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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御前帶刀侍衛

    明代“薄俸制”。

    論者動不動就說,“明官俸最薄”,“俸祿之薄,無以逾明者”。

    明代俸祿確實是非常之微薄,這是由明太祖朱元璋的統治思路決定的。

    因為出身貧苦,朱元璋終生痛恨貪官汙吏。他曾說:“昔在民間時,見州縣長吏多不恤民,往往貪財好色,飲酒廢事,凡民疾苦,視之漠然,心實怒之。故今嚴法禁,但遇官吏貪汙殘害民者,罪之不恕。……苟貪賄摧法,猶行荊棘中,寸步不可移,縱得出,體無完膚矣。”

    朱元璋不瞭解,正是元代的薄俸制助長了官吏的貪汙腐敗。樸素的農民式思維,讓他認為“當官的沒幾個好人”。因此在中國曆朝歷代中,朱元璋對官員們是最苛刻的。在制定俸祿制度的時候,朱元璋對自己的親戚家人待之唯恐不厚,宗室貴族的俸祿異常豐厚。皇子封為親王后年俸有一萬石,是最高官員的近七倍,這還不包括巨大的土地賞賜。但與此同時,朱元璋以開國之初,經濟凋敝,“百姓財力俱困,如初飛之鳥”為由,又把官吏的俸祿定得出奇之低,對普通官員以“薄俸”為主流。

    顧炎武說,唐代上州司馬是五品官,每年收入數百石,還有月俸六七萬錢,收入足以庇身給家。而明代官員的收入,不過是唐代的十分之二到十分之三。

    明代俸祿制與秦漢以來歷代不同的地方,就在於宋代以前,歷代雖然低階官員收入不高,但中高階官員通常都是高薪。而到了明代,連高官也得承受低薪之苦。明朝中後期,最高階的正一品官員的全年俸祿摺合成銀子不過才三百兩左右,抵不上一個京師富家子弟三個月的花費。所以明代低薪制是貫穿上中下級所有官僚的情況。

    這樣的低薪“不足以資生”,導致很多官員難以養家餬口。

    比如洪武年間的陝西參政陳觀,“在陝以廉謹稱。其卒也,妻子幾無以自存”。一死,家兒老小馬上就無法生活了。

    洪武年間的吏部尚書劉崧“幼博學,天性廉慎。兄弟三人共居一茆屋,有田五十畝”。出仕之後,家族經濟情況沒有任何變化,“及貴,無所增益。十年一布被,鼠傷,始易之,仍葺以衣其子。居官未嘗以家累自隨”。一條被子蓋了十年,被老鼠咬破了才換條新的。但是舊的還要縫縫補補,給兒子當棉衣。

    洪武朝弘文館學士羅復仁性格質直,被朱元璋稱為“老實羅”。不過朱元璋對這個人到底是真老實還是假老實還有所懷疑,因此有一天便服到羅復仁家去私訪,見羅復仁住在一處破舊的房子裡,正站在一張折了一條腿的木梯上粉刷牆壁。朱元璋見狀不覺感慨,說:“老實羅確實老實,不用再修房子了,朕賞你一套新住宅。”於是賜給他城中府第。(羅復仁,嘗操南音。帝顧喜其質直,呼為“老實羅”而不名。間幸其舍,負郭窮巷,復仁方堊壁,急呼其妻抱杌以坐帝。帝曰:“賢士豈宜居此。”遂賜第城中。)

    最為極端的例子是官至正三品的通政使的曾秉正。此人雖然曾任職高官,去職之時竟然“貧不能歸”,實在沒有辦法,“鬻其四歲女”,把小女兒賣了,充作路費。朱元璋一聽,不但沒有反省自己低薪政策給官員生活帶來的困苦,反而勃然大怒,認為曾秉正的行為有違人倫天性,乾脆把他給閹割了:“帝聞(曾賣女一事)大怒,置腐刑,不知所終。”(《明史·曾秉正傳》)

    朱元璋時代,俸祿已經如此之低。按理說在朱元璋去世之後,隨著經濟恢復,社會發展,明代統治者們應該大幅度提高俸祿。但事實是,洪武之後,明代俸祿水平不但沒有提高,反而逐步降低。

    其主要原因是明代俸祿的“折色”制度。

    明初俸祿主要是用糧食來發放的。但是當國庫中的糧食不夠用時,偶爾也會發點其他東西來代替。這就是所謂“折色”。折色最早始於洪武年間,在朱元璋去世後則越來越普遍。

    建文四年,戶部稱,“天下倉糧,宜撙節以備國用,各處都司官俸,舊全支米者,宜米鈔中半兼支”。也就是說,因為國家糧儲不足,所以各處都司發工資時,一半發鈔票,一半發糧食。到了正統四年,又詔稱“南京及在外文武官吏俸米、軍人月糧,近為糧儲不敷,減分支給,以鈔折充”。折色漸漸成為定製。

    問題是和元代一樣,明代的鈔票經常嚴重貶值。《廿二史札記》卷三十二明官俸最薄條記載:“洪武時,官全給米,間以錢鈔,兼以錢一千、鈔一貫抵一石。官高者支米十之四五,卑者支米十之七八,九品以下全支米。後折鈔者每米一石給鈔十貫。又凡折色俸,上半年給鈔,下半年給蘇木胡椒。成化七年,戶部鈔少,乃以部估,給布一匹當鈔二百貫。是時鈔一貫僅值錢二三文,而米一石折鈔十貫,是米一石僅值二三十文錢也。布一匹也僅值二三百錢,而折米二十石,是一石米僅值十四五錢。”

    時間長了,百官當然紛紛抗議,皇帝於是不發鈔票,改發其他東西。發什麼呢?發胡椒,發蘇木。胡椒和蘇木,一個是調料,一個是顏料,為什麼發這些東西呢?因為這些是從外國進口的奢侈品,鄭和下西洋的時候進口多了,宮中堆積多年,眼看著要放壞了,所以拿出來給百官充工資用。成化五年,實在沒錢給百官開支了,甚至發衣服被褥,將內庫所存的“綻絲綾羅、紗褐繒布、衣巾兌今衣褥及書畫几案、銅錫磁木諸器皿,以充俸鈔”。就是說,皇宮大庫存的綢緞布匹,衣服帽子、被子褥子、桌子椅子、瓷茶碗錫茶壺都拿出來發給百官。反正宮裡什麼東西多就發什麼。

    為什麼要用這些東西來給百官發工資?當然是因為國庫沒錢了。那麼為什麼大明王朝會窮成這樣呢?主要原因是天下的銀子都發給朱元璋的後代了。我們說過,朱元璋雖然給百官的俸祿標準定得很低,卻給自己的子孫後代規定了極高的俸祿水平。朱元璋規定,他的後代由於身份高貴,不能從事任何社會職業,增加收入的方式只有一個渠道,那就是多生孩子。多生一個孩子,國家就按等級多發放一份俸祿。所謂“宗室年生十歲,即受封支祿。如生一鎮國將軍,即得祿千石。生十將軍,即得祿萬石矣。……利祿之厚如此,於是莫不廣收妾媵,以圖則百斯男”。

    所以明代皇族拼命生孩子。弘治五年年底,山西巡撫楊澄籌向皇帝彙報,山西慶成王朱鍾鎰已生育子女共九十四人。不久另一位藩王重新整理了這一紀錄,這位藩王光兒子就多達一百餘,每次節慶家庭聚餐,同胞兄弟們見面彼此都不認識。這就是史書上所謂的“每會,紫玉盈坐,至不能相識”。

    這僅僅是明代皇族人口爆炸的一個縮影。朱元璋建國之初,分封子孫於各地,“初封親郡王、將軍才四十九位”。這些王爺好比種子,一二百年過去後,在各地繁衍出的數量大抵十分驚人:山西一省,洪武年間只有一位晉王,到了嘉靖年間,有封爵的皇室後代已經增長到一千八百五十一位。洪武年間河南本來也只有一位周王,到了萬曆年間,已經有了五千多個皇族後代……據明末徐光啟的粗略推算,明宗室人數每三十年左右即增加一倍。而當代人口史學者推算的結果是,明代皇族人口增長率是全國平均人口增長率的十倍。據安介生等人口史專家推算,到明朝末年,朱元璋的子孫已經繁衍到近一百萬人之多。

    這樣國家財政就出現了難以支撐的窘況。嘉靖四十年(1562)朝廷曾經算過一筆賬,天下歲供京師糧400萬石,而諸王府的祿米支出竟然達到了853萬石,缺口是453萬石。天下所供,竟然不能滿足王族所需。所以當時官員們說,“天下之事極弊而大可患者,莫甚於宗藩祿廩”。

    實在拿不出銀子來百官發工資,發點東西大家倒也能理解。問題是,皇帝們的小算盤仍然打得非常雞賊。好比這東西本來只值十塊錢,但是皇帝卻非要說能值一百塊錢。比如永樂二十三年,每斤胡椒算成十六貫鈔票,蘇木每斤算八貫鈔票。但到了明宣宗宣德九年(1434年),不到十年,胡椒每斤就算成一百貫鈔票,蘇木每斤算成五十貫鈔票,翻了六七倍。

    成化七年,因為國庫裡存的棉布太多,積壓久了,眼看著都快爛了,皇帝遂宣佈,以後就用細布給百官開工資。什麼標準呢,一匹細布折算成20石米。然而,明代最好的三梭細布,一匹也不過能換二石米。皇帝顯然把布價抬高了十倍。成化十六年,細布也快發光了,又發粗布,而且“每闊白布一匹折米30石”。一匹闊白布,也就是粗棉布,本來不過值銀子三四錢,卻算成三十石糧食,這就把布價抬高了近百倍。所以《明憲宗實錄》稱:“然三梭(布)一匹極細者,不過直銀二兩,而米價遇貴則有一石直銀一兩者。今布一匹折米三十石。輕重已自懸絕。後乃至以粗闊棉布直銀三四錢者,亦折米三十石,則是粗布一匹而價銀直三十兩,自古未有也。”明代皇帝們的無賴嘴臉就是這樣毫無遮擋。

    就這麼低的工資,在明代還常常拖欠,甚至數年不支工資。明人王瓊在《雙溪雜記》記載:“京官折俸四五年不得一支。外官通不得支。”

    顧炎武總結明代俸祿史說:“百官所受俸,亦米也,或折以鈔,其後鈔不行而代以銀,於是糧之重者愈重,而俸之輕者愈輕,其弊在於以鈔折米,以布折鈔,以銀折布,而世莫究其源流也。”朝廷在發俸祿時,在銀子、糧食、布匹之間反覆折騰,但是不管怎麼折騰,反正是越來越有利於皇帝,越不利於百官。

    在明初洪武至宣德六十年間,載入《明史循史傳》中的著名清官,佔明代循吏總數的六分之五,這不能不說與薄俸制有關。明代那些恪守節操不想大肆貪汙的官員,無一不生活得非常艱難。宣德年間,禮部侍郎這樣的高官,死後甚至不能安葬。“鄒師顏,宣都人。……為禮部侍郎。省墓歸,還至通州,卒,貧不能歸葬。尚書呂震聞於朝,宣宗命驛舟送之。”正統元年,左副都御史吳訥曾說:“近小官多不能贍,如御史劉準山由進士授官,月支俸米一石五斗,不能養其母妻子女,貸同道御史王裕、刑部主事廖謨等俸米三十石,去年病死,竟負無還。”成化年間,曾以廷試第一名為翰林修撰的羅倫,在被貶為福建市舶副使時,因微薄的官俸不足開支,只好靠賣字謀生。

    我們看明代官場貪腐發展的曲線圖,與俸祿高低有著直接的關係。明代貪風之盛行,恰恰發生在洪武朝以後,與俸鈔折色之制同步。折色越低,貪汙腐化就發展得越厲害。

    永樂時期,因為折支鈔票的普遍化,貪腐也開始普遍化。有人描述其情形說:“貪官汙吏,遍佈內外,剝削及於骨髓。朝廷每遣一人,即是其人養活之計。虐取苛求,初無限量。有司承奉,惟恐不及。間有廉強自守、不事幹媚者,輒肆讒毀,動得罪譴,無以自明。是以使者所至,有司公行貨賂,剝下媚上,有同交易。夫小民所積幾何,而內外上下誅求如此。”

    對於這種情況,官員們紛紛指出,薄俸制是主要原因。比如任雙流知縣的孔友諒報怨說:“國朝制祿之典,視前代為薄。今京官及方面官稍增俸祿,其餘大小官員自折鈔外,月不過米二石,不足食數人,仰事俯首之資,以道路往來,費安所取資。貪者放利行私,廉者終萎莫訴。”永樂年間著名清官李賢說:“俸祿所以養廉也,今在朝官員,皆實關俸米一石,以一身計之,其日用之資不過十日,況其父母妻子乎?臣以為欲其無貪,不可得也!”大理寺右少卿戈謙也說:“且計一官,其家少者五六口,多者十餘口,俸既不足,則其衣食器用、僕隸之需,必出於民,為害非小。……因國用浩繁,文武官吏俸給什撙節其六七,所得不給其所費。”

    從永樂之後,貪腐一代比一代更加嚴重。何瑭說,洪武晚年,“漸啟貪賂之習,積至正德年間,其弊極矣,官以賂升,罪以賂免,輦轂之下,賄賂公行,郡縣之間,誅求無忌。小民受害,殆不忍言。百姓困窮,盜賊蜂起,國家之事,幾至大敗。”他也是認薄俸是造成這種情況的主要原因,官吏之俸薄,“故官吏則務為貪侵”。

    明代正統年間御史陳泰一生剛正不阿,鐵面無私,兩袖清風,世稱“鐵”御史。他也說:“今在外諸司文臣去家甚遠,妻子隨行,祿厚者月給米不過二石,薄者一石,又多折鈔,九載之間,仰事俯首之資,道路往來之費,親故問譴之需,滿罷閒居之用,其祿不贍,則不免失其所守,而陷於罪者多矣。”

    明代中後期之腐敗,在歷史上重新整理紀錄。嘉隆以後,“惟賄是舉,而人皆以貪墨以奉上司”。官場“禮義淪亡,盜賊競作,貪婪和無恥之風瀰漫”。著名清官韓一良在與崇禎皇帝的交流中,把低薪制與官員貪風之間的關係表達得直言不諱:“陛下平臺召對,有‘文官不愛錢’語,而今何處非用錢之地?何官非愛錢之人?向以錢進,安得不以錢償。以官言之,則縣官為行賄之首,給事為納賄之尤。今言者俱咎守令不廉,然守令亦安得廉?俸薪幾何,上司督取,過客有書儀,考滿、朝覲之費,無慮數千金。此金非從天降,非從地出,而欲守令之廉,得乎?”

  • 2 # 歪嘴說歷史

    公元1368年,朱元璋在應天稱帝,建立明朝,明朝是中國歷史上最後一個由漢族建立的大一統王朝。朱元璋出自貧民,當過乞丐當過和尚,他懂得王朝來之不易。朱元璋當皇帝后,他深知腐敗對國家的危害,因次他鐵腕反腐,對腐敗施以重刑。但是朱元璋死後,一直到明朝滅亡前,明朝的貪腐卻比任何朝代都厲害。

    對於明朝的貪腐,還是用明朝人說話最有力度。明人陳邦彥對明朝的貪腐這樣評價:“嘉(靖)、隆(慶)以前,士大夫敦尚名節,宦遊來歸,客或詢其囊橐,必嗤斥之。”嘉靖以前,明朝計程車大夫及官員未必都是“敦尚名節”,但這些員還能知貪腐是羞恥行為,被問到當官時掙了多少錢,很多貪腐的官員都因為羞恥從來不說,也就是說此時的明朝貪腐問題還沒有到喪心病狂的地步。

      但嘉靖上臺後,明朝官場風氣變化很大,士大夫無不“以官爵為性命,以鑽刺為風俗,以賄賂為交際,以囑託為當然”。此時明朝的官場用陳邦彥的話表述:“今天下自大吏至於百僚,商較有無,公然形之齒頰。”當得到朝廷任命,得到一個肥缺的職務時,都高興慶祝,但如果得到是一個窮差事則沒人理會他。“宦成之日,或垂囊而返,則群相姍笑,以為無能。”明朝此時的官場形成了,誰貪的多證明有能力,笑話清廉官員無能,這樣官場,即使出清廉官員也無法生存下去,海瑞就是一個鮮明的例子。比如吏科給事中魏大中,誰給他送禮他就舉報誰,於是再沒有人敢登他的門,最後結局很慘,被魏忠賢逮捕入獄,最後死在監獄裡。

      明英宗時王振、武宗時的劉瑾以及穆宗朝時的李廣等人貪腐,主要是皇帝身邊寵幸的太監。但嘉靖以後的皇帝中,位高權重的大臣及首輔,甚至懲治貪腐的監察部門的御史們,也照樣受賄貪腐。

      嘉靖皇帝時,有位叫翟鸞大臣最開始進入內閣工作時,他有修潔的名聲。他身為重臣時,巡察邊境,可以對邊疆地區文官武將有生殺大權。此時翟鸞巡察時,官員們都“橐鍵郊迎”,“饋遺不貲”,他巡察結束時,是什麼景象呢?“歸裝千輛,用以遺貴近”,後來他在內閣首輔的位子上,被人舉報貪腐,他“聲譽頓衰”,最後遭到削職為民的結局。

      明朝大貪官嚴嵩在明朝內閣專政時,收錢斂財到了肆無忌憚的地步。而且父子齊上陣,嚴嵩收錢的時讓他兒子工部侍郎嚴世蕃操作。嚴世蕃憑著老子是宰相的權力,他“私擅爵賞,廣致賂遺。使選法敗壞,市道公行。群小竟趨,要價轉巨”。嚴世蕃是不折不扣的貪腐官二代,而且嚴家還有貪腐官三代。因為收錢辦事,總要有個牽線搭橋的人,給嚴家牽線搭橋的“不下百十餘人”,其中牽線最多的是嚴世蕃的兒子,錦衣嚴鵠與中書嚴鴻。嚴嵩倒臺後,朝廷從嚴家抄沒的珍寶異物太多,連清單都能編為一本書,名為《天水冰山錄》。

      張居正是明朝的一個能臣,也是一個好官。他是明朝歷史有作為的改革家,但就是這樣一個官員,也是一個貪腐高手。時任南京刑部尚書殷正茂曾行賄張居正,送他兩個金盤子,盤子中有高達三尺高的珊瑚。黃仁宇先生於1976年寫過一本明史書籍,名為《萬曆十五年》,這本書記載,明朝追查張居正貪的各種財物價值10萬兩以上以。張居正的兒子還稱,還有30萬兩寄存到其他地方。朝廷命人抬進宮裡進行點驗,一查財物達110扛(這裡的“扛”是指專門裝金銀財寶的轎子,由兩人抬著)。張居正死後,明朝官員就不服氣對他進行鞭韃:“開門受賂自執政始,而歲歲申饋遺之禁何為哉?”可見張居正貪腐之重。

      明朝趙志皋當首輔時,綦江抓獲了一個人,抓捕人員從他身上搜出4封函件,還有他攜帶的黃金五百、白金千兩與虎豹皮數十張。經過官府的多次過審,此人才承認,他的這些錢財主要去朝廷打點內閣官員。因此在明朝,用錢行賄內閣,很少讓人發現。到了崇禎皇帝時,這種行賄的事成為一種見怪不怪事。有人甚至直接帶著黃金找到中書舍人,請他去行賄內閣大學士,幫送黃金的人升官,而升的是副都御史。不過送禮的人被明朝巡邏軍士抓住,可見這種事太頻繁。

      崇禎皇帝時有個叫薛國觀的首輔,也曾受賄。當時身為御史的史範貪汙案被查,崇禎帝大怒,要撤掉他的官職發配,史範聽說後,趕緊“急攜數萬金入都”去打點,他把大量黃金放在薛家,與薛國觀商議應對策略,但被政敵發現揭發。崇禎下令把史範關起來,不久史範在獄中病死。史範死了,史家人不願意,他們向朝廷舉報,史範行賄的黃金“所攜貲盡為國觀有”。於是首輔薛國觀也坐實了受賄罪被罷免職務回鄉。

      薛國觀離職時,從京城往老家走,當時他帶的東西太多,“輜重累累”,又引起政敵的注意,薛國觀再被舉報,“得其招遙通賄狀”,最後老家沒回成,“法司坐其贓九千”被崇禎打死。薛國觀死後沒幾年,明朝也滅亡了。

      為什麼明朝貪腐不斷,成為歷屆王朝貪腐最為嚴重的一個王朝呢?

      首先,明朝官員收入太低,比宋朝要低幾倍。宋朝清官退休後,在家置房置地養家伎,而明朝連基本的生活保障能保住就是奇蹟了。據明史記載,朱元璋當皇帝時,一個縣令月薪不超過5兩。朱元璋認為這些錢夠一家人生活了。但朱元璋卻不知道,官員這點錢正常情況下養家餬口可以,但也要養些下人,還有要官場上打點。這些錢顯然不夠,因此必然貪腐。

      明朝俸祿有一個計算方式,朝廷先根據官員一年需要多少糧食,然後再根據這個比例將糧食折算成銀子發放,雖然官職變動,俸祿也跟著變動,但換算比例卻一成不變,一兩黃金換10石糧食,那麼一兩銀子就換兩石糧食。在明朝初年這個俸祿還能滿足官員,但隨著社會發展,糧食價格是波動的,而且明朝末期,從西方引進了大量白銀,一兩銀子就不值錢了,因此固定不變的官員俸祿換算比例,讓官員的工資越來越少,他們不得不貪。

      明朝貪腐另一個原因就是反腐體制不健全。要想讓官員不貪,不是嚴查。但朱元璋當時卻運用特務人員,深入各地監視官員。有人甚至晚上與家人說的話,第二天就傳到朱元璋耳朵裡。靠這種看管方式,朝廷要花費成本極高。

      另外,朱元璋還讓官員互相揭發貪汙行為,給揭發者獎勵,這很容易成為官場結黨營私,官官相護的問題。朱元璋還鼓勵老百姓揭發,雖然初期效果很高,但這些揭發官員的老百姓極易被官員打擊報復。

      在明朝有個現象很有意思,“抓反腐照樣腐”。我們都知道,“御史”就執紀反腐的官員,但明朝的御史非但沒起到反腐的作用,反而帶頭貪腐。明武宗時有個御史胡節,曾賄賂宦官劉瑾被查。御史錢從哪來?當然是收受其他官員的。

      嘉靖末年,御史與官員貪腐形成“貓鼠共眠”的局面,他們反腐職責則“無聞以贓吏上聞者”。巡按御史黃廷聘路過衡山縣,縣令陳安志對他傲慢無禮不滿,陳安志一氣之下打開了黃廷聘的行囊,發現“金銀諸物甚夥”,於是奏報朝廷,最後黃廷聘受到“冠帶閒住”的處分,卻保住了烏紗帽。御史陳志先巡察江西后,回來後丟失了四件行李,地方官員查獲後,發現“其中皆金寶”,還有他受賄明細表,詳細記載了他受賄“不下數萬”,陳志先也受到“革職閒住”。

      隆慶年間,淮揚巡鹽御史孫以仁“侵匿鹽銀千餘兩”,事發,被革職查辦。殷正茂以右僉都御史巡撫廣西時,“歲受屬吏金萬計”。當時廣西正鬧民變,首輔高拱竟然說:給他百萬黃金,即使“乾沒者半,然事可立辦”。當時朝廷為了鞏固統治,對貪腐也只能容忍了。從這些事例看,明朝貪腐嚴重既有官員俸祿低的原因,關鍵是明朝沒有建立起一個好的反腐制度。

      明朝貪腐官員的“怪現象”是明朝獨有的。並不是所有貪腐官員像嚴嵩這樣的奸臣,有的官員既能貪也能幹事,張居正就是一個例子。

      明朝有名的清官、廉官海瑞的廉潔在明朝獨一無二,用海瑞廉潔做法,張居正被斬首10次都不多。那麼張居正這樣能幹事的官員,為什麼這樣貪呢?

      主要保持自己的權力穩固,張居正權力穩固來自於後宮,皇太后和太監馮保對他好。這種“好”是靠利益關係培育的。張居正給後宮送禮從來不遮掩。這層關係穩固了,張居正的權力就穩固了。

      而戚繼光的後臺就是張居正,戚繼光的錢主要靠招兵吃空餉得來,他再把得來的錢送給張居正。那麼戚繼光做事就不怕了。

      在後人眼裡認為張居正純粹是貪官。但在明朝體制下,想把工作幹好,沒錢不行。而錢從哪來,只得想辦法貪。如果張居正沒有皇太后當後臺,他怎麼能順利推行他的改革。同樣,戚繼光沒有張居正的後臺,誰都可以收拾他。那他根本抗不了倭寇。

      因此,明朝後期這種官場怪現象,反而能為明朝續命。像大太監魏忠賢想辦法搜刮錢,自己也貪,但確保了朝廷有錢。他一死,崇禎來錢的路被堵死了,反而沒錢了。這種怪現象也是明朝體制所形成,無法改變。

  • 3 # 珂珂愛好歷史

    明朝時期官員的收入其實是很低的。明太祖朱元璋出身貧苦家庭,所以他對官僚階級有一些鄙視,所以他給那些官員制定的薪酬體系是很刻薄的。人們在這種情況下為了養活一家老小,自然會適當的謀取利益。

    雖然明朝的官員薪酬刻薄,但是他們的福利待遇那可是相當的不錯,透過自己的官位帶來了很多方便,所以自然會有人找上門去求幫忙,巨大的誘惑擺在面前,還是會選擇鋌而走險。

    其實主要原因還是因為工資太低,活不下去,才會貪汙,有了一個自然就有很多了。

  • 4 # 八零後生活連環畫

    明朝初期朱元璋重農輕商的政策,生活過於節儉,倡導百官效仿,到了燕王朱棣執掌天下時,禁海解封,貿易發達,政治面貌就開始變了,商人開始有地位了,官商往來頻繁,就有經濟上貢了。

  • 5 # 伊人素素

    其實明朝官員的正式工資是歷史上最低的。省級的最高領導,每年的名義工資是576石大米,折成現在的人民幣,月工資大概是11780元。正司局級每年的名義工資是192石大米,月薪大概相當於3930元人民幣。七品知縣,每年的名義工資是90石大米,合月薪1840元人民幣。股級或副科級幹部,每年的名義工資是66石大米,摺合人民幣月薪1350元。(參考《明史·職官志》)

    我反覆強調“名義工資”這個詞,是因為官員們實際從朝廷領到的工資並沒有這麼多。那時候發的是實物工資,官員領回家的有大米,有布匹,有胡椒和蘇木,還有銀子和鈔票。不管領多少,一切都要折成大米。於是這個折算率就成了大問題。《典故紀聞》第十五卷曾經詳細描述成化十六年戶部是如何將布折成大米的。朝廷硬要把市價三四錢的一匹粗布,折成30石大米。而30石大米在市場上值多少錢?至少值20 兩銀子!假如按照這種折算率,完全以布匹當工資,縣太爺每年只能領三匹粗布。在市場上只能換一兩銀子,買不到二石(將近200斤)大米。這就是說,朝廷幾十倍上百倍地剋扣了官員的工資。至於明朝那貶值數百倍、強迫官員接受的紙幣,就更不用提了。

    因為這樣的情況,所以就出現了貪汙腐敗的社會風氣。

  • 6 # 實說歷史

    明代官員的俸祿,自古以來都被認為是歷代最低。《明史》中有:“自古官俸之薄,未有若此者。”顧炎武、王夫之等人也一致認為,明代官吏的俸祿,影響官吏生活,也是造成明代政壇烏煙瘴氣、貪汙行為屢禁不止的主要原因。

    王夫之曾言:“今俸入不堪,吏莫能自養。 其始也,虧替公費,耗沒祭祀、學校、夫馬、鋪遞、民快之貲以自入,而一責之民。其既也,則無所不為,而成乎豺虎矣。國家常畜數千飢鷹以牧飛鳥,猶且曰彼自有之而無待於公家,則何以為民元后耶!”

    但是實際上,明代官俸不僅不微薄,甚至還是絕對的高薪,之所以說吏不能自養,這還是和明代的均徭法變革有很大的關聯,並且由此變革推動了明代賦役貨幣化運動的開端。在此,我們就從明代官俸的變革入手,一起來探究下明代形成貪汙風氣的緣由。

    明朝官吏畫像

    一.折俸鈔貶值造成的影響

    根據《明實錄》記載,明代官員的俸祿在洪武四年、洪武十三年都做過調整,後到洪武二十年再次更定,稱為永制。三次調整皆為增加官俸,並且每次增加的金額都不低。

    在明清時期,一個農民終年勞作可以精耕細作十畝田地,以畝產二石米計算,一年可以得到20石米。而正一品官員每年能夠發得1044石米,正七品官員每年也能夠得90石米,是一個普通農民的四五倍之多。

    明代官吏俸祿薄的說法,是從永樂朝的‘折俸鈔’開始的。朱棣為了節省國家財政開支,不斷地將官員的俸祿折成鈔,比例高達俸祿的百分之八十,導致鈔的價值急劇下降,折俸鈔變得不值錢。

    以洪武十八年為例,明太祖命令戶部,凡天下有司官祿米,以鈔代給之,每鈔二貫五百文代米一石。但是當時市場上的米價遠低於次,有時僅五百文一石,這樣做官吏等於變像的漲了工資。

    但是在洪武二十二年在據《明太祖實錄》中記載:

    “命莊浪、河州 、洮州 、岷州 、西寧、涼州 、寧夏臨洮八衛官吏,月俸每石折鈔二貫五百文,馬軍兼支米鈔,步軍則全給之。舊例邊儲皆收鹽糧及趲運供給涼州衛,商人運米二斗至倉,官給鹽一引,而每衛月糧給萬餘石, 屯軍土民又種粟麥,軍民所用皆米而已,米價減,每石至伍百文,故以鈔兼給之”

    上朝覲見的臣子

    二.官員為維持生計採取的補薪措施

    折俸鈔過度使用,導致永樂時期,官吏的收入急劇下降。官員們自然不會坐以待斃,他們開始在體制內尋找彌補的方法,將政府發放的皂隸折成現銀以提高收入,也因此正式開啟明代官俸的結構變化。

    根據明初官制,按照品級高低,朝廷會分配若干隨從皂隸,以供官員驅使,起初“取刑部笞杖囚人應役”,後便“照人戶差點”,根據黃冊所載戶等僉派。於是官員們與被僉派的隨從皂隸私下商定,將其役折成若干銀兩,交銀若干後,隨從皂隸便可以放歸故里。

    當時有人彈劾著名的廉臣御史佐顧,說他私自折銀貪墨,於是在《明史》中有:

    奸吏奏佐(顧佐)受隸金,私遣歸。帝密示士奇曰:“爾不嘗舉佐廉乎?”對曰: “中朝官俸薄,僕馬薪芻 資之隸,遣隸半使出資免役。隸得歸耕, 官得資費,中朝官皆然,臣亦然。先帝知之,故增中朝官俸。”帝嘆曰:“朝臣貧如此。”因怒訴者曰:“朕方用佐,小人敢誣之,必下法司治!

    說明當時不管是廉官還是貪官,都有利用皂隸增加收入。就連身居高位的楊士奇也在所難免。不管是仁宗還是宣宗,也都認可這個事實,宣宗也決定將其制度化。

    宣德年間,令隨從皂隸,系不願應當者,每名月辦柴薪銀一兩。同時也限定文武百官按照品階高低,皂隸人數的名額最多十二名,最低兩名不等。看上去只是更改和限定了皂隸的人數,實際上是一次加薪。

    其中知縣所加的幅度最高,能夠享受五品官員的名額,得到四名皂隸的名額。隨從皂隸折銀之後,也變成了柴薪皂隸,每名十二兩,終明一朝不變,為養廉而設。

    越南的一位明朝知府及官吏

    自宣德朝開始,官員俸給構成已經發生了明顯的變化,到了弘治時期,柴薪和馬伕銀作為官員的工資構成已經制度化。另外柴薪只能由官吏獲得,如果是透過納銀得到的官職,則只支付本俸,不給柴薪銀。另外武官退休之後,不能領取柴薪,只能支給祖俸。缺官柴薪銀等稱為明代機動財政的重要組成部分,明代柴薪銀是按照官吏實編徵收的,但是在實際工作中,有些官吏不編或暫缺,這部分收入就成為明代財政補漏的重要來源。

    由此可見,柴薪皂隸作為各類文武官員的俸薪,已經成為一件尋常的事情,並且得到了中央的大力支援,設定不同階級的皂隸額度,形成一種汙濁風氣。

    三.中央肯定折銀之後官員變本加厲

    柴薪皂隸折銀之後,官員又開始進行直堂、直廳皂隸折銀。正統年間,直堂、直廳皂隸亦額派於各衙門,根據《明會典》的記載:

    正統年間……六部、都察院、通政使司、大理寺,直堂皂隸各三十名……宗人府、太常寺、國子監,直堂各十名……都察院經歷司、通政司經歷司各直廳四名。戶部、刑部、都察院照磨所及各衙門司務廳各直廳二名……太常寺博士廳、典簿廳、太僕寺主簿廳各二名……各府經歷司、照磨所直廳各四名。各州吏目廳、各縣典史廳各二名。

    可知直堂或直廳皂隸的分配有兩大特點,一是各個衙門都有額定的直堂皂隸名額。二是分派於各個衙門的直堂皂隸多寡不一。

    根據《明會典》記載,額定的直堂皂隸名額常有改動:

    今據各衙門實支及武庫司撥給實數,開列(直堂、直廳皂隸)於後。其與正統間額數同者,不過載。內閣大學士各直堂十四名……吏部直堂四十八名,戶部直堂四十七名,禮部直堂四十八名……都察院直堂四十五名……太常寺直堂十八名……凡升俸官。弘治十八年令,凡升俸官 員,除有軍功並九年考滿加升俸級者,準照今升品級僉給皂隸。其餘乞恩等項升俸者,止照原任官品撥與。

    可見明代的直堂分派出現了新的情況,內閣大學士的直堂銀,如同柴薪銀一樣直接分配到個人名下。另外這二十六個部門的直堂皂隸,與正統年間的規定相比明顯增多了。

    但是由於直堂皂隸是按衙門分派,與柴薪皂隸直接分派於個人名下是兩個概念。再加上各個衙門的直堂皂隸分派名額多寡不一,中央不可能作出統一的規定,所以內部因為分配直堂皂隸名額不均而出現了矛盾,甚至由此成仇。

    《翰林記》中記載:“皂隸之役,出自兵部撥送。宣德間,令隨從皂隸系不願應當者,每名月辦柴薪銀一兩,說者謂出於大學士楊士奇所建議……本院直堂十五名……成化初,修撰羅倫獨不受皂隸、柴薪銀,嘗論咎楊東里之失,或謂出自君命,受之無害於義。 然或有署印互爭直堂,至成隙者有之。其視倫賢不肖,抑又遠矣。”

    可知,明代各級文武官員都有柴薪及直堂皂隸銀的發放,這已經成為官員薪金的一部分。

    官吏對高臣阿諛奉承

    四.皂隸折銀的推行使官吏成為高薪階級

    那麼明朝官員的實際可得多少呢,當時柴薪皂隸和直堂皂隸是明朝官員額定的薪俸組成部分,但是時常會出現交相調節的態勢,每當皂隸銀提高的時候,就會透過加大折澀俸比重來降低官員俸給收入,反之就會提高俸給的本色俸比重,以提高官員的實際收入。

    與普通百姓的日薪來看,普通的官吏都是按照社會各工價的平均數發放,明代的物價低廉,除天啟與災荒年外,日銀一分完全可以養活自己。與官員的俸薪相比,就更屬於高薪了,在天啟年間,一個七品的縣令可以養活三十五人,這種供養能力並不能算貧窮。

    皂隸折銀給官員們帶來了巨大的利益,也是明代賦役貨幣化的開端,且規模巨大,每年都要給文武百官撥給柴薪皂隸就高達256萬兩,再加上直堂、馬伕等項,至少是金花銀的五倍以上。

    明朝官員畫像

    五.官俸改革造成的社會影響

    這對於老百姓來說不是什麼好事,而是一種負擔,“於該納稅糧三石之下二石之上人戶內差點”在應役的上中下三等戶中,人戶屬於下等,按照規定皂隸是從下等戶中僉派的。

    為了獲得穩定的隨從皂隸折銀收入,官員們為了維持有穩定的收入,開始嘗試在賦役冊即黃冊之外,另立一個均徭冊,改變原來的僉派制度,當然這些只能夠偷偷進行,只好藉助里長的弊端來說事。

    《明實錄》中記載:“先是徭役里長多賣富差貧,正統間,江西參議夏時建議造冊,以稅糧多寡為差,官為定其徭役,謂之均徭冊。” 里長的“量戶點差權”造成徭役僉派不公、社會破敗、百姓流離失所,都有影響。

    天順元年均徭法在四川推行後,關於皂隸僉派的弊端不絕於書,天順七年,中央下令不許以均徭之名,斂取百姓銀兩。但地方官員屢教不改,中央不得不反覆重申,“其司府州縣官員,亦不許額外多僉皂隸,侵漁小民。”

    均徭法推行後,“官吏裡書,乘造冊而取民財……士夫家皆當皂役……富者傾家破產,貧者棄祖離鄉”成化四年,夏時死,政府對其倡導的均徭法的評價是:“均徭之法,利害相半,行之至今,民頗不便。”雖然中央對夏時倡導的均徭法最後的定論是“民頗不便”,但因蘊涵著官員的巨大利益在裡面,故依然堅決推行,致使禁令與違法交織前行。

    明朝印鈔的工具

    六.皂隸折現造成的社會影響

    隨從皂隸和直堂皂隸折銀成為官員薪金的夠成不發後,官員收入倍增,但是皂隸折銀之後這部分的職能缺失,官員的個人伺候和公務役使無人處理,又該怎麼辦呢?

    皂隸就是官員權力的延申,所以作為隨從皂隸和直堂皂隸有相當多的權力資源可尋。皂隸依靠官員,在《明經世文編》中有

    “遂至狐假虎威,欺凌(下屬)有司,需索錢物,透漏事情。甚者說事過錢, 誆賺局騙人財物件,作弊多端,難以悉數”。

    故常有皂隸“朝入衙門,暮稱富室,尋田買宅,呼婢使奴”的說法。所以這樣的美差人人都羨慕,不需要招募,不需要工錢銀子,人人都想求得一位,少的十多個,多的達上百個,官員們自然賺得流油。尤其是隨從皂隸,日日需要跟在官員身邊,可以接觸一手的資源,所以通常都是官員們信得過的好友或親戚,這也是官員們用來回饋親朋好友的一種方式。

    朱元璋用僉派而來的役充當伺候官員個人的皂隸和直堂皂隸,本來是為了防止官吏侵漁,但是這種徭役折銀推行之後,明代的官僚群體愈加腐敗。歷史上被稱為,年來貪濁成風的宣德時期,皂隸折銀之後,政府招募皂隸以供驅使,但是基本不發工食銀。

    但是皂隸也是人,他們也要生活,既然政府不給工資,那麼平時的開銷用度就不得不透過,敲詐勒索百姓得到。

    明朝貶值的鈔

    結論:

    明太祖規定的官員俸祿,和當時的工人階級相比,並不算低薪。只是到了永樂時期,明太祖為了解決財政問題,不斷加大官員俸給中的折鈔比例,隨著鈔的迅速貶值,官吏的薪水變相降低,導致官員出現生計困難的問題。為了解決這個問題,官員們在體制內找到一個可行的解決辦法,就是將皂隸折銀。隨後中央將這個辦法不斷制度化,從而造成明代官俸制度的一次重大變革。

    自皂隸、馬伕等折銀後,明代官員的官俸已經成為社會中的頂級高薪,在滿足了官吏生計問題的同時,也造成了很多問題的發生。

    賦役改革的初心是為了能夠滿足官僚集團的自身利益,一改過去處處為民著想的風格,滿肚官員自身利益訴求,與徭役制度的最佳化毫不相干。

    另外《明實錄》中記載,: “六科十三道官交章言:柴薪皂隸本為外官養廉而設。”但是,皂隸折銀在成為了官員工資的一部分之後,明代各級官員不僅沒有停止貪汙,而且有變本加厲的趨勢。之後也造成,政府招募皂隸,不僅不給工食銀,往往還需買求,造成明代吏役敲詐勒索百姓的風氣愈演愈烈。”

    筆者認為,明代愈演愈烈的貪汙風氣,除了中央實行折俸鈔,肯定皂隸折銀之外,也有官吏自身的原因。官員養成的豪奢形勢消費,為自身利益想方設法謀取實質性利益。而中央對摺銀製度的支援,讓這種貪汙腐敗的方法提供了可能。

    在各種低階官位折銀,不給這些官役發放工食銀的情況下,前來應試的人仍然擠破門檻,也難怪在折銀製度出現之後,便出現大規模的買賣皂隸之位的現象,同一個職位上少的競爭者上十位,多的上百位。這樣的社會風氣,也導致了官吏借用皂隸折銀的手段,賺得滿盆缽。是形成明代貪汙風氣愈演愈烈的必然結果。

    參考資料:

    《明實錄》

    《明史》

  • 7 # 自由視界

    其實明朝公務員們,也沒有那麼高工資啊,前面回答說的很詳細了,我從另一個角度說,如果把貪汙的比作小偷朱元璋認為政府加重對小偷的處罰,就可以減少盜竊發生率。認為只要對官員用上嚴刑峻法,用上剝皮揎草,用上竊聽風雲,就可以降低腐敗率。而實際上的效果只是使守衛變得越來越懶,甚至出現守衛監守自盜的情況。 正常守衛機構三法司對官僚系統的監察逐漸被特務機構錦衣衛所替代,而錦衣衛是不走正常的司法道路的。 雖然朱元璋也意識到了這一點,限制了錦衣衛的權力。但後來錦衣衛還是慢慢做大,那之後錦衣衛的貪腐該由誰來管呢?從古到今,歷朝歷代對腐敗的懲治不可謂不嚴,但仍然不能消滅腐敗,很多人仍然鋌而走險,為什麼?如果把小偷比作腐敗分子,守衛就是監管部門,要打擊腐敗,降低腐敗機率,首要的問題不是嚴刑重典,不是錦衣衛,抓人殺人,搞恐怖威懾,也不是上面派來巡視組巡查暗訪,爭當打虎英雄。至少從這個角度來看,是正正當當地制定一個嚴厲懲治監察部門的制度,一個讓整套司法,執法系統不睡覺,正常運轉的制度。放在明初就是讓刑部、都察院、大理寺等機構有所作為。

  • 8 # 佳寧他爸

    個人認為明朝官員的工資不能算是高薪。

    明朝官員的工資制度是明太祖朱元璋制定的,而且不許更改。明朝正一品的官員年俸摺合大米1044石,明朝時的一石大約合94.4公斤,大米三塊錢一斤的話,摺合人民幣591321.6元,最低的從九品官工資摺合大米60石,摺合人民幣11328元,一品官的俸祿還可以維持一家人比較體面的生活,從九品官就慘了。估計也就能維持一家人最基本的溫飽了。而且最要命的是,工資不是實發,還有折色,就是給別的東西代替,有大明寶鈔,胡椒,香料,蘇木,布匹等,洪武年間折色的比例還不高,以後的比例越來越高,工資、的一大半都是折色了。

    拿大明寶鈔來說,貶值速度那叫快,洪武八年發行大明寶鈔,朱元璋規定,一貫寶鈔摺合一兩白銀摺合大米一石,洪武三十年,一兩白銀可以買四石大米,但得用十貫寶鈔才能買四石大米,寶鈔貶值了二點五倍,到了正統年間,100貫寶鈔才能買一石大米。大明王朝70年寶鈔貶值了100倍,但是發給百官俸祿的時候,還得按紙面上的價值發放,香料蘇木布匹同樣道理,本物品價值十,但當折色發工資的時候,就得當20,40甚至更高的價值來發,這等於變相的降低了百官的工資。

    唐是一個五品的司馬,一年的工資六七萬銅錢,米數百石,明朝同級別官員僅相當於他的百分之二三十,宋代宰相,年俸三千六百貫錢,折人民幣一百多萬,還有其他收入如元隨錢,茶錢,公使錢,每年賜布和綢鍛,年節賞踢,林林總總算起來,每年收入應該不低於1000萬人民幣,與明代相當於宰相的大學士高出太多了。

    實話說,明代官員的俸祿雖然低,但維持溫飽是沒有問題的,但要說過榮華富貴過體面的生活不夠,當官得坐轎子,再僱廚子,老媽子僕人伺候肯定是不夠了。千里做官,難道是真為當苦行僧嗎?所以明代官員想辦法搞潛規則,結黨貪汙,比如利用自己的免稅特權,別人把土地投充到他們名下,逃避稅收,各種冰敬炭敬,收商人賄賂等,私底下的收入能達到工資的數百倍,上千倍,這是當年的朱元璋,萬萬沒有想到的。所以說制定一個官員合理的工資制度也是很重要的。

  • 9 # 勇戰王聊歷史

    首先,高工資並不會減少貪腐。

    借用《笑傲江湖》中的一句名言:這個世界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

    這個世界有官的地方就會有T官。

    清朝雍正時期,雍正皇帝天真的以為只要給高薪,就能讓官員養廉。於是,在每年百八十兩白銀的俸祿基礎上,所有地方官,以及京城部分官員增加了“養廉銀”。其本意很單純,用高薪培養和鼓勵官員廉潔習性,避免貪汙情事發生,因此這筆薪酬叫做“養廉銀”。

    這筆錢遠高於俸祿。以二品的巡撫為例,年薪不過155兩銀子,外加155斛糧米。而其養廉銀卻能上萬,最高13000兩白銀/年!那時候,朝廷一年的稅收才3000多萬兩銀子!相當於給了二品官員1/3000的朝廷收入!

    設想下,如果換算到現在。2019年中國稅收收入14萬億!3000分之一就是46億!相當大的一筆錢,夠官員和當地一線富豪“肩並肩”了。

    但是,官員還是貪。最出名的貪官和珅,抄家時,只白銀一項就300多萬兩!

    其次,明朝的工資並不高。

    明朝的正一品官員,正經俸祿是每月支米87石,一年就是1044石。當時的一石是155斤,也就是大概16萬斤大米。按照現在超市米價4塊錢算,也就是相當於現在的64萬元!

    看似很高,其實,這些錢不是官員一個人花,他還要養活府衙裡面的人!一個一品大員,家裡幾十口人肯定是有的。這麼一核算,肯定是不夠的。

    往下看,知縣這種小官的工資更低:知縣月支米七石,歲支米八十四石。合計才1萬3千斤大米。你讓知縣怎麼養活衙門裡面的差役和自己家人?

    有灰色收入!

    第一項灰色收入,就是“淋尖踢斛”(lín jiān tī hú)和火耗。

    明朝最初跟之前的朝代一樣,收實物稅。但是,糧食這種東西運輸和存放是有損耗的,這些損耗下層官府不能承當。於是,官府就會多收一些糧食。例如,官府會讓百姓將稱重的量器“斛”裝的冒尖(圓錐體狀的尖),然後,再派人一個加速衝斛猛踢一腳。這掉下去的,就是官員自己的!老百姓不僅不能撿,還要再給“斛”補上“尖”,才能算完成交稅!這就是“淋尖踢斛”。

    後來,改收銀子時,又有火耗。因為,百姓交出來的銀子都是碎銀子,官府需要鑄造成銀錠才能上繳。這個過程是有損耗的,需要百姓承擔。於是,官員就在這部分“損耗”上多加一些,作為自己收入。

    這些,每個地方官都會收!

    第二項,各種“常例”!

    一地的主管官員,會收到下面各級衙門官吏的孝敬,美其名曰“常例”。這部分錢很高,海瑞出任淳安縣知縣時,曾拒收常例2700多兩白銀/年!

    十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真不是吹的。

    什麼是貪?利用職權謀財,雖然出於灰色地帶(也不枉法),就是貪!以這個標準,你看看有多少貪官。

    但是,我覺得,官員只要能辦事,自己撈點也可以。一百萬的活,你八十萬辦好了,多餘的自己拿了,也沒事。就怕貪官沒本事,貪了錢還沒辦成事。明朝也有很多有本事的“貪官”。

    例如:剿滅倭寇有功的戚繼光和胡宗憲,都給自己撈銀子,都給上面人送禮。胡宗憲的靠山是奸臣嚴嵩。戚繼光也給張居正送過禮。但是,他們剿倭寇有功!這就可以名垂青史!

  • 10 # 周方851

    明朝的官員都是高薪?你確定沒錯?

    當官素有“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之說,可是那絕對是貪腐所得而不是朝廷的俸祿!

  • 11 # 邢百里

    前面很多朋友分析了明朝時期的俸祿不高,確實如此。

    那個時候的俸祿和現在的工資不是一個概念,現在工資全是自己的,秘書、司機、廚師、警衛、其他後勤人員的工資由國家另發。明朝官員的工資還要用來養活這些人。因為差錢不得不撈是原因之一。

    家族因素是另一個原因。

    古代一個村裡有人出去參加科考,全族人每家都得送點盤纏什麼的,按現在話叫湊份子。這個湊份子相當於長線投資。沒考上還則罷了,要是考上了,不僅僅全族人與有榮焉,更重要的是,每個人都認為能考上和自己的加持是分不開的。將來你發達了,你要敢不湧泉以報,會遭到全族人的唾棄。

    所以我們看到,哪怕是到了民國時期,軍閥豪強惠澤鄉里是普遍現象。

    為了自己的墳頭不被人唾棄,發達以後能給多少幫助給多少幫助,能給多少金錢回報給多少回報。那麼,這錢從哪兒來?

    這種觀念當代農村還有殘餘——可憐的大衣哥。

    傳統的禮文化原因。

    孔子一心要恢復的周禮中,送禮是禮節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比如第一次登門拜訪,如果空手去,就是很失禮的行為。孔子本人正規的收學費之外,四時八節弟子要不送禮,那也是失禮的行為。直到現在,拜師的弟子也得按這個規矩送禮。

    亞聖孟子給行賄開了口子。孟子周遊列國的時候,齊國國君送他100鎰上等銅錢(1鎰=24兩),老孟不接受,因為齊王沒說理由。老孟認為你不說理由就是收買我、賄賂我,本正人君子拒絕。

    到了宋地有人送70鎰,他欣然接受,因為理由是送盤纏,這符合禮。

    到了薛地有人送50鎰,也欣然接受,因為理由是聽說有人要襲擊老孟的團隊,這筆是防衛費用。

    得,後來只要有個像模像樣的理由,收禮或者受賄,在儒家看來理所當然。

    律法原因。

    漢武帝時期,儒家認為孔子做《春秋》,字裡行間都有微言大義。於是朝廷上的儒家官員用專門挖掘微言大義的《春秋公羊傳》來理政。特別是在司法判決中,採用“春秋決獄”,即用《春秋》中闡釋的道理來斷案。

    “春秋決獄”中有一個重要原則,叫“原心定罪”。一個人有沒有罪、罪輕罪重,不看他做了什麼,而是看他的內心、他的出發點是好是壞。

    按照原心定罪原則判一個人是正當收禮還是受賄就好辦了。只要我認為你貪財,你收的一切禮,都是貪腐。

    圓心定罪原則一直沿用,是因為它給了天下第一人天子治下的最高自由度。天子想拿下誰的時候,抄家基本沒錯——國家發的俸祿之外,我都給你定個貪腐。

  • 12 # 鄭ZYZY

    明朝在嘉靖以前的風氣還是比較好的,知道嘉靖開始,貪腐才成為了官場的自然現象。這個是由當時的官場風氣所決定的。那些官員為了貪腐已經沒有了基本的羞恥心,甚至以此為榮。

  • 13 # 四川達州人

    明清官員就沒有高薪的。這與朱元璋的治國政策有關。

    清代也一樣,正一品官180兩及180斛糧食,七品縣令只45兩及45斛糧食。

    這麼點錢,別說養師爺差役,交集人情,就是自己家吃白米飯下蘿蔔豆腐都很難,因此明清懲治貪汙的規定雖然嚴格,卻毫無作用,朱元璋的剝皮實草都很難遏止。

    反而,明清官場在黑色收入外創造出很多灰色收入,地方上以火耗多收取百姓稅金。火耗真實費用不超過千分之五,實際敢收取到15%甚至40%,巨大差價用來彌補各級官員差役的收入,再用所謂炭敬、冰敬、別敬方式補貼中樞官員。因此雍正推動火耗歸公,用養廉銀交換官員同意。

  • 14 # 公元前

    從洪武四年到洪武十八年,朱元璋在全國掀起了多次轟轟烈烈的反腐運動。比如:洪武四年甄別天下官吏、八年的空印案、十八年的郭桓案,這些運動對明朝造成了極大的影響。其中,空印案與郭桓案的形式最大,在兩案中被殺的多達七八萬人。據歷史記載,朱元璋的一生共殺了十五萬名貪官,數量不可謂不多。

    從洪武十八年到洪武二十八年,這是朱元璋嚴厲打擊貪汙腐敗的嚴重時期。那個時候,幾乎每天都有貪官被殺。當時兩浙、兩廣地區的官員,沒有一個做到任期滿的。

    在這種恐怖的氣氛中,不論大官還是小官,每天都是膽戰心驚,不知什麼時候大禍可能就會降到自己頭上。據說當時的京官,每天早晨入朝前,都要與妻子訣別,如果晚上能夠平安回家便舉家慶賀,慶幸自己又躲過一劫。

    所以,本來最熱愛做官的讀書人在那個時期也視仕途為畏途。他們“以溷跡無聞為福,以受玷不錄為幸”,“多不樂仕進”。有的貧寒人家有好學之子,但是怕被郡縣所知,抓去當官,反而讓他們休學在家種田。更甚者有的為了避免被強徵出仕,自殘身體。

    一般來說,剛剛建立的封建王朝,吏治相對都比較清明,但明朝為什麼會到這個地步?這和剛剛滅亡的元朝不無關係。元朝可以說是中國古代史上腐敗最嚴重的王朝,元朝雖然滅亡了,但它貪腐的流毒卻依然在蔓延,元朝腐敗的基層吏治,在明朝的農村已經是根深蒂固了。

    面對貪汙腐敗,朱元璋確實太暴力了。他在反腐問題上用盡了所有的手段,但他對自己建立的低薪制卻不反思。在懲罰貪汙問題上,貧寒出身的朱元璋可以說是做事“一根筋”,他相信武力可以取代一切,認為用武力就可以造就一個絕無貪汙的清廉世界。事實證明,沒有建立一個合理的基本制度,再強悍的武力,也只是一時奏效。

  • 15 # 葭明通半瓶歷史

    首先要強調一點,這種現象不僅僅是明朝,歷朝歷代都有這個現象的。

    一個人去搞貪腐,只要兩種原因。

    一個是因為窮。

    一個是因為慾望。

    窮,對於歷代的官員來說,可能性極小,因為讀書考科舉成功的人大機率都不會是窮人家,畢竟要“脫產”讀書十幾二十三十幾年的,窮人家怎麼會有這個經濟力量呢?

    再怎麼的,明朝的科舉成功人士也要是一個小地主。

    所以說,如果他們當了官,領了高薪之後,還要搞貪腐,只有一個原因:那就是——慾望!

    今兒不聊那些為了口腹之慾,為了美色華屋而貪汙的“壞貪官”們的慾望,那些比較低等。

    今兒單聊那些“好官員”為什麼要貪汙,比如張居正,戚繼光,胡宗憲,徐階,李成梁,袁崇煥,楊士奇,葉向高,俞大猷等等很多有名的大臣。

    我們讀歷史,不用去仔細研究,也會明白,他們的工資絕對支付不了他們的生活水平。

    因為有例子在哪裡!

    靠工資生活,就是海瑞的生活水平。明朝的官員是沒有高薪的,要維持他們的高生活水平工資是不夠的,所以他們貪腐。

    不過,上面說過了,官員們中間絕大多數的人家庭並不窮,做官不掙錢,可以不做官呀!不做官也完全可以生活無憂的。

    為什麼還有那麼多聰明人選擇做官呢?選擇貪腐呢?

    因為慾望!——美好的慾望。

    古來的讀書人,從來是恥於談錢的,他們談的都是三不朽——立言立德立功!

    人人都知道這個很難做到,有史以來,做成三不朽的讀書人沒有幾個,曾國藩,王陽明這種人能有幾個呢?

    但是,如果把“立言立德立功”的範圍縮小,也很容易做到。比如在自己的宗族中“立言立德立功”!在某一個村子中“立言立德立功”。

    翻開家譜,這種人比比皆是。

    對,震家聲,照顧宗族子弟,讓子子孫孫記住他們,畫成像掛在牆上,印成書傳之子孫,是古來讀書人的最大欲望。

    這一切都需要錢!很多的錢。

    其實呢,不僅僅明朝的官員們有這個慾望,歷朝歷代的官員們都在走這條路。

    比如那個喊出“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的范仲淹,他已經算是曾國藩一樣級別的“三不朽”人物了。

    他還是在他的老家蘇州府花錢買了一千畝良田,又造了一所大宅院,辦了一個“範氏義莊”。

    專門服務他的範姓族人,貧者給米,好學者助學。

    那麼請問了?——他那裡來的那麼多錢?

    我們也恨不起來他的“貪腐”吧?

  • 16 # 夢溪暢談

    只是一些,不代表很多,開國皇帝朱元璋是貧寒出身,狠急了貪官汙吏,於是他把官員俸祿定的很低,勉強夠溫飽,但是到了明代中期之後貪汙腐敗問題愈演愈烈,冬天冰敬、夏天碳敬,竟然成了朝堂潛規則!

  • 17 # 影視是個圈

    其實,明朝時候的官員薪水很低的,老慘了。

    朱元璋自小窮苦出身,苦日子過慣了,也見多了元政府的貪官汙吏,兄弟姐妹還因此被活活餓死,所以他平生最恨的就是貪官。

    建國以後,百業待興,他從新制定了官員薪水與假期。因為他極度害怕官員貪汙,便自己詳細計算過一個官員一個月的生活費用,並以此制定了官員薪水。

    往後的很多皇帝,貌似就沒給官員加過工資。(立功的獎賞是另外一回事)

    看似好像沒啥問題,但朱元璋忽略了一個實際的大問題——官員不可能事事親力親為,他們需要有人幫忙幹活,所以當時是有很多編制外的人物存在,但老朱可不管這個。

    舉個例子:一個縣令,除了縣令是國家發工資以外,剩下的人老朱家就不管了,你愛誰誰。

    但縣令老爺,總得找幾個捕快吧!他又不是武林高手,碰到了窮兇極惡的罪人,他自己就算為國捐軀了也搞不定啊,肯定得請幾個像武松這樣的人打下手。

    另外,一個人被判有罪之後,當時多數懲罰是打屁股。那這種打屁股的差事總不能讓縣令自己去打吧!雖然這就是個苦力活,但也需要人幹啊。

    還不提什麼師爺、隨從、僕人之類的人。而這些人,老朱家統統不管。“想當年老子一窮二白的打江山,出生入死才建立了國家。現在當皇帝以後,一個人幹幾個人的活兒,兢兢業業,也沒人給我發工資啊,你們都是給我打工的人,苦點累點咋啦?想發財,趁早不要當官了。”

    於是乎,官員們被一通罵老老實實回去工作了。但十年苦讀考功名,千里當官只為錢,“老子都當上縣令了,總不能還不如一個街邊賣炊餅的吧!”

    然後,就有了“折色火耗”和“淋尖踢斛”,於是就有了洪武年間殺不完砍不絕的貪官汙吏。

    沒辦法,都是出來討生活的啊。

  • 18 # 初級小菜鳥

    貪汙心智模型在作怪

    首先,明朝官員的俸祿真的很低,基本上是歷史上所有朝代裡面最低的。原因你們都知道,朱元璋由於自身問題對官員沒有好感,自然儘量壓低官員的俸祿。

    典型的代表大清官海瑞,一生經歷了正德、嘉靖、隆慶、萬曆四朝,雖然沒有入閣拜相,但也官至四品。按道理不說大富大貴,怎麼著也得衣食無憂才對吧,死後竟然只能在他身上找到10兩銀子不足辦理安身下葬,還是他同僚王用汲湊錢為海瑞辦理喪事,不得不說明朝官員的薪資低到可怕程度。

    其次,既然薪資不足以養家餬口,當然大多說官員就會另尋發財之道,畢竟不是所有人都能像海瑞那樣一輩子恪守清貧。由於明朝反貪法律嚴苛,加上言官制度使得許多官員都害怕被抓到把柄遭到彈劾,因此明朝的官員獲取灰色收入大部分都是透過大家預設的途徑,比如佔田收租和收取常例錢(炭敬、冰敬、別敬、火耗等都屬於例錢)。個人覺著這種看似合理的收入對國家和人民傷害是最大的,這些收入要麼來自窮苦百姓,要麼來自應有的國家財政收入。

    最後,說下貪腐的問題——貪官的心智模型。用心理學的角度談談貪官們為什麼一直貪貪貪。

    貪官沒什麼痴迷於貪錢?有人會說這不廢話麼,貪官喜歡錢啊。我想說的是誰不喜歡錢啊,哈哈哈!

    金錢與幸福的關係費恩海姆和阿蓋爾合著的《金錢心理學》中談到的金錢和幸福的關係,結論就是讓下圖所示:金錢與幸福的相關性約為0.25。當人們收入很低的時候,對幸福的滿意度確實也很低,基本上在0.25之前算是正比關係。但是過了0.25,你的金錢和幸福就基本上沒啥關係了。

    大多數貪官剛開始時處於0.25之前,缺錢,貪錢會使他感覺很幸福,形成了一種不健康的心智模型——貪錢——>幸福。然而事實情況並不是這樣,過了0.25之後再多的錢也使他們感覺不到幸福,但是他們的心智模型已經形成。錢多了,也沒那麼幸福。固有的心智模型告訴他們不幸福——>錢不多,然後繼續錢不多——>貪錢——>幸福||並不幸福——>錢不多。

    就這樣,他們陷入這個死迴圈,走上了不歸路。

  • 19 # 奉旨瞎溜達

    首先是制度問題、

    明朝的官員工資是比較低的。

    朱元璋是個要飯的和尚起家的,他認為發給官員的工資是經過仔細考慮過夠用的。其實他算的也對,應該是夠花的,但也不全對,因為這份工資只夠官員一個人花。

    就拿那個為官清廉的海瑞來說,他通常都是帶著自己的老媽子和僕人,自己自足,幾乎從不花錢買東西。有一次,海瑞的媽媽過生日,海瑞竟然買了兩斤肉,把那賣肉的激動壞了,大街小巷的人都覺得這簡直太不可思議了,海大人竟然也會出來買東西!

    一官身兼多職

    現代社會分工很明確,可明朝的官員卻身兼多職。

    比如你是一位知縣,你一個月的工資是七十半米。但作為一個知縣,你卻既是縣長又是檢察院院長、法院院長、財政局長、稅務局長、工商局長、建設局局長等等,總之一句話,那個縣就是你負責了。所以,要想廉潔,那就要麼把自己劈開用,要麼等著餓死。

    官員不是神,光有他一個人,事情是沒法做的,於是官員就要招人來做事,而當時,這些人朝廷是不會給他發工資的,因為你沒有經過科考或者你不是開國元老,沒有為國家立過汗馬功勞,沒有做官,就沒有資格吃皇糧。所以他沒把那些官員手下的人員算進去,於是,一份銀子被掰成幾十份花,就是天天喝稀飯都喝不上。

    通貨膨脹導致工資縮水

    在成祖時期,十貫錢可以換成一石米,到了仁宗時期,二十五貫才能換一石米。

    原先紙幣發行都是以金銀為準備金,也就是有多少金銀儲備就發多少紙幣,當時的紙幣可隨時向朝廷換領金銀,這套系統二戰後才結束。可朱元璋對經濟一竅不通,他不管有多少金銀儲備,總之一句話:給我印。於是乎,即使朝廷每年的收入只有幾百萬兩銀子,可發行的時候愣是發行了幾千萬紙幣。所以,官員到手的紙幣,媲美辛巴維(威)的紙幣——可以用來當廁紙了。

    所以官員他們也沒辦法,只能想方設法地給自己弄點灰色收入。比如淋尖踢斛和折色火耗。

    淋尖踢斛

    百姓納糧時,官方是用斛來裝,把米放進斛裡,堆成尖堆,所以免不了就會有一些米超出斛壁。而此時,就是官吏表現的時刻了。他們大喝一聲,然後對準斛來上一腳,於是地上就撒出了許多米,這撒在地上米的就是官員們用來補貼自己的部分。像徐階、張居正都是這方面的好手。

    折色火耗

    交稅的時候,收的是銀兩和銅錢時。官府就需要熔斷碎銀,而這個過程中就有一些損耗。但到底損不損,只有官員自己知道,官員用這個名義徵得的銀兩就是火耗了。這個火耗在清朝雍正時期被廢除了。

    最後

    作為官員,他們常常還需要一些迎來送往。而貪習慣了自然不會放手,誰知道下一個是誰倒黴呢?沒有人會嫌錢多的。比如戚繼光就很會來事,他手下的戚家軍不屬於朝廷管,但他們的俸祿很高,不然誰給你賣命?可見戚繼光也貪。可在戚繼光死後,家裡卻沒有錢,可見,他貪的那些錢,也都被他用來打點了,因為他送禮都是用車拉的,出手闊綽,很會來事。

    所以,在明朝,對於想為國家做事的人來說,他們雖貪,也把貪的錢大部分用來打點上了,而對於不想做事的官員來說,他就是為自己謀利的,所以怎能不貪。導致明朝只有個別的幾個官員能做到為官清廉。

  • 20 # 近似無限透明的藍1314

    明清時期官員的明面收入都不高,要靠薪俸過日子基本是要餓死的,所以朝廷變相的出了許多增加收入的名頭,或者直接發養廉銀子了,正經只有宋朝公務員收入高各種政府福利也好。(絹、棉、柴、碳、糧、錢)換季的做衣服錢,冬季烤火費,飼養馬匹的柴草費,宋代當個官基本可以做到不貪汙也能過的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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