“多闌出塞販青白鹽”入境,“雖嚴禁所不能止”。而且,這一時期的私鹽販子為了對抗官府,開始結夥而行,甚至“動以千百為群,盜販茶鹽”。

    此後,歷經元、明兩代,到清朝時私鹽販運開始達到了頂峰,不僅人數眾多,結構複雜,販私活動的地域廣泛,而且販賣數額極為巨大,而且開始普遍呈現出持械聚眾販私的現象。

    朝廷為何對私鹽嚴厲打擊?經濟、穩定才是關鍵

    既然唐朝中期以後私鹽販賣已經愈演愈烈,以致到了根本無法徹底根絕的地步,朝廷為何不像對鐵那樣開放私營,從而徵收稅賦,反而持續嚴厲打擊呢?其實最關鍵的,便是經濟、穩定和安全問題。

    1、經濟層面:鹽課稅乃是朝廷支柱。食鹽乃是生活必需品,再貴也不會有人不吃,再便宜也不會有人多吃,其社會需求太過龐大,而早期的食鹽又完全是“靠海吃海”,生產成本極低,因而食鹽買賣乃是一本萬利的暴利行業,其零售價格甚至要高於產地價格的十幾倍,乃至幾十倍。食鹽官營早期以朝廷直接經營為主,其經濟收入直接歸朝廷;而宋朝以後則以朝廷間接經營為主,朝廷透過鹽引間接掌控生產、銷售,再對其進行徵稅,而以清朝兩淮鹽課為例,當時的鹽課稅包括正課共二十五項、考核正課共九項、不入奏考正課四項、不入奏考雜項三十項、不入奏考雜費二十五項,一引鹽的正課是一兩一錢七分零,但在道光年間經過整頓,陸續加上各種雜課之後則達到了十二兩。正是由於其暴利性質,使得鹽課稅長期以來便是朝廷的一項重要經濟收入,朝廷自然不願這部分收入流失。

    2、穩定層面:私鹽容易加劇社會動盪。正是由於食鹽乃是暴利行業,因此販運私鹽雖然犯罪成本較高,但利潤卻頗為豐厚,因而自古以來私鹽販都能夠迅速積蓄產業,從而成為一方富豪。而自宋朝以後,開始普遍呈現出持械聚眾販私的現象,鹽幫之類的私鹽販賣團體不僅擁有一定的武裝,而且巨大的財富更使得他們極容易組織起一支成規模的軍隊,這無疑對朝廷的統治形成了巨大威脅。打架鬥毆、欺壓百姓、對抗官府或許影響還不算巨大,但許多有組織的持械聚眾販私,到後來往往成為反抗封建專制統治的重要力量,這種現象卻是朝廷不能容忍的,例如唐朝的黃巢起義,王仙芝、黃巢兩人均為私鹽販出身。又如元末起義軍領袖張士誠、方國珍均為私鹽販出身,而朱元璋領導的起義軍也受到了私鹽販的資助。

    正是由於以上兩點原因,自古以來朝廷在實行“食鹽官營”的基礎上,對於私鹽的打擊都極為嚴厲。然而,越是嚴厲打擊,鹽價越高,結果販運越加氾濫,結果導致屢禁不止。

    歷朝歷代關於私鹽的刑罰

    1、漢武帝時,私鹽販子“鈦左趾沒入其器物”,鈦左趾”便是在左腳趾掛上6斤重的鐵鉗,“沒入其器物”則指的是沒收其製造、販運食鹽的工具,要知道早期煮鹽的工具也是相當值錢的。

    2、唐朝時期,“自淮北置監院十三”專門負責打擊私鹽,於是巡捕計程車兵遍佈州縣,對私鹽製造販運人員嚴厲打擊,到唐德宗貞元中期,朝廷更是規定販運私鹽超過一石者,一律判處死罪,而且就連相關官員都要連坐。到唐憲宗元和年間,雖然一度將死罪改為流放,但不久便又改回死罪,而且比貞元時期還要更為嚴厲。

    3、五代時期,販賣私鹽一斤一兩便可以就地正法。例如後漢便規定,不論販運私鹽重量多少,一律處以極刑,而這也是歷史上對私鹽打擊最為嚴苛的律法。

    4、宋朝時期,基本延續了唐朝的制度,不過宋朝的律法相對較為寬容和仁慈,對販運私鹽者大多以流放為主,但如果販運數量特別巨大,仍然會被判處死刑。

    5、元朝時期,朝廷加強了鹽業交通的監督和管理,頒佈了相關禁令,例如延慶六年,國家規定鹽販子會被判有期徒刑兩年,財產一半沒收,杖責七十後派往大鹽場打工。買和食用私鹽的也要受罰,首次杖責六十,再犯從重處理。官員和軍士販賣私鹽杖責四十,併除官名。縱容、幫助鹽販子的與鹽販子同罪處理。

    6、明朝時期,基本沿用了前朝的管理經驗,對百姓販賣私鹽,客商、軍人販賣私鹽都制定了嚴厲的懲罰專案,規定只要販賣私鹽,不論數量一律杖一百,徒三年。

    7、清朝時期,延續了明朝的做法,對販賣私鹽者,不論多少一律杖一百,徒三年。若是有武器則罪加一等,若抗拒抓捕則判處斬刑。此外,針對利用船隻販運私鹽的,由於普遍數量較多,因而一經發現一律發配邊疆充軍,而敢於拘捕傷人、殺人者,一律斬立決。

  • 14 # 深海牧童

    在古代鹽由官府統一管控,不允許私賣食鹽,私賣食鹽被逮住就是重罪。古代根據你賣私鹽的多少來判刑,輕則財產充公,重則可能會被處以死刑!

    為什麼對鹽管控那麼強?官府管控食鹽可以收取鹽課稅。畢竟鹽是家裡必不可少的調料之一,不論富庶還是平窮家裡頓頓都少不了鹽。官府控制食鹽可以管控食鹽的價格,防止商人抬高鹽價,維護市場平衡。如果市場中私鹽成災,國家對於民間的掌控會降低,不利於社會安定。(程咬金就是私鹽發家的)食鹽關係到人體的健康,官府怕私鹽中不合格因素太多。食鹽可以補充戰士的體力,古代經常發生戰爭,將士不食用食鹽體力就會下降,不利於征戰。販賣食鹽可以讓商人家產萬貫,富可敵國,容易引起反叛心理

    綜上所述,食鹽不僅關係到國家的穩定,還可以保護百姓的身體健康,同時還可以為國家得到一筆收入,所以古代把販賣私鹽的人員判定重罪!

  • 15 # 崔海新

    首先非常感謝你的提問。

    那麼能給國家帶來更高的經濟收入的鹽業是絕對不允許私自買賣的。

    在漢武帝之前呢,對嚴的管制主要就是官方製鹽廠和民間製鹽廠這兩種方式。當時還允許民間可以做鹽。但只能賣給官府官方收購是不允許私自買賣的。後來因為鹽業的暴利,很多人鋌而走險。包括明太祖朱元璋以及張世誠等人,都是靠販賣私鹽才積累了一定的財富,有了造反的資本。最後推翻了元朝的殘暴統治,建立了新的國家政權。

    換位思考一下,在古代封建社會的鹽業就如同今天的軍火和菸草行業。一旦這樣的行業可以隨意的私自買賣,就會對國家經濟和社會造成很大的危害。所以在古代社會,鹽業作為重要的經濟支柱是絕對不允許買賣的。

    說的更直接一點,國家會牢牢把控住高暴利的行業用於積累自己的。國民經濟財富。這些財富用於對抗不可抗力的天災人禍以及戰爭的可能。

  • 16 # 秦牧哥哥

    因為鹽在古時候的地位非常高。

    熟悉歷史的朋友應該知道,在古時候要想贏得一場戰爭的時候,除了兵馬充足以外,食鹽也是最重要的一點。兵力充足可以保證戰爭獲得勝利,而如果沒有食鹽的話,那麼將士們的體力就會下降,戰爭很容易就會失敗。強大的秦國之所以能夠統一六國,稱霸天下,其實也是因為他們擁有鹽崖。

    而在古時候一些私賣食鹽的人要被砍頭,甚至還會牽連家族。甚至在一些朝代中,販賣食鹽獲得的罪行跟造反一樣。其實歷朝歷代之所以如此打擊鹽販,主要也是因為這幾方面的原因。民間的一些商人私自銷售食鹽,為了使利潤空間更大,經常會在食鹽裡面摻了一些別的東西,從而對老百姓造成傷害。而最重要的一點還是因為百姓私自賣鹽,使國家財政得到損失。

    我們都知道鹽是每個家庭中必備的一種調料,它的需求量是非常大,需求量大的同時,交易額就會變高。如果民間賣私鹽的人過多,這樣就會使朝廷所得的稅收變少了,那麼就會使國家出現很多問題,比如國庫空虛,以及國家軍隊壽命就會減少。更深一層講,大家是否知道古時候的一些亂世英雄,其實都是從賣鹽起家的。可見如果民間商人掌握了太多食鹽的話,會起到扭轉國家政局的作用

    鹽是一個國家的命脈,所以作為朝廷肯定是要嚴厲打擊的。鹽鐵的專賣最早起始於春秋時期齊國管仲提出的“官山海”政策,即對鹽和鐵一起實行專賣。秦代商鞅變法,控制山澤之利,也實行鹽鐵專賣

    而真正這個當成國策的是在漢武帝時代,由於長年的征戰匈奴,迫於財政壓力和對商人“不住公家之急”的反感,在桑弘羊的主持下“籠鹽鐵”,將鹽鐵的經營收歸官府,實行專賣。在產鹽和產鐵的地方,分設鹽官和鐵官進行管理。

    鹽鐵專賣使封建國家獲得了可觀的收益,特別是鹽,一直是歷代封建政府牢牢掌握的最重要的專賣商品,其收入是歷代政府的重要財源。

  • 17 # 煙雨踏秋殤

    日常生活中,食鹽對於我們人類來說,是一種必不可少的調味品,在中國的歷史發展中,食鹽也佔據著極其重要的位置,在很多方面,食鹽都可以涉及的到。不知道大家還記得不記得《武林外傳》這部搞笑電視劇中出現過的一個場景,李大嘴為圖便宜從小販手中購買了私鹽,卻差一點被判刑,這是為什麼呢?

    在中國的文化傳承之中,食鹽一直都佔據了一個很高的地位,而且據說食用鹽的發現及使用,都是在中國開始的。炎黃時代,就有人利用陶器煮鹽,當時的人們可能覺得天天吃一些沒有味道的東西沒有意思,不知道是誰在烤制食物的時候不小心將海水灑了上去,突然發現這樣的燒烤似乎更加美味。當然後面的燒烤只是小編自己的臆想,不過當年確實有一個專門為皇帝制鹽的人,他就是夙沙。夙沙居住的地方在現在的山東壽光,傳說有一次夙沙在做水煮魚的時候不小心被一頭小野豬騷擾,所幸為了部族裡的人能吃上一頓大餐,他便跑去追這頭小野豬,等到回來的時候盆裡的魚煮黑了,水也煮幹了,但是盆地卻有一層白色的東西,夙沙便拿手指沾了一些舔了舔,發現味道還不錯,便告訴了部落裡的人,這也就是鹽被發現的起源。

    到了後來人們發現鹽不僅可以使烹飪出來的食物變得更加美味,而且他們的身體也在逐漸被鹽改變著。夙沙氏創造鹽文化就如同神農創造農耕文化一樣偉大,雖然當年具體的製鹽過程我們已經無從考究,但是鹽文化為我們後世帶來的好處卻數也數不盡。

    那麼話說回來,為什麼古時候的官府禁止售賣私鹽呢?主要有以下兩個原因。

    第一個原因。隨著社會的發展,食鹽在老百姓的家裡已經變成一種必不可少的東西,誰願意天天吃水煮白菜和不放鹽的水煮肉片呢?所以當權者正是看中這食用鹽不可或缺的性質,想要靠食鹽來發展國家經濟。早在秦始皇的時期,秦朝政府就已經開始發掘食鹽的商用價值,當時的部隊開支,以及長城的修建,還有秦皇陵的修建中,都可以看到食鹽的影子。食鹽變成國有制,只有國家才可以對外出售食鹽,儘管官家的食鹽貴的離譜,但是你還只能購買官家的,除非你們一家人都不吃鹽。那麼有人要問了,如果有人偷偷的製鹽,並且買賣私鹽,會怎麼樣呢?

    在官府制定的規章制度下,買賣私鹽通常會被定為非法,而且會根據你所販賣私鹽的多少,來判刑,最高甚至可以因為賣鹽而判處死刑,畢竟當時國家是依靠鹽和鐵來徵稅的,你偷偷低價賣鹽,破壞市場平衡,而且利用漏洞偷國家的稅,幹了這樣的事情還指望誰能饒了你?但為什麼古時候還有那麼多的人甘願冒這個風險呢?要知道,這食鹽可謂是一本萬利,地球上最不缺的就是海水,所以只要你會製鹽,基本上都可以大賺一筆,再加上古代訊息傳播較為困難,一時半刻也抓不到那些鹽販子,所以當時賣私鹽的販子們還比較猖狂呢。

    其二就是官府擔心小商小販所制的鹽有問題。管子在《管子·輕重甲篇》就有記載:“無鹽則腫”,從這句話中我們可以得出一個結論,那就是當時的人們認為食鹽是有藥用價值的,如果沒有經過正規的手續製鹽,很有可能導致所制之鹽存在安全隱患,所以為了老百姓們的安全,古代的官府面對販賣私鹽的小商販通常會採取嚴厲的打擊。就算是現在,我們仍在沿用管子的這句“無鹽則腫”,透過合理的食用食鹽,來預防甲狀腺腫大,不得不說,古人真是智慧超群啊!

  • 18 # 異世繁華

    第一點:經濟。鹽和鐵一樣都是官營,都被歷朝歷代的政府所管控。百姓之間不可以販賣,只能由朝廷售賣並且進行貿易,從而取得巨大的經濟利潤,支撐國家的經濟開支,穩定社會經濟局面。

    第二點:社會穩定。鹽在古代屬於暴利商品,如果允許私自販賣,會因為利益的驅使讓更多人鋌而走險進行不法的行為,從而引起社會動亂,國家動盪,不利於掌權者的統治。

    其實我認為這也算是屬於帝王之術吧,透過控制百姓的日常必需品來控制國家

  • 19 # 舊時樓臺月

    在漫長的封建社會中,食鹽一直是隻能由政府官方經營的特殊物資,學術界有觀點認為,這一制度早在西周末年就開始實施了,當時實施這一制度最主要的原因是抑制“庶家經濟”的增長,使財富流向社會上層,維護封建等級制度,確保皇室貴族的社會領導地位。

    之後的歷朝歷代都實行了這一制度,這當中的原因有很多,主要分為政治、經濟、軍事三方面。從政治上來看,壟斷食鹽行業能夠使封建王朝把握住經濟命脈,避免地方豪強壯大,威脅中央統治。從經濟方面來看,政府經營食鹽行業有利於擴充國庫。

    從軍事上來看,這一制度的實施在增加財政收入的基礎上可以確保邊防軍餉的供應。而民間私鹽廣泛流通的話,必然會減弱封建政府對民間的控制,進而威脅社會安定。因此,古代政府對買賣私鹽的人往往會施以重罪。

    一、食鹽官營的重要性決定了販賣私鹽為重罪

    漢武帝時期“鹽鐵官營”制度的提出使食鹽官營正式被確立下來,當時桑弘羊提出鹽鐵政策,主張把原本允許民間經營的鹽鐵行業收歸國有,由政府進行經營,這一政策實施後,漢朝的國庫獲利良多。之後的歷朝歷代都借鑑了漢朝的這一做法。

    (一)政治層面

    (1)維持了社會穩定

    在封建王朝,政府經營食鹽行業時往往都要藉助百姓,比如說漢朝時,政府設立“鹽官”,由“鹽官”招募貧困百姓進行“煮鹽”,這一過程要使用政府提供的生產工具和計量工具。政府會根據生產數量多少,給百姓提供報酬。

    這一做法,吸收了社會中的空餘勞動力,提高了百姓收入,減少了社會矛盾,維持了社會穩定。

    (2)避免地方割據勢力的崛起

    在整個封建王朝中,鹽業一直是暴利行業,“販私鹽”也就成為了一項利潤頗為豐厚的工作,於是很多人都加入了這一行業,漸漸地形成了鹽幫團體。

    宋朝時甚至出現了民間持械聚眾買賣私鹽的現象,當時的鹽幫團體不僅擁有一定數量的武器,甚至已經形成了有足夠規模的軍隊,他們在地方常常打架鬥毆,欺壓百姓,甚至連官府也不放在眼裡,這對中央的統治形成了極大的威脅。

    到了封建王朝後期,有很多鹽幫開始公然反對中央統治,比如說唐朝時期著名的農民起義軍領袖黃巢和王仙芝,這兩個人都是“販私鹽”出身的,明朝開國皇帝朱元璋在領導軍隊起義時也得到了鹽幫的大力支援。

    可見,私鹽販的崛起對中央的統治來說有著致命的威脅,因此古代朝廷對那些私鹽販子往往實施重刑。

    (二)經濟層面

    (1)維持社會經濟平穩運轉

    食鹽是人們生產生活的必需品,具有不可替代性,在日常生活中人們必須要攝入一定量的鹽分才能夠維持機體運轉,這也就意味著,人民對食鹽的消費量巨大,食鹽的需求彈性小,即使價格發生變動,人們也幾乎不會降低對這種商品的消費。

    如果在社會中普遍放寬私鹽經營,那麼極易出現大商人壟斷市場,提高食鹽價格的局面。這對人們的生活來說具有很大的影響,因此政府壟斷食鹽行業有利於穩定食鹽價格,避免出現市場亂象,進而引發社會混亂。

    (2)提高財政收入

    在漢高祖劉邦登上王位後,曾經將鹽業經營權下放給私人,呂后掌權時期雖然對食鹽行業進行過限制,下發了“禁令”。但是在漢文帝繼位後,依然允許民間經營食鹽行業,政府的這些寬鬆的政策導致當時民間出現了很多富商大賈。著名的有南陽孔氏,蜀地卓氏等。

    這些大商人力量不斷壯大,漸漸地掌握了經濟命脈,成為了與中央政權相抗衡的社會勢力,這嚴重威脅到了封建國家的統治。

    漢武帝中期,因為多次出兵匈奴,軍費開支巨大,加上連年的天災不斷,導致百姓們四處流亡,國庫空虛。在這種局面下,朝廷不得以向那些大商人進行借貸,但是這些商人仗著自己力量巨大,拒絕將財富借給國家。

    在桑弘羊的建議下,漢武帝採取了“鹽鐵官營”的政策,很快國庫充盈,這些富商大賈的實力大大受挫。

    (3)鹽業利潤高

    早在唐朝時期,鹽業就成為了封建王朝最重要的財政收入,在劉晏改革鹽政後,更是出現了“天下之賦 ,鹽利居半”的現象。

    食鹽具有其他商品沒有的特性,首先,食鹽是重要的生活必需品,生產方式極其簡單,生產地大多集中在沿海地區,國家極易管控。其次,食鹽這種商品種類差異小,不存在明顯的消費偏好,這也就意味著政府在經營食鹽產業時可以將不同產地的食鹽進行代替,避免出現供貨不足的現象。

    食鹽的這兩個特性,讓它成為了封建政府,經營最為方便,獲利最為高額的行業。為了提高財政收入,政府必然不會將食鹽的經營權下放到民間。

    (二)軍事原因

    眾所周知,軍事行動離不開財政支援,食鹽官營在充盈國庫的同時,為軍事活動提供了糧餉儲備,提高了國家軍事力量。震懾了中原王朝之外的少數民族政權,保證了邊疆地區的安寧。

    同時食鹽官營也可以避免國家內部出現地方軍事力量的坐大,對中央產生威脅的局面。從理論上來說,在冷兵器時代,只要控制得了像食鹽、冶鐵等在人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產品,就可以減少叛亂的發生。

    二、私鹽氾濫的危害

    買賣私鹽的現象,最初出現在春秋時期的齊國,到了唐朝時期,隨著藩鎮割據現象的加劇,中央政府國庫空虛,為了提高財政收入,壯大軍事力量,政府將食鹽價格提高了很多,並且由於地方勢力的壯大出現了供給不足的情況,在這種局面下百姓們被迫購買私鹽。到了唐朝五代時期,更多人看到了買賣私鹽的利潤,紛紛加入當中,甚至連官吏都開始販私鹽。

    到了宋朝這種現象更加嚴重,這給宋朝的政治經濟產生了巨大的影響,當時福建路西部的建州等地區因為地勢險要,遠離中央管控,私鹽買賣現象極為嚴重。當地百姓十有五六都以販私鹽為生。而且在這一時期,“私鹽販”們已經形成了團體,常常與政府進行抵抗。

    到了清朝時期,私鹽買賣更是到達了頂峰,不僅參與人員眾多,結構也極其複雜,範圍更是遍佈全國,甚至出現了普遍的聚眾販賣現象。

    可見私鹽的流通導致了社會動盪,威脅了中央統治,於是歷朝歷代封建王朝都以嚴酷的刑法來震懾私鹽買賣現象。其中最為嚴苛的律法是五代時期的後漢,後漢政府規定,無論販運私鹽的數量多少,一律處以極刑。由此可見,封建政府對私營買賣行為的深惡痛絕。

    總結:

    封建王朝嚴格把控食鹽經營,最主要的目的是為了維護封建統治,但是我們要看到,即使歷朝歷代都把私鹽販子定為重罪,但是這一現象一直都沒有消失,這是因為私鹽買賣的根本原因是在官營條件下,食鹽價格的日益升高,和質量的不斷下降。

    所以古代政府想要杜絕民間買賣私營現象,最應該做的不是殺雞儆猴,而是提高官鹽的競爭力。

  • 20 # 翡小洛

    鹽在古時候不止在中國,在世界各地都是價值非常高,比絲綢、茶葉、瓷器更高!

    一斤鹽,鹽戶造出來,從頭到尾,工本錢,朝廷就給十文。交上去以後,由朝廷專賣,則是每斤一百文至三百文。

    相當於原本1塊一包的鹽買到上百塊。

    國家每次一虧錢,就對鹽商收非常高的稅,或者壟斷賣鹽行業,以此來填補虧空,而百姓又窮。因此經常出現販賣的現象。販賣私鹽相當於和國家搶生意,當然是重罪。

    為什麼國家就選擇這麼普通的鹽來徵收高稅呢?

    一、鹽在古代非常重要。

    聖經裡面最能夸人的話就是“你們是世界上的鹽”。

    英語裡面工資的單詞“salary”與鹽“salt”長得很像。工資的英語單詞的最開始指的就是古羅馬每月發給士兵買鹽的補貼。

    在我們中國,就像黃金天然就是屬於貨幣一樣,鹽本身就是可以買賣的商品。

    二、為什麼鹽這麼重要?

    1. 人不能不吃鹽呀。但食鹽又不像農作物那樣可以自給自足,在很長一段時間裡面,鹽是老百姓唯一一種需要購買的商品。

    在古代,因為技術落後。能產鹽的地方很少,才幾個。

    最初我們中原文明分佈在鹽池周圍,就是自愛山西運城,古代叫解州,堯舜禹都選擇在鹽池附近平陽、蒲坂、和安邑築城。

    有鹽的地方就有經濟,因此春秋時這塊鹽池就是幫助晉文公稱霸的一個重要因素。

    2. 得鹽者得天下。

    增加國家收入:雖然在我們現在看來鹽是隨處可見而且非常廉價的物品。但是食鹽的稅收在國庫收入裡面是一筆不小的數目。

    漢武帝時候,因為連年征戰,國庫虧空,漢武帝開始從鹽下手,實行國家壟斷專賣,收很高的稅。後來由於百姓的抱怨,這個制度就廢了一段時間。

    後來唐朝經歷安史之亂後,國家經濟又跌到谷底,於是國家再次從鹽下手,又實行專賣制度。

    食鹽的價格一高再高,最高時足足漲到平時原價的300多倍。我們這次疫情這麼嚴重的武漢蔬菜也才翻幾倍。

    讓一個國家強大:我們可能想不到戰國時七雄中最富的國家--魏國,竟然就是因為食鹽而成為最富裕的國家,這也成為後來秦國攻打魏國的原因導火線。

    齊國也是因為盛產海鹽而強大起來。

    周世宗奪取了淮南鹽場,給宋太祖留下可以買船造兵器的巨大財富。

    一個國家有鹽就相當於於有錢了。有錢就強大了。只要有外華人入侵,用錢讓北方的外族人幫抵抗外敵。

    因此鹽在古代是唯一一個比較稀缺的物品,國家自然是非常看重。國家經常對鹽實行專賣壟斷制度,貧窮的百姓又買不起。因此販賣私鹽這一現象在古代就會比較常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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