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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紅色騎士侃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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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世界flogging
我們改革開放用了四十年,他們變法不到十年求成為最強的霸主。你說失敗還是成功!很多改革措施到今天我們今天還沒有辦法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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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噴天噴地噴鬼神
相對的,對於秦國,是巨大的成功,對於商鞅自己,也是巨大的災難,因為他的變法,秦國強大了,商鞅得罪了那些大貴族,弄得身死家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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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燕市屠狗者
秦孝公上位的時候,正是秦國在與魏國連年大戰後最潰垮的時候,河套肥美之地被魏國牢牢控制,而且魏國鼎盛,虎視眈眈的想要最後一口吃掉疲憊不堪的秦國。當此危難之際,秦孝公釋出求賢令,決心變法圖強。而商鞅在魏國摸爬滾打數年後,也終於發現只有秦國才是自己的舞臺。於是商鞅入秦,一場徹頭徹尾的大變革在西秦大地推廣開來,這一切能得到強力推廣,背後的秦孝公很給勁兒,拼了老命也要變法。秦孝公這麼的支援,商鞅的變法就有了穩固的基礎,腰桿子也硬了起來,遇到阻力就是咔咔咔,孝公的哥哥被割掉了鼻子,孝公的兒子被貶為庶民,就這麼,腥風血雨的變革強勢推行。最終的結果呢,商鞅變法的作用日漸凸顯,疲憊衰弱的秦國在韜光養晦中日漸強盛,最後作為大良造的商鞅率領秦軍一舉擊敗魏國奪回肥美的河套地區,徹底的證明了變法的巨大成功。經過多年經營,商鞅法制在秦國紮下深根。孝公死後,惠王上位,上來就車裂了商鞅,頑固保守勢力蠢蠢欲動,商鞅之法受到了嚴重挑戰。偏偏這個惠王不簡單,他來一個一石二鳥,先殺商鞅,又接著打擊保守勢力,奠定了其在秦國的獨裁權利。而他對商鞅之法是贊同的,這樣,商鞅之法得以繼續執行,在秦國的生命力愈加頑強。商鞅的死並沒有影響到變革之法,這足以證明商鞅變法的成功。後來秦國能夠席捲一統,與商鞅變法打下的堅實根基有著莫大的關係,也證明了商鞅變法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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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正史漫談
先回答問題的結論:商鞅變法是中國封建史上唯一、也是最為成功的變法。理由如下:
一、變法目的是否達到秦孝公變法的目的是什麼?使秦國強大。這裡引用《資治通鑑》的原文:
(公元前362年)秦獻公薨,子孝公立......是時河、山以東強國六......皆以夷翟與秦,秉斥之,不得與中國之會盟。於是孝公發憤,佈德修政,欲以強秦。
簡直言之,當時的秦國被中原各國當成野蠻人看待,壓根不想跟其接觸。
那麼商鞅變法後的成果呢?繼續引用原文:
行之十年,秦國道不拾遺,山無盜賊,民勇於公斗,怯於私鬥,鄉邑大治。
對外的成果就更明顯了:
公元前355年,秦孝公、魏惠王會於杜平。
公元前354年,秦軍擊敗魏軍;
公元前352年,秦軍伐魏;
公元前343年,周天子封秦孝公為伯,諸侯皆派人到秦國祝賀。伯,諸侯之長的意思。(伯仲叔季)
公元前340年,公孫鞅帶兵大敗魏軍,魏惠王獻出河西之地求和,並且把都城從安邑往東遷到大梁。
這意味著什麼?60多年前被吳起搶去的河西之地,終於被秦國收復。從此,秦國這隻虎狼,終於突破了魏國的壓制,衝向了中原。
此戰之後,秦孝公把商淤之地分封公孫鞅,號曰商君。這就是商鞅之名的由來。
二、對後世的影響商鞅變法的核心思想:
以法治國,嚴刑峻法;
強化王權,實行郡縣制;
廢井田,開阡陌,統一度量衡;
鼓勵農業和戰爭,即農戰。秦國所有人的功名爵位,只有透過種地和打仗來獲取;
提高行政效率,實行連坐制度,強化監督體系。
......
後來的韓非子、李斯,都是在商鞅的基礎上,對秦國的法治體系進行了補充完善。秦國正是依靠這一體系,建立了中國歷史上首個大一統王朝。
更為重要的是,秦帝國滅亡的原因並不在於實行了嚴刑峻法,正如賈誼所言,原因在於“仁義不施而攻守之勢異也”,漢代在幾乎整體照搬秦朝各項制度的基礎上,對外宣稱“獨尊儒術、罷黜百家”,實質上不過是給法家理論披了一層仁義的外衣罷了。從這一層面來講,公孫鞅堪稱中國封建社會制度的奠基人。
這樣的人不叫成功,那什麼是成功?
三、商鞅身死與變法成功與否並無關聯商鞅變法,由於過於超前,嚴苛而務實的特質和千百年形成的社會節奏格格不入。為了保證政策的儘快落實,法家制訂的各種嚴苛的法令,帶來了殘酷的殺戮,上至貴族、下到老百姓,遭受刑罰、丟掉性命者不可勝數。公孫鞅曾經在渭河旁公開處決犯人,所殺人數眾多,令渭河水變成了紅色。可以說,秦國的隨著秦國變法的推進,公孫鞅也成了全民公敵。
秦惠文王上臺後,為了平息因變法造成了民憤、妥善安撫遍佈朝廷內外的權貴,以穩定自己新接手的政權,決定順應人心,讓商鞅當一回秦國苛政的替罪羊。況且此時秦國的變法體系已經成熟,公孫鞅的個人能量已逐漸弱化。
所以,在殺掉商鞅後,暫時出了一口氣的秦國上下,繼續在商鞅鋪好的道路上一路狂奔,最終以一敵六,一統天下。
最後加一句,被車裂的是商鞅的屍體,不是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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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菩薩事業0688
商鞅變法無疑是成功的,歷史已有定論。對於秦國來講,透過商鞅變法強大了,為日後的統一做好了準備。對於商鞅本人來講,也是成功的。即使商鞅因為實施變法付出了生命的代價,由於實現了個人理想,體現了個人價值,也是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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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浮沉的歷史
商鞅變法對於秦國和從中國的歷史上看應該是一次成功的改革,但對於商鞅個人來說卻是以失敗而告終的改革。商鞅在秦孝公的全力支援下,在秦國進行了二十多年的深刻變法,經過商鞅變法後,秦國才因此而開始崛起,並且最終完成了同一天下的重任。但他本人卻在秦孝公死後,迅速以謀反的罪名被處”車裂”之刑,全族被誅殺。
商鞅第一次成功的變法
商鞅在公元前356年被秦孝公直接任命商鞅為左庶長,在秦國國內開始了他的第一次變法。這次變法的主要內容:改革戶籍制度實行什伍連坐法、明令軍法獎勵軍功、廢除世卿世祿制度 、建立二十等爵制、嚴懲私鬥、獎勵耕織重農抑商、改法為律制定秦律、推行小家庭制等。這次變法確立了秦國以“耕戰立國”和“重農抑商”的基本國策,並且將這些寫進了秦律中。為了防止秦國民眾對於新法的質疑,商鞅極具創意的以用“徒木立信”的方式確立民眾對於了新法的信心。
商鞅第二次成功的變法
商鞅於公元前350年對秦國開始了第二次更為深刻的變法,其主要內容有:開阡陌封疆 ,廢井田,制轅田,允許土地私有及買賣 、推行縣制、初為賦 、統一度量衡、燔詩書而明法令,塞私門之請,禁遊宦之民 等。這次變法在制度上近一步確立了秦國新法的不可動搖,並且在經過十多年的變法後,秦國對外戰爭的能力也得到了良好的體現。
商鞅作法自斃
司馬遷在《史記·商君列傳》中評價道“商君,其天資刻薄人也。”不管是商鞅的個人性格還是他的變法所觸犯的利益集團,都決定了商鞅最終悲劇的命運。在秦孝公死後,新即位的秦惠文王馬上就下令逮捕商鞅。商鞅在逃亡的過程中,由於其已經被通緝無法用真實的身份住旅店,而遭到了旅店主人的拒絕。這個故事的真實性十分可疑,但是商鞅作法自斃的事實卻是躍然紙上。商鞅最終在走投無路的情況下,發兵攻擊鄭,最終兵敗而被處以極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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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給個老婆餅
戰國時期秦國的秦孝公即位以後,決心圖強改革,便下令招賢。商鞅自魏國攜帶《法經》入秦。在經過對秦孝公講解“帝道”、“王道” 、“霸道”後,發現秦孝公對上述治國之道沒有興趣,便提出了廢井田、重農桑、獎軍功、實行統一度量和建立縣制等一整套變法求強的強國之道。商鞅因此深得秦孝公的贊同和信任,被任命為左庶長,在公元前356年和公元前350年,先後兩次實行以“廢井田、開阡陌,實行郡縣制,獎勵耕織和戰鬥,實行連坐之法”為主要內容的變法。現本人對其變法表達一點粗淺的看法。
一、商鞅變法取消分封制,廢除世卿世祿制,實行郡縣制和官僚制,使得國君的權力失去制約和平衡,國君成了“伴君如伴虎”的猛獸和怪物。
表面上看,廢除分封制和世卿世祿制是歷史的進步。分封制和世卿世祿制容易助長世襲者的惰性, 廢除分封制和世卿世祿制可以可以減少和消除這一部分人的惰性。但是由於商鞅所推行的廢除世卿世祿制的變法只是取消一般貴族的封地和廢除一般貴族世襲制度,而國君“封地”和世襲制度並沒有廢除。而且恰恰相反,國君的就“封地”因為一般貴族封地取消而無限擴大。這樣國君以外的貴族勢力就被大大削弱,形成國君權力一家獨大的局面。
這樣的變法的結果是弊大於利。雖然分封制和世卿世祿制度容易助長貴族的惰性,但是另一方面分封制和世卿世祿制度得以儲存一批貴族力量,這些貴族有自己的封地,有自己的財產,有自己的門客和勢力,這種力量通常足可以制約國君的權力,以免國君的權力失去制約。這樣國君權力與貴族勢力就達到某種程度平衡,社會也因此平衡和諧。一旦貴族勢力削弱,國君的權力就做大做強,其結果是整個國家只能乖乖聽命國君一人,人人都成為國君的奴僕,除了國君一人有真正的自尊和尊嚴外,其他人不可能有真正的自尊。
不只是在實力上,貴族可以對國君形成制約和平衡。就是在心理上,世襲貴族也可以理直氣壯地制約和平衡國君的權力。由於世襲貴族是基於對先祖世襲取得封地、財產和政治地位,而不是國君的任命,世襲貴族也沒有必要對世襲的國君有什麼感激之心。而如果廢除分封制和世卿世祿制,實行郡縣制和官僚制,由於郡縣的官吏都是國君任命的,官吏必然聽命於國君,在心理上也感恩於國君。這些官吏即沒有實力制約和平衡國君權力,其心理上也沒有這樣的底氣。
貴族對國君權力的制約和平衡是很重要的。英國的憲政和民主就是從貴族對國君權力的制約和平衡開始的。 英國在13世紀前後的社會也是實行分封制。諾曼人於1066年開始入侵英格蘭,在諾曼人成為英國的國王后,於十一和十二世紀逐漸強大。當英王約翰在十三世紀初即位時,法國國王佔領了英國在諾曼底大部份的土地。約翰繼位後不久就發動對法國作戰,卻遭逢大敗。約翰為了支撐對法戰爭,違反封建慣例,徵收過多的繼承稅、協助金、盾牌錢等,並藉故沒收直接封臣的地產。向城市也多方勒索,引起廣泛不滿。
1215年,封建貴族乘機聯合對國王不滿的各方力量反對約翰王。1215年5月17日,封建貴族得到倫敦市民支援,佔領了倫敦。1215年6月10日,英格蘭的封建貴族在倫敦聚集,挾持英格蘭國王約翰。約翰被迫贊成貴族提出的“男爵法案”。1215年6月15日,在強大壓力下,約翰在蘭尼米德簽署《大憲章》。其主要內容是貴族和教會的權力不受國王的侵犯。如規定全體自由民享有自由權;國王徵稅必須同貴族會議商量並聽取民眾的意見;非經同級貴族依法審判,任何自由民不受拘捕、監禁、沒收財產、剝奪公權、放逐、傷害搜查和逮捕等;不得強迫騎士和其他擁有土地者服額外的兵役等。後來,雖然有過反覆和修改,但是自由大憲章的基本內容和原則沒有改變,並起到了限制王權的作用。
在英國,正是由於封建貴族對王權的限制和制約,加上後來的資產階級的繼續鬥爭,英國逐步走向憲政和民主,沒有像中國一樣最終出現君權獨大無法制約的局面。
日本在明治維新之後逐漸走上憲政道路,而滿清的變法卻失敗了,這其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有一點我們要注意,日本雖然從唐朝起就大力學習中國,但是日本並沒有學習和引進中國的郡縣制,也沒有引進中國人引以為豪的科舉制度。日本在明治維新時的社會制度是仍然是分封制,封建貴族仍然存在,日本天皇沒有絕對的權力,日本的憲政變革也因此沒有太大的阻力。天皇在日本民眾雖然有至高無上的地位,但是這種地位更多的只是象徵性的,對日本民眾來說,天皇就像日本的國旗或國歌。而滿清變法時,中國早已是郡縣制和官僚制的國家,封建貴族已經不存在了,皇帝(當時行駛皇帝權力的是慈禧)有絕對的無限制權力。變法維新,實行憲政,就要限制皇權。從商鞅變法後,中國君權或皇權就已經不受限制和制約,現在變法要接受限制和制約,有哪個願意接受呢?
二、商鞅變法實行連坐制、重農抑商和焚燒經典,是泯滅人性,愚民弱民之舉。
商鞅變法建立了“連坐制”內容包括:禁止父子兄弟同室而居,凡民有二男勞力以上的都必須分居,獨立編戶,同時按軍事組織把全國吏民編制起來,五家為伍,十家為什,不準擅自遷居,相互監督,相互檢舉,若不揭發,十家連坐。這種變法的結果是親人之間沒有親情,朋友之間沒有友情,人與人之間沒有誠信和信任。此種變法誘使人的人性向著惡的方向發展,不利於社會長期的安全和諧。又由於此種變法不準擅自遷居,人的遷徙自由就大大受到限制,社會活力就開始逐漸喪失。
另外,重農抑商也是商鞅變法的內容之一,這一看似保護農業的做法,其實是違反商品經濟規律的行為,其貽害是深遠的。
商鞅首先提出焚燒文化經典書籍,這種愚民的政策和行為顯然是違反人性的,因為的人性本能是認識世界並不斷進行發明創造;這種做法不利於國家的長期繁榮穩定,如果國人都是愚昧無知的,國家和社會又怎能發展進步。
三、商鞅變法違反社會“公理”;變法或改革遵循社會“公理”,方能真正成功。
我記得中學課本《幾何》中有“公理”一詞。“公理” 是指依據人類理性的不證自明的基本事實,經過人類長期反覆實踐的考驗,不需要再加證明的基本命題。例如,“兩點之間的直線距離最短”被認為是公理。同樣,在社會科學方面,有些也可以被認為是“公理”。例如,國家和社會的管理與變革只有不斷滿足民眾的生理需要、安全需要、自由需要、認知需要、發展需要和自尊需要等合理需要時才能使國家和社會長治久安、繁榮進步。
商鞅變法沒有滿足國家安全的需要。公元前821年,秦莊公擊敗西戎,被周宣王封為西陲大夫,賜以原大駱之族所居的犬丘(甘肅天水市西南禮縣一帶)之地。公元前771年,周幽王被西戎所攻殺,秦襄公因率兵救周有功,而得到周平王的賞識。公元前770年,秦襄公派兵護送周平王東遷,被封為諸侯,又被賜封歧山以西之地。自此,秦國正式成為周朝的諸侯國。公元前356年和公元前350年,秦孝公任用商鞅變法。公元前207年,秦朝滅亡。在商鞅變法之前,秦國已經存在400多年,在商鞅變法之後秦國只存在了100多年就滅亡了,可見商鞅變法並不能使國家長治久安。如果只是擷取秦國統一天下之後秦帝國這段時間和之前的周朝相比,那秦帝國的存在時間就更短了。公元前221年統一六國,到公元前207秦帝國滅亡,這期間只有10多年,這和周朝的近800年的統治期間相比就差遠了。由此可見,商鞅變法並不是尋求根本的滿足國家安全需要的良法。
對於滿足個人安全需要而言,商鞅變法更談不上。商鞅變法削弱貴族勢力,無限擴大君主權力,加上連坐制,結果是除了君主之外,人人自危,就連商鞅本人在秦孝公死後即被五馬分屍。即使是君主,也不一定是安全的,秦帝國二世胡亥便是被趙高所殺。秦始皇的子女幾十人被處死。秦三世(秦王)子嬰之後又被項羽殺害。
商鞅提出焚燒文化經典書籍,這不符合人的認知需要。
商鞅變法主張重農抑商,阻礙商品的流動和工業的發展,阻礙社會分工,這不符合人的發展需要。
商鞅變法無限擴大君權,實行連坐制,這不符合人的自由和自尊需要。
正是由於商鞅變法的上述內在缺陷,使得商鞅變法不符合社會和人類發展的“公理”,其變法的結果不能使國家和社會長治久安、發展進步。商鞅變法從短期和表面上看是一次看是成功的變法,其實從是長期和本質上看是一次比較失敗的變法。雖然商鞅變法在短期內使秦國富強,最後統一六國。但是這種富強是很短暫的,代價也是慘痛的和巨大的。 但是總的來說這次變法是成功了 ,變法的目的就是要看這一種變法的目的是否達到預想中的效果來判斷它的成功與否。商鞅變法的目的是要秦國富國強兵,而且商鞅確實透過政治經濟改革使得秦國達到了這個目的,而且他的方法一直延續到了後世諸朝代。所以說,商鞅變法是成功的。
這是我們今天進行社會改革和依法治國時應當注意的。我們今日的改革仍然要關注國家權力的制約和平衡,關注公民基本權利和自由,關注公民的當家作主的權利,關注公民的發展權和尊嚴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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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痞子陳在天
雖然後來經過了種種,但不可否認,商鞅變法是秦統一六國的必要因素!奮六世之餘烈,這可不是白說的,就結果而論,我認為是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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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小趙在來的路上
對國是成功的,對己是失敗的,他最終被五馬分屍 成功的,因為: 一、商鞅變法順應了歷史發展的潮流.春秋戰國時期是奴隸制崩潰、封建制確立的大變革時期,商鞅變法順應了時代的要求和歷史發展的潮流,是為變法成功的根本原因. 二、商鞅變法得到了統治者的支援. 三、商鞅確立了“治世不一道,便國不法古”正確的變法指導思想,改革態度堅決,取信於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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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王鐵堯
既有成功,也有失敗。
商君之所以變法,有二大目的。
為個人謀富貴,為秦國謀富強。
個人命運上,商君先盛後敗,死於政治。
秦國命運上,秦兵強而民未富,種下敗亡之因。
但這能怪商君麼。
秦孝公不用帝王術,不行仁義之方。
專用霸術之時,已註定秦之未來。
富士曰霸,富民曰王,富天下曰帝。
秦王既不愛民,不以富民富天下為先。
那麼百年後,天下反秦人反,也是理所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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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我是一書生
我認為就變法的目的而言,在當時已經成功了,達到了強國富民,使秦國的整體國力達到了新的高度,正是因為一直堅持商鞅的法,在戰國時期超過了其他六國,在幾代人君的治理與征戰下由秦始皇一統天下,而這些基礎正是商鞅變法。但是在一統之後商鞅之法已不適用於當時因為沒有打仗也就沒有軍功,等一系列問題出現,導致了一些社會問題,再加上六國剛統,社會結構不穩定,再加上秦皇的一系列操作,雖然是利在千秋的事情,但由於當時的社會情況,最後分崩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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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qint
個人覺得,商鞅變法是成功的。為什麼這麼說呢?在秦孝公期間,來自魏國的商鞅來到秦國,秦國當時還是積貧積弱的國家。秦孝公當時為了提升秦國的國力,大舉招賢納士,商鞅向秦孝公提出了一整套的變法,得到了秦孝公的認可。經過了變法秦國的綜合國力得到了提升。
變法能取的成功離不開秦孝公的鼎力支援。由於變法改革,觸碰了當時舊勢力,秦孝公力排他眾,堅定不移的支援,是變化取的成功的保證。啟示我們公司要想創新,公司的執行者要有堅定不移的決心。
立木為信,在頒佈法令前,在城南門豎了一塊木頭,並聲稱如果誰能把他搬到城北門就賞賜黃金。起初並沒有人相信,後來賞賜黃金新增,有個人抱著試一下的心裡將這塊木頭從城南搬到了城北,最終那人也得到了黃金。商鞅就是這樣向百姓展示了變法後獎懲必行。後來太子犯法,商鞅說如果太子犯法,而不懲處,那麼法令將會失去公信力,法令將無法繼續推行,然而太子是儲君,最終找到太子傅受刑。這樣世人看到太子犯法,也要受罰,就對新法產生了敬畏之心。啟示我們公司的改革,必定會觸碰舊勢力的利益,執掌者需有強烈的變革之心,能自始至終、矢志不渝,以"鐵腕"手段推動,變革不成功"死不罷休",全力以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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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歷史中的詩和遠方
當時來看失敗了,但是長期來看成功了!
商鞅變法
商鞅變法是戰國時期各國改革中最徹底的改革。
變法背景
秦在春秋時期,社會經濟的發展落後於關東各大國。反映並加速井田制瓦解,土地私有制產生的賦稅改革,也遲於關東各國很多。如魯國“初稅畝”是在公元前594年,秦國的“初租禾”是在公元前408年,落後186年。可是這時,秦國已使用鐵農具,社會經濟發展較快,這不僅加速了井田制的瓦解和土地私有制的產生過程,而且還引起社會秩序的變動。公元前384年,秦獻公即位,下令廢除用人殉葬的惡習。次年又遷都棟立,決心徹底改革,便下令招賢。商鞅自魏國入秦,孝公任他為左庶長,開始變法。
變法的主要內容
商鞅變法是分兩次進行的。第一次開始於公元前359年,第二次開始於公元前350年。變法涉及內容很多,今歸納如下:
1. 政治方面
商鞅對政治的改革是以徹底廢除舊的“世卿世祿”制、建立斬的封建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為重點。他在這方面的貢獻遠遠超過李悝和吳起。主要內容有如下三點:
(1)制定二十級爵 制定二十級爵的作法,意味著廢除舊世卿世祿制,今後根據人們的軍功大小授予爵位,官吏從有軍功爵的人中選用。二十級爵:一級曰公士,二級曰上造,第十九級曰關內侯,二十級曰徹侯。各級爵位均規定有佔田宅、奴婢的數量標準和衣服等次。又制定了“獎勵軍功,嚴懲私鬥”的辦法。獎勵軍功的作法是:將卒在戰爭中斬敵首一個,授爵一級,可為五十石之官:斬敵首二個,授爵二級,可為百石之官。宗室貴族無軍功的,不得授爵位。有功勞的,可享受榮華富貴;無功勞的,雖家富,不得鋪張。嚴懲私鬥的作法是:為私鬥的,各以情節輕重,處以刑罰。
(2)實行縣制 廢除分封制,以縣為地方政區單位。分全國為四十一縣,縣設今以主縣政,設丞以副縣令,設尉以掌軍事。縣下轄若干都鄉邑聚。後來秦在新佔地區設郡,郡的範圍較大,又有邊防軍管性質,因之郡的長官稱守。後來郡內形勢穩定,轉向以民政管理為主,於是郡下設若干縣,形成秦的郡縣 制度。
(3)實行什伍制度 秦之都鄉邑聚原來都是自然形成的大小居民點。至此時,均作為基層行政單位。居民登記於戶籍,分五家為一伍,兩伍為什,同於後代的保甲制度。為了加強管理和統治廣大居民,規定什伍之內各家互相糾察,“不告奸者腰斬,告奸者與斬敵首同賞,匿奸者與降敵同罰。”
2.經濟方面
商鞅對經濟的改革是以廢除“井田制”、實行土地私有制為重點。這是戰國時期各國中唯一用國家的政治和法令手段在全國範圍內改變土地所有制的事例。主要內容有如下三點:
(1)廢井田,開阡陌 在全國範圍廢除井田制度,實行土地私有制度。廢止“田裡不粥(鬻)”的原則,准許民間賣買田地。此後秦政府雖仍擁有一些國有土地,如無主荒田、山林川澤及新佔他國土地等,但後來又陸續轉向私有。
(2)重農抑商政策 獎勵耕織,凡努力耕織、生產多的,免除徭役。凡從事末業(工商)及因懶惰而貧窮的,全家沒入官府,罰為官奴婢。
(3)統一度量衡 統一斗、桶、權、衡、丈、尺,並頒行了標準度量衡器,全國都要嚴格執行,不得違犯。如今傳世之“商鞅量”,上有銘文記有秦孝公“十八年”“大良造鞅”監造,“爰積十六尊(寸)五分尊(寸)之一為升”。知此量為“升”。由這件量器及其銘文可知,當時統一度量衡一事是十分嚴肅認真的。
3.社會方面
主要推行小家庭政策,以利於增殖人口、徵發徭役和戶口稅等。具體規定:凡一戶有兩個以上兒子到立戶年齡而不分居的,加倍徵收戶口稅。禁止父子兄弟(成年者)同室居住。
與保守派的鬥爭
商鞅變法,侵犯了貴族們的利益,因之遭到他們的強烈反對。太子傅公子虔和太子師公孫賈還教唆太子駟公開出來反對。商鞅在孝公的支援下,加強思想統治,新法得到推行。可是,前338年,孝公死,太子駟繼位,是為惠王。公子虔等乘機發動反攻,誣陷商鞅以“謀反”的罪名,將他逮捕並車裂。
商鞅雖死,秦惠王和他的子孫都繼續實行商鞅的新法,所以秦的國勢繼續發展,為後來秦滅六國,統一中國奠定了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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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知小乎
必須成功啊,變法成功還是失敗主要是看取得的成效而不是主持變法的人的生死。如果一個國家因為變法強大了,就算後來主持變法得人死了或者一段時間後新法廢除了,那也應該認為變法是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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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不停止6
商鞅,出於衛國,國姓衛,所以是衛鞅。後秦國賜商地而得名商鞅。
商鞅被車裂是對自己所創法典的延續,老世族想復辟,想以商之法而治商,而商鞅一代巨匠,更是用自己所創之法把自己法辦,這是一種精神,商鞅之死讓秦國對法制再無復辟之心,而惠文王更是不失良機,以法制之手將老世族一併法辦。故秦法自商鞅後法制得以延續。
所以商鞅變法之革新,之精細,之深遠是成功的,是流傳千古的大手筆!
不得不說最大的遺憾莫過於秦一統兩世而終。
要是沒有李斯趙高沙丘之變,人類歷史不定已經改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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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使用者67724358697
總體還是成功的。
一、秦是不是法家?不完全是。
秦發源地甘肅,陝西不過是當年東出最先征服的地方。
秦王仁厚,講究不戰而屈人之兵。
“上兵伐謀,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攻城之法為不得已”。
秦王滅六國,靠的是割地,真正攻城的有幾個?
人屠白起敗壞秦王名聲,被秦王直接賜死。
秦王嬴姓趙氏,秦王殺白起是為趙報仇;白起死後,秦王四十年未攻趙。
二、法家商鞅。
曾讀過《商君書》原著。
作為法家學派,《商君書》的確是一本很多問題有獨到見解的文獻。
然而,《商君書》已經被人曲解過多,以訛傳訛,以至於偏離本意,面目全非。最典型的例子,如網上流傳甚廣的“馭民五術”。
在《商君書》中,商鞅從未有此表述。
周幽王被犬戎殺死後,豐鎬(西安)被犬戎殺得片甲不留。 秦國發源地在甘肅天水,秦公墓在甘肅隴南禮縣大堡子山。 秦攻破豐鎬(西安),趕走犬戎,代替周幽王定都咸陽。
某些人拿著商鞅的大旗四處招搖撞騙。此人無恥與齷蹉至極,非我族類,其心必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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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請376
商鞅變法事實上成功了。一個變法有沒有成功,應該看變法所預期的目標是否達到。
秦孝公繼位後,所面臨的秦國情勢非常危急,之前的幾位君主窮兵黷武,國力贏弱,東方几國頻頻侵犯,領土被佔,連連戰敗,面臨亡國的危急形勢。秦孝公是一個想有大作為的君主,想復興秦國,變法圖強,召集各國學者入秦。商鞅,法家學者,應召入秦。商鞅提出運用法家學說變法圖強。秦孝王看中了商鞅提出的變法措施,重用商鞅,實施變法。變法提出了各項制度措施,顛覆了現有的社會制度,建立軍工獎勵制度,激發了秦國廣大平民的積極性,國力一躍成為戰國各國之首,為秦始皇嬴政統一六國打下了堅實基礎。可以這麼說,如果沒有商鞅變法,那麼秦國根本沒有這麼快統一六國,建立大一統的國家,甚至可能會被東方六國所滅。
變法,改變原有制度,必定會觸犯現有利益所得者的利益。商鞅變法得罪了秦國原有計程車族,秦孝公在世時,十分信賴重用商鞅。秦孝王去世後,保守計程車族進行了瘋狂反撲。繼任者的秦惠文王為了鞏固自己權力,爭取老士族的支援,為了穩定局勢,不得不犧牲商鞅,商鞅被迫逃亡,後車裂而亡。商鞅肉身被消滅,但是繼任的秦惠文王清楚的意識到商鞅變法使得秦國強大起來了,如果廢除了商鞅變法所建立的制度措施,那秦國就會又回到之前贏弱的狀態。因此,沒有廢除商鞅變法的措施,繼續延續商鞅變法。因此,從實質意義來看,商鞅變法成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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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鶴鳴中國
事物都有兩面性。沒有事物只有優點沒有缺點。從有利於秦國國力的角度看,商鞅變法肯定是成功了。否則,秦國不會滅六國而統一天下。商鞅變法使秦國變得富強,為日後統一六國做了強有力的鋪墊。商鞅本人也因此名留史冊,成為改革派強有力的代表人物。從改革方面評價,尤其其精神可嘉。從不利,客觀點說應該是從“失”的方面看,由於歷史和時代的侷限性,變法施行的一些政策過於嚴苛,使百姓負擔過重,使民間對於新法的怨氣日甚,最後被貴族利用而傷及商鞅本人。可以說,商鞅當時有點急於求成,在政績方面有點過於心急,在照顧貴族利益和情緒方面考慮的不夠,沒有采取適當的徐圖緩進的措施,結果導致本人身死。因此,從秦國本身的發展來看,商鞅變法是利遠遠大於弊,可以用成功評價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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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黑水布衣
我們先看一首詩吧:
勸君少罵秦始皇,焚坑事業要商量;
祖龍魂死秦猶在,孔學名高實秕康;
百代都行秦政法,十批不是好文章;
熟讀唐人封建論,莫從子厚返文王。
毛澤東——《七律·讀<封建論>呈郭老》
這首七律,寫於1973年,這是晚年的毛澤東對於秦法的看法,“百代都行秦政法”正是毛主席對於商君之法的肯定。
對比儒家的孔孟,商鞅在歷史上的名聲確實不太好,尤其在秦亡後,後世的評價更是差。賈誼的《過秦論》中就說其:仁義不施而攻守之勢異也。北宋文豪蘇軾在反對王安石變法中也說道:惟商鞅變法不顧人言,驟至富強,亦以召怨天下,雖得先下,旋踵滅亡。當然,後世王朝以儒家為尊,而儒法之間確實有不可調和的矛盾,後世文人對商鞅不客氣,也是情有可原的。
客觀的來說,商鞅的施政手段確實暴烈,但在那個亂世中,他真正達到了強盛國家和統一天下的目標,可在和平統一後,他的法就顯得過於嚴苛了。但是即使這樣,商鞅之法其實依然存在於後世王朝中,只不過顯得低調而已。同樣是蘇軾,他也說過:自漢以來,學者恥言商鞅、桑弘羊,而世主獨甘心焉,皆陽諱其名陰用其實。蘇軾這話說得好,歷代有作為的君主,無不是儒法並用。在很多朝代都是“半儒半法”、“儒表法裡”的景象。在某種程度上來講,法家不允許思想和儒家的只能由一種思想的本質都是統一思想。
而商鞅思想的核心就是國家主義和計劃經濟,這在一個國家急需要脫離貧弱的時代,是非常必要的,法家的那種不破不立的精神一直都受到革命者的推崇,無論是康梁、孫文、胡適還是毛澤東。
1912年,當時年僅19歲的毛澤東在《商鞅徙木立信論》中寫道:商鞅之法良也。今試一披吾國四千年之記載,而求其利國福民偉大之政治家,商鞅不首屈一指呼?要說的是,這篇《商鞅徙木立信論》是主席留存最早的文稿了。
當然,我們現在不提倡商鞅的那種嚴刑峻法,但我們一直致力於建設法治國家的目標不會改變,我們現在也一直強調深化改革,科學發展、與時俱進才是改革者應有的素質,而不是所謂的“法先王”。
大家覺得商鞅失敗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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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國的商鞅變法是秦孝公時代,是戰國時期各國變法中最徹底、最成功的變法!變法讓秦國先進強大起來,率先從落後的奴隸制度改變成先進的封建社會專治統一制度!從軍事、農業生產、經濟、法度等領先其他六大國!尤其是冶煉、農業兩大問題的解放,讓秦國的國力遠超東方六大國!雖然商鞅後來被反對派巫陷殺害,但變法已經深入秦國各個角落和地方,變法圖強為以後秦國統一天下做出了重大貢獻和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