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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 # 風塵講歷史

    西漢初年在承襲秦朝郡縣制的同時又分封了各路諸侯王,郡縣和封國共同存在,簡稱郡國並行制。而擁有封國的諸侯王又分同姓諸侯王和異姓諸侯王。劉邦封異姓諸侯王和同姓諸侯王的原因都是不同的,並且西漢初年異姓諸侯王和同姓諸侯王同時存在過一段時間,不過後來的異姓諸侯國除了長沙國傳承下去外,其餘的異姓諸侯王要麼就是被殺了,要麼就是被降爵位了。

    劉邦分封異姓諸侯王實屬是無奈之舉。早在楚漢爭霸時期,劉邦為了分化項羽的實力並壯大自己的隊伍,就封韓信、英布為王。建立漢朝以後劉邦共封了八個異姓王,分別是韓王信、趙王張耳、淮南王英布、楚王韓信、梁王彭越、燕王臧荼、長沙王吳芮和燕王盧綰。這些諸侯王中有本來就相對獨立的諸侯,有憑藉功勞新封的諸侯,也有憑藉自己原六國貴族後裔的身份被封的諸侯,還有比較特殊的燕王盧綰,他是接替燕王臧荼的位置。

    那麼哪些是本來就相對獨立的諸侯呢?這得看看項羽當年建立西楚後封了哪些王。項羽進入咸陽後在得到天下共主楚懷王得同意下,自立為西楚霸王,大封天下十八路諸侯,分別是漢王劉邦,雍王章邯,塞王司馬欣,翟王董翳,西魏王魏豹,河南王申陽,殷王司馬卬,代王趙歇,常山王張耳,九江王英布,衡山王吳芮,臨江王共敖,遼東王韓廣,燕王臧荼,膠東王田市,齊王田都,濟北王田安。這些諸侯王中有的在楚漢爭霸中被消滅,有的倒向劉邦陣營,像燕王臧荼、衡山王吳芮、九江王英布三人就因為投靠劉邦最後在漢朝建立後封國得以保留,不過他們的勢力在自己的地盤上一直比較獨立,劉邦就算想要廢除他們的封國也沒那麼容易。

    而彭越、韓信、張耳三人則是劉邦新封的諸侯王。彭城之戰劉邦56萬大軍被項羽3萬大軍擊敗,以劉邦自己的實力實在無法與項羽相抗衡,迫於形勢劉邦也只得分封一些新王。其中張耳雖然被項羽封為常山王了,但是陳餘於公元前205年攻破常山,張耳敗走。所以與韓信和彭越一樣,張耳在投向劉邦陣營時也是毫無根基。劉邦封張耳為趙王、韓信為齊王、彭越為梁王后,他們三人的地盤都是劉邦新佔領的分封給他們。不過在西漢建立後他們的封國也都相對獨立了,再加上打天下時功勞頗大,劉邦也只能保留他們的諸侯王名號。

    剩下的韓王信就比較特殊了。他本是韓襄王的庶出孫子,但是項羽分封十八路諸侯時並沒有他。劉邦在進攻咸陽時讓張良以韓國司徒的身份降服了韓國,韓王信也因此投奔劉邦。劉邦封他為王雖然有一部分援引是因為他作戰勇猛,平定了韓國十幾座城池,但更大的原因還是想借他韓國宗室子弟的身份來拉攏當地百姓。除了韓王信外,盧綰也是一個比較特殊的諸侯王,起初劉邦封的七個異姓諸侯王中並沒有他,但是盧綰是劉邦的嫡系,很早的時候兩人就非常要好。在原燕王臧荼謀反被殺後,由於燕地太過遙遠,無法直接控制,劉邦就得派他比較信任的盧綰去擔任燕王,這樣才不至於讓燕地脫離漢朝統治。

    可見劉邦分封的這些異姓諸侯王都是迫於當時的局勢的無奈之舉,這也造成了漢初中央與地方封國的矛盾,很多異姓王與中央離心離德,劉邦消滅他們也是理所應當。

    至於劉邦為什麼要分封那麼多同姓諸侯王,那純碎是為了維護統治。劉邦在誅滅了眾多異姓諸侯王后,並沒有選擇將他們的封國收歸中央管理,而是將這些土地又分封給了劉氏宗親,這又是為何呢?

    首先就是因為漢朝初立,秦朝的那套中央集權制度實行的時間太短,還不夠成熟,官員選拔機制也不夠完善,需要時間來慢慢摸索適合自己王朝的制度。秦朝滅亡一部分原因也是因為它實行的中央集權制度不成熟,中央對地方的統治還不穩固。秦朝時地方上的郡守、郡尉、郡監、縣令、縣丞、縣尉是由中央直接任免,但是縣以下還有更基層的鄉、裡、亭,這些基層單位都是依靠的地方自身勢力,中央設定的官員很難讓他們信服,這也是官員選拔機制不完善的體現。劉邦吸取秦朝滅亡的教訓,令各郡縣推舉有才能的賢士為官,但是這些人還是無法滿足中央集權的需要。既然外姓人不靠譜,那隻能依仗同姓人來幫助自己統治各地了。

    其次就是為了恢復國家經濟,不得不適當擴大地方的自治權力。經過秦末紛亂和楚漢相爭後,全國上下一片廢墟,漢朝在此基礎上建立起來,國家十分貧困,《史記》中還有記載“天子不能具鈞駟,而將相或乘牛車,齊民無藏蓋”,可見就連皇帝都備不齊一輛四匹同樣顏色馬拉的車子,位高權重的將相也只能乘坐牛車。為了恢復國家經濟,劉邦只能採用無為而治的思想治理國家,封國我給你了,怎麼發展就是你的事了,我只要看結果。不過此舉雖然讓地方經濟快速恢復,卻也增強了諸侯王的實力,以至於到後面形成尾大不掉的局面。

    最後一點原因就是劉邦希望利用同姓諸侯王來維護劉氏江山。我們都知道劉邦的皇后呂氏是個十分強勢的女人,這一點在劉邦在世時就體現了出來。劉邦在做漢王時曾娶定陶戚姬,對她十分寵愛,還生有一子名為劉如意。劉邦雖然在即位之初就立嫡長子劉盈為太子,但是在後來劉邦覺得太子太仁愛懦弱,一點也不像自己,常常打算廢掉劉盈的太子之位。愛屋及烏,劉邦寵愛戚夫人,也就想改立她的兒子劉如意為太子。誰想到此舉遭到了滿朝文武的一致反對,呂后也趁此機會參與朝政最後逐步控制朝政,劉邦自然知道呂氏集團在自己百年以後一定會對劉氏江山不利,於是他不僅不能削弱同姓諸侯王的實力,還能鞏固這些劉姓諸侯王的地位,以便日後呂氏集團犯上作亂時劉家人還有能力鎮壓,劉邦還與群臣訂立了“非劉氏不王”的“白馬之盟”,讓同姓諸侯王作為皇帝的堅強後盾,避免江山落入呂氏手中。

    可見劉備大封同姓諸侯王一部分原因是要恢復國家經濟,更多的考慮還是要維護劉家江山,只不過他沒想到自己人在他百年之後也會犯上作亂,這一問題直到漢武帝頒佈“推恩令”後才逐步解決。

  • 22 # Crazy灬歷史

    劉邦組建的新朝廷,最大特色是“布衣將相”之局。

    除了劉邦本人出身農民外,漢初公卿大臣大都出身卑微。先後任丞相的蕭何、曹參,出身縣吏;將軍樊噲是殺狗的屠夫;灌嬰是販賣絲綢的商人;周勃以織葦蓆為生,靠在喪禮上吹簫補貼家用;太僕夏侯嬰是個馬伕。

    這樣一些草莽匹夫,對於治理偌大一個王朝,沒有任何經驗可談,而經歷了八年戰亂的山河急待重整。這種情況下,劉邦君臣很自然地選擇了沿襲、照搬秦朝的法令制度,進行新王朝的統治。但是唯有在分封的問題上,漢初沒有繼承秦朝的做法,實行全面的郡縣制,而是採取了郡縣與分封並行的體制。

    採取這樣的政體形式,首先是形勢使然。

    劉邦“起微細,誅暴逆,平定四海,有功者輒裂地而封王侯”,裂土分封正是楚漢戰爭期間群雄擁護劉邦的基本前提。

    秦末農民戰爭爆發後,分封勢力迅速反彈,各地反秦武裝紛紛自立為王。滅秦後,項羽更在咸陽大封十八諸侯,形成諸侯割據局面。楚漢戰爭開始後,劉邦的實力遠遜於項羽,為了聯合一切可以聯合的力量,全力對付項羽,他一方面拉攏項羽分封的諸侯,予以承認;另一方面,將封王作為手段,籠絡和激勵那些有才能的將領,為漢效命。

    其次,由於秦國的迅速滅亡,劉邦對郡縣制產生懷疑

    劉邦本可以有另一個選擇,即在關東建立郡縣制,由中央直接統轄。但劉邦君臣認為,秦王朝就是因為廢除分封,以致秦末戰爭在關東爆發後,孤立無援,導致敗亡。還是歷史的慣性在起作用。分封制已有數千年的歷史,全面的郡縣制卻只在秦朝實施了十幾年時間。而且,秦帝國僅僅十五年就滅亡了,這讓劉邦君臣不能不對全面推行郡縣制產生懷疑。

    小結

    漢初的時候面臨的政治制度的選擇,要麼是單一的郡縣制,要麼是郡國並行制,但是劉邦最後選擇了郡國並行制。這裡面有主觀原因,也有客觀原因,我個人認為客觀的原因可能更大一點,就是他沒有辦法。只有採取這樣一種制度,才能維持一個大一統的局面,才能夠使他這個皇帝得到更多的人擁護。

  • 23 # 狼君歷史

    我是狼君,一個愛讀歷史的工科小夥兒

    說起郡國制,那就不得不提郡縣制。公元前221年,始皇嬴政掃六合、平八荒,一統天下,廢分封,行郡縣,建立中國歷史上第一個中央集權的封建政權。然而就是這樣一個領先時代的郡縣制,在秦王朝崩塌後,郡縣制戛然而止,漢初的郡國制取而代之。

    從郡縣制走向郡國制的必然

    ①欲速則不達的郡縣制

    秦朝在完成統一之後,隨即廢止導致國家頻繁分裂的分封制,實行權力收歸中央的郡縣制,這是歷史的一次飛躍,也是歷史發展的必然,無數史學家對秦始皇實行的這一制度給予極高的評價。

    郡縣之制,垂兩千年而弗能改矣,合古今上下皆安之,勢之所趨,豈非理而能然哉?——王夫之《讀通鑑論》

    但是秦王朝在全國推行郡縣制後,僅僅過了十餘年,當初橫掃六合的秦王朝就走向了滅亡。秦走向滅亡,除了暴政之外,強行推行郡縣制也是有責任的。

    郡縣制這一制度,作為更為先進的治國制度,其先進性是毋庸置疑的。但是,在秦漢時期,是否已經存在成熟的歷史條件來接納這一先進的制度?答案顯然是否定的。

    郡縣制是一種高度中央集權的制度,既然集權於中央,就要求中央對各地方有著強力的管控,但在當時的交通、通訊條件下,中央對地方直接管控,顯然是不成熟的,秦朝的郡縣制,顯然是欲速則不達的表現,這一點可以參考完滿篡漢後的改革。

    ②分封制度深入人心

    在秦漢之時,分封制從西周之初建立,已經歷經了七百餘年,這個制度早就已經深入人心,所有人的潛意識就是被分封制所佔據,在這種背景下,直接推行郡縣制顯然是不可取的。

    這一點從秦末的農民起義中就可以看出,所有的義軍在發動起義時,其目的就是封邦建國,而非推翻秦朝取而代之,成為新的大一統王朝。

    點燃起義烽火的陳勝,高舉的就是恢復楚國的大旗,並自立為楚王。各地原來六國貴族發動倒秦起義後,同樣紛紛稱王,六國再次復甦。一場農民起義漸漸轉變成了六國的復國之戰。

    而後秦朝在義軍的攻打之下滅亡,不可一世的項羽,也不得不分封諸王,實現當年共同伐秦時的承諾,可見當時分封制在統治階層的地位。

    上面說到,當時全國的背景環境,還無法做到中央對地方的強制管轄,無法直接推行郡縣制。但是郡縣制這一時代進步的產物,確實有其先進之處,實行這一先進制度的好處,漢朝的統治者也非常的清楚明白。

    秦始皇直接強推郡縣制取代分封制,忽略了一個良好的過度,對於人們接受新事物的影響,所以後世對此評價時,多有批評其忽略過度,一蹴而就,導致秦朝面對起義時無力應對,轟然崩塌。

    (秦始皇)竊自號為皇帝,而子弟為匹夫,內無骨肉本根之輔,外無尺土藩翼之衛陳吳奮起白梃,劉項隨而弊之。——班固《漢書》

    那麼從施行了七八百年的分封制,“進化”成郡縣制就需要一個過渡性質的制度,郡國制由此產生。

    由於郡國制的過渡性質,避免了直接推行郡縣制而引起的社會強烈反彈,緩和了很多尖銳的矛盾,也化解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煩,為最終郡縣制的全面推行奠定了基礎。

    ④兌現在爭奪天下時對臣將的承諾

    這一點有些偏向於漢高祖自身原因,是在與強敵項羽爭奪天下時,為了擊敗強敵項羽,對手下文臣武將的承諾,奪得天下後,定實行分封制,大家共治天下。在成功擊敗項羽奪得天下後,兌現當年共謀天下的承諾。

    但實際上,劉邦的這個做法,仍是在當時的社會背景下,為了激勵臣下,為了戰勝強敵而選擇的策略。想讓一群與自己毫無關係的人忠心為自己賣命,怎麼辦呢?許以利益。

    韓信也出於此目的,向劉邦建議:“以天下城邑封功臣,何所不服?”

    那麼當時最大的利益就是“裂土封王”,在這種巨大的利益面前,劉邦也就激發出了手下臣子的能力,最終在同項羽的爭霸中,讓本來處於弱勢的自己,最終走向勝利。

    而在楚漢之爭取得勝利之後,劉邦要想獲得政權的穩定,不讓秦二世而亡的歷史重演,就必須裂土封王,將功臣和已經雄霸一方的霸主封王,換取最終奪下全國的政權,最終的事實證明,劉邦在郡國制上的選擇是正確的。

    郡國制的演化過程

    ①高祖“大封同姓,以填天下”

    迫於種形式,劉邦在建國之初大封異姓王,但是對於春秋戰國諸侯分裂爭霸天下的原因,劉邦看的還是非常明白的,要想實現自己的“家天下”,就必須剷除最具分離傾向,也最容易分裂的異姓諸侯。

    漢初高祖分封天下,封王者八人,為楚王韓信、趙王張耳、燕王藏荼、梁王彭越、淮南王英布、韓王信、閩越王無諸、長沙王吳芮。天下初定,劉邦就開始著手清除異姓王,用了大約七年的時間,七王諸滅,僅存長沙王,最後也因絕嗣被削。

    而後劉邦開始分封劉氏宗族子弟為王,前後共封同姓九王,希望透過血緣關係,共同維護劉氏江山的統治。劉邦為此還斬殺白馬盟誓:“非劉氏而王,天下共擊之”。

    ②景帝“眾建諸侯而少其力”

    漢初的大封天下,無論是同姓王還是異姓王,在地方上都擁有極大地權力,隨是郡國並行,但是郡名義歸中央,實際管理仍在諸侯,漢初全國54郡,中央直接管轄的只有15郡。

    藩國大者誇州兼郡,連城數十,宮室百官同制京師,可謂矯枉過其正矣。——班固《漢書》

    諸侯王的實力迅速膨脹,幾乎又要複製周朝天下分裂相互攻殺的局面,於是漢景帝開始著手削藩。雖引發“七國之亂”,但景帝很快平息,也有了更加強力的藉口削藩。

    景帝時期,削藩的手段主要是收回封地,使封地縮小為與郡同大,不再由管轄其他郡縣的權利,郡縣管轄收歸中央;收繳官員任免權,諸侯國官員由中央任免,諸侯王逐漸失去實際管轄權。

    發展到漢武帝時期,國家經濟空前強盛,得益於景帝的政策,諸侯王的實力被嚴重限制,沒有實力同中央對抗,武帝得以進一步改革,削弱諸侯的力量,接受主父偃的建議,釋出“推恩令”。

    一改以往的嫡長子繼承製,變為諸子皆能得到分封,嫡長子繼承王位,其餘諸子為侯國,侯國往下再分,利用諸侯國內部的權利紛爭,分化弱化諸侯國。

    諸侯稍微,大國不過十餘城,小侯不過十餘里,上足以奉貢職,下足以供養祭祀,以藩輔京師。——司馬遷《史記》

    在這一政策的強力實施之下,封國不斷向軍銜轉化,加之漢武帝推動邊郡開發,至漢昭帝時已有87郡,封國僅存17,且諸侯王獨立於王國政體之外,與郡縣無異,軍國並行制此時得到了根本的轉化。

    結語

    正是由於過渡性質的郡國並行制的存在,漢帝國得以奪得政權,得以穩固政權。從高祖開始,歷任帝王對郡縣制的先進性都有明確認識,透過各種手段,弱化諸侯國,加強中央直轄的郡縣,最終完成了郡國制向實質上的郡縣制的轉化,郡國制也完成了其過渡的使命。

  • 24 # 舟舟說歷史

    漢初劉邦實行郡國並行制,即郡縣制度和分封諸侯並行的制度。

    劉邦實行群國並行制的原因我認為有三個。

    1.吸取秦滅亡的教訓,不實行單一的郡縣制

    秦王朝在統一六國後,實行單一的郡縣制度。秦始皇想著二世三世然後傳於萬世,沒想到到了秦二世就滅亡了。其實在秦朝時,王綰就和李斯爭論過是否在區域性實行分封制的問題,秦始皇不予採納。八年後,淳于越也建議實行分封制。在秦朝建立僅僅15年後,秦朝的權力落到外人的手中,最終導致滅國。

    劉邦命令士人陸賈總結包括秦朝在內的歷代滅亡的原因,最終決定實行分封制度,有利於穩定群臣和將領,郡縣制也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出現諸侯割據的局面,所以漢高祖劉邦實行了郡國並行制。

    2.異性諸侯王的分封為了穩定局面

    在楚漢之爭的時候,為了削弱項羽的實力,劉邦就立韓信為齊王、英布為九江王、彭越為梁王。加上原來項羽分封的諸侯,現在也不能不管他們,所以還是封他們為諸侯王。到了後來劉邦意識到異性諸侯王的威脅很大,不能留,會威脅劉家的皇權。於是逐一剪滅異性諸侯王,並立下白馬之盟

    非劉氏而王者,天下共擊之。

    3.分封同姓諸侯,維護劉家勢力

    剪滅完異性諸侯王后,劉邦只分封同姓諸侯。依靠宗族的力量加強控制,避免權力落到外姓之人手中。但也帶來了諸侯權力過大的問題,諸侯在自己的封地裡享有獨立的軍事權,獨立的經濟,掌握著官員的任命。漢景帝時期,晁錯主張削藩。激化了中央與諸侯國的矛盾,吳王劉濞聯合七個國家發起七國之亂。最終,在大將周亞夫的統領下三個月平定了叛亂。漢景帝以後開始大規模削藩,至漢武帝時實行推恩令,諸侯國實力大大削弱。

    總結

    劉邦實行郡國並行制在當時看來是最好的選擇,既可以穩定名將和原來項羽時期所封的諸侯。以達到休養生息,實現無為的治國思想。又可以維繫國家不落入外人之手。

  • 25 # 夏目愛看書

    當時是可供劉邦學習的方法

    1.周朝及之前王朝的分封制度

    夫堯、舜、禹、湯之事遠矣,及有周而甚詳。周有天下,裂土田而瓜分之,設五等,邦群后。布履星羅,四周於天下,輪運而輻集;合為朝覲會同,離為守臣扞城。 ——封建論

    其實這也不是周朝最先提出來的,在商王朝的時候就已經存在了。分封制度萌芽於原始社會時期,是和奴隸制度同時出現。周武王在牧野之戰之戰中擊敗當時最強的商朝之後,大肆分封王室弟子和功臣。利用冊封作為手段,周天子將土地以及居民分封給你諸侯,當時的諸侯主要是同姓子弟和異性功臣,比較出名的就是齊國分封給姜子牙。目的是以諸侯作為屏障拱衛王室,畢竟當時的東夷,南蠻,西戎,北狄都具有一定的威脅。

    諸侯的義務:

    服從周天子的命令

    煮後有味周天子鎮守疆土的義務

    隨從作戰,繳納貢稅

    朝覲述職的義務

    但是分封制度也有很大的問題,由於諸侯國在自己本國內有極大的自主權,所以隨著時間的推移諸侯國不斷的向外開發新的土地就導致諸侯的勢力日漸擴大。相較於諸侯勢力增加中央的周王室長期處於安逸舒適的生活狀態,周王室的王權就開始衰弱,分封制度遭到破壞。在春秋時期出現楚王問鼎成為諸侯國對分封制度公開的挑戰,到來戰國時期出現田氏代齊,三家分晉周天子處於身不由己的被動狀態,到來戰國末年周天子無人問津,周王室完全失去對於國家的統治。。

    對於劉邦而言,這樣的制度是不適合中央集權的,特別是在秦末的時候出現大量的諸侯內戰的情況。同時在此之前項羽也曾經分封諸侯,最後的結果就是諸侯不服氣烏江自刎。

    2.秦朝的郡縣制度

    秦有天下,裂都會而為之郡邑,廢侯衛而為之守宰,據天下之雄圖,都六合之上游,攝製四海,運於掌握之內,此其所以為得也。 ——封建論

    縣制起源於楚國,郡制起源於秦國是中國由貴族統治轉變為帝王專制制度的轉折標誌。秦國利用商鞅變法完成了從奴隸制度到封建制度的轉變,秦始皇統一天下之後聽取李斯的意見,力排眾議施行郡縣制度。秦朝成為中國歷史上第一個全境推行郡縣制的國家,將全國分為三十六郡。後隨邊境的不斷開發和郡治的調整,增至四十餘郡。

    郡縣制的優點:

    郡縣制郡守和縣令都由皇帝直接任免,有效的加強了中央集權。

    有利於政治安定和經濟發展,打破了分封制度所導致的地方割據狀況。

    加強中央對地方的管理,防止地方割據,有力的維護國家的統一。

    劉邦為採取郡國並行制度

    西漢初年,在地方上繼承秦朝的郡縣制,同時又分封同姓諸侯國,郡國兩制並行。

    1.形勢比人強

    在楚漢相爭的時候,劉邦為了分化項羽分封的諸王,爭取他們的支援壯大自己的勢力於是封韓信,英布等人為王。因為當時單單依靠劉邦一個人的勢力很難和項羽博弈,當時的韓信擊敗趙定齊後,手握十萬雄兵,請求劉邦封其為齊王,當時的劉邦騎虎難下,如果和韓信撕破臉的話那麼久不具備一統天下的能力了,最後聽從張良的建議,封其為齊假王。在固陵之戰中劉邦在沒有彭越和韓信的幫助之下果然不是項羽的對手,所以當時的劉邦沒有辦法,形勢比人強所以必須要分封諸王,這裡主要指的是異姓王。

    2.對劉氏子孫的“厚待”

    吸收秦朝滅亡的教訓就是沒有同姓諸侯王拱衛導致秦二世而亡,同時也由於當時的異姓王佔據大量的土地,這就使得這個新興的王朝面臨著證券不穩的問題。據統計當時的三分之二賦稅都被異姓王所佔有,在全國範圍內還有大量的部隊只知諸侯而不知天子劉邦的,那麼如何來應對這些異姓王呢?一方面劉邦對於這些異姓王進行剪滅,另一方面就是培養屬於朝廷的同姓諸侯,來起到一個制約的作用。

    劉邦認為秦帝國之多一滅亡,就是在國家危機存亡的時候並沒有諸侯往前來“救駕”,才會導致對於農民起義手足失措。因此劉邦決定大封同姓紂王,目的就是利用同姓諸侯王來維護漢室,所以劉邦果斷的選擇分封制度作為國家一個國策。

    3.為了維護中央集權

    劉邦心裡是明白的,要想維持中央集權的話那麼勢必要施行郡縣制度。同時在秦王朝的推行之下,郡縣制已經有一定的社會基礎,老百姓並不會太過於排斥。鐵犁牛耕的出現使得經濟迅速發展,井田制瓦解,土地私有制發展,土地的性質已不是“率土之濱,莫非王土”時的皇室所有,所以單純的分封制度已經不是當時的經濟發展趨勢了,不利於國家的統一,也不利於中央的極權統治。

    所以從統治者的角度來看要想維持中央集權,確保地方諸侯勢力不能威脅到中央政府,那麼郡縣制度是必須要實行的。在劉邦看來西楚霸王就是不能正確的處理分封制度和郡縣制度,導致自己在楚漢之爭中失敗的,那麼作為加強自身和重要對敵方統治的有利制度,劉邦自然是不會放過的。

    劉邦在地方實行的是群國並行制的總結

    劉邦是在中國曆代王朝制度建立的基礎上面進行的一次完善,在當時的形勢之下不得不分封異姓諸侯,隨後再用兩手抓的辦法來解決異姓王。一方面分封同姓諸侯王,使得秦被滅時沒有救援的事情不再發生,另一方面加強中央集權,讓諸侯一支獨大中央皇權衰弱的周朝無能為力的事情再次發。所以說劉邦採用的郡國並行制度的產生即是當時的形勢所迫,也是順應歷史發展的潮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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