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迄今為止,距離章瑩穎失蹤到現在已經過去整整三十天了。而案子到現在也遲遲未破,你們覺得,章瑩穎案有哪些地方存在可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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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蘆葦人生

    美國司法部網站12日釋出訊息說,美國聯邦大陪審團當天正式起訴涉嫌綁架中國訪問學者章瑩穎的嫌疑人布倫特·克里斯滕森,原定14日進行的預審取消。克里斯滕森下次出庭將在7月20日。

    檢方仍認為章瑩穎已遇害,章瑩穎家人懇求各界幫忙尋女。

    如罪名成立,嫌疑人布倫特·克里斯滕森將面臨終身監禁的最高刑罰。目前美國警方仍在就此案進行調查。

    當天,伊利諾伊州中部地區聯邦檢察官辦公室釋出公告說,綜合各種證據,負責調查案件的執法人員相信章瑩穎已經死亡。

    此時此刻章瑩穎家人無比急切和痛苦,懇求各界幫助,儘快找到瑩穎。

    同時,章瑩穎家人對於聯邦大陪審團決定正式起訴嫌犯感到欣慰,並感謝警方和檢方的不懈努力,更加感謝在中國、美國和世界各地的同胞對瑩穎及家人的關切。

    起訴書細節:有證據表明疑犯進行進一步犯罪侵害

    美國聯邦檢察官代表帕特里克·漢森和聯邦調查局特工肖恩·考克斯宣佈了起訴書,起訴書稱,在6月9日克里斯滕森綁架並扣押了章瑩穎。

    △資料圖/嫌疑人克里斯滕森

    檢方在起訴書中陳述,嫌犯在犯罪中使用了摩托羅拉手機和黑色土星阿斯特拉轎車,從兩種工具上獲取的證據表明,嫌犯實施了進一步的犯罪侵害。

    根據之前檢方提交給法院的一份訴訟證詞表明,在6月9日拍攝到的監控錄影顯示,章瑩穎大約在當天下午2時遇到克里斯騰森駕駛的一輛黑色土星阿斯特拉的轎車,這輛車停靠在香檳西克拉克街和北古德溫大街交叉路口的拐角處。隨後,車輛載走章瑩穎,沿著古德溫大街向北行駛。

    起訴書中還表示,在6月9日大約下午1時39分,章瑩穎從她的手機上發了一條簡訊給一名在厄巴納的公寓大樓的經理。在留言中,章說她將在稍後時間去見公寓經理並簽訂租約,她預計在下午2時10分到達。基於她事先預約的原因,下午約2時38分,公寓經理給章發了一條簡訊,但沒有收到迴應。

    6月9日大約晚上9時24分,一名伊利諾斯大學副教授向大學警方報告章瑩穎失蹤。有多名同事試圖透過電話聯絡到章瑩穎,但沒有得到她的迴應。

    其實章瑩穎一案還存在諸多疑點。

    關於章瑩穎案的四個疑惑

    章瑩穎在美失蹤,截至目前,已經33天。隨著越來越多圍繞章瑩穎在美遭綁架案的事實浮出水面,關心章瑩穎的人們也發出了越來越多的疑問。

    疑問1:突然有線索,FBI為何不奔赴小鎮塞勒姆?

    美國時間7月6日,章瑩穎家人前往距離事發學校大約200公里的小鎮塞勒姆尋找章瑩穎,是基於當地居民的爆料:多位目擊者聲稱,曾看到章瑩穎在該鎮兜售珠寶。

    但偵辦此案的FBI(美國聯邦調查局)對此線索並不熱心,他們表示正在處理更高優先順序的有價值的情報資訊。他們對該鎮曾經出現過章瑩穎蹤跡的資訊提供者動機表示懷疑。不過FBI也表示會派人作進一步的調查。

    王志東律師說:“我們只能在已知的範疇內爭取每一個可能,我們做不到眼睜睜看著而不去行動。”

    昨天,章瑩穎家人已經確認,“塞勒姆小鎮女孩”並非章瑩穎。

    疑問2:為何不對嫌疑人多加審問?

    既然嫌疑人克里斯滕森已經落網,為什麼不能對他加以審問,獲取章瑩穎的下落呢?

    王志東律師說,在美國刑事案件的偵查當中,嫌犯有權利保持沉默,任何人都不能強迫嫌犯提供口供,尤其是對他自己可能不利的口供,這是美國的司法體制。

    華人民公安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李玉華說,法律給了被告人沉默權,警察不會把辦案的主要精力放在發掘被告的口供上,警方也不會過分依賴這個口供。如果嫌疑人不講,警察也會掌握證據,警方只會根據找到的證據來認定。

    李玉華還補充說道,中國的審理程式相對比較快,但在美國的審判當中,一旦被告人選擇陪審團審判,中間要經歷一個挑選陪審團的過程,會從幾十個人裡選出12人形成陪審團,選出的陪審團將上庭決定被告是否有罪,這個過程通常會持續好幾個月。

    疑問3:副市長是嫌疑人代理律師,會影響案件嗎?

    有媒體爆料稱,嫌犯所僱傭的私人律師事務所布魯諾律師事務所中,代理律師之一的湯姆·布魯諾是伊利諾伊州香檳市副市長、市議會議員。有人質疑,這一公職身份會對案件產生影響。

    對此,王志東表示,這種擔心沒有必要。“事實上,我們不介意嫌犯有一個稱職的代理律師。這樣,嫌犯在被判有罪之後不可能以律師代理不力為理由要求重審或是以這樣的理由提起上訴。”

    據介紹,湯姆·布魯諾的全職是律師,他是兼職擔任香檳市副市長的公職。湯姆·布魯諾近日在接受採訪時也迴應了外界質疑,“我努力為我的委託人辯護,但不可能具備改變事實的魔法。”

    他希望華人小區和民眾能夠理解美國“未定罪前,犯罪嫌疑人都是無罪”的個人基本權益。

    疑問4:對方律師為何要進行無罪辯護?

    基於這樣的理念,湯姆·布魯諾將對犯罪嫌疑人克里斯滕森進行無罪辯護。這同樣令部分網民感到困惑。

    對此,王志東律師說明:

    在重大刑事犯罪案件中,在目前的階段,辯護律師一定是以無罪辯護的姿態進場的。

    關於無罪辯護,首先,它是美國法理上的一個基本原則,即嫌犯在被審判定罪之前都將被認為是無罪的。

    其次,在重大刑事案件審判中,嫌犯在目前的階段下不可能認罪,否則接下來將只剩下宣判刑期,審判的過程也將不存在了。所以這種情況下認罪對於重大刑事案件來講是不存在的。

    現在的不認罪並不等於以後永遠不認罪。在重大刑事案件中,嫌犯先不認罪,而後透過檢方和辯方的討價還價,辯方認一個他認為能夠接受的罪名,這種可能性在以後也是可能出現的。

    但是不管怎樣,我希望瑩穎一案在異國他鄉能夠得到妥善處理,還瑩穎一個公道。

  • 2 # 斌格謙

    一個疑點:

    據FBI對嫌疑犯克里斯滕森起訴狀最後一段(第26段)的敘述,警方截獲一段錄音,在錄音中,疑犯敘述章瑩穎上了他的車之後,他把章帶回他的寓所,並且在違抗她意願的情況下把她留在寓所。也就是說,章瑩穎是被迫的。這段錄音,成為警方正式逮捕疑犯的證據。

    訴狀的敘述到此中斷,沒了下文,但是FBI又接著說,章瑩穎至今下落不明,他們認為章瑩穎已經被害。警方手裡的證據,即上述錄音,只能證明克里斯滕森綁架了章瑩穎,不能證明克殺害了章,因此警方的起訴狀只能起訴克里斯滕森綁架罪,而不能起訴他有殺人罪。克里斯滕森雖然在錄音中承認綁架,但是他所說的話也還需要予以核實,否則完全有可能被他的辯護律師所推翻。根據訴狀內所披露的克里斯滕森的住址(2503 West Springfield Ave., Champion IL),我到谷歌地圖地圖上進行搜尋後,找到他所居住的寓所如下圖所示:

    上圖:克里斯滕森的寓所外觀圖

    從上圖可以看出,克里斯滕森的住所是一種開放式的公寓,停車場是露天的,他在光天化日之下,強迫章瑩穎從停車場走進他的寓所,隨時有可能被人看到,周圍也可能有錄影探頭,即便章是在暗中的武器威脅下,要想掩人耳目,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如果他在寓所中對她施暴時她高聲叫喊,也很難不被隔鄰聽到,更何況他的寓所中還住著第三者(見訴狀第20段,此第三者的性別和關係在訴狀中無具體說明)。

    大家都認為克里斯滕森是個高智商的人,他在作案前早有預謀,如果他竟選擇在自己的寓所作案,而且是在很容易被人發現的情況下作案,未免不可思議。

    就算克里斯滕森承認綁架,他還是可以否認殺人,因為警方至今沒有找到他殺人的證據。他完全可以說他後來從寓所放走了章。此外,如果他選擇在自己的寓所殺人,很難不留下痕跡,事後還有運走屍體的麻煩,這對於一個高智商的人來說,也是很不可思議的事情。

    綜上所述,我認為克里斯滕森並沒有把章瑩穎帶回自己的寓所,而是帶到了另外一個他不想別人知道的地點。

    這是本案的一個關鍵疑點。現在克里斯滕森已經被逮捕,如果警方對他使用水刑或嚴刑拷打,也許很快就可以水落石出,但美國的法律不允許這樣做,除非他是“恐怖分子”。

    一個推測:章瑩穎還活著分析:

    1、地點應該是在塞勒姆小鎮-:“塞勒姆”要傳達些什麼?-:1692年,美國發生了一起塞勒姆女巫審判案,是歷史上著名的恐怖冤案,嫌疑人想借此來表達自己的無罪,無辜,他欲說明章瑩穎一案是冤案,自己是被冤枉的。

    2、對嫌疑人的心理側寫嫌疑人高智商,平時對偏黑暗的東西感興趣,新聞媒體、網上鋪天蓋地的文章已介紹很全面了,我對他的私生活也不感興趣,略過這一節,進入正題。-:為什麼一個高智商的人會破綻連出?-:“賣個破綻”是棋牌高手常用的手段,他們故意留下破綻,讓別人抓住這個破綻以為自己抓住了勝利的曙光,可是不然,笑到最後的人卻是那留下破綻的人。嫌疑人故意走在監控攝像頭下、留下錄音、參加遊行會(這個往後有具體分析)等,這都是他留下的破綻,目的是為了引起大家的懷疑,從而達到自己的目的。(後分析目的)

    他要達到什麼目的呢?

    1、欺騙的快感 當全世界都在以為他是兇手,章瑩穎已死亡時,嫌疑人嘴角在25分之1秒揚起的微笑已說明一切。全世界都陷入了他所佈置下的陷阱中,他享受了欺騙全世界的快感,注意,是欺騙全世界,這誘惑很大。

    2、滿足自己的犯罪欲 他平常心理陰暗,有犯罪的慾望,藉此機會享受犯罪的快感,不必多說。

    3、引起全世界的關注,提升自己知名度 他選擇一位亞裔高材女學生,注意是亞裔,在國際上引起廣泛關注,自然很多人的目光就聚焦到了嫌疑人的身上。(還有就是選擇章瑩穎,陌生人,自己作案時不會產生罪惡感,不會產生愧疚心理,這是選擇陌生人下手的一大利處)

    4、以上是最誘人的目的,其他的自行補充

    選擇副市長為律師,目的何在?

    副市長為自己無罪辯護,詳見目的3:嫌犯高智商,“賣完破綻後”怎麼不會給自己留條後路? “其實,無罪辯護是美國法理上的一個基本原則,嫌犯在被審判定罪之前都將被認為是無罪的。” 如果章瑩穎此刻安全,而嫌犯未被定罪,則可被認為無罪,這就是他為自己留下的後路,所以不會把章瑩穎殺死。

    希望這個推論是對的!願你沒事!願你平安回國!

  • 3 # 一笑而過Zyy

    長達一個月有餘,美國警方的辦案效率讓所有關心案件程序的同胞心急如焚。我糾結的是:美國警方既然掌握了“相信章瑩穎已經死亡”的證據,為什麼不予以公開?是嫌疑人手段極其殘忍不忍公開、還是章瑩穎已經被罪犯毀屍滅跡?

  • 4 # 包公巡查

    針對章瑩穎失蹤案,還真有這麼幾個疑點讓人深思。首先是章瑩穎為什麼三言兩語就上了嫌疑人的車輛?如果是趕時間打的、公交均可,可偏偏就上了陌生人(嫌疑人)的車輛?其次FBI認定章瑩穎已經死亡的證據是什麼?只是清洗車輛和電話通訊?生不見人死不見屍就能認定?殘害章瑩穎的目的、手段、過程、結果是什麼?待解。第三嫌疑人為什麼要參加祈福會?只是為了再次尋找作案目標或探聽案情?第四為什麼會出現小鎮出現章瑩穎的傳聞?是有人故意為之還是偶然?第五嫌疑人給誰通話談及了綁架章瑩穎?這個人是否知曉並參與作案?目前FBI沒有透露這個人的任何資訊!最後嫌疑人作案的地點究竟是車上還是公寓?還是其它地方?嫌疑人談到了公寓,警察發現了洗車,到底如何?以上是本人所列出的疑點,目前為止,我不得不說美國法律是一個很無聊很操蛋的法律!沉默權保護的是嫌疑人而不是受害人!如果這就是某些人推崇倡導的人權,我個人覺得這是整個天下的奇葩和悲哀!至於本案會不會演變為“辛普森”案件 應該不會,嫌疑人的通話已說明證明了綁架,章瑩穎的生與死只能影響量刑而已,但也不能絕對說美國的法律沒有奇葩性!歸根結底還是希望嚴懲這個綁架殺人惡魔!

  • 5 # 藍音

    謝邀,1 作為在中國長大的孩子最起碼的警惕是有的,為什麼幾句交談就會上車?之前是認識,是否接觸交談過警方沒交待過。 2 恐怕最大疑點就在這裡?為什麼轉了一圈回到起始點?此時章瑩穎如發覺或感覺不對惑疑心為什麼不在此時下車呢?在短短轉了一圈的時間內誰會認為以被害或控制呢?如果梱綁住,罪犯為什麼不去做案現場去實施犯罪,而要閒情意志兜回上車位置幹嘛?此時章瑩穎如果好端端座在車上又為什麼不下車呢?為什麼唯一絕好的下車走出死亡的機會?如果說罪犯在瑩穎上車後就開始實施犯罪,那麼就根據錄影推一下轉一圈的時間,看看罪犯有沒有時間在行駛過程中停下車在來梱綁,之後在開回瑩穎上車的地方,如果時間不成立,那麼問題就來了,是瑩穎被罪犯的什麼語言哄騙住了,還是瑩穎此時輕信了什麼呢??好端一個27歲的大活人呆座在魔鬼身邊就沒有常人應有的正常反應嗎?開車門,踹玻璃,在大路車內撕打總會有人看見? 還有一點行程這麼多個點加上回罪犯小區為什麼都沒有攝像頭拍攝到車輛及章瑩穎和罪犯在小區下車的錄影 呈現出來。

  • 6 # 鬍子哥說北京土話

    我們要繼續製造輿論敦促美國警方破案,沒有必要研究案子疑點,因為你現在瞭解的所謂案件細節或者事實真相,都不一定準確,在不準確的基礎上研究疑點,沒有任何意義。

    等待結果吧

  • 7 # 十項全能斜槓青年

    目前隨著聯邦調查局6月30日以涉嫌綁架章瑩穎逮捕克里斯滕森,並準備起訴。

    該案從程式上也慢慢進入到了尾聲。

    但是,該案仍然存在不少疑點。

    一、雖然執法部門認為章瑩穎已經遇害,但從分析上來看,檢方目前還沒有掌握證明犯罪嫌疑人謀殺的決定性證據。也就是說,章瑩穎的生死是死是活,到現在還是一個謎。

    二、犯罪嫌疑人的動機到底是什麼?發生綁架案件通常有三類動機,一是“為錢”、二是黑幫之間的“交易”、三是把女性作為“性奴隸”的綁架。

    三、如果受害人沒有被害,她會被嫌疑人關在哪裡?嫌疑人如何給她提供食物?會有什麼線索?

  • 8 # 人生如翠

    章瑩穎事件全總結

    疑點盤點+案情分析

    2017年4月

    27歲的章瑩穎離開中國福建,赴美國伊利諾伊大學香檳分校交流學習。

    6月8日

    章瑩穎與OneNorth經理約訂9日簽約。

    9日上午9:15

    one north租房辦公室的經理給瑩穎發來確認資訊。

    9日下午1點

    瑩穎從實驗室出發。

    9日下午1:30

    章瑩穎發簡訊告知經理會晚到,並約定2:10分會到達。

    9日下午1:52

    在厄巴納的斯普林菲爾德和馬修斯大道路口下車。

    9日下午2:30

    章瑩穎的手機曾與在長途汽車站伊利諾伊站有過通訊。此巴士站與原訂她應該搭乘前往的巴士路線不同。

    9日下午2:38

    經理再次發信息,但是章瑩穎沒有回覆。隨即失聯。

    9日晚8點

    同學依然沒有聯絡到張瑩穎,決定向警方報案。

    10日上午9:30

    警方前往租房地點調查。

    10日上午

    10日下午

    香檳華人自發組織在香檳地區尋找張瑩穎。

    11日

    駐芝總領館開具“關於章瑩穎失蹤案的情況說明”。總領事洪磊表示高度關注。

    12日

    副總領事餘鵬前往伊利諾伊大學香檳分校瞭解情況。

    12日

    13日

    FBI介入調查,稱已經找到張瑩穎所乘黑色轎車的資訊。

    13日

    中國領事館緊急釋出九項須知,建議廣大留學生提高警惕,保證安全。

    14日

    張瑩穎父親發文,呼籲各方協助。

    14日

    FBI確認嫌犯是白人。

    15日

    UIUC釋出倡議書,呼籲各方協助尋找張瑩穎。

    17日早

    張瑩穎家屬抵達芝加哥,在領事館的護送下前往香檳。

    17日下午1點

    校方會見張瑩穎家屬,溝通相關事宜。

    17日

    GoFundMe眾籌平臺成立為張瑩穎募捐的活動,不到一週籌款逾8萬美金。

    19日凌晨

    FBI前資深探員彼得(Peter Klismet)揭案件四大疑點。

    19日晚

    新聞釋出會在facebook(臉書)和新浪同步直播。FBI與張瑩穎家人公出資50,000美元懸賞尋找兇手。

    20日

    神探李昌鈺表示未直接參與調查,提出十點偵查方向。

    前FBI探員揭案件四大疑點

    19日凌晨,FBI前資深探員彼得.克里斯邁特(Peter Klismet)接受媒體採訪,剖析章瑩穎失蹤案背後的各種諮詢,透露可能是熟人作案。

    1. 章瑩穎目前處境如何?

    對於章瑩穎目前可能的處境,克里斯邁特表示,因為還無法搞清楚疑犯動機,所以不能直接得出她現在是否有危險的結論。

    2. 監控資訊透露哪些資訊?

    日前FBI公佈的1分10秒的監控影片裡記錄了瑩穎失蹤前經過。但據報道,該段影片是剪輯版,原始監控顯示章瑩穎上車前與車內人交談了幾分鐘。克里思邁特則表示,整個過程未看出有使用暴力,瑩穎最後是自願上車。由交談時常來看,瑩穎可能與車內人相識。

    3. 為何遲遲找不到嫌疑車輛?

    該款車是老款便宜車,說明嫌疑人收入可能不高。他還表示,FBI有專門的裝置分析影象,極有可能獲得車牌資訊和嫌疑人大致模樣。

    4. FBI效率太低應請私家偵探?

    神探李昌鈺案情分析

    6月20日,著名華裔“神探”、刑偵專家李昌鈺博士表示,自己沒有直接參與,但有關方面透過關係詢問了他的建議。

    李昌鈺表示,有人已透過關係詢問他的建議,他提出了10點偵查方向包括:追查車輛、強化錄影畫面、清查強姦累犯檔案、收集加油站錄影帶、提供獎金報息、公共收費站記錄及影片分析、車型車號比對、手機追蹤、衛星定位、通訊資料分析等。

  • 9 # 傷心柳葉刀

    6.09晚21:34分,副教授就章失蹤向UIPD報案,至6.12日停止未見有判定車輛外的描繪。從6.09晚21:34分至6.12晚20:10分,信任大部分人都會認可這是3*24小時。儘管這僅僅首次簡略盤查,但這時間足以說明至少在監控排查上,美國警方缺乏功率。而承認立案與否,在這個設定了48小時的提問裡也只能是美國警方的送出題。6.12晚20:10分,簡略盤查並查詢嫌犯車輛,介紹中雖未有詳盡描繪,可觸及14日的監控內容後,能估測兩者互有相關(不過這也連帶顯露出美國車輛管理制度上的疑問)。在這次查詢中,警方對嫌犯車輛已做出應有判別,直至新的影片呈現停止。但介紹中相同未提到這次盤查時,有調取嫌犯家鄰近的監控對其說辭求證。(這點或也與新呈現的監控影片有關。)6.14日,從頭在監控中發現車輛有天窗、車殼部位也許受損(應含別的)。對此FBI釋出為是“新發現的監控影片”(假如我沒記錯的話)。同日法院同意車輛搜尋令,於15日被執行。因而在6.12日至6.14日期間,嫌犯似乎是有權去清潔FBI管轄許可權內的一切存在,無分車屋。6.15日,對汽車執行搜尋令,並於18日將該車送至分局。6.16日,開端監督並“等待嫌犯與受害者再次觸控”,在這種嫌犯已被查詢、手機及涉案車輛也已開端取證的情況下,無法讓人信任這監控確實有用,嫌犯會信任自己能夠持續觸控受害者,乃至能夠說在12日警方的初次觸控就已是敲山震虎。假如在12日之前就能夠確定嫌犯,這震懾力顯然會非比尋常,這也是中國警方一向極力堅持的。所以這疑問若未見有更合理的解說,就只能證真實30日法令部分所述的“信任章瑩穎現已遇害”,是一句自6.15日起就開端被警方相對認可並隱秘的真話,這或能證實他們在尋找章一事上也許存在延遲、消沉和對外界頭緒的過度等待,我以為這些不很合理。

  • 10 # 貴妃娘娘68771

    美國有中國大嗎?真心想搜個人還搜不出來?我就一直不明白,既然警方是透過電話監聽到他的犯罪資訊的,為什麼不去追蹤這個接電話的人,畢竟對自身的犯罪行為,不是因為特別信任或者同路人,是不會輕易透露的呀?直到今日,都沒有看到警方在這方面有行動,不反常嗎?

  • 11 # 君安日跡

    章瑩穎案件發生已差不多一個月了,為什麼到現在還沒告破?新證據逐漸出現,但此案疑點仍然很多。

    一、章瑩穎是死是活?

    FBI推斷章瑩穎已經死亡,但不說是怎麼推斷的,死不見屍;前面又有人說章瑩穎活著,目擊者目睹她曾經在小鎮上賣首飾,可沒有一個人能提供她活著的證明,也因此引發了很大的爭議。所以,最大的疑點就是章瑩穎到底是否還活著(小安希望她還活著,只是被困在某處等待救援)。

    二、嫌疑人為什麼緘口不言?

    嫌疑人被抓捕是有了一定的證據,可為什麼影片、錄影等證據已經明顯表明章瑩穎的失蹤與嫌疑人有關,為什麼他還是緘口不言?這樣一直拖下去對他有什麼好處?

    三、嫌疑人只有一個嗎?

    到目前為止,嫌疑人只確定一人,但真的就只有他一個人嗎?關於章瑩穎曾經在小鎮上出現的訊息是真的還是假的?是湊巧還是另有隱情?

    四、章瑩穎為什麼那麼輕易相信嫌疑人?

    在案件發生前,章瑩穎是準備去房產中介的,為什麼下了公交卻上了嫌疑人的車?她為什麼沒有戒備心?

    案件那麼多疑點,真的不知道這案子什麼時候破了,FBI什麼時候才可以有一個滿意的答覆?希望章瑩穎還活著,等著警方解救吧,願平安!

  • 12 # 麗的影視

    發生綁架案件通常有三類動機,一是“為錢”、二是黑幫之間的“交易”、三是把女性作為“性奴隸”的綁架。從目前掌握的情況看,此案不太可能是前兩種情況;假設是第三種,存在嫌疑人不馬上殺害受害人的可能。   “如果受害人沒有被害,她會被嫌疑人關在哪裡?嫌疑人如何給她提供食物?會有什麼線索?”“解答這些疑問都需要警方開展地毯式搜查,需要大量人力、物力。需要注意的是,嫌疑人被抓後,限於警方人力有限,不排除一段時間後停止搜查的可能性,案件有可能會成為‘冷案’,因此警方的持續調查值得關注。”

  • 13 # 宇宙時空間有我存在過

    此案持續媒體播報下去,只能更多地羞辱華人社會,乃至更殘忍地傷害被虐騙當事人及家屬?!……黴國所謂“超級獨霸”之文明,並不是什麼“完美天堂”?!……其社會形態讓地球人作嘔,更令外星人“嗤之以鼻”?!……

  • 14 # 東張西望dzxw

    最大疑點是:美國警方為什麼不採用全方位監聽方式對犯罪嫌疑人的近一個星期接聽過的電話,進行監聽??

    2.既然定不了罪,為什麼不順勢把嫌疑人暫時放出來,然後進二十四小時全方位暗中跟蹤

    3.為什麼不對嫌疑人進行出事前後三天內影片追蹤,確定他到底在幹什麼及接打過的電話查實,看看到底和誰聯絡過,然後一個一個人去調查呢?

    真的有太多疑點了

  • 15 # 千億輿論

    疑點重重,就單單失蹤地方來講,監控和GPS定位那麼難嗎?看你們美國大片就餓得這些東西都很簡單呀,就想炒一個西紅柿雞蛋,要不就叫蝙蝠俠,超人呀。

    嫌疑犯抓到之後,什麼都不交代,你們的嚴刑逼供呢,你們很棒棒呀。

    FBI說章瑩穎家人私自介入調查影響他們活動,真是哈哈哈哈。

    當地時間2017年7月12日,美國聯邦大陪審團當天起訴綁架中國訪問學者章瑩穎的嫌疑人

    布倫特·克里斯滕森

    ,原定14日進行的預審取消。

    這是為什麼,求真相呀老天爺。

  • 16 # 謎一樣的目光

    案子最大的疑點就是做案動機,專家(李昌鈺)分析有三種可能,李傾向第三種性變態犯罪,個人不贊同這種分析,原因如下:(1)性變態犯罪有連續作案的特性,而本案發生地以前從未有類似案件發生,不符合性變態犯罪的屬性。(2)犯罪嫌疑人有女性伴侶,實施這種犯罪很難讓其女伴可以容忍,除非他的女伴也是心理變態,如果是這樣,他們相關資訊早就爆料出來了,而且這樣的案件也不可能就發生這一起了。(3)當地學校華人很多,而嫌疑人是助教,會經常接觸華人,在這個過程中可能會產生競爭摩擦或矛盾關係,因此產生仇視華人,這種矛盾長期積累,讓其產生報復心理,而章給了他一次很好的機會。

  • 17 # 天上素依素飄然

    問題先生中午好!請茶☕!首先咱要想清楚,這個犯罪分子是學物理學的,物理學是幹嘛的?犯罪分子有沒有發表過對政治方面的觀點?最大疑點就是警方所說的:受害人已被害,警方拿不出證據,憑什麼就可以肯定受害人已經被害?並且,一抓到犯罪分子的是時候,警方就爆出受害人死亡的訊息,憑什麼就這麼肯定?多謝邀請!祝健康!

  • 18 # 董金塘

    至於章美女一案如果是團伙作案,她百分百是活著,如果就是嫌疑人一個人,那就百分百死了,當初專家分析是性變態可能性,如果是這樣的情況下,受害人有可能有幾個人,如果按照影片上車的熟悉程度來分析,他們有可能是情侶關係,殺她的可能性不高,就是怕太久了沒人送吃的餓死啦。

  • 19 # 林國雅微博

    問題有二個方面,一、已被害了,而且已經無法找到屍體,因為被罪犯用化學或某種藥物給蒸發了,美國警方怕家屬及華人無法接受,引起中美兩華人民之間的關係,警方稍後再公佈結果!二、人還活著,被軟禁在有人看管的某個地方,或被使用某些神經藥物給控制住,前提應該有同案犯!

  • 20 # 李瑩雪ca

    在暗網上被拍賣了,兇手不說是為了保護家人,兇手要是說了暗網這種利益鏈,他家人就會被殺,在章剛失蹤的時候,在暗網上有人拍賣亞裔高學歷女性的廣告。我聽同學說的,北美這邊其實很亂。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下一個統治地球的物種,會是什麼?