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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槡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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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毒蛇博士
事情敗露,摔狗女仍抱有僥倖心理,簡直是十惡不赦。
南充女孩苦尋丟失愛犬已超過半個月,本已心力交瘁的小吳,在和摔狗女網路溝通十多天後,小吳將酬金提至一萬元,但摔狗女仍不答應,並向小吳索要“生活費”,否則就把狗殺了。11號小吳和警察一起來到摔狗女家中,結果看到的卻是摔狗女窗戶底下躺著的奄奄一息的小狗。
雖然現在摔狗女是真摔狗還是誤摔狗依然有待警察證實,但是小狗是摔了,小狗也無法在復活了。更重要的是在雙方商討期間,摔狗女多次要挾小吳轉錢,不然就發“剝皮的影片”、“火烤狗肉的影片”。事情曝光之後,還要挾說“找了*族朋友要來打我加**我”。哪怕摔狗女是誤摔了小狗,但摔狗女的殘忍是洗不白的,一個善良的人,怎麼可能作出將小狗剝皮這樣的威脅?
據筆者所知,誹謗是誤傳,但是摔狗女在12日中午,事件還未在網上發酵時,確實向記者表示,“此事不準備公開道歉,小吳洩露了他們的個人隱私,他們要去法院起訴。”一個教師,犯下了彌天大錯,首先想到的不是道歉,而是指責受害者洩露她的隱私。實在讓人寒心。其潑皮無賴的嘴臉簡直躍然紙上。難免讓人想起江歌案中的劉鑫,從不主動承擔應有的責任,遇事首先想到的是儲存自己。當然,摔狗女似乎比劉鑫更加可惡!
同意小吳的要求。摔狗女必須公開道歉!必須接受法律制裁!必須賠償小吳的所有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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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大愛趙靈兒
討厭所謂的極端愛狗人士。你們還圍攻小區、電話騷擾等侵犯隱私違法行為。用自己的違法行為,指責別人的不道德行為。你們最高尚。
摔死狗的女的固然侵犯其他人的財務,也輪不到你們懲罰吧!
本來這種事情與我無關,但就是你們這些所謂的愛狗人士,讓我偏向同情摔死狗的業主
看了1萬多次閱讀只有20多次罵我的,我很欣慰,跳出來的都是極少數的。記得有個新聞,小區安了個訊號塔完了有50人怕訊號輻射要求移動拆了訊號塔。拆了訊號塔後其他950人嫌訊號不好讓重新安裝。罵我的就是其中這50個跳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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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老龔說勢
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法律是公理,就怕訟棍鑽空子講歪理。以前老人說:“女子無才便是德”,一直不懂什麼意思,心裡面罵:老封建!在這裡終於被印證了。
為了這個事情,我從來沒有這麼認真過連發兩個文章,一直在規勸何某迅速採取措施,用最謙卑的態度,誠懇認錯,看來我的努力是失效了。聽說何某宣稱:此事不準備公開道歉,小吳侵犯了他們的個人隱私,他們準備向法院起訴小吳。我知道要麼她背後有律師在出謀劃策,要麼她自己懂法律。因為我國的法律規定,狗只是財產,而它的價值是購買費用與飼養、治療等費用,所以她自己認定頂多是“損毀他人財物”,再也沒有其他責任。反而小吳已經侵犯了她的所謂隱私權,所以她在心裡面盤算過了:小吳可能沒有那麼多證據證明自己的“財產價值”,反而小吳侵犯了她的隱私權,這是大白天下的。所以,她的算盤或許可以達到:狗白摔了,還可以撈一點名譽損失費。
呵呵,可惜的是何某忘記了“敲詐勒索”的情節:第一,透過對受害人精神上的強制,使其精神上恐懼,迫使小吳給錢,非法強索小吳錢財。第二,主觀上就是非法佔用他人財物。第三,危及了小吳的財產權“小狗”。三個特徵具備,找一個好律師,應該不怕。
還有一個事情請何某別忘了,悠悠眾口,以後的日子你準備如何過?你還有四歲的孩子,難道就讓他一輩子生活在指指點點中間。有的人贏了官司輸了錢,這個事性質就更加高大上了,就算你找了最厲害的律師,上下打點,頂多是:贏了官司丟了人。
當然,我相信沒有人會冒著天下大不違,給你辯護、判你贏。除非此人也想成為“南京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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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情感熱議
每個犯錯的人都想給自己找個理由和藉口,已經錯了,誠懇道歉就好了。為什麼還非要垂死掙扎一下呢?
如果今天丟狗的吳女士沒有拿出聊天證據,你說她誹謗也許有人信,可是證據確鑿的情況下,你說她誹謗,誹謗你什麼呢?
撿人家的狗不還是事實吧?拿狗狗要挾人家給錢是事實吧?威脅人家要扒狗皮是事實吧?人家的狗在你手裡死的是事實吧?這一系列的行為,你確實做過,咋就成了誹謗了?別說狗已經死了,狗就是活著也沒辦法跟你當堂對質。
撿到別人的東西,就應該主動歸還。你不歸還就算了,人家找上門你還要好處費。而且還一直的增加錢的數量。如果靠撿東西威脅別人能賺錢,那是不是大家以後啥都不幹,每天到街上撿東西就好了?你的行為已經給大家做出了不好的示範,現在你還要倒打一耙,是不是太過分了呢?
做人有做人的行為準則,有些事可為,有些事不可為。透過這件事看出來,你是所有的事都可為,連最起碼的道德底線都沒有。
你這種人,損害著別人的利益,還想叫別人當啞巴。你以為自己是誰呢?
我不懂法律,但是你拿著狗威脅人家給錢的行為是不是和過去的土匪綁票差不多呢?現在應該叫敲詐。如果人是按照質量打分的話,你絕對負分。
做錯事了不老實反省,還想招搖過市,是不是怕大家都不認識你啊?話不多說,奉勸現實中這種人引以為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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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大臉張老師
支援雙方互相起訴!失狗女孩起訴對方敲詐勒索,摔狗人渣起訴愛狗人士圍攻騷擾!理不辯不明,法不普及不清,一場處理公正的司法案件都代表著向法治中國再進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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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馮少俠聊職場
自己做錯事了,身為老師,沒有面啦,總得想辦法找回來啊,於是就奮不顧身的指責別人誹謗,想扳回一局,結果,我們都不買賬,看看你還怎麼把這戲唱下去。
有聊天記錄的,這麼明顯的證據還不充分嗎?難道你還懷疑自己說過的話,就算你厚著臉皮不承認,那麼驚動了警察,查明真相了,你還給別人道個歉,陪了不是,結果自己來了個劇情大逆轉,說別人誹謗你,真是悲哀啊。
身為人民教師,如此厚顏無恥,也是沒誰了,非要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非要再丟一回人,非要再次出名,那我們只能滿足你的願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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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是緣是情是童真是意外
何某認為小吳姑娘誹謗可以收集證據,提起民事訴訟。光說沒用。沒有證據證實其說法只能說何某這說法自身就是在誹謗。
整個事件清楚明瞭,是非自有公論。
事件中另一方小吳姑娘宣告。一切走司法程式。見圖。再來貼一張何某的言論。這言論套路,眼熟。水軍們開始紛紛出動,試圖混淆視聽。給水軍們普普法。假設沒有辦理狗牌只能說明違反了寵物管理條例,接受該條例處罰。與該事件中財物所有權的認定無必然聯絡。此等說法證明水軍無法律意識。題外話:提請管理部門把養狗辦理狗牌管理落實到位。敦促轄區內養狗居民辦理。宣告:本人針對混淆視聽造謠的水軍。以正視聽。該事件結果,法律說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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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莉莉絲37612730
如果不是這賤貨不肯還狗 還敲詐 挑釁 威脅 也不會出名呀 歸根結底 還是自己賤導致的 現在開心了 全國人民都知道 新聞已經各大電臺都滾動好幾天了 那是不是連電視臺一起告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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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IloveSunShine
聊天記錄都還在用人家去誹謗嗎?如果當時肯主動歸還,人家狗主人還會感謝她,紅包肯定也不會少給她,可她這麼喪心病狂,把人家狗摔死了,雖然法律沒有明確的規定關於這樣的事件,但是這種人就該譴責,身為教師還勒索人家,說真的這樣的人真的侮辱了教師這個名稱,不管你多會教書但是光從你摔死人家狗這個角度你就愧對為人師表這四個字,沒有一點愛心怎麼為人師表,怎麼教育好下一代,這種人必須嚴懲不貸,為了以後的社會更加和諧一定要好好教訓這個女人,還好意思起訴別人,臉皮比故宮城牆還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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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K老大74505285
根據《物權法》規定,拾得者有請求權以及留置權。拾得人有權請求受領人支付一定的報酬。受領人向拾得人支付的酬金由當事人協商確定,但最高不得超過遺失物價值的百分之二十。如失主已在其發出的懸賞廣告中確定了酬金的,則不在此限。根據《民法通則》79條的司法解釋,拾得物丟失、毀損,拾得人沒有故意的,不承擔民事責任。拾得人將拾得物拒為己有,拒不返還而引起訴訟的,按照侵權之訴處理。此案件目前沒有任何證據證明拾得人故意殺死狗,這只是一個民事糾紛案件。而狗主的行為確實已經是誹謗和侵犯他人隱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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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大實話
相信,很多朋友在看完這個聊天記錄後就已經氣不打一出來了。明明是自己強佔著人家的狗,然後還對其進行威脅挑逗。
當然,這位何老師也可以解釋說自己是開玩笑。但是,你非法佔有別人的寵物狗已經半個月了,這已經完全超出了開玩笑的性質。說難聽一點,這就是索要錢財不成,然後惡意報復!
至於說寵物狗的主人對你進行誹謗,那絕對是無稽之談。畢竟,人家只是曬出了和你的聊天記錄,並且這些話也都是你自己說的,何來誹謗一說?若想人前少閒言,除非人後己不為,自己幹了傷天害理的事情,難道還想立牌坊嗎?
拜託,先把自己“弄死人家狗狗”的事處理完了,再說你的隱私的事吧。“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要是你沒有做出這等卑鄙齷齪之事,誰會顯得沒事找你的麻煩。如今所有的一切都是都是你半個月前自己造的孽。
誠然,我也承認隨意洩漏別人的隱私是不對。但是,自己是什麼人,心理還沒點數嗎?
我們要明白:“壞人的權利和好人的權利是不一樣的”。自己違法了還想受到守法居民一樣的對待,真是異想天開!
對於這種人,這種行為,罰錢真的不是關鍵。關鍵是得讓她長記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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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熊金寶96190951
這事件的重點在於作為一名教師最起碼的底線就是要為善不要作惡。此人不僅勒索錢財,還全然不顧及樓下住戶的安全拋殺狗只足見此人毫無道德觀念和心狠手辣,俗話說得好上樑不正下樑歪,如果以此人為師那麼學生的情況堪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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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迷霧蒼穹
狗狗死了不可能一命償一命,走賠償就行了!我只想說這樣的人在教師隊伍確實不合適。我參與的很多職業測試中有一票否決的情況,教育工作者缺乏愛心絕對是一票否決項,那怕你其他方面再優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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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清江風情
作為個人來講,不喜寵物不養狗,但從來是把這類物類當生命看待的。因此,我認為對待動物的態度折射出人類自身的素質與人品修養。
摔狗女的言論和行為顯然與正常人的心態不一樣,充滿了自私、暴戾、偏執症的特徵,是很不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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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滿天都是派大星lalala
我都不明白為什麼那麼多人噴狗主人,這根本就不是狗的事情。
就比如你有一部手機裡面有重要工作資料,手機被這位何女士撿到了,你求她把手機還給你並且承諾再給她買一部一模一樣的,她答應了結果第二天告訴你她女兒喜歡玩這部手機,說不還了。你心急如焚但是毫無辦法,只能叮囑何女士注意玩的時候不要亂點,萬一把資料刪了就難弄了,何女士回覆:這我可管不了。然後有意無意告訴你自己最近看上了ipx,又三番兩次問你要手機維修,手機保養錢,給你發信息說:我女兒亂點了你手機,真好玩哈哈。你又惱怒又崩潰,在網上發帖求助,結果何女士說你侵犯了她的隱私權,要砸了你的手機,讓你丟工作。你惱了,帶著民警上門討要手機,結果發現手機被砸得稀碎,卡也扔了。想到裡面的資料是自己幾年的心血,也沒法復刻,你難過到極點。
這時有人跟你說:不就是個手機嘛,手機多少錢就讓她賠多少錢,而且你也有錯啊,你憑什麼曝光別人的隱私阿,還各種罵人家何女士,你這也得賠人家精神損失費吧,你真是個噴子又沒腦子。
求噴子思考一下,真正沒腦子是誰,而且真實情況裡這可不是個死物,是個活物阿!會跑會叫,還陪了女孩好久,最後被何女士扔下去摔死。想想那一地血還有抽搐的屍體,何況屍體是你半個月前還抱在懷裡的小東西,真的不敢想,要是我看見這,當場失去理智吧可能。看噴子的話裡對鮮血和生命沒有一點敬畏感,可能是沒死到自己身上不知道有多痛,也可能本身內心就麻木不仁。做人別太冷漠,不然有一天事情降臨到你頭上也沒人會站出來幫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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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手機使用者6979233157
不懂為什麼有一些人偏要扯上愛狗人士之類的問題。這個事說跟狗有關,但更多的是摔狗人的道德問題。這個社會無賴太多,有很多事報警沒用,就只能靠社會輿論。在事情鬧大前,這女的堅決不會道歉,也不賠償,後來是因為社會輿論大,才出來道歉。不要動不動就是一條狗而已……說這些話的都是沒有遇上這些事情,人家撿走了你的東西,你好話說盡,就是不還你,還要威脅你,最後因為錢給不到位,給你扔了,你試試你什麼心情。最重要的是,這是一條命,一條命懂嗎?而且跟你有感情的一條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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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何47367271
希望小狗的一條命能喚醒人們的人性與良知。社會發展快了,有些人身體上沒病,但心裡上已經有病了,而且不在少數,這是病,得治。國外心裡醫生就是一非常廣泛和成熟的。如果咱們國家不重視的話,我斷定,以後類似的事情,知道的和不知道的會有好多,而且越來越變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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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大白奶免糖
就幾句話看的我心驚,1、摔狗人說:我給它說了,咬東西的話就殺了紅燒。
2、摔狗人說:我女不喜歡了,就殺了啊。
3、摔狗人說:我女說不想養了,我就說,那送它回去找媽媽吧,然後殺了。
4、摔狗人說:你可以再買一條養。女孩說:感情懂嗎?摔狗人說:不懂!!
看到摔狗人對丟狗小姑娘這幾句恐嚇、威脅的對話,覺得這個人觸犯了大眾的道德底線,這跟養不養狗,吃不吃狗肉沒關係,因為她連最基本做人的底線都不知道!就小生命來說,人應該敬畏每一個生命,這跟你吃不吃豬肉、牛肉、狗肉都沒關係,是應該要注重動物的生命價值,不能單純地以動物的市場值來界定標準,要認識到動物是有生命的。請尊重每一個生命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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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房子FDY
任何有人性及正確人生觀價值觀的人都會意識到誰對誰錯
【轉】2015年,紐約州人道協會的Harold Hovel博士發表了一篇名叫《動物虐待和人類暴力的相關性》的論文,給出了一個答案。
Harold Hovel博士研究了美國近百萬起犯罪案件,統計後發現了這樣一個規律:
例如,強姦犯中48%有虐待動物的經歷。虐待動物和犯罪,呈現出了高度正相關。
所以,如果你的身邊,存在、甚至喜歡虐待動物(不喜歡小動物,不代表會虐待動物)的人,請你一定保持距離。
這絕非危言聳聽!
「 1 」
Andrew Golden
曾經射殺家裡的寵物狗
11歲時,伏擊幼兒園
至2名兒童,2名成人死亡
「 2 」
Kip Kinkle
虐待動物成癖
15歲時,殺死父母
在學校向24名兒童開槍,致2名兒童死亡
「 3 」
Michael Carneal
將貓咪扔進火堆
14歲時,在禱告會上開槍
殺死2名女生,5人受傷
「 4 」
Luke Woodham
曾把家裡的狗狗虐死
16歲時,殺死父母和3名兄妹
並向7名路人開槍
「 5 」
Richard Leyva Ramirez
喜歡刺殺、火燒小動物成癮
全球十大連環殺手之一
14起謀殺,24起以上強姦
「 6 」
Ted Bundy
年輕時喜歡折磨小動物
後來演變為惡性犯罪
姦殺36名以上女生
並收藏她們的頭顱當戰利品
「 7 」
Jeffrey Lionel Dahmer
殺死動物並將動物頭顱釘在木樁
犯17起謀殺案
並姦屍、碎屍,嗜食人肉
「 8 」
Albert Fish
強迫性虐待動物狂,以虐待為樂
最後變成受虐狂、自虐狂、食人狂
也許,你會覺得上面舉的這些案例,太過遙遠。
但是,鏟屎哥想說:
壞人不是一下子就變壞的。
虐待動物,反應出來的是骨子裡的殘忍和無情,而這樣的殘忍,很有可能,會反饋在別人身上。
他可能不會成為上訴案例裡那樣的殺人犯,但是他很有可能,會成為何興麗那樣的人:貪婪、自私、惡毒,唯利是圖。
所以,
如果你有孩子,請告訴他,不要和虐待動物的人成為朋友,更不要虐待小動物。
如果你身邊有這樣的朋友,也請你保持警惕,儘量遠離。
回覆列表
不知道真假,但她摔死的這個不假吧!她摔死的這事不存在誹謗吧!所以我們每個人在衝動時一定要三思而後行,不然先動手的那個就理虧了!
如果真是誹謗了你,那證據出來就可以了!至於那誹謗的人她沒有證據亂說,你也可以告她啊!所以網路世界真真假假都不必偏於誰,因為都不是當事人或者目擊證人!理智看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