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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大鵬是小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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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發哥的影片
我要是徐文昌的話,會去要,那是我的房子為什麼讓給她,就因為她是女的嗎,她傷害最大嗎?而且還是兩套房,不多,拿回一套就好,那畢竟是自己辛苦賺錢買的,犯錯誤的還是張乘乘,她怎麼會有臉霸佔兩套房,還要臉嗎,良心給狗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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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建哥影視合集
《安家》最近最火的電視劇之一,感覺裡面每個人的存在都很現實,就是為了生活,透過自己的努力過的更好,每個人都想有個自己的家,仔細想想現實中每個人不也都是有這樣的想法嗎?
在最新的劇情中大家應該看到了,徐文昌張乘乘兩個人為了擁有兩套房子,辦理了假離婚手續。但是從張乘乘的表現來看,兩人假戲成真,張乘乘帶著房子不理他了,而且還背叛了他,讓徐文昌吃勁苦頭,從生活美滿,到一無所有,妻子的背叛,真正的是賠了夫人又折兵。如果不是張乘乘的欺騙,背叛,兩個人的生活會很美滿,現實就是現實,後悔也沒用。
後來徐文昌又結婚,想要回自己的房子。這就是生活中的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即使是最親近的人。如果是我房子肯定向張乘乘要回來,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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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90後影視界
如果我是徐文昌當然不會去要房子。請看一下我的理由:
1、假離婚的時候已經將房產轉移給了張乘乘。當然,當初他們離婚的時候為了購房名額假離婚,這種行為雖然不違法,但是是在利用國家政策的漏洞。非常不可取。在法律上,徐文昌的財產已經屬於張乘乘。張乘乘完全可以在法庭上打贏這場官司。
2、張乘乘犯錯是在辦理離婚手續之後。激情犯錯當然是不可被原諒的。而徐姑姑當場抓姦在床卻是在法律夫妻關係結束後。這點不能被作為要回房子的理由。法律不會站在徐姑姑這一邊。
但是從道德層面來說,張乘乘這種行為非常可恥。徐姑姑選擇搬出去住是非常正確的,對於徐姑姑來說這就是婚內出軌。已經觸及到每個男人的底線。
3、孩子雖然不是徐姑姑的。但是是在法律關係結束後懷上的。同樣不能作為夫妻一方犯錯而取回財產的依據。當然張乘乘但凡有一點良知與道德,至少要分一半財產出來。不至於要徐姑姑淨身出戶。好聚好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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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山裡的媳婦
必須要。張乘乘本來就是過錯方。三觀亂的一塌糊塗。還想不勞而獲。哪有這麼便宜的事啊。徐文昌什麼錯都沒有,卻落得個淨身出戶。他是過於信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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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小瓜聊影視
我會,因為沒有任何理由不要。
首先,他們有兩套房產,一套給了張乘乘的父母,以他們的經濟狀況來說頂多屬於小康家庭,並非什麼大富大貴,結婚後還能給女方父母送一套房子,已經是非常大氣了,而另一套是徐文昌的婚前財產,這就更加說的過去了,現在徐文昌只是要拿回那套原本就屬於他自己的房子,完全不過分。
其次,他們之前辦理離婚,是為了能夠再多買一套房,也就是假離婚,直到張成成出軌被徐文昌抓到現行,徐文昌才搬出去,從夫妻情感上來說,這裡是真離婚了,那麼導致離婚的直接原因就是張乘乘出軌,所以這裡她是過錯方,難道反而讓感情裡受傷的一方淨身出戶嗎?張乘乘在哺乳期,小天天沒有工作,兩人沒有收入來源,這些都不是可以霸佔徐文昌的理由,當初的放任就要今後承擔的後果!
最後,徐文昌也從來不是計較錢的人,假離婚時把房子過給張乘乘,這是出於對妻子的百分百信任;發現妻子出軌立馬搬走,他也沒有想過利益的得失,不會因為把房產過戶給了對方而從新掂量這份關係,一來說明他是一個有原則的人,二來可能也沒有想過張乘乘會如此不講理,所以拖了這麼久才和張乘乘提房子的事情,並且股票,債權,現金,都不計較了。
徐文昌只是要拿回屬於他婚前的那套房,我認為這完全合情合理,而且有情有義!你認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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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苗蛋影視
最近熱播的電視劇《安家》,相信大家在疫情中大飽眼福了。劇中五好男人徐姑姑,劇的開端,不僅是門店店長,能掙錢,對下屬好,對親戚朋友好,而且非常寵愛自己的老婆。特別是會燒一手好菜。
按道理,張乘乘應該很滿足現在的家庭,老公帥氣,又寵自己,顧家庭還能掙錢。她不應該亂來,背叛家庭。
但是人如果一直在幸福的生活中,她會失去自我,不知道輕重,可能為了一點激情,放縱了一下自己,覺得老公很愛她,就算知道也會妥協,因為她知道徐姑姑是一個優柔寡斷的人。但是她高估自己了,低估背叛家庭的後果。
後面不管張乘乘怎麼挽回,都不行。最後孩子的籌碼由於血型不匹配而宣告失敗。
徐文昌在後面與房似錦交往過程,遇到了財務危機,這時想到了自己辛苦多年的產業資產全部被張乘乘霸佔,而且還是對方背叛。此時經過朋友提點,他也想要會一套房子,以後不用為住房發愁。這也是應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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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鹽阜海鹽
如果我是,我當然要房。
不僅要房,其他要,一人一半。
錯不在我方,我方不必仁慈,仁慈就是縱惡,心坎就是懲罰自己,放棄就是認輸,討要才是硬氣。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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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使用者6900323543512
肯定要,因為是假離婚時分割的財產,,分割有失公允,然後女方背叛,對男方是傷害,這樣的情況下, 公平公正分割財產已經是有風度的作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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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三腳插頭
當然得要回來。
根據婚姻法的最新法解,徐文昌在婚前全款購買的房產,無論婚後房本上寫幾個人的名字,這套房都是徐文昌的婚前財產,一旦涉及離婚,張乘乘連塊磚都別想拿走。
所以,就算張乘乘死皮賴臉說【咱們法庭見】也沒有用,房子她必須一磚一瓦全吐出來。
這件事情一開始棘手就棘手在,張乘乘出軌被抓,發生在她和徐文昌離婚以後。所以,這雖然被認定為一次出軌行為,但從法律上講,卻並不算出軌。而且,如果張乘乘懷的還是自己的孩子,徐文昌實在是拿張乘乘一點辦法都沒有。
但好在,惡人自有惡人磨,張乘乘偏偏就懷上了別人的孩子,孩子的父親還是個遊手好閒的二五仔,這兩個人以後的生活,可以想見的能用災難來形容了,尤其相比于徐文昌和房似錦的情投意合舉案齊眉。更爽的是,徐文昌可以徹底斬斷與渣女張乘乘的瓜葛,光明正大的要回自己的房產,開啟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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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學習有未來
會,為什麼不要呢?女人犯下這樣的錯誤,但凡男人有點骨氣,都不可能再要這個女人,為什麼要把財產給她呢,難道讓她和別的男人住進房子裡嗎?偷情還這麼理直氣壯,還把財產給她,豈不是很窩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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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胡楊樹林
應該說除了徐文昌誰能做到把房子、股票……給她!
若是男方過錯,婚前房產也應該歸自己所有,何況是女方的過錯。而且重要的是錯的十分噁心!不可原諒!
看了那一段我就覺得,不怪老婆給他“戴綠帽子”,看著他窩囊死了!頂著雨給張做飯……想問問就是孩子是自己的這個骯髒的媽媽生出來的,還能要?
幸虧徐文昌的律師同學三觀極正,給了他提醒。否則出軌女賺得盆滿缽滿,這主題豈不是偏離得太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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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慕慕天地
如果我是徐文昌我一樣會給張乘乘要房子,你想想兩個人都離婚了,而且張乘乘是過錯方,兩套房子都是他徐文昌的,到最後如果不去要房子,那就真的是人沒了,房沒了,在張乘乘面前就徹底的輸了個底朝天了呀!再說了,自己的東西自己要回來,有錯嗎?
畢竟是在上海那個寸土寸金的地方,一套房子怎麼著也有三五百萬,憑什麼張乘乘出軌,要徐文昌來買單,三五百萬的房子要回來,自己住著難道它不舒服嗎?
無論是張乘乘給或是不給,都不影響房子要回來,雖然房子寫的張乘乘的名字,但是那個屬於婚前購置房產,所有的購房款都是徐文昌一人所出,而且有證據能夠證明,當時徐文昌購房刷的是他自己的卡,所以這在法律意義上,那就是徐文昌的財產,他有要回來的權利!所以無論在哪個層面上,房子都應該要回!!不能夠讓他人霸佔著自己的房子,自己在外邊租房子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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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不會三分的控衛
很高興回答這個問題。如果我是安家中的徐文昌,我會把房子要回來。首先拋開張乘乘的出軌不談,按照徐姑姑所說,他有兩套房子,股票,基金,平時賺的錢都在張乘乘那裡,徐姑姑沒有全都要回來,只是要回了屬於他婚前財產的一套,所以並不過分,第二張乘乘激情出軌,屬於過錯方,如果徐姑姑和她打官司,有可能張乘乘什麼也得不到。可是張乘乘想利用徐姑姑的同情心想讓他放棄所有,可惜徐姑姑已經不屬於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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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longsuixin
昨天的劇情已經解釋 得非常清楚了,徐文昌有兩套房子的,一套送給了張乘乘的父母,這在哪裡都說得過去了。畢竟是在上海啊!還有一套,本來就是徐文昌的婚前財產。這套房,跟張乘乘沒有關係。既跟她結不結婚沒關係,也跟她犯不犯錯沒關係。這是人家的婚前財產。
所以這麼一來,也並不是像以前有些人分析 的那樣,張乘乘是離婚後才找的小天天,算不得婚內出軌。
這套房跟她的表現其實沒關係。這是徐姑姑的婚前財產就是了。
而之前,徐姑姑對張乘乘一直是忍讓的態度,畢竟 是一起生活了這麼多年,她“還懷著筷自己的孩子”,如果這個孩子是徐姑姑的,那以徐姑姑的個性,應該就會把這房子留給孩子就是了。
可是,並不是。
所以,徐姑姑拿回屬於自己的婚前財產真的是名正言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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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開心一笑你懂的
會,夫妻情分是你有情我有意,但我不是聖人,我也要生存,不可能什麼全都給你,我沒有對不起你,不需要對你補償,也不欠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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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宮矢
離婚前過戶的,而且離婚與過戶是同一天辦理的☞基本可以認定為離婚前財產分割,要也是要不回來的,打官司是沒有勝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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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陽洋的幸福生活
會,因為徐文昌並不過分,並不是把所有的都要過來了 ,本來就不是過錯方,而且一直包容著張乘乘,張乘乘也是,自己的錯,憑什麼鍋都讓徐文昌背,誰不需要生活,誰不需要房子,要屬於自己的我認為一點不過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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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wey0090
首先闡述自己的觀點,因為增加賣房資格夫妻雙方假離婚,結果所謂的前妻立馬出軌,換我這時候就會想盡一切辦法把房子要回來,更不用說前妻懷的已經確定不是自己孩子,有人會說這時候要回房子那是不是太無情太殘忍,前妻沒了房子,孩子他爸還是個二五仔,情況也太可憐了,但是有句話說的好,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這點在劇中顯而易見。
再來說說劇中徐文昌這個角色,最大的優點就是人品好,但最大的缺點也是人品好到“沒原則”,做事優柔寡斷。
從他同意張乘乘一起“假離婚”再買一套房,就可以看出男主也是“俗人一個”,離婚時徐文昌說的一句話:待會辦證不要顯得太興奮了。
而且離婚的想法並非張乘乘一人攢動。尤其是最後,兩人離婚成功,透露出來的勁頭是比結婚還開心,那絕對是發自肺腑的。所以“臭味相投”,也是兩人都走到一起的重要原因。也印證了“一個巴掌拍不響”這句話。
所以說,雖然徐文昌選擇張乘乘這個“果”,自身也是有“因”的。生活本也是如此,自己種下的果自己得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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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左撇子
如果我是徐文昌肯定要拿回來,而且還不會等那麼久,在發現張乘乘出軌就該拿回來。
在他們表面上是為了購房資格假離婚把房子給張乘乘的時候就覺得這個女人有點居心不良,他還讓徐文昌不要假戲真做,其實她早就預謀好了,他捨不得徐文昌這顆搖錢樹,而自己又想出去浪,於是就出此下策,認為這樣即使後面被發現了,所有的財產也都到自己名下了。
還有就是徐文昌這個人物太優柔寡斷了,事事為別人,當時雖然發現了張乘乘出軌都沒有及時的去把屬於自己的財產要回來,導致後邊時間長了張乘乘就覺得這是她應得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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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徐文昌的話我會要的,因為自己也要繼續生活啊,也需要給另一半一個穩定的居所,上海的一套房子可不是我老家那三間房說不要就不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